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女子微创手术脑死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女子微创手术脑死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丈夫带老婆求医,微创手术后一天死亡,你怎么看?
现有医疗技术,不能保证每个救治者都能起死回生,不能预见医疗中各种不可预料事情发生。医疗出现死亡,应当及时查明死亡原因,病人家属和医院都得到应有的知情应当,各方利益都得到法律维护。
如果医院无责,医院应当主动要求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维护医院声誉和经济利益,并将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开,以正视听。
如果女人死亡是医疗事故,医院和医生应当及时承担赔偿责任,对玩忽职守的医护人员,应当追究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我认为,女患者死亡应当是医疗事故责任。肾结石手术不是一个非常复杂、风险巨大的手术。手术前进行合理的方案制定,做好充分的准备这种手术不会出意外。手术方案制定不周详,手术前准备不充分,操作不当造成患者感染才会产生这种效果。
家属应当要求医院封存病历,并申请司法鉴定,确定死亡原因。
哈尔滨有一所著名的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有一名女子因宫外孕做手术,手术时发现女人不是宫外孕。小孩足月出生后,产妇家属将医院告上法庭医院和产妇家属达成和解,包赔15万元。医院大夫技术再好,如对病人治疗不是细致入微,就可能疏忽大意,铸成大错。
大家认为我回答得对,请给我点个赞,我是律师,长期关注社会问题,愿意回答大家所提问题,请大家关注我的头条号。
看到这个消息,很难过!
生命如此之轻,轻得只因一个致命手术致命高烧就消失了。
这些年,人们在追求疯狂的物质生活后,对生命倍加珍惜。于是,所谓的医疗保养讲座比比皆是,所谓的预防体检随时有人去做。遇到某些医生会为你一点小毛病开上一大堆药,你欢天喜地买了。
实际上,有些药没有多大用途,喝了顶多苦一下什么作用都没有;有些体检不需要做。体检了负担也来了:一点小问题可能让你寝食难安,为此真的病了。
有些手术也一样不用做。我腰结石十几年就有,疼起来什么也不能做。朋友让我沿着合阶上下蹦跳,还真地好了。另一位处级干部朋友花了一千多元做,不担心复发。
非做不可的手术当然要做。但千万不要抱百分之百的希望。医生再高明也不可能不出问题。他怎样负责敬业,有时也会犯一时糊涂。当然,对于医生,我们敬畏理解。
至于这位医生恐怕要担责任,医院也要担责任。
但一切都挽不回她的生命!让我们祝她一路走好!天堂里有更高明的医生!
千万不要什么都相信医生,把自已轻易交给他!
谢邀。只能谈点感受。对患者表示哀悼和同情;人有病都想望好里治,而且都想减轻病人的痛苦和治疗中的折磨。采取那种治疗措施,相信大数人都抱好的愿景,医生也是同样的心理。没有那个医生能愿看着病人无端死去。事故是有的,不是人之情愿。只是苦了孩子未抚养成人,这是人生中的不幸。愿死者安息,双方协商解决好这一医疗事件,给逝者,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结果。
我是一名医生,想从医生的角度谈谈这个问题!
我的回答可能得不到你们的赞同!但我要发出声音!
既然这里存在纠纷,就先提取事件:38岁女士,因“肾结石”行微创手术,术前输液一周,术后一天发热,并死亡!死因不明!
我想我们知道的有效信息就这么多!这能判断什么?什么也不能吧?所以责任的问题就不要在这里讨论了,毫无意义!
那么作为患者方,碰到此种情况该如何面对处理呢?
给此患者方的建议:
第一、封存所有医疗资料,包括病例、各种检查、记录等。
第二、请求医疗鉴定委员会行鉴定,必要时行尸体检查,不放心聘请专业律师协助处理。
第三、尊重结果,是谁的责任,谁来承担!
给大家的建议:
第一、充分认识医疗行为的独特性,我们普通大众对医学专业知识认识远远不够,不要使用我们的思维来考虑有些问题,真不是我们想想的那样!
第二、充分认识医疗行为的风险性,医疗行为对象为人,一旦不成功即意味着失去、致残、不理想,但这是客观规律!试想哪种行为没有失败、没有不完美,只是对人来讲更重视而已!
第三、充分认识医疗行为的个体医生,每一个患者对于医生就是一件作品,没有人希望自己的作品不是最好,也就是没有医生希望自己的患者不好!
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不是人一死就非得找个人负责!
当然如果真的有责任,该负责还是得负责!
一切内脏器官手术都是有风险的 ! 为啥做手术前让家属签字呢? 就是因为手术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千变万化,"丑话说在前面" ,医生尽最大努力做到最好,让患者家属有个手术失败思想准备。做为医生我觉得非常不容易,既要顶着手术失败的风险,又要防止医患之间的矛盾,工作很伟大压力确实大。人体是个相当复杂的机器,病人下不了手术台也很常见,术后并发症都有可能发生,一切都应在预料当中。出现了一切不良后果请冷静,事情发生了打闹都不能解决问题。逝者安息 !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子微创手术脑死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女子微创手术脑死亡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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