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日本多地无差别杀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日本多地无差别杀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德国人、意大利人、日本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有多残忍?
謝邀!德国残忍成度到用坦克开路,德陆军随后端枪瞄准,遇到村压城镇就用坦克来个老牛赶山横推碾压,将人和砖头瓦块房屋木架一个不拉下地进行碾压,将人和砖头瓦块木架门窗等金属器件,全象切垛饺子馅一样形成一体,如遇顾命逃跑的和不逃的活人,全被端枪瞄准的德军统统一个剩地击射死地。可说是杀人如麻,连建筑物都不放过,那活人更不用说了,真乃残忍到顶点。日本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烧杀抢三光政策,真乃是残无人道。意大利在杀人方面没有象德曰两国人那样凶很残忍。
德国人和日本人在二战中和禽兽没什么两样,甚至是禽兽不如。而意呆利没那么禽兽,原因在于仗打的比较渣,占领的地盘也不是很大,想禽兽,禽兽不起来的那种,意呆利也不是二战中的一股清流,也是一股泥石流。意大利,并不是你看上去的萌萌哒。
日本的战争罪还用提么?731、万人坑、南京大屠杀........在咱们国家,日军犯下的罪行实在是太多了,基本都不用举例,是个人都能说出日本人有多残忍了。不光是在中国,在太平洋上,针对英美战俘,日本人也是非常惨无人道的,肆意屠杀,至于东南亚的那些士兵,日本人压根也没把他们当人。
德国方面呢,党卫军国防军都是一个鸟样,甚至是党卫军比国防军军纪还要好点。苏德战场上,苏联死了2700万人,里面最多1000万军人,剩下的全是平民。这些军人里面还有几百万战俘,也就是说,死于德军屠杀之下的苏联人得有两千万,剩下的是战死的。德国人对于斯拉夫人,同样是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种族灭绝,在德国人眼里,斯拉夫人和犹太人一样,都是属于亚人类。德国人的屠杀,相比日本人稍微文明点,没那么多砍头的,主要是德国人嫌麻烦,一枪击毙就行了,再不就毒气室毒气列车这类东西。
至于意呆利,也是罪行累累,战争结束后,南斯拉夫、埃塞俄比亚、希腊都是要求审判意呆利的。简单举几个例子,在1942年9月,在斯洛文尼亚,意呆利摧毁100多个村庄,杀了7000多人。在希腊、南斯拉夫等地,意大利军队也是到处抓人,到处建立集中营,屠杀百姓。在希腊纵兵抢粮,希腊闹了饥荒,死了几十万人。
意大利、德国、日本,在战争期间就是一丘之貉,总见到洗白德国的,把罪行推给党卫军的,什么德国人骑士精神云云的,都是扯淡。德国战争罪,以前论述过,这里就不赘述了。至于意大利人,你没见过,不代表没有,只不过宣传重点不在意大利,不知道而已。
有一部恐怖电影日本的树叶会杀人在一辆巴士上杀了很多人只有一个叫光子的没死?
真实魔鬼游戏2015 校外旅行途中,乖乖女光子(特林德尔·玲奈 饰)所乘坐的巴士突然被一阵狂风拦腰切成两段,光子刚好俯身捡东西所以幸免于难,但是秋等伙伴全部被齐刷刷地切去了上半身。
惊慌失措的女孩夺路狂奔,一路上目睹了无数人被神秘之风杀死的惨状。突然,她仿佛置身于灾难前的时光,惊魂未定的光子和秋等伙伴们一同上学,谁知针对高中女生的大屠杀接踵而至。逃亡途中,光子仿佛穿越了不同的时空,她一会儿是待嫁的新娘启子(篠田麻里子 饰)、一会儿又是参加马拉松大赛的泉(真野惠里菜 饰)。唯一不变的是,针对少女们的追杀从未停止…… 本片以山田悠介的同名小说为原案改编。古代,日本武士有权杀害冒犯他的平民,那么平民岂不是经常被欺压或杀死呢?
在日本的江户时代,德川幕府为了维护特殊的幕藩体制,许可武士进行一种被称为“切舍御免”的杀人特权行为。
不过,“切舍御免”还有个更通俗的名字,即“无礼讨”。从字面上便可得知,这种杀人特权是建立在武士被冒犯的情况下才算是有效。
那么,“切舍御免”这种行为是不是会助长武士欺压百姓的风气呢?
当然不会。
实际上,“切舍御免”通常发生在两种情况下,一种是百姓损害了自己的名誉,还有一种就是威胁到了自己的生命,需要正当防卫。
在杀死人以后,武士需要立即前往役所汇报事情的详细经过,递交在场的证物、必须要有能够证明“切舍御免”正当性的证人,随后武士还需要在家里禁足二十天以上,等待役所的调查。
不仅如此,如果没有证人,也无法判定杀人行为是“切舍御免”的话,这位杀人的武士就会遭受到处分,最严重甚至可能被斩首、没收家产等等。
因而,虽然“切舍御免”是幕府给武士们的杀人特权,但是实际上操作起来非常麻烦,操作不当还有可能引来杀身之祸,因此大家还是以和为贵。
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就是,认为武士可以随意斩杀自己看着不爽的平民。实际上这是行不通的。
江户时代,幕府将军德川吉宗在1742年颁布了《公事方御定书》。
这是一部成文法典,分为上下两卷,上卷81条,是有关各种法令、判例的汇编;下卷103条,是有关刑法和诉讼法的规定,常被称为“御定书百个条”。在这部法典的第71条追加条中,规定了武士有“切舍御免”的特权,
意思是说,当武士的名誉受到无礼行为的伤害时,武士可以通过武力手段保护自己的名誉,即使斩杀对方也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什么样的行为算得上是“无礼”行为呢?
第一,平民必须做出特定的冒犯行为
比如冲撞到武士的身体,冲撞到武士的佩刀等物、横穿大名行列、不为武士让开道路、坐在比武士更高的地方等等;
第二,平民在做出无礼行为之后的行为
必须拒绝道歉、辱骂武士或者用武器攻击武士。这两个条件同时满足的情况下,武士才可以通过武力保护自己的名誉。
第三,“切舍御免”的特权有时效性
此外,“切舍御免”不能翻老账。也就是说,武士必须在自己被无礼行为冒犯后,马上回击,才可能符合“切舍御免”的条件。如果武士对于以前发生过的无礼行为进行报复,那是要受处罚的。
第四,“切舍御免”的特权的地域性
如果武士对其他大名领地上的领民进行攻击,即使符合“切舍御免”的条件,也会被视作对该大名的敌对行为。如果武士在幕府直辖地袭击平民,那么这种行为有可能会被视作对幕府的反叛。因此,各藩往往会要求各自的武士,在幕府直辖地活动的时候,要避免和当地的平民发生冲突。
武士符合“切舍御免”的特权杀人后
武士在杀人后,必须主动自首,并且要有证人和证据,证明自己杀人确实符合“切舍御免”的条件。如果不能证明的话,那么,武士会受到制裁,严重时会被斩首,甚至家门也可能断绝。
因为种种原因和限制:幕府直辖地的部分平民,因为知道自己不会被轻易斩杀,甚至会去主动挑衅武士。按照当时的价值观,如果武士被平民欺侮,却不做出反击,有可能会被视作懦夫,甚至可能因为没有贯彻武士精神而被处罚,严重者甚至被罚切腹。
总结: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很多武士会避免在江户等地的街道上一个人单独行走。也就是说,“切舍御免”这个特权,行使起来,风险是很高的。实际上这种情况出现的次数并不多。
肯定不可能随意杀害平民无罪,否则武士比土匪还狠了,比如自己可以完全好吃懒做,肚子饿了去富商家白吃白喝,看上谁家的女儿了明目张胆的抢,谁不让他们白吃白喝,谁不让他们奸淫掳掠他们就杀人,那社会还不得乱套了?不要忽略人性中的恶,一旦不受规矩限制,大多数人什么坏事都会做。
所以幕府时代对于武士一定是有法律约束的,怎么可能随心所欲?没有天下太平,哪来的税收养活上层的天皇与将军?
古代日本战国时期确实是出现过这种规则的,当时的幕府将军们为了提高自己武士的地位就规定了“切舍御免”的杀人特权行为。
当然,这一天大多是在和平时期比较有用,战乱的时候,社会没有秩序,什么规则都犹如一纸空文,没什么约束力。
好了,回到题目,那么在战国时期的日本,日本武士们是否会通过这条规则而欺压平民百姓呢?
其实很少有武士能够通过这条规则来欺压平民的,因为武士要想使用这条规则也是有很大的限制的。
武士能够有权利杀害平民必须要这个平民有冒犯到他的地方,而且这个“冒犯”也不是我们一般人认为的这种不尊重。大体可以概括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冒犯伤及了武士的尊严,并且拒不道歉。
在战国时代的日本,武士阶层是一个非常庞大且重要的阶层,而且在日本武士普遍都是信守武士道精神的,对于武士来说,武士的尊严往往要比一个人的生命更加的重要。
我们也许听说过日本人会为了武士道精神而切腹自尽,这其实是真的,虽然这种情况在现在看不到,但是在日本的战国时代,这真的是非常普遍,日本的史书里头就有很多弘扬武士道的事迹。
第二种情况,在自己面临生命危险的实现才允许自卫。
其次,如果一个武士跑到别的大名(日本领主的称号)或者幕府将军的领地内被羞辱了,也不能直接动手,而是要请求大名或者幕府将军决断,否则会被视为是挑衅。
日本武士有权杀害冒犯他的平民存在于德川幕府统治时期。
德川幕府成立于1603年,也就是中国的明神宗时期,德川幕府为了增强中央集权,于是德川幕府采取了多种措施,其中有一条就是武士道精神。
什么是日本武士呢?在德川幕府统治期间,日本真正掌握实权的其实就是大将军,日本天皇完全被架空,所以德川幕府统治期间,日本就像是一个军政府,而日本武士就是军政府最底层的“公务员”。
德川幕府为了使自己的统治稳定,大力宣扬忠、义、勇的武士道精神。处于这种精神的感染,日本武士非常重视荣誉,因此日本武士是绝对不允许被冒犯的,如果日本武士丧失了荣誉,很多武士都会选择切腹自杀。
德川幕府为了维护日本武士的荣誉,于是就制订了日本武士可以杀害冲撞自己的,并且拒绝道歉的平民。不过日本武士属于“公务员”,而平民百姓只是百姓而已,所以平民也不会冲撞日本武士的,日本武士也不会杀害平民。
总得来说德川幕府制定这样的规矩就是为了增强日本武士的荣誉感,进而让他们对大将军保持绝对的忠诚,并且作战勇敢,在世界大战中日本武士的武士道精神展现的淋漓尽致,其实这都应该归功于德川幕府。
如何看待日本东京连环杀人碎尸案:冷藏箱里放9颗人头?
可以让那些傻子们在考虑去日本时如何不被杀,还可以警告那位专爱去日本买中国杭州附近小镇产马桶盖的傻逼娘们就近去杭州市买为稳妥。再一个就是提醒想让子女去日本上学的家长们最好一块培同一块吃、住、走、上侧所、逛超市等等。不放心是对的,不出国去日本更安全。
来聊聊这个凶手的下场吧。
这种反社会的连环杀手哪个国家都有,放在中国,被抓到后估计要不了多久就会执行死刑,但日本比较不一样。
日本是发达国家里少数没有取消死刑的,而像这次连环杀人碎尸案,涉及多重命案,几乎肯定会被判处死刑。
然而,这个凶手很可能要经历漫长的等死过程。
因为日本从一审判刑到上诉法院的过程非常长,导致由犯罪至最高法院判刑往往需时5年以上(著名的东京沙林毒气事件案犯、奧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1995年被捕,2006被判死刑,直到现在还好好地活在监狱里)。
终审被判死刑后,还得法务大臣签字,才可执行死刑。
但由于多数日本法务大臣因政治主张或其他理由不愿当刽子手,推延签字,把包袱甩给自己的下任,导致不少死囚迟迟不被行刑。
据统计,由终审判刑至实际行刑,平均需时约7年6个月,到现在,日本仍有超过100名死囚尚待处决。
算一算,打官司平均要5年,实际行刑要7年,整个过程走下来,27岁的凶手已经是个中年人了。
而在这漫长的等待岁月中,死囚是怎样生活的?
日本所有死囚会被关押在单独房间,每周有2至3次机会“放风”,但每次仅限15分钟,且只限在露天的铁笼内向外望望。
囚室起居条件不差,但是除睡眠外不得躺下,只准坐在固定位置。严禁发出任何声响,更不许和隔壁囚犯交谈。
死囚除亲友和律师外不准与任何人接触,不许参与任何社交活动。
最残酷的是——死囚永远不知道何时要死。因为政府不会提前告知死囚行刑日期,直到当日被押往刑场前一小时,死囚才知道自己死到临头。
据监狱刑务官坂本敏夫评价,这种心理惩罚比任何刑罚都要大,“往往让囚犯焦虑不安。由于一般死刑都是在早上执行,于是每天早上时段,整个囚区空气都非常凝重,每人都会留意囚区内所有人一举一动。”
孤独、无自由、无消遣、无人可交谈、沉默地活着,每天要担心是否行刑,在死之前,凶手要过7到10年这样的日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日本多地无差别杀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日本多地无差别杀人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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