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父亲病危请假被开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父亲病危请假被开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因父亲去世请假未获批,上海一员工处理完丧事回公司后竟遭辞退?
是不是外企或者合资的企业?
国内的领导人一般都很通情达理,这种假不仅仅秒批,遇到人性化的领导或者重要岗位的员工,还会通知办公室安排人前去祭奠!如果是公司高管,办公室还会组织所有人随份子,并派代表前去祭奠!
对于这种不近人情的领导或者公司,离开也是一种幸福!
父亲病危请假看护未批,被公司以旷工为由辞退,法院怎么判?
个人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活动不得违反公序良俗。父亲病危,需要看护属于基夲的善良伦理道德,属于正当理由。如果用人单位不给批假,并以旷工为由依据公司规章制度辞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解除。因为该规章制度违反公序良俗无效。
劳动者可申请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大润发一女员工因照顾病危父亲请假遭开除,公司回应称该员工旷工40多天,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
2020年上海也有一个类似的案例,这个在法律文书网上是可以看到的。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判决书,上海一职员因父亲生病请假回家,因公司未准假,第二天准备返回上海,途中得知父亲去世,再次回老家安徽办理丧事,一周后返沪被公司以无故旷工三日为由辞退。
据民事判决书,上海法院认定当事人为父亲操办丧事,符合中华民族传统人伦道德和善良风俗,涉事公司应以普通善良人的宽容心、同理心加以对待,一、二审法院均驳回涉事安盛物业公司的上诉,判决其违规解除合同,赔偿涉事员工7.5万。
新华网评:所有公司该记住这六字
25日新华网也针对此事发出网评文章:员工因父亲去世请假8天未获批,强行休假被辞。看到这样一则消息,相信大多数人的第一感觉是“愤怒”。的确让人愤怒。近期,劳动者权益相关话题频频引发社会热议:畸形的加班现象,扭曲的奋斗观……极端案例一个接一个,都反映了一个共通的大问题:部分企业漠视员工权利,有的用人单位在肆意、蓄意、恶意行使管理权。
但是,“有权不可任性”!这个概念,不仅针对国家权力机关,对各类用人单位也适用。劳动关系具有鲜明的人身依附性和从属性,而用人单位需时刻谨记,行使用工管理权应当合理、限度和善意!
如网友所述,只知道一味压榨员工,最基本的人伦感情都不重视,这样的企业是做不长的。
我们很欣喜地看到,这一类的损害劳动者权崔事件中,员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权益。但我们更希望,“严苛施行用工管理”的任性企业少点,“以人为本体恤员工”的好公司再多点。
按照规章制度,我认为是合理的。
虞女士因父亲病危,请假了十天假回家照顾,后因无法按约到岗,按规定也不能再请假,故虞女士被按旷工处理,后来便被辞退了。
为什么说这个做法是合理的,在公司角度看来,员工是因为旷工多天而被辞退,况且旷工四十多天,公司合情合理把你开除了。
那为何会有争议呢,因为虞女士是真有事走不开,属于特殊情况,但职场上,想要这样的特批权利应该由自己来争取,虞女士可向领导和公司申请是否可以停薪留职,如果这个岗位不能够长时间空缺,公司还要做决策去请兼职,如果这个岗位无法长期空缺,那公司是否需要再聘一个,而虞女士回岗后可以再做安排。
自己的权益需要自己争取,特别在职场上,许多不公平待遇,职场歧视,我们都找不到说理处,选择最利于自己的方式,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这才是成熟的职场人该做的。
这个问题由单位内部领导处理方法有关。首先员工口头上是否与领导有个约定或办过书面请假。家中父病危特殊原因。单位领导应关心也不可少,问一下具体事实况来处理存在问题。
如果员工未口头请假前提下,随意去照顾病危父亲有点不符合单位合理规定和劳动法法规。
员工符合以上请假要求的,单位以开除方式有点不妥,粗暴没人性做法。家家户户都有老有小,特殊情况应特殊处理,作为员工也应遵守单位的规定。
由于具体情况不详细,不了介,可以肯定这位员工是位孝顺女儿,值得现今社会上推广和学习。
希望单位领导值得去思考,否则会影响下面员工积极性,也应考虑到社会正面导向。
本人看法供参考阅读。
医生可以请假一年会开除吗?
会。医生请教一年之后是会被开除的,因为我们在请假的时间太久了的话,那么就和相当于辞退是没有什么差别的,所以医生在请了一年的假之后,是很有可能会被开除的。因为在请了一年的假之后,我们的一个学习经历和一个工作经验,可能都会比较生疏。
而医生的话又是不容懈怠的,所以在医生请假一年之后,如果是没有什么的重大事情,那么基本上是不会再录用的。
医生请假一年是不会开除的,一般请假一年就拿病假工作,假如单位一定要开除的会,我们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起诉,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声诉也可也到法院起诉用工单位滥用职权是职工无法生存我想信法律会给医生圆满的个说法,以上是我的看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父亲病危请假被开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父亲病危请假被开除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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