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司机酒驾母子1死1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司机酒驾母子1死1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酒驾男子撞死母子弃车逃逸判多久?
酒驾男子撞死母子后弃车逃逸,这种行为极其恶劣,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对遇难者及其家庭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醉酒驾驶并导致他人死亡,且肇事者逃逸,将面临严重的刑事处罚。但具体的判罚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肇事者的主观恶性、肇事后果的严重程度、是否有自首、悔罪表现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因此,我无法给出确切的判罚时长。但无论判罚多久,都无法弥补遇难者家庭所承受的痛苦。我们应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公众对酒驾危害性的认识,共同维护公共安全。
济宁男子无证酒驾撞倒母子后又来回碾轧,被提起公诉, 你怎么看?
孙某某酒后驾驶电动四轮车,先后撞倒母子俩,并来回碾轧,最终导致母亲死亡、儿子受伤。济宁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孙某某提起公诉!这件事,我看了就非常生气,孙某必须严厉处罚!!!
这件事特别有感触,我最近就遇到过,身边亲人因为酒的关系离世,这件事,我想谈三点看法。
一、加大巡逻力度,提高处罚力度
很多人有时候,就是酒后乱性,喝点小酒就不知道东南西北,还有的骂人、打架!针对这种人,如果发现其开车,必须严格处罚,让他后悔一辈子!
二、追究连带责任
喝酒?谁和他一起喝的?如果有劝酒行为的,也要追究责任,喝酒后,发现他驾车的,不制止!一样处罚!
三、希望逝者可以安息
处罚力度必须加大,相应的赔偿并不能让逝者的家人弥补伤痛!
最后,我想说,请大家不要酒后驾驶,更不要无证驾驶,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和他人负责!!
我说的语气有点重,希望大家多多指教,谢谢大家。
你怎么看南京一司机酒驾撞七车致母子俩惨死,终审判无期赔6.7万这件事?
2016年11月4日晚,在南京迈皋桥附近发生了一起因酒驾引发的惨剧:肇事车辆连撞7车,期间还撞上了一对正在公交站台等车的母子,造成9岁孩子当场遇难,母亲也因抢救无效死亡。2017年8月9日,南京中院对这起备受关注的案子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朱小虎无期徒刑,刑事附带民事赔偿6.7万。一审判决后,被告和受害人家属都提请了上诉。2018年7月3日下午,江苏省高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在2017年6月6日的一审庭审中,公诉人首次出示了案发时的监控完整还原了整个事发过程,在这里不再详述,简而言之:酒驾、闯红灯、撞击其他车辆,撞上了公交站台等车的两名被害人,继续前行,撞击非机动车上的停靠车辆,最后撞树上被迫停下。
事发后,记者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面对镜头,朱小虎大言不惭,称自己喝了两三两酒,而他能喝半斤,能有什么事?不过,在一审庭审中,朱小虎却推翻了自己在现场的说辞,声称身体不佳才饮酒开车,而对于事发经过已记不清。经过司法鉴定,朱小虎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笔者认为,朱小虎作为一个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同时也是一名基层政府官员,在查处酒驾猛于虎的今天,胆敢以身试法,肇事后面对记者的摄像头,大言不惭,然而,面对庭审又采取逃避的态度,令人愤慨地表示“身体不佳才饮酒开车”,尽显私欲、冷漠和蔑视法律与生命的姿态,不具备从轻处罚的情节。受害人家属坚决要求判处朱小虎死刑,从情感上完全可以理解。但依据法律法规,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量刑得当。据了解,目前国内无期徒刑对于酒驾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来说,已经是较高量刑。
受害人家属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了上诉,要求赔偿总计184万多元的损失,但二审只支持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6.7万的主张,笔者认为“过轻”。肇事者虽“如愿以偿”被送入监将牢底坐穿,但两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戛然而止,受害人家庭所承受的不仅仅是情感上的无法弥补的伤痛,更有经济上的巨大损失。唯有经济上的补偿多多少少能够弥补家属的伤痛。
朱小虎家属虽曾在交警部门组织下先行赔付被害人家属15万元用于办理丧葬事宜,但双方在本案诉讼中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一、二审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方面,仅支持了受害人家属主张的丧葬费、交通费及误工费,共计6.7万多元,而对受害人家属提出的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索赔均没有支持。显然,这个6.7万元的民事赔偿对于两条人命来说,显得微不足道。
酒驾判无期,致母子两人死亡,七车损伤,赔偿6.7万,其实个人绝得赔偿还是少了。
至少酒驾判无期永不减刑,赔偿6.7万,这两条人命未免太不值钱了,一个3.5万,说穿了,还不如有钱人家的宠物狗值钱。终归还是惩罚太轻,才会让一些司机藐视法律,贱识生命,所以个人还是觉得应该重惩才能杜绝如此频繁的酒驾事故发生。
这样的结果,我也只能无语笑苍天了!
事情发生在南京。2016年11月4日晚,朱小虎酒后驾车,连撞七车,一对正在公交站台等车的母子也不幸被撞身亡。面对采访镜头,朱小虎毫无惭色和悔过之心,竟称自己酒量半斤,不过才喝了二三两酒,怕什么?
当时牛皮哄哄的朱小虎,等到庭审时,天不怕地不怕的架势没了,自己打脸自己,将在车祸现场的说辞全部推翻,声称自己身体状况不佳,这才饮酒开车,对于事发情况一点记不清了。
案发后,朱小虎家属赔偿死者家属15万元。2017年8月9日,一审判处朱小虎无期徒刑,赔偿死者家属6.7万元。朱小虎和死者家属均不满意,提出上诉。2018年7月3日,二审维持原判。
对于刑事判决,笔者并无不同意见,朱小虎是咎由自取,判处死刑,说实话也不为过。只是民事赔偿方面,尽管我也知道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只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减少的损失、交通费及丧葬费等 " 物质损失 ",对于精神损害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是不予支持的,但就是感到不平!
两条活生生的人命啊,难道真的轻如草芥?真的接受不了这样的结果,但我除了在这里说说,发表一点看法,又能怎样呢?
事情的结局是悲剧的:两人死,一人坐牢,几个家庭由此分崩离析……
法律是无奈的:肇事者被判无期,是刑事处罚,至于那6.7万元赔偿,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原则,根据最高法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有关规定,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明确限定在“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说白了,这次肇事事件,刑事部分法院判处的是无期,这无可厚非;民事部分,法院判处的是丧葬费、医疗费等实际经济损失,也就是6.7万元。
就法理来讲,法律就是这么规定,法官也是照章办事,有了这样的结果,死者家属也是很无奈,两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肇事者却还活的好好的,经济补偿就这么点,家属肯定想不通……
就感情来讲,赔偿这点钱确实有点接受不了,人都没了,这点钱拿给我又有啥用,别说6万7,就是67万、670万,也换不回自己的亲人来……
不过,还有一点就是,即便法院判处对方赔偿高额补偿款,可那家伙已经入狱了,并且还判了无期,他就是一分钱不给你,你也拿他没辙,你说你申请强制执行都找不到对象,毕竟他已经进了监狱。
说实话,这个6.7万的赔偿太低,相关法条在这个地方可以灵活变通一下了,除了直接经济损失外,间接损失有时候也不能忽略啊……
一对母子,两条人命,获赔6.7万元,这是大家的焦点所在,也是最难以理解的地方。
这个结果放在任何人身上都难以接受,当然不是说赔偿100万,200万就能换回母子俩的生命。只是这样实在太便宜了那个酒驾肇事的朱小虎。
据称这位酒驾肇事者朱小虎还是民政局前副局长,知法犯法、漠视生命,实在可恶至极!在喝了酒之后驾车连撞7 车,致使一对在公交站台等车的母子被撞身亡。而记者采访时,他还豪无愧色地称,自己有半斤的酒量,这次只喝了两三两酒。最终,这个罪魁祸首朱小虎被判处无期徒刑。
单从法律上讲,6.7万元赔偿显然是合乎法律规定的。但对于死者家属来讲,这6.7万元显然太微不足道了。
我相信很多人都和我一样,不愿意也不相信朱小虎没有赔偿能力,以他之前的身份,真要说没钱恐怕说不过去,退一步讲,他至少有房产和其他财产吧?
个人感觉,无期徒刑远远抵不了两条无辜的生命,只有让肇事者朱小虎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才能稍稍抚慰死者家属的伤痛。
建议受害者家属另外提起民事诉讼,向朱小虎索要死亡赔偿金。
汶上县:男子无证酒驾撞倒母子后又来回碾轧,被提起公诉, 你怎么看?
为什么这样的悲剧老是在重演?为什么国家提倡不能喝酒驾驶,老是有人当做耳边风。出现这样的悲剧怪谁?等待觉醒的悔悟吗?不要说撞到自己的亲人,就算撞到别人,那也是一个家庭。痛惜失去亲人的感受,是让人很悲伤的。我想说的是。那些喝酒开车的人,你们已经变成魔鬼了。吸附着无辜人的鲜血,等待你们的是降妖除魔的判决。悬崖勒马,克制住自己的酒驾行为。是对自己的解救,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是对一个家庭的幸福生活的延续,最后忠告各位喝酒开车的酒鬼们,千万别在喝酒开车,善待自己,也是善待别人。世上只有悲剧酒没有后悔酒。好自为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司机酒驾母子1死1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司机酒驾母子1死1伤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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