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争上亿遗产错杀亲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争上亿遗产错杀亲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哥哥死后妹妹能跟侄子争遗产吗?
答:哥哥死后妹妹不能跟侄子争遗产,因为哥哥死后的遗产第一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妹妹不属笫_一继承人,所以妹妹不能与侄子争遗产,如果哥哥住的是父母房子,或者父母有财产在哥哥处,那与侄子争遗产还有道理,首先要弄明白财产在谁的名下,才能合法继承。
哥哥去世后妹妹不能跟侄子争遗产。因为,人去世后的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跟兄弟姐妹没有关系,当哥哥去世后,可以继承遗产的是他的配偶个孩子,父母,当父母不在时,就有配偶个孩子共同继承,所以,哥哥去世后,妹妹没有资格和侄子争遗产。
不能。哥哥和妹妹之间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法律也不支持妹妹跟侄子争遗产。从法律上来说妹妹不能和侄子争遗产。从人情上说,妹妹也不应该和侄子争遗产。哥哥死了,妹妹一定痛心,不但不能和侄子争遗产反而应该帮助、照顾侄子,比哥哥在时还要更加疼爱侄子
争夺遗产是什么罪?
关于争夺遗产的问题,我可以给你一些相关的信息。在法律上,争夺遗产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而是指在遗产分配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和纠纷。具体的罪名可能会因不同的情况而有所不同,例如诈骗、盗窃、伪造文书等。这些罪名都是根据具体的行为和法律规定来确定的。
在处理遗产纠纷时,通常需要依靠相关的法律程序和法庭来解决。如果你遇到了争夺遗产的情况,建议你咨询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你提供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1.
霸占遗产负这样的刑事责任:霸占遗产是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刘伯温为何杀李善长的侄儿?
因为李彬贪污三千两。
明朝初年,朱元璋下了一道“求贤令”,向全国征召贤才,事宜由中书省办理。当时浙江长洲县有位富豪韩复礼,花钱买通县令吴泽,让县令把儿子韩通推荐给朝廷。韩复礼还跑到京师,贿赂李彬三千两白银。
不久,韩通就被安排到吏部做官。但这个韩通实在无法胜任,大字不识几个,愚钝不化,到了吏部,犹如一只老母鸡插队到鹤群,显得十分突兀,自然引起别人的怀疑。有人告到御史台,御史一查,弄清了事情的原委。刘伯温作为御史中丞,深知此事重大,当时朱元璋下令,贪污六十两白银就要杀头,李彬贪污三千两,够杀五十次了。
李善长为验证真伪,亲自去牢狱问李彬,李彬没有隐瞒,声称母亲病重,俸禄不足以买药,就收了三千两银子给母亲治病。李善长得知后,私下找到刘伯温求情,希望刘伯温高抬贵手,卖他个人情。
洗冤录杀侄子是哪个案子?
《洗冤集录》里的故事,发生在南宋时期。
有个人想谋得侄子富足的财产,就把侄儿骗到了家里,夜里在家将他侄子灌醉后,就把他侄子勒死了。这个人就想,一不做二不休!反正我平常和我老婆也不和,干脆就把她也杀了!结果他提着刀就进了他老婆的卧房,结果手起刀落,将熟睡中妻子的头颅割下!
《洗冤录》有多牛?有一招至今为公安部门侦破刑事案件常常使用
结果,这个狠人又回到刚才他和侄子喝酒的地方,又把侄子的头割了下来,然后就向官府报案了,说自己回家正好碰见贼人杀害了自己的老婆和侄子。
当时负责这起案件的县令,叫尹见心。
尹见心就把这两科头颅搬到案子上来,仔细观瞧,只见一个头颅的脖颈处的皮肉向上紧缩,而另一个则没有这种现象。尹见心就问这个人,说两个人是同时被杀的吗?
那人就说,是!一刀一个,那刀快!
尹见心就把这个人当时就收押了,又把这个人的孩子叫来,一审问,闹半天这个孩子看到了这起案件的全部过程,小孩不会说瞎话,就这样,凶手只能认罪伏法了。
其实,宋慈在《洗冤录》中明确记录了,判断尸体的头颅是生前砍下的,还是死后被砍下的,就可以检查断裂处的皮肉,如果是生前砍下的,头颈刀砍处皮肉紧缩。死后砍下的,头颅刀砍处皮肉不紧缩。这是古代的法医们从无数实践中得到的经验。
这起案件中,尹见心就是根据两颗头颅上的刀砍处皮肉的不同形状,判断两人不是同时被杀,这为审清案件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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