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老赖冒用身份坐高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老赖冒用身份坐高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神剧情!台州“老赖”用别人身份证坐高铁,没想到身份证主人竟是逃犯,你怎么看?
问题有意思,我是一名创业者,选择回答。
神剧情!台州“老赖”用别人身份证坐高铁,没想到身份证主人竟是逃犯,你怎么看?我也认为很可笑,想一想也很正常。
一,这个“老赖”可能有急事要办,慌慌张张犯了个错误,尽然借用了逃犯的身份证去买票,这下不急了。
二,这个“老赖”就是真老赖,其实做动车二等座或者绿皮也很好,你拽什么?不让你享受的服务,你非要去多花钱享受一番?
三,这个“老赖”真倒霉,1379多万老赖就他遇到这种事。
四,在老赖碰脸的时代,这种剧情还会发生。
就回答这些,感谢阅读。
我是实体经济守望者,关注我有更多创业知识与你分享!
老赖能坐高铁吗?
老赖不能坐高铁。高铁飞机动车都属于高消费,老赖的出行受到限制,不能乘坐这些交通工具。
除非老赖还清了欠款,经人民法院审理核查,确实改正错误还清了欠款,有关部门安手续和程序把老赖从黑名单上剔除,它才能和正常人一样,出行不受限制。
老赖是不能坐高铁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凡事有恶意欠债或故意逃避躲债行为的,一担申请执行,将会面临拉入黑名单,并且限制高消费,不能乘坐高速动车组列车,飞机或不能享受出国旅游,住5星级以上的酒店,因此做人还是诚信重要。
不能坐高铁。老赖如果经过法院等有关部门起诉审核,而被执行人具不配合,反而豁,哄骗,拖等赖子行为不履行不承担自己应尽的责任,会被有关执法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能坐高铁,不能坐飞机等比较快捷的交通运输通道。但是可以坐普通火车,汽车。
不能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ハ)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 g 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老赖是不可以坐高铁的。老赖就是失信人员,不能乘坐G字头高铁所有席别、D字头动车一等座及以上席别、普通列车软卧及以上席别,但乘坐其他席别的但乘坐其他席别的火车仍不会受到影响。失信被执行人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老赖。老赖们动车、飞机、轮船等都不可以坐,普通火车的软卧也不能,包括星级酒店、高级娱乐场所统统不能去,他们与有钱人交往的机会都被剥夺了,实际上是剥夺了他们还债的机会,甚至剥夺了他们的名誉权,老赖们的所有个人信息可以肆无忌惮的随便公布。对于老赖们权力的剥夺超越了任何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包括死刑犯。
12名老赖“借证”坐高铁,被济南铁路警方查获, 你怎么看?
我来回答:
冒用他人身份证,这种行为属于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对老赖这种行为应当依法严格处罚,500元罚款对老赖处罚太轻了,根本达不到惩戒目的,老赖不履行义务本身就违法,限制高消费后使用他人身份证消费,应该拘留10天才能与法治精神相适应。
你不让他乘车、飞行、做生意,他去哪里弄钱还给你?你就是把他弄死,不是永远拿不回钱来吗?与其有时间置气、打官司,还不如接受教训一方面给他机会还钱,另一方面也给自己机会赚钱。生意上的事还是用生意的办法解决,靠法院搞文革运动的方式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反而会把“老赖”越抓越多,防不胜防!
老赖不入刑,一切等于零!为什么别的国家说咱们大天朝根本无诚信可言?!为什么别的国家没有老赖一说?!说到家!还是处罚力度不够!!!国家应该出台相应法律法规!让老赖们和家人处处受限!坚决不给老赖们生存的空间!!!!
老赖能坐高铁吗?
黑名单不可以坐高铁
根据国家的规定,失信人员将会限制高消费,而被执行的人出门是不可以坐高铁的,不过这些人可以乘坐动车、普通快车。
能坐
1、只是限制舱位,不得选择选择列车软卧以上舱位。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不能。“老赖” 只受乘坐飞机、火车软卧和轮船二等舱的限制。可以说,最高法新规的出台,进一步收紧了对“老赖”出行的限制,也明确地传递出这样一个信号,只要厚脸皮“老赖”就可以过好日子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让其行为付出法律代价,并在现实生活中举步维艰,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这既是对“老赖”包括可能有潜在侥幸心理人员的震慑,也是对于饱受“老赖”现象拖累,社会良好诚信风气的重塑和保护。
不能。不能乘坐G字头高铁所有席别、D字头动车一等座及以上席别、普通列车软卧及以上席别,但乘坐其他席别的火车仍不会受到影响。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老赖是不可以坐高铁的。老赖就是失信人员,不能乘坐G字头高铁所有席别、D字头动车一等座及以上席别、普通列车软卧及以上席别,但乘坐其他席别的火车仍不会受到影响。失信被执行人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老赖。老赖们动车、飞机、轮船等都不可以坐,普通火车的软卧也不能,包括星级酒店、高级娱乐场所统统不能去,他们与有钱人交往的机会都被剥夺了,实际上是剥夺了他们还债的机会,甚至剥夺了他们的名誉权,老赖们的所有个人信息可以肆无忌惮的随便公布。对于老赖们权力的剥夺超越了任何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包括死刑犯。
黄岩“老赖”用别人身份证坐高铁,没想到身份证主人竟是逃犯, 你怎么看?
欠了钱的人 对于有钱不还,有执行能力就是不履行 还想享用 高铁服务待遇 真的是不要脸既然能到这么厚颜无耻 冒用他人身份证件 乘坐高铁 但没有一个提前准备措施 慌乱中使用的竟然是逃犯的....真是我们所说的 好人有好报 恶人终究面临的不会有好的结果
这种场面真的是又火又想笑 让我们真正的看到了人性阴恶狡诈的一面 侥幸以为能逃出网法 不幸运的是进入了一场更大的劫难 深深的为那些法律裁决赢了的人 却始终拿不回的的颠倒迷离 这种事情的方式 让我鼓掌叫好
也请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因此,老赖们你们别想过得踏实,超过五年,只要你有财产,都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使得这些老赖 无处可逃
欠了别人的钱,有执行能力却拒不归还,因此被上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就这样还是不还钱。还想继续享受高铁的服务。冒用别人的身份证上高铁,但慌乱中冒用的身份证竟然是逃犯的……
这样的故事堪比电影。虽然靠点法律的边。但我更看到人性的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侥幸以为能逃过一劫,不想却进入更大的劫。担任过多起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深深理解他们那种已经判决赢了却始终拿不回钱的迷茫。这个事件的发生让我拍手称快。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子涛说事:知道出行难了,去哪里都不方便,还接别人的身份证坐高铁,真的是厚颜无耻,希望政府加强管制,认真审核,杜绝任何投机行为。
身份证作为日常生活最重要的证件,广大市民不要随意出借自己的居民身份证,以防不法分子不当使用,因此承担法律责任。更不要冒用他人身份证件,违者将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保护好自己的有关证件,丢失立马及时处理,以免后患无穷。(孙子涛)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老赖冒用身份坐高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老赖冒用身份坐高铁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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