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查处法律服务侵公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查处法律服务侵公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企业挖土把农民经济作物挖了算侵权吗侵害个人财产吗?有何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故意破坏农作物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扩展资料:
立案追诉标准: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故意破坏农作物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 破坏生产经营罪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不详细,不便于分析,只能给你具体的法律条文自己分析。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有些摄影师相互分享人像摄影作品,这种行为侵权了吗?有什么法律依据?
虽然是相互分享,但不等于是相互授权了,欣赏可以,如果想要再分享,就应该得到作者授权,没有得到授权就再分享(再分享就是使用)就是侵权啦。
当然,在再分享之前口头约定了就应该从约定,比如,说清楚只能自己欣赏,不能拿去参加比赛,在公众媒体发表时要署名等。
例如,我将自己的作品发到朋友圈里,是为了朋友们之间相互欣赏、互动、点评等,朋友圈里的人就不能将我的作品拿出去以他自己的名义向其他人展示,甚至发表到公众媒体上、参赛等。如果朋友圈里其他人看上了我的作品,想用,就应该得到我的授权,否则,会有后果的。
所以,因此,一句话强调,我们每一个摄影人一定要有“版权”意识。
网络平台用户侵权牟利,平台有没有法律责任?
你这种情况是第三人利用网络侵犯著作权的侵权行为。首先,第三人侵权的责任是肯定的,但问题在于网络平台也就是网络服务提供者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得具体分析。其一,如果你告知了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事实并要求采取措施的,其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就扩大部的损失部分,由网络用户(侵权人)与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连带责任。其二,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侵权人)的行为是侵权而容忍的,与其承担全部的连带责任(此情形不以受害人告知为前提,但需要受害人举证)。
接下来,我再说你去哪里诉讼:侵权纠纷的一般规定中,此类侵权案件是两地管,即被告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网络侵权行为的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计算机的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则包括被侵权人的住所地。简单说,你可以选择侵权人的住所地和你的住所地,以及网络服务器设备的所在地,建议你在自己的住所地起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查处法律服务侵公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查处法律服务侵公案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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