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查处法律服务侵公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查处法律服务侵公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家公务人员不执行法律判决,是否可以向纪检部门投诉?
首先,不清楚这个法律判决的内容。如果只是日常生活中的普通侵权或其他民事纠纷,与其公务人员身份和职务无关的,也不属于纪检部门监督惩戒的范围,即使投诉了,意义也不大。既然已经有生效判决了,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家公务人员毕竟是有稳定收入的,强制扣划应该没有问题。
如果判决文书涉及的是公务人员参与盈利性活动发生的纠纷,这是可以投诉到纪检部门的。一般先到该公务人员所在单位的纪检部门反映情况,如果觉得处理不公,可以到上级纪检部门反映情况,要求惩处,一般都要求提供书面材料。
希望能够帮到你。
这种情况应该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一、一般的法律判决,进入了司法程序,应当按司法程序办理。政府部门、纪检部门一般不会干预司法的。如果这个法律判决已生效,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如果这个公务人员在与你的纠纷中涉及到其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这是违反《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的行为,是纪检监察部门的管辖范围的,你可以向其所在单位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监察委员会反映或举报。
三、如果这个公务人员不执行法律判决时,涉嫌有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包庇黑恶势力活动的,这也是违反《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行为,也属纪检监察部门的管辖范围,你也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举报。
四、你可以学习一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看一下这名公职人员在与你的纠纷中有哪些违反了上述规定,如果有的话,是可以向其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举报的。如果情况属实的话,通过纪检监察部门对案件的处理,能够促使与你有关的法律判决得到执行。
五、向其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举报流程不是很复杂,这些部门一般设有信访室,可以亲自将反映问题的书面材料送过去,也可以用信函的方式实名举报。他们收到后会及时处理的的。当然,反映的情况一定要属实,不然你也有麻烦的。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并补充完善。
我老婆总是查我通话清单,甚至在公安局找人调查我在全市入住宾馆的记录,这在法律上算是侵权么?
你老婆报案了,还是告你了把。根据公检法,只有通过公安局立案侦察才有权要求电信公司的电话详单和入住记录,如果是委托公安的人私自调查,你可以找侦探或是律师拍照,和收集有关他们无立案私自,或是利用公职调查你的行为,不仅可以制止你的妻子,也可以教训下公安的人。渎职罪/等等
法律咨询:业主在公共走廊墙上开门是侵权行为吗?
非法占用公共走廊你试试找消防部门,消防部门愿意严格执法的话就可以解决。
我看了下你拍的照片,可以和邻居协商,让他的外门改成从外朝内推开的形式,开门方向换一下,这样的话可以避免撞到人。他如果拒绝的话,可以你们自己家的门换一下开门方向,把你家换成钥匙孔在右边,外门从右到左打开的方向(比如你拍的第二张图的右册类似),这时就是你家开门后他家开不了门(会被撞到),让他自己也尝尝这种不舒服的滋味。(友善微笑)
倘若想要彻底维权让邻居退还违法占有面积,建议你去咨询一下律师,如果消防部门也甩锅和稀泥不管的话,只有走法院起诉这条路。从起诉到开庭时间大概3-6个月吧,具体你得咨询当地的律师。起诉胜诉后邻居非法占用的空间可以被拆除并恢复原状,不过你们是邻居的事实无法改变,这时两家就彻底结怨。同一层楼居住,难免还会再遇到。以后可能还会遇到摩擦和冲突以及尴尬事件,法律维权就要做好长期战斗的心理准备。
公布法律文书及庭审直播是否涉及侵权?
公布法律文书及庭审直播往往不涉及侵权 除非是案件涉及到商业秘密或严重的个人隐私的情况下 可以向法庭申请 不公开审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 的相关规定 一般案件都需要公开开庭审理 也就是接受社会的民众的的监督 ,因此公布法律文书及开庭直播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律师称「插队女子图像被做车贴已侵权」,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此举?
感谢邀答。4月30日,浙江东阳市横店影视城景区检票口,大量游客正在排队检票入场,一名年长女子和一名年轻女子插队排到了队伍前面。因对两女子的行为感到不满,一名被插队的年轻男子疑似拉了年轻女子。
随后,两名女子“机关枪式”指责该男子:“你拉什么拉?你以为你是个男的,我就怕你?我最恨的就是你这种欺软怕硬的人!我不是那种好惹的人……”一旁的年长女子也推搡了该男子,并警告称“我就要插队!我们不是好惹的……”
插队事件被网友拍视频发布后,冲上抖音热榜,相关话题也成为微博热搜,引发网友广泛热议。有人将两女子争执时的表情做成了表情包,女子的头像也被做成了讽刺漫画、表情包,还有商家将印有两名女子图像的讽刺漫画做成车贴售卖。
将印有两名女子图像的讽刺漫画做成车贴售卖,确实构成民法上的肖像侵权。我国《民法典》第1018条规定,具备可识别性的侧脸、背影、漫画等均可属于肖像权的保护范畴。这两人的卡通漫画已具备明显的可识别性,属于肖像权的保护范畴。
《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因此,无论漫画车贴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均涉嫌构成对两人肖像的侵权。
根据《民法典》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在司法实践中,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侵权责任的确定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或“情节严重”作为赔偿的标准。如果侵权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被侵权人还可以依法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两名女子插队确属于不文明行为,如果还公然辱骂对其阻止者,涉及侵犯名誉权。同时,对不遵守社会规则的愤怒完全可以理解,但将当事人的头像做成讽刺漫画、表情包和车贴等,构成了对两人肖像权的侵犯,此种行为实不可取。
这个问题涉及肖像权等多方面法律问题。如果某人未经授权在车身上使用另一个人的肖像,则可能有侵犯肖像权的嫌疑。此外,在车辆上使用肖像也可能被视为一种商标或商业广告,需要遵守商标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可以指出该行为已侵犯了所述女子的肖像权,因为该女子没有同意或授权将其肖像用于车贴。律师可以要求对其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进行调查,并要求制止该行为并获得赔偿。但是,这个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的具体情况,才能得出更准确、具体和可执行的法律意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查处法律服务侵公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查处法律服务侵公案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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