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药店药师挂证遭核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药店药师挂证遭核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挂证”凉凉了!执业药师该何去何从?
如果“挂证”彻底凉凉的时候,你就不会再问执业药师何去何从了。就是因为现在“挂证”还普遍存在,执业药师基本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执业药师才会迷茫!
我们先看看在执业药师资格暂行规定中执业药师的职责:
一、执业药师在执业范围内负责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制定、实施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对本单位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二、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治疗药物的监测及药品疗效的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
现实中执业药师都在干什么工作?这里我只讲药店执业药师。
一、驻店执业药师 真正有承担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处方的审核及调配监督,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等执业药师的本质工作。
二、驻店执业药师 带证的营业员,跟普通营业员一样,多领一个执业药师的额外工资。因为受业绩考核指标影响,这类执业药师工作时要忘记自己是一名执业药师,不然老给顾客推荐最合适的药,业绩肯定有影响的。这类执业药师心理是最矛盾的,有些疾病明明知道可以推荐普通的药品,用比较便宜的药解决问题,可又会影响业绩,影响收入。
三、半兼职的执业药师 工作内容就是每天到店里处理各种需要的资料,不参与药品销售。
四、兼职执业药师,也就是大家说的挂证。在一些县级城市,普遍存在!
执业药师未来的出路在哪里?
执业药师想要体现自身价值,只有一条路——专业。
过去的执业药师考试门槛比较低,现在很多执业药师都不是学药品相关专业出身的。虽然有些通过学习,确实比较专业,但还是很多只为了考试突击学习,考过后就没怎么学习了。造成了有些执业药师根本没办法提供专业的药事服务。
想要从事执业药师这个工作,只有加强学习,只要你足够专业,你就不愁出路。现在有些大型的药房,里面的执业药师是非常忙的,因为需要药事咨询的人群是非常多的。未来的药店肯定是往专业化药房的方向走,需要越来越多专业的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挂证签合同都写些什么内容?
给你一个范本。其实这个合同是不被国家承认的,应为挂证本身就是违法,所以违法的合同不认可。就是说如果你挂质量负责人,对方销售假药也会拘你的。
执业药师聘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甲方因经营需要聘请乙方为注册执业药师。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协议期限:乙方将执业药师证注册到甲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证件使用与保管:由乙方负责办理注册证件的全过程。在办理注册成功后,执业药师资格证由乙方自行保管,注册证由甲方保管。若甲方需使用乙方执业药师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等,乙方必须无条件提供,甲方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乙方。
三、协议期内,乙方应承诺所提供的证件真实有效,保证在协议期限内不得将注册证变更和注销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行为,甲方应承诺不得将乙方证件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四、费用支付:甲方每年支付给乙方注册证使用费每年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甲方应在注册成功后 日内支付首次费用,以后每年 月底支付一次费用直至协议期满。
五、在协议期内,乙方必须按规定接受执业药师注册所必须的体检、培训和继续教育,修满规定的学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实报实销。
六、甲方必需持证合法经营。若因甲方违法经营导致法律责任,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不需负责,若给乙方带来经济损失,甲方需负责一切赔偿并补偿精神损失。
七、在协议期间,如甲方提出解除协议,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并支付违约金 元,已付费用不予退还,如乙方提出解除协议也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退还未到期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元。在协议期满后如需要延续,双方提前2个月协商,从新签订协议,如不再延续,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协助乙方办理变更、再注册、注销等手续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
代表(签名):
日期: 日期:
对于药房买药师证挂证的行为,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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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医药
6分钟前 · 辽宁省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
药师挂证是个长期以来的普遍问题,为什么会普遍存在?因为无法做到,认为制度设计就有问题。
要求每个门店都必须有执业药师驻店,全国药店门店数45万,执业药师注册人数40万(其中50%是医生或是非药店从业者)执业药师是挺专业且不易考的资格证书。
按现行法规1.降低执业药师考试难度(不现实) 2.减少药店数量(民众买药不方便也不现实)。
建议:连锁总部跟据门店数量配备一定的执业药师能满足连锁门店的患者咨询 。用互联网的工具让消费者在手机端就能咨询药师…
编辑
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挂证是历史遗留下来的老问题。
挂证问题根本原因是日益增长的药店数量和报考药学专业学生减少矛盾,药师证少,药店多,供求关系不平衡。
在计划经济时期,一个县级国营医药公司没有一个药学专业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1983年前后干部队伍要求知识化,专业化,年青化,一个县有一个药事中技毕业生就视为人材,是当经理的首选人。为了适应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在1988年医药公司将具有中学文化程度的门店骨干人员进行短期培训,根据从业年限,论资排辈评职称,最早的药师就这样产生了,这些工人退休以后,药师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改制后的民营药店要么一次性买断经营权,要么按年出租赁费。
在2000年左右,三四线城市一个零售药店经营许可证售价5一10万元,一个药师证一年租金几千元不等。办一个新证价高,买租老证便宜是医药行业的特色,租证,挂证,监管,三方的利益最大化就产生了最早的药师挂证行为。
2000年以后,上级监管部门对零售药店开了提高了门坎,其中就有一店一执业药师的规定,大多数药商会卖药,没有药师证,只有租证才能保住经营资格,而退休工人的药师证,转行人员的证,药学专业考有证不办药店等人的药师证就成了‘’商品‘’,因此租证,办证,考证,就行成了一条龙服务。
要想解决药师挂证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药师行业的收入,学校招生数量,药店和医院员工收入差距,药店开办的数量,只有抓住了源头,才能杜绝药师挂证。
“重典治乱”与“法不责众”,永远是难以自圆其说的悖论。历史遗留下来的执业药师“挂证”问题,背后隐藏着药品零售行业的无辜与无奈,从快从重处理固然可以“快刀斩乱麻”,却可能衍生出一系列社会问题。药品零售行业同样渴望符合“公序良俗”的市场环境,并始终为之不懈努力,但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因此疾呼,无论立法、修法、执法,都应循序渐进,而非简单粗暴、“一棒子打死”。个人感觉制度设计和社会资源配套的不均衡,才是挂证和处方药没频处方销售的症结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药店药师挂证遭核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药店药师挂证遭核查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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