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丢身份证被结婚6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丢身份证被结婚6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的身份证被别人拿去结婚了,我是不知情的,现在我都不知道没法结婚了,该怎么办?
什么时候的事情啊,这是不可能发生的啊,银行放贷有严格的手续制度,只凭一张证件没法贷款,要是市面上的小额贷什么的,你可以报警立案了,骗贷不是小事,影响到你自己的征信了,更不是小事,一辈子的事,上点心吧,只要你能证明,钱不是你借的,你不知情,这钱就不用你还。
女方以结婚为手段,骗男方结婚,把彩礼和男方家里的钱全拿走,有什么法律法规可以惩戒女方吗?
彩礼一般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最终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的话,彩礼是可以要求返还的。但以下情况彩礼可以不用返还:
1、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即使彩礼的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也不可以要求返还。
2、男女双方未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超过两年的。
3、男女双方未登记结婚但是已经同居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婚同居生活,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共同生活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实际生活支出、生产需要,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实际情况,目前是没有的!这也是很多渣女家庭的惯用伎俩!法律在这个问题上并不保护男性!所以,要高额彩礼的女人一定不能娶回家!弄不好就是骗彩礼的!而且即使不是骗钱的,也一定和你没什么感情,真正喜欢你的女人,是不可能下这种手的,毕竟你们要过日子!把你榨干对她并没有什么好处!她要么是家里穷的发酸!要么就是不怀好意!不管哪种情况,这种女人都不能要!
看看各位说的多好听啊!照你们所说的这么好,为什么当今社会大龄剩女满街都是,?农村光棍到处可见,我想问问你们,那一代的孩子把婚姻当儿戏,今天结,明天离?看看如今的婚姻,变成了骗子市场,还好意思说,受法律保护???可笑不,?
先不谈有什么法律法规可以惩戒女方,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情况几乎为零。在现实生活中一双男女从恋爱开始到走进婚庆大厅这中间大概需一年左右,在这一年中双方己经多次接触过,交谈过,在正常情况下男方己对女方的人品,习惯,爱好及她父母的工作情况,家庭住址,经济状况及人员结构等等己经非常了解了,绝不可能开始恋爱男方就抛出了自己全部家底。再说到彩礼和钱,特别是彩礼那一定是谈的差不多了,双方父母见过面了,互相认可了,且大多数男方是要等到拿了结婚证才把彩金打过去,说句玩笑话:这叫不见鬼子不拉弦。所以说题主的问题我认为不存在,也不可能,怎么会出现把男方彩礼和家里的钱全拿走的现象。在当下社会上大龄男女青年己经很多了,且大多数是独生子女,他(她)们还是渴望结婚成家的,只是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匹配自己的,至于女方的经济条件据我观察差不到那里去,且好多大龄女都有车有房了,说句公道话:好多大龄男不一定有大龄女的经济条件好。所以说媒体及有些楼主还是少提这样的问题,不然的话让一些男士都不敢相亲恋爱了,怕上当受骗,怕人财两空,那么这样一来剩男剩女就更多了。一句话:社会需要正能量。如果真碰上这种事情,那概率是极小极少的,用什么法律法规去惩戒女方呢?我觉得首先是报警,然后冻结账户,接着请律师。。
没有相处了解人品吗?一看就是只看了姑娘的美貌!我表示嫌弃… 如果知根知底了解了,怎么会被骗?至少她家在哪?父母是干啥的,都知道吧… 跑得了和尚还跑得了庙? 我想不通
借别人身份证结婚的该如何改回来?
改不回来,只能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从以上两条规定来看,你虽然与对方亲自登记结婚,也取得了结婚证,但你结婚登记时提供的身份证是别人的,与你的身份毫不相干,从法律角度来讲,你现在与对方只是同居关系,而不是夫妻关系,也不受法律保护。你无法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和申请撤销婚姻。因为你属冒名顶替登记结婚,不属婚姻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调整范围,故你只能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向婚姻登记部门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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