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短跑运动员车祸身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短跑运动员车祸身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成都一辆劳斯莱斯车祸死者为两位老人,事故现场距离家门口仅百米。这事你怎么看?
2018年1月13日晚上7时许,成都天府大道南三段煎茶镇茶林村一组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伤亡事故,一辆川牌劳斯莱斯白色轿车在途经该路段时,和一辆人力三轮车相撞,造成三轮车上谢某(78岁)薛某凤(73岁)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被交警控制。经血液酒精检测,驾驶员无酒驾毒驾等违规行为。
据村民介绍,事发路口是村民出行必经之路,由于未安装红绿灯,加之路灯灯光昏暗,此前发生也过交通事故。当天两位老人在亲戚家吃过喜酒,骑人力三轮车返家在距离家门一百米处被撞死亡。
车祸发生后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近日记者重新在事发路口看到,该路口已经修建地下人行通道,通道内24小时开启照明灯具,彻底解决路口安全隐患,让附近村民能够安全出行。
亡羊补牢,犹未晚矣。尽管我们不愿意看到发生这样的交通事故,但还是应该为相关职能部门动作迅速点赞 。生活中的事故不能避免,重点是事故发生后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对待,补救整改。朋友们的身边还有多少这样的路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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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观点:首先提问者不应该将“劳斯莱斯”着重强调,因为这容易先入为主的影响他人的判断,另外无论肇事车辆是什么车,在警方没有出具责任认定书之前都不宜过多的讲责任归责到驾驶人身上,毕竟我们都不是目击者,但是从警方发布的通告来看,显然三轮车横跨道路的做法本身也有责任,具体需要等待警方的最终认定结果后才知晓最终结果。
一、警方通报情况
成都交警7分局发布通报,2018年1月13日19时许,车牌号川ARR5**号小型轿车行经天府大道南三段煎茶街道茶林村1组路段时,与一辆横过道路的人力三轮车发生碰撞,致三轮车上的谢某某(男,78岁)、薛某某(女,73岁)当场死亡。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七分局接报警后,立即指令属地交警大队、事故大队民警赶赴现场勘查,现场控制了小型轿车的驾驶员宋某某,迅速开展事故勘察取证工作。
目前,宋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二、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
回到本案来看:
该案造成两人死亡的后果,但是本案中司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要件需要符合:
构成重大事故的前提是司机至少需要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交通肇事罪,但是结合新闻来看,目前并不清楚司机是否至少承担同等责任,然而新闻报道驾驶员宋某某已经被刑拘,据此可见宋某至少是在本案中承担了同等责任。
三、年纪大的人交通法规意识淡薄,子女应当多叮嘱老人遵守交通法规并不宜让老人单独出行。
本案中死者均为70岁以上的老人,而且是去吃酒席后返回路上出的车祸,虽然不清楚老人是否有饮酒,但是这么高龄的人,家中子女无人陪同的情况下,加之交规意识淡薄,横跨马路最终酿成悲剧,是否家属也应该自我反省?
谁也不希望这样的悲剧发生,但是老人的违规行为+司机的疏于观察最终导致车祸发生,只能说车祸猛于虎,各自多注意点吧。
我不清楚事故现场,不好回答,被撞死的两位老人,一个81岁,另一个78岁,都这么大年龄了,没办法出了这种事,只有要求车主赔偿损失,车主这么有钱,保险公司还可以赔钱,估计赔个百万左右没有问题,这样可以安抚死者家庭。
谢邀请。又是一起让人痛心的车祸。
事故简要回顾:2018年1月13日晚7时许,成都天府大道南三段煎荣镇林村一组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伤亡事故。一辆白色川牌劳斯莱斯轿车与一辆人力三轮车相撞,造成人力三轮车上的一男一女两位老人当场死亡。
这起事故没有说明是哪方的原因,据楼上描述,司机没有酒驾、毒驾。路上比较昏暗,骑三轮车的两位老人刚刚喝完喜酒。究竟是汽车违章在先,还是亡者没遵守交通规则造成的,只能留下猜测给读者。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伤亡事故,所以评论起来也比较简单,很同情事故中逝去的两位老人,愿他(她)们一路走好。
这起事故再一次告诫人们,无论是好车懒车,上路一定要遵章守法,安全驾驶,行人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否则,人铁相撞必遭之横祸!
首先是车祸至而老人死亡,可见豪车驾驶员漠视道路交通法规,视人生命为儿戏,认为撞死人后我有的是钱赔,这种意识的支配下,道条法规又奈我怎样!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绝不是空活,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些践踏法律的人当会受到严厉的制裁!当然此次事故老人责任有多大,现在还不清楚,事故责任裁定未公开。对于事故多发路口没有安红绿灯,灯光昏暗,曾发生过交通事故,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建地下人行道,24小时开启照明灯,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此举动引起市民高度赞扬!但失去鲜活生命的老人却太不幸了,太悲悲哀了!老人安息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短跑运动员车祸身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短跑运动员车祸身亡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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