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租房新规来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租房新规来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深圳公租房 续租 新政?
众所周知,深圳公租房可以说是深圳户口的一项福利,只要有深户一般都可以申请,租金一般低于市场价且较稳定,目前公租房的轮候库已经突破40万,几十万大军在排队等候,
而原本据说公租房一般都是可以续租,长期居住,并没有听说有什么续租的条件。
不过新政(意见稿),明确指出以下四种情况,将不可以续租公租房:
1.全部家庭成员户籍均迁出本市;
2.因购买、继承、接受赠与、婚姻状况变化等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的;
3.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
4续租时其他条件符合,但家庭收入财产超过公共租赁住房收入财产限额。
群租房的定义及法律规定?
群租房是指将住宅通过改变房屋结构和平面布局,把房间分割改建成若干小间分别按间出租或按床位出租。这种大量的人口密集居住在狭小空间内,人均居住面积不过几个平方米,没有基本生活措施的群租房在全国各地都屡见不鲜。国内只有少数条例、规定对其进行约束。如上海市的《房屋租赁条例》、《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五六部法规和规章都散落着对群租房有一定约束,同类还有《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法律依据
《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 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者不动产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确需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由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允许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区域范围和方案,并召开听证会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后,报区人民政府决定。
在允许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区域范围内,具体房屋单元的业主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报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并依法向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发现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行为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处理。
如何看待南京租房新规,房东不能擅自进出出租屋,每间房最多住两人这些规定?
对于很多有房族来说,政府出台新的租房相关规定,或许是他人门前雪,事不关己,也无心关切!但从社会问题方面看,实则不然,租房市场的稳定性其实在某一个侧面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的稳定性!
近几年,由于各大一线城市的外来务工人员数量大幅增加,同时高校毕业生每年数以十万计,租房大军成为城市重要人口组成之一。随着房价的每日飙升,房租也是水涨船高,因此,“群租房”、“合租房”等分摊高额租金的形式十分受市场青睐。多人合租虽然降低了生活成本,却也带来诸多不便,更甚者给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之前一则新闻至今触目惊心,江苏常熟一餐厅员工宿舍失火,造成22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将“群租房”再一次推上风口浪尖。这并不是个别案例,群租房存在诸多潜藏风险,个人财产权、个人隐私、生活舒适度、对周边邻里的影响、火灾风险、对房屋结构破坏所造成的建筑安全问题等等!
图片来自网络
租房的另一关键问题,还在于房子不是自己的!以上种种危险事故造成的根本原因都脱离不了非己物,不珍爱的利己心理。租房群体道德素养不尽相同,房主有设定房租的权限,却难以设定道德标准。相对的,租房者本已奔波异乡,营生不易,其权益更加需要得到保护!近些年来,骗租、房源信息虚假等诈骗行为屡见不鲜,租房市场混乱现象可见一斑。
南京日前出台的租房新政,其政策调整和方案设计具有双方面保护作用。方案中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依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范本由市房产局、工商局研究制定。(话外解读:合同条款的统一制定,同时保障了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随意克扣押金(话外解读:租房者在交易过程中没有话语权,多属于弱势方,没有法律法规的约束,对于房主的违约行为缺乏追讨依据,对工作生活造成极大影响)。
方案同时明确,不得将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割、搭建后出租,或按床位出租(杜绝以分租物业为盈利目的的经营者扰乱租房市场);不得将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和车库等非居住空间改造出租、供人员居住。原则上,出租房间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每个出租房间居住成年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房屋内部设计和结构被改变可能会造成整栋建筑的安全性破坏,后果不堪设想。另外,不适宜居住的房屋同时存在火灾隐患、不易疏散等危险)房客多了, 房东有权收回房屋
本次出台的租房新规,是市场良性发展的必然过程,不仅在南京,未来全国范围内会逐渐推出适应城市发展的、因地制宜的租房规定,不仅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更佳杜绝了从租房行为上牟利的违法行为的发生。城市不只属于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它同时属于在这里展开梦想的移民者,共同爱这片家园,首选从遵守城市法则开始!
房东不得随意涨租金,不知道具体指什么意思?如果本来合同是一年,那住了几个月就要求涨价,这本来就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但如果合同一年,到了某个时候和租客说下一年要涨价,否则就不租了,我想这样应该不算随意涨租金吧……毕竟是个按合同办事的法治社会呀……
深圳群租房规定?
1、一间出租房最多住两人
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不能超过2人。同时明确规定,不得将一间房间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能让租房者居住。
2、房屋不得按床位出租
《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通知》还要求,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即不得把房屋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居住。
3、“2人”与“5平方米”须同时满足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强调,“2人”与“5平方米”的要求不是“或”,而是“且”。“例如一间卧室面积达25平方米,也不能只满足人均5平方米的要求让5个租客租住。”
《通知》还要求,将面积标准、居住人数、限制条件等写入租房合同和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物业和房管单位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要及时书面报告业主委员会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并存档备查。房地产中介也须遵守此《通知》提供服务。
2021年群租房规定?
根据民法典:有四类房子将不能出租
第一、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子不得出租
第二、室内装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房子不得出租
第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
第四、其它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子
群租房规定,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出租房间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房屋居住使用人达到15人以上的,出租人应当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登记系统,并将相关登记信息报送公安部门备案。
居住房屋的出租人应当与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証书》。
“租房新规”来了,2021年正式实施,这些房子以后不能再租了!从房地产发展至今,也有20多年了,在这个过程,很多人都买了房子,实现了“居着有其屋”,国家也很重视“房子”的问题,这些年房价上涨过快,过猛,国家就提出了“房住不炒”的理念,密集出台调控政策,促使房价回归理性,希望让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买得起房子。
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居住房屋,不得出租:
1、属于违法建筑的;
2、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租房新规来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租房新规来了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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