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租房新规来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租房新规来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年江苏省群租房规定?
《条例》明确,用于出租的住房, 应当以原始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将房间分隔后出租用于居住;对起居室分隔出租作了严格限制,明确只能分隔出一间房间用于居住。
禁止将房间、阳台的整体或者局部改为卫生间、厨房,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的,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除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以及医疗护理等特殊情况,住房按间出租的,每间房间内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
2021年杭州群租房规定?
杭州群租房规定如下,出租人,出租房居住房屋的每一个居室内,人均(不包括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使用面积不得少于四平方米每人,且每一个居室实际的居住人数量是不得超过八人的。这样不仅舒适度大大提高,也是避免了很多安全隐患的
2021年民法典租房物业费规定?
2021年物业管理费新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民法典》第二百七八条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由业主共同决定,并且通过“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这就是说,一个小区的业主可以通过集体表决的方式对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解雇或者委托等事项做出决定,当人数超过一半时,就可以直接取消物业。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这就是说,物业公司必须公开收费标准和支出明细,并且及时向业主汇报,而物业公司利用小区共同资源获取的利益,也必须与业主共享。如果物业公司未能完成承诺的服务要求,业主也有权拒绝缴纳物业费。
如何看待南京租房新规,房东不能擅自进出出租屋,每间房最多住两人这些规定?
对于很多有房族来说,政府出台新的租房相关规定,或许是他人门前雪,事不关己,也无心关切!但从社会问题方面看,实则不然,租房市场的稳定性其实在某一个侧面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的稳定性!
近几年,由于各大一线城市的外来务工人员数量大幅增加,同时高校毕业生每年数以十万计,租房大军成为城市重要人口组成之一。随着房价的每日飙升,房租也是水涨船高,因此,“群租房”、“合租房”等分摊高额租金的形式十分受市场青睐。多人合租虽然降低了生活成本,却也带来诸多不便,更甚者给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之前一则新闻至今触目惊心,江苏常熟一餐厅员工宿舍失火,造成22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将“群租房”再一次推上风口浪尖。这并不是个别案例,群租房存在诸多潜藏风险,个人财产权、个人隐私、生活舒适度、对周边邻里的影响、火灾风险、对房屋结构破坏所造成的建筑安全问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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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的另一关键问题,还在于房子不是自己的!以上种种危险事故造成的根本原因都脱离不了非己物,不珍爱的利己心理。租房群体道德素养不尽相同,房主有设定房租的权限,却难以设定道德标准。相对的,租房者本已奔波异乡,营生不易,其权益更加需要得到保护!近些年来,骗租、房源信息虚假等诈骗行为屡见不鲜,租房市场混乱现象可见一斑。
南京日前出台的租房新政,其政策调整和方案设计具有双方面保护作用。方案中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依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范本由市房产局、工商局研究制定。(话外解读:合同条款的统一制定,同时保障了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随意克扣押金(话外解读:租房者在交易过程中没有话语权,多属于弱势方,没有法律法规的约束,对于房主的违约行为缺乏追讨依据,对工作生活造成极大影响)。
方案同时明确,不得将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割、搭建后出租,或按床位出租(杜绝以分租物业为盈利目的的经营者扰乱租房市场);不得将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和车库等非居住空间改造出租、供人员居住。原则上,出租房间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每个出租房间居住成年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房屋内部设计和结构被改变可能会造成整栋建筑的安全性破坏,后果不堪设想。另外,不适宜居住的房屋同时存在火灾隐患、不易疏散等危险)房客多了, 房东有权收回房屋
本次出台的租房新规,是市场良性发展的必然过程,不仅在南京,未来全国范围内会逐渐推出适应城市发展的、因地制宜的租房规定,不仅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更佳杜绝了从租房行为上牟利的违法行为的发生。城市不只属于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它同时属于在这里展开梦想的移民者,共同爱这片家园,首选从遵守城市法则开始!
房东不得随意涨租金,不知道具体指什么意思?如果本来合同是一年,那住了几个月就要求涨价,这本来就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但如果合同一年,到了某个时候和租客说下一年要涨价,否则就不租了,我想这样应该不算随意涨租金吧……毕竟是个按合同办事的法治社会呀……
2021民法典对公租房的规定?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1民法典》对公租房的规定是:公租房的产权归国家所有,承租人只是取得的房屋的用益物权,无论租住多长时间,都不属于承租人的财产。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规定,公租房的租赁期限一般为5年,在租赁期满后,如果承租人想要继续租赁公租房,需要重新进行申请。如果承租人购买改善住宅房,可以退掉公租房,或者在租住满5年后,能够以成本价银行利购买购自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租房新规来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租房新规来了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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