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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承认被告身份因而不接收法院传票可以吗?
以不承认被告身份而不接收法院传票的,并不影响法院的传票送达,当事人不按传票约定时间出庭应诉的,人民法院有可能缺席判决,对当事人是非常不利的,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收传票。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药不被广泛认可的原因是什么?
作为一名生物医学研究者,我认为说“中药不被认可”是毫无根据的,全世界都有中药产品上市,有十几亿人民使用,国家有专门机构,国家历任领导人支持中医事业……只要不是有眼无珠的人,又怎会说“不被认可”呢?
说中药尚未被现代科学、现代医学认可,那基本上是事实。
而之所以尚未被认可,主要原因是:
1. 中药由复杂的生物成分在联合起作用,“君臣佐使”的药方更加大了这种复杂性,因而其作用的药理机制太复杂而尚未清楚。
2. 中药的使用是根据患者的症状、病情的不同,而以“君臣佐使”的药方实施“辨证施治”的,是一种系统的、综合的诊治方法,因而不符合现代医学的分析法、“双盲”检测法、简单的“有的放矢”原则(中药如子母雷)等“科学”分析原则。
3. 中医的诊断、用药取决于医师的水平,因而缺乏“标准”,中药的药效与产地、药龄、采制方法相关,因而也缺乏标准性、一致性。
从生产销售的角度来看,主要是中医与西医有强烈的竞争性(而其他民族西药竞争力小),对现代医药经济构成重要威胁。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除了以上原因,服用不方便也是阻碍中药推广的一个很大因素。
如果你用化学的方法去研究,认为中药是由化学有效成分构成,然后再利用各种化学物质所具有的性质及其之间的反应模式去描述中药在人体中的作用,那么你将陷入一种以静态模式讨论动态变化,以某些个别反应替代组合作用的尴尬处境,这种在非生命科学中盛行的物理化学方法,以及伟大的科学家牛顿等发明的物理定律和微积分在本质上就是一种分割分析后再叠加还原的方法,但在生命复杂系统的涌现性现象中都碰到头破血流,一地鸡毛,无奈只有用统计理论中的大样本双盲试验进行补救,聊以自慰。
结论就是从西方医学的角度无法认同中医药理论,他们的现代工具不灵验,而对中药提取物等化学物质的研究归为天然植物化学,这根本就不是中药的研究范畴。
中医药只有引入新的定量化分析工具,例如基因组合化分析工具以后才会被中医理论认同。
中医不被广泛认可,主要有几个原因。
首先是疗效,很多药材是人工种植,药效大不如野生;有的医者生搬硬套汤头歌中的处方包括剂量(比如中成药);有的呢,诊断结论模糊,试探性用药;有的呢直接是药不对症;有的是药物替代(比如水牛角代替犀牛角……)
另外呢,有的医生故意延迟性治疗,以卖出更多的药的方式为收费理由,从而开过多不是首选的药。
还有,就是,有很多患者怕喝中药。
甚至,有更荒堂的原因,是有的人因为“化学病”(误以为化学药才是唯一合理的医药),而排斥中药。
能够精准用药的中医生不多,能够用针灸,艾灸,拔罐,刮痧,放血,热焐,冷冰,推拿,……这些手段与药物治疗同步的更少,而导致“慢郎中”的结果。
所以,很多很多的人认为中药是神秘的,“安慰剂”……
中药不被广泛认可,是中医的屈辱,更是人类的一种损失!
其实中药还是被广泛认可。为什么很多地方感觉到不被认可呢?主要的根源在于种植方式。举个例子,日本很多中药材,效果很好,也是按照我们的古籍炮制的。最主要的是他的中药材很多就是在我们大陆种植生产的。主要是几个方面,首先是土地,土地的各种营养元素要全面。其次,种植过程中对农药化肥的使用严格控制。最后,对中药材的产量和生长时间要严格控制。这几样掌握了,才能产出地道的药材。现实中,很多人种植药材要产量高,能卖上好价钱,至于药效是否好,那是次要的。
现在很多中药材生产商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现在国内很多知名的中药材品质都很过得硬。
先摆明立场,我是一个支持中医药发展的人,衷心希望中医药事业能够长期健康发展。
我认为中药不被广泛认可的原因,既有社会对中药的认识不够客观全面的原因,也有中药生产现状不容乐观的原因。
我把这两点分开说一说。
首先,社会对中药认识不够客观全面,导致人们对中药有疑虑。
其一,是所谓中药有毒论。
中药有毒论,我认为是典型的偏见。试问,什么药物没有毒性?西方人说许多中药中含有马兜铃酸,把一大批中药列入了黑名单,说这些中药可能致癌。
认为自己科学的人喜欢说证据,那就说证据吧。
认为自己科学的人喜欢说数据,那就说数据吧。
因为服用中药导致癌症的,全世界有几例?因为服用中药而被毒死的,全世界有几例?
我给你另外一组数据?
美国2007的数据,因为药物过敏,死亡10万6千人;因为药物中毒,死亡3.7万人。
因为药物因素死亡是仅次于交通事故之外,美国人的第二大死因。美国人吃的药,因该大多数是西药吧。
被中药毒死的数据,有一个算一个,全世界有多少?
中药的确有毒性,但是中医通过专门的炮制手段或者药物配伍,可以抑制住毒性,发挥它的药性。比如毒性很强的附子,同时又是扶阳第一圣药。炮制的时候要用卤水浸泡和一系列处理方法。
会用药的医生,哪里会让病人中毒呢。
其二是药物成分不明论。有人写文章嘲笑说中药成分复杂,治病有效果属于瞎猫撞上死老鼠,是属于安慰剂。认为还是西药最科学,原理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多么的科学。西药是写的明白清楚,但是它把复杂的人体看作一个试验烧杯,酸多了加碱,你们熟悉的治疗胃酸过多的西药,原料就是弱碱性的氢氧化铝;如果胃酸过少呢,当然是直接加酸啦,比如加盐酸。鲁迅先生胃疼,就是喝的稀盐酸糖浆,喝了几次之后效果不稳定,鲁迅怀疑药房偷工减料盐酸放少了,特地上药房试喝。
你们真觉得人体就是特么一个简单的反应容器吗?除了酸碱平衡之外,还有那么多的益生菌,化学酶,已经更加复杂的人体激素。这些都不需要考虑吗?
中药的化学成分确实复杂,这个中药吗?中医使用中药从来不会考虑里面那些这个酸那个碱的化学分子式,中医利用的是中药的药性。温凉寒热轻重发散收敛。这是中医考虑的东西。
我给大家看一段百度上面介绍柴胡化学成分的话。
柴胡其成分主要含柴胡皂苷,甾醇,挥发油(柴胡醇、丁香酚等),脂肪酸(油酸、亚麻油酸、棕榈酸、硬脂酸等)和多糖等。还含黄酮、多元醇、香豆素和微量元素等成份。
您觉得这样的研究有意思吗?更复杂的还有人参的化学成分。据说人参的主要成分是人参皂苷,但是你治病的时候,独参汤的功效,和一杯人参皂苷溶液的功效,能一样吗?
中医西医治病的思路不一样,何必削足适履呢?
第二点,中药生产现状不容乐观的原因。
这是铁锤非常痛心的问题。
如果说外界的误解并不能改变中药的本质,但是现在生产流通缓解的乱象,绝对可以把中医置于死地,为什么啊,因为它能让你开出的最好的药方都无效!
中医中药不但讲究用药得当,还要讲究道地药材、还要讲究科学炮制。
可是现在这些环节都出了问题。
中医有句谚语:三月茵陈四月蒿,五月六月当柴烧。茵陈随着时间 的推移,药物成分药物效果都会发生巨大变化。如果采药的时间不按照规矩来,药物效果哪里会好?
再打个比方,麻黄是经方里面发散的重要药材,可是有时候用了麻黄却不见效,根本发不了汗。
为什么呢?因为卖药的药农把麻黄茎和麻黄节一块儿收割了。麻黄是发汗的,可是麻黄节是收敛汗的,这样混到一起,还有个屁的发汗作用啊?
再说一个重要,冬桑叶,也叫霜桑叶。必须要入冬之后,霜打过的桑树叶,才叫霜桑叶,那是止咳去热敛汗的好药材。可是现在还不到立秋,就有人为了高产把桑叶采摘下来晒干出售,那不是扯淡吗?
要是古代的医生、药工,能干这种缺德事儿吗?
其他还有中药造假,为了卖相好看使用化学加工的新闻更是不绝于耳。
这个,才是中药的致命癌症。
总结一下吧,中药受怀疑,既有社会的偏见,也有黑心商人的作恶。社会的偏见可以宣传消除,对中药质量的损害,是刻不容缓的大问题。
天佑中药,让中药回到中药原本的样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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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对男生暧昧,男生送女生很多东西,女生都接受了但是不承认男生是她男朋友?
她虽不喜欢你,但她很享受被喜欢的感觉,更享受你送她东西的愉悦感,说白了这女的就是自私,说难听点,就一婊。
明明知道你送她礼物意味着什么,她却不拒绝,反倒欣然接受。而感情上又自始至终对你是否定的,但又不说出来,呵呵,很有心机的女孩,在她眼里,你的价值仅在于你会送她东西,这位哥哥,希望你好自为之。不接受处分决定怎么办?
党员对于党组织给予的纪律处分,如果觉得处分过重或者另有原因,可以向上级党组织进行申辩。如果党员违纪事实清楚、处分恰当、程序得当,党组织可以强行处分并下发文件公布对其进行的处分。
如果是学生,根据高等学校管理条例,学校应当听取学生申辩,如果学生对学校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受到处分的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不在处分决定上签名,同时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处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分决定单位说明不按受处分的理由,向处分决定申请复核,也可以向处分决定单位的上一级组织说明不接受处分的理由,并提起诉讼。
不接受处分决定对被处分者来讲,是因为他认为实施处分的机关处分他的理由不够充分、处分他的依据有不适当之处或处分他有失公平公正原则。
针对这种情况,受处分者可以拒绝在处分决定上签字并写出书面申诉材料,讲明拒绝签字的理由。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 规定:“党员对于党组织给予本人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有权向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 至中央提出申诉。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处分决定应当 写明党员享有的申诉权以及受理申诉的组织等内容并由受处分党员签署意见。 本人对处分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提出 申诉。”第二十四条规定:“党组织要认真处理党员的申诉。
不承认不参与不接受不执行是什么意思?
那就是一切与我无关,所有的一切都不是我要的,也许我的世界简单,承受不了你所给予的一切,我只想不麻烦别人,不想让自己茫然,过简单的生活,完成本职工作,守着自己的家庭,陪着你,我的孩子长大,剩下的就交给时间,无需在过多付出,掺和,凡事想得开,生活自然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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