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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不少礼金却赖账,怎么看待新人结婚后赖账“跑路”这件事?
新婚夫妻逃跑竟为躲避婚宴账单
一对新人大办婚宴,款待四方亲朋,临到最后结账,新婚夫妻竟然跑路了?宴席吃完,宾客散去,新娘新郎也溜之大吉,账单至今无人结算。13000元的婚宴,订金只收了500块,老板也是很宽心了结婚这么喜庆的事,从来没想到有人要赖账。
顾客违约承担民事责任
顾客到饭店订婚宴交了500元定金,饭店为顾客提供餐饮服务,这就在双方之间成立了餐饮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如果顾客吃了饭不付钱,则顾客违反了合同义务,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逃单行为要受治安处罚
这种逃单行为无疑应当受到道德的谴责,同时,逃单成功者不仅违反了《合同法》,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饭店报案,逃单者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逃单行为扰乱了商家正常的经济经营秩序,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逃单者处罚。”
真·瓜皮!新婚夫妻婚宴上吃霸王餐,留下亲朋好友在风中凌乱
之前有听过西班牙一大家子,120多号人集体吃霸王餐,感觉已经很夸张了。直到今天听到有一对新婚夫妻,在自己的婚宴上吃霸王餐的消息,才知道世界很大,我的眼界很狭小。
故事发生在重庆,徐老板的休闲山庄里。有一对新人,在这里举办婚礼,宴请请朋好友,摆了12桌酒席。据监控录像显示,当天的前来赴宴的宾客很多,收到的礼金也不少。可到了第二天,要结账的时候,新郎说要先去送长辈回家,然后回来接父亲,再回来结账。
对此,老板并没有异议,可左等右等,等了好久新郎都没有来。再看看新郎的父亲,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悄悄溜走了。这下,老板急了,赶紧联系新郎,结果对方电话关机。等了一天,老板实在没办法,只好报了警。这回,总算是联系上了新郎,新郎表面上很配合,说是这两天就过来结账,可过了一个多星期还是没看到人影。
这下徐老板的损失可不小呢,不单单是结婚当天摆的那12桌宴席,还包括两顿早餐,两顿晚餐和供宾客结婚前一天供宾客入住的8间客房, 林林总总加起来有1.3万元之多。更要命的是,对方当时来预定酒席的时候,只交了500块钱押金。徐老板表示很无奈,自己开酒店开了这么多年了,见过很多吃霸王餐的,但也通常都是3-5个人,金额不超过800-1000元。但是像这样利用自己的婚礼吃霸王餐的,还真是第一次见。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人多了什么奇葩的渣子都会存在,听说过吃饭逃单的,也听说过吃饭打白条的,还听说光明正大吃霸王餐的,但是还是第一次听说婚宴这种喜庆的大事逃单的,这不得不让人觉得怪事年年有,这事第一次见,无底线的刷新了我们的世界观。
新郎新娘拜婚宴宴请亲朋好友,摆了十二桌,收了礼金份子钱,在酒足饭饱之后亲朋好友陆陆续续离去,新郎借口偷偷的逃单跑路,欠单一万三千多块钱,事后却联系不上了当事人,随后报警联系上了,对方答应几天内会过来还账,但是事后电话关机,人也跟着神秘失踪,经过其周围的人了解,此人还以虚假的身份和住址借过朋友的钱,至今未还。
从以上的信息可以看得出,这个当事人没有任何信誉,完全都是以欺骗的形式在跟别人打交道,利用自己的阴谋诡计去算计别人的信任感,完全没有一丝的信誉以及契约的精神,典型的一种明目张胆的欺骗的行为,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信誉与名声完全不顾,也可以说完全不要脸的行为。
但是这件事也让我们想不通,男的既然是这种人,应该在平常的生活中有表现才对,特别是在长时间的交往当中不管怎么去掩饰都应该会有露陷的时候,做为他的女朋友不可能不知道他的性格习惯,不可能不知道他的为人,但是为什么新娘还愿意跟这种人在一起,按正常人来说没有几个正常的女人愿意跟这种人结婚吧!
更何况像这种婚姻逃单的行为可以说是世界上最丢脸的事了,就算这个男的不要脸,那新娘也真的会不要脸皮吗,周围的亲朋好友怎么看待自己,在日常生活中怎么抬起头做人,这种行为新娘和周围的人不应该无动于衷任其胡作非为才对啊,但是到现在为止两个人直接玩起了失踪,这不得不让人觉得这件事是两个人商量好的,是有计划有预谋的行为,甚至有可能让人觉得这个婚姻本来就是假的,有可能是两个人商量好办假婚礼来骗取礼金的。
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因为现实中存在着太多的欺骗 ,为了达到目的和利益不择手段,欺骗身边的人也是非常正常的,各种假情人假结婚假离婚数不胜数,其中的共同目的都是跟利益有关,在这种人眼中利益高于一切,是否丢脸和得罪人都不在考虑的范围之内,毕竟有心做这种缺德事哪里还会要脸皮,而现在的婚姻已经不在像以前那样的神圣,很多人对婚姻这种事都是不尊重,甚至存在着许多专门利用婚姻谋取不义之财的目的,这不得不让人感慨人性的堕落已经到了没有底线的时候了,这是最失败和悲哀的。
但是现在存在着这种明目张胆的赖账和逃单的行为,看起来是道德上的行为,实际上就是很了解自己的做法不会受到太严重的责罚所以才这样的明目张胆,说白一点就是这种人知道自己这样做一般只是受到道德上的谴责而对实际没有一点作用,当一个人连脸都不要了还会怕道德的谴责吗?现在缺少的是法律上的严厉制裁。
真可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新郎和新娘也是王八看绿豆——对眼了。两个人狼狈为奸,为1.3万元的的酒店结婚费用而桃之夭夭,真乃天下奇闻也。
从现场看,宾朋满座,大吃二喝,想必礼金收的不少,为区区几个小钱就逃单,传出去都是笑话,人要脸,树要皮,以后大家知道你们这一家子的所作所为,谁还敢和你们打交道?
这新娘子也是个二球货,对新朗这种行为不但不阻止,还共同上演了一幕同甘苦,共患难的小把戏,如果是个正常的新娘子,早把新郎蹬一边去了,丢不起这个人。
新郎家也不知道是傻瓜还是聪明,你说是傻瓜吧?还能上演一出巧妙奔逃的好剧。你说是聪明吧,连以后面临的结局也想不到。典礼结婚本是大事,富人有富人的办法,穷人有穷人的办法。还没有见过这种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的人家。
1.3万元已经够着诈骗罪了,如果不还肯定会有牢狱之灾。在法制越来越完善的现代社会,这一家子的做法绝不明智,1.3万元你一分也欠不下商家的,最后还落个骂名,丢人败兴一辈子。俗语早就说好了:跑了初一跑不了十五。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出来混迟早要还的,这一家子都是什么仁啊?
这件事好像真的是赖账,你要说他跑路,似乎不太准确。至少还能打电话联系上,没说不还。不过呢,也该算做不道德,欠债就还呗,这年头l万多块钱似乎不能造成倾家荡产,若真负不起,你还结什么婚。你给女方的彩礼,物品啊,房啊,车啊什么的哪一样单独拿出来也都够了。如果你确实没钱,女方怎么会嫁给你?是否脑子有问题?也或是精神不好?眼瞎了?总之,这事怎么看都象赖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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