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跟保姆结婚并赠房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跟保姆结婚并赠房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江苏一保姆草拟遗赠协议,让患病老人送200万房产并状告老人子女,你对此有何看法?
保姆?雇佣关系,凭啥要继承遗产?而且,有200万房产人的子女,能是一般人吗?就是生前没照顾老人,你也没什么证据。而且,人,这玩意,他到死的时候,除非他的子女特别的伤了他的心,要不,最后还是惦记把钱给自己子女的,这就是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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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草拟遗赠协议,想得到雇主的200万房产,这其中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老人的三个子女也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这两方都是恶狼,唯独可怜了老人。
事情经过:
老郭和妻子育有三个子女,妻子死后患有帕金森症的老郭找了一个保姆耿某,两人口头约定每月会支付报酬2000元。自2012年7月起,耿某保管并支配他的收入,每个月扣除两人的日常生活支出,剩余全部归耿某所有,而老郭也不会再付报酬。
老郭的三个子女每月来看望老人两三次,自2015年起,耿某用老郭的大部分收入购买保健品供两人服用,老郭的三子女因此减少了看望老人的次数。
2016年1月15日,耿某找律师草拟了一份遗赠协议,并邀请了两名保健品销售人员和另一个兼职保姆做见证人,在众人的协助下,患病的老郭在上面摁了手印,律师录制下了签订过程。
后来老郭因病去世,老郭的儿子继承了房产,于是耿某将老郭的三子女告上法庭,最终,秦淮法院认定耿某和老郭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无效,驳回耿某要求继承房产的诉求,并由她来承担案子的诉讼费用。
此事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首先,协议真的是老人的真实意愿吗?我看未必,遗赠协议是耿某私自找律师草拟的,在签订协议的过程中老郭没有明确的自主意识,也就是说老郭一直只是附和,没法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而且手印是他人帮忙摁的,老人有被迫的嫌疑,所以整个协议的真实性无法得到有效的证实。
再者,该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等,老郭的义务远远多于耿某的,且两人的支出全部由老郭承担,耿某仅是生养死葬,就这耿某都没有做到,在老郭生病时耿某就照顾不到位,没有将老郭及时送医,所以先违反协议的应该是耿某,如此看来耿某很是不要脸,协议是她先打破的,还想得到协议规定的好处,真是可笑。
最后,老郭的三个子女也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老郭生病期间不见他们照顾,分财产的时候倒很积极,实在是白眼狼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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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婪的保姆趁老郭意识不清逼迫其签下遗赠扶养协议,并在协议签订之后怠于履行扶养义务。这种违背社会主义公德的恶意行为,法律是不会予以保护的,法院驳回保姆继承老郭房子的诉讼请求合法合理。
何为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建立于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的协议,协议约定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死后归扶养人所有。这种遗赠扶养关系是一种有偿的、互负权利义务的平等民事法律关系。
作为一种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必须建立在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之上。独居的老郭患有帕金森病,从遗赠扶养协议签订时录制的现场视频来看,老郭没有签字,只是在保姆等人的压迫下被动摁了手印,很难认定是老郭真实的意思表示。因此这份协议很难认定为合法有效。
因遗赠扶养协议取得的受遗赠权可被剥夺
即使该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保姆所取得的也只是一种期待利益,该期待利益的实现要以保姆认真履行扶养义务为前提条件。在郭某死亡前,保姆可以占有、使用该房产,但不能处分,比如赠与、出卖等。
如果保姆不认真按协议履行扶养义务,被扶养人的家属可以向法院请求剥夺保姆的受遗赠权。本案中保姆在老郭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之后,发现老郭身上有褥疮、昏迷等情况时,也没有将他送去就医,很难说得上履行了扶养的义务。因此老郭的子女有权请求法院剥夺保姆的受遗赠权。受遗赠权被剥夺后,即使保姆为扶养老郭支出了费用,老郭及其子女也不用补偿。
遗赠扶养协议并不免除老郭子女的法定赡养义务
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优先于遗嘱与法定继承的效力。老人死亡后,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有遗嘱的,优先按遗赠扶养协议来履行。只有遗赠扶养协议之外的财产,才可以按遗嘱或法定继承来继承。由此可见,遗赠扶养协议虽然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两者之间的协议,却对协议以外的继承人具有拘束力。因此,如果遗赠扶养协议有效,老郭将房产赠与了保姆,老郭的子女就不能继承该房产。
老郭的子女即使因遗赠扶养协议不能继承房产,也不代表可以不履行赡养老郭的法定义务。赡养老人的义务是法定的,是不能通过任何协议予以免除的。对于老郭的子女而言,即使他们因各自的生活负担而无法成天陪在老郭的身边,但是在自己的空余时间多陪陪老郭并在心理上给予老郭以安慰也是相当必要的。
百善孝为先,子女孝顺父母是天经地义的,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行为,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强制执行,但保姆要求继承200万遗产的事情并不合适。
首先,保姆照顾老人是雇佣关系,是子女或者老人付出了报酬的,纯粹的合同关系,跟我们在公司工作是一样的,不能因为谁工作认真用心就要把公司给谁吧。
其次,保姆主张的遗嘱问题,是在什么情况下签署的呢,老人都行动不便了,很难证实其签署遗嘱时是否清醒,有没有律师在场,有没有经过公证,老人在孤独的时候把保姆当亲人情有可原,但不能利用老人的感激心里哄骗老人。
所以说我认为这个案子判的对,不能助长此风气,不然照顾独居老人的人会想尽办法诱使老人签署一些利益方面的协议的,甚至会威胁老人而没有人知道。对于尽心尽责的保姆雇主可以提出感谢,物质上给予一定的奖励,但遗产赠送实在是不可取。
人心不足蛇吞相,不是自己的不要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是你的不用争,别为了钱动歪脑筋,命中无有别强求,我觉得子女虽然没照顾,可能有原因的,不见得是不孝顺,也不见得财产给别人,是不这保姆不一般啊!
据报道,杭州一个从事书画行业的老人黄某有两个女儿,但女儿们出嫁后从未回家照看父亲。于是黄某找来一位保姆,照顾自己的生活。2007年11月黄某去世前立下遗嘱,将百万元遗产赠给保姆。黄某去世后,他的两个女儿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分得百万元遗产。 (1)黄某的遗嘱有效吗?为什么? (2)保姆获得财产属?
(1)黄某的遗嘱有效。保姆虽然不是黄某的法定继承人,但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2)不属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而保姆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本题考查财产继承。要求学生学会区分遗嘱继承与遗赠。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其最大的优点是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有效遗嘱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其意思表示必须真实,遗嘱内容必须合法,遗嘱形式必须合法,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或数人。公民将自己的财产待死后不留给亲属,而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是法律所 允许的,称为遗赠。遗赠并不属于遗嘱继承。保姆获得财产属于属于遗赠。
8旬老人立遗嘱百万房产赠保姆,是现实版的苏大强吗?还是世间仍有真情在?你怎么看?
不排除世间仍有真情在!但是老人在儿女们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把房产赠与,这让儿女们情何以堪,他就这么不相信儿女们吗?如果真的是保姆照顾的细心,只能说儿女们找的保姆好,可以通过加工资或者其他补偿,不一定非要在儿女们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去把房产赠与,焉知儿女们不会给保姆的更多,我觉得这个老人就是现实版的苏大强,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老人有权利来分配自己的房子,财产什么的。这个事情我认为是很正常的,子女能够做到的事情,为什么不去做到呢?父母一年比一年老去,我们做子女的除了工作,除了自己的家庭,更重要的还有自己的父母,如果一个人不孝顺,我想这个人的人品估计都要打折,你连自己的父母都无法尽心尽力的去孝顺,更何况别人呢?百善孝为先,这是中国的古话,人生在世短短几十年,是谁把你含辛茹苦的抚养大,很多时候,很多人,长大以后就渐渐的忘记了父母的恩情,换个位置想想,等到你老了以后,你自己的子女不孝顺你,你心里又作何感想呢?
所以说呢,趁着父母健在,趁着自己还有能力,能够尽孝就多关心关心父母,不要总想着等到我以后经济条件允许了,等到有时间了,再好好的孝顺父母,可是你有没有想过,父母在一天天老去,等到你真的有能力的时候,说不定他们已经无法享受到你的关心与孝顺了。
老年人就像孩子一样,他们的内心其实很简单,很单纯,同时,他们也很孤单寂寞,我们做子女的一天到晚的在外面忙着工作,应酬,又有多少人能够天天晚上回家吃饭,又有多少人能够天天打电话关心一下自己的父母呢?他们需要的往往不是你给他们多少钱,多少东西,他们需要的是子女的关心,子女的爱,谁都想颐养天年,谁都想子孙满堂。
所以说这个事情我觉得很好正常,一个老人,在他快要告别这个世界,他需要的是关心,保姆每天照顾他,理解他,让他生活上,精神上能够安安心心,然后呢老人觉得自己活的很充实,作为回报,把房子赠送给保姆,也算是对保姆的报答。
老人立遗嘱将百万房产赠送给保姆,我来谈谈自己的看法
1.老人育有一儿一女。有可能老人家的儿女们都忙,没时间照顾老人。他们没有做到儿女们应尽的义务,老人不是贪图你的钱你的东西,只是想让儿女常回家看看陪着老人说说话,聊聊家常。老人年纪大了,没人陪会很寂寞孤独!
2.老人家的这个保姆是不是做到了应该是儿女们做的事情呢?比如说陪老人聊天。招呼老人生活起居。待老人如父母般看待!而且还照顾老人好多年。人是有感情的,时间长了都会有感情!将心比心老人也是能感受的到!老人家心里觉得这个保姆不是保姆,就是他的家人,他的孩子!在心里把保姆当成他自己家人。自己也只有这一套房子也没别的送给这个家人这个孩子,自然而然就会把房子送给保姆。拿心换心。好人一生平安!
这是我的愚见。大家可以谈谈自己的看法!
做保姆过年雇主送红包礼物要回礼吗?
作为保姆,是否需要回礼主要取决于雇主送红包礼物的目的和态度。
如果是因为客户确实认可你的付出,给你发红包是出于感激你在家里面尽职尽责的干活,那么你可以选择接受红包并表示感谢,但同时也要注意表达自己的立场,比如可以说"太客气了,能够得到您的认可,我就很开心了,但是我做的事都是我应该做的,红包我本不该收,但是我不收的话,怕你下次有事不好意思找我,我就先收了,都是为了这个家好,以后有啥事找我就行,千万不要不好意思啊"。
然而,如果你觉得这是客户在算计你,想要用红包代替法定节假日的双倍工资,那么你就需要坚决拒绝这份不合理的红包,并向雇主说明你的工作待遇和权益1
保姆拟遗赠协议让老人送200万房产,老人昏迷不送医老人去世后争房产,你怎么看?
支持南京秦淮法院驳回耿某的诉讼请求。
独居老人老郭在儿女不在身边不能照顾他的情况下,雇保姆耿某照顾自己,而耿某提出要老郭立下遗嘱,将来老郭去世后,保姆耿某便继承房产。
老郭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自愿立下书面遗嘱并经公证处公证,方为有效。
但前提是,必须保姆做好她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而她却得到遗产继承扶养协议后,便不再尽心照顾老人,当老人昏迷时,她都不去送医院就医。
她的行为完全不是为了照顾老人而得到的报酬及老人为了感激她而给她的遗产奖励。而是明显的赤裸裸的骗取他人的信任而想得到不义之财。
她没有做到扶养老人的义务,纯属骗财,心术不正,品德败坏。为了房产竞出此下策,让老人心寒。
所以,老人的房产耿某无权继承。
感谢邀请!
这名保姆唯利是图,忘恩负义,法律是不会支持她的,首先为法院的正确判决点赞!
独居的老人为了安享晚年,请来一名保姆照顾自己。这名保姆收了老人的费用,不想着如何尽职尽责地照顾老人,倒是贼心顿起想霸占老人的房子。她竟然恬不知耻地草拟一份遗赠抚养协议,主动提出要老人签署这份协议,然后按照协议内容,自己照顾老人晚年生活,而老人死后将价值200多万元的房产遗赠给自己。
身为保姆却惦记主人房产,还自作主张地要求老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真可谓是唯利是图!
没想到老人竟然同意签署该遗赠抚养协议,但是保姆非但没有因此感恩,反而忘记了自己的应有职责,从此便疏于对老人的照顾。据有关报道,她不光对老人的基本生活毫不上心,连老人昏迷不醒了她也不送去医院,简直是恩将仇报的白眼狼。
受有老人恩惠,却对老人不管不顾,真可谓是忘恩负义!
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老人过世以后,她竟然还不知羞耻地争夺那套房产,为此还闹翻了法院。根据法律规定,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如果受遗赠人没有尽心尽力地照顾遗赠人,那么其无权获得遗赠财产。因此,法院驳回了保姆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我不由得感慨一句,现在的保姆都怎么了?主人支付工资她不尽心尽力也就算了,还得寸进尺贪得无厌,前有莫焕晶纵火,今有保姆争夺主人房产。真是世风日下,让人防不胜防啊!
虽然我不是律师,但是也有些常识,法律有规定可以有遗赠,但是是有前提的,也就是说前置条件,是老人自愿且无儿女,本案显然不是老人自愿,而是保姆自以为是的个人行为。
相关的法律知识,很多专业人士已经回答了。
我们来谈谈法律知识之外的。
首先对于无儿无女的单身老人来说,养老问题日益凸显,尤其是老龄化的趋势,这也是普遍的社会问题,
这是需要靠政府扶持,社会养老机构支持,希望国家能多扶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让孤独的老人,能更好的享受晚年。这样能有效避免社会上那些利益熏心的人。
另外说说这个保姆,这个保姆的行为是可耻的,监管部门应该打击这样的人,让她永远不能从事这个行业。也希望周围有这样情况的人,大家能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这样我们的社会就和谐了。
这真是一件令人愤慨的事情,不过,最后,总算法院主持了公道,避免让恶人得逞。从这个案例中,我们有很多值得探究的内容,因为很多人搞不懂遗赠扶养协议到底是怎么回事,让一些坏人钻了空子。
首先,我们要明确遗赠扶养协议是什么。它指受抚养人(公民)和抚养人之间订立的关于抚养人承担受抚养人的生养死葬义务,受抚养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遗赠给抚养人的协议。
特别注意的是,这里的扶养人必须是继承人之外的公民或组织。
其次,遗赠也是将财产留给继承人之外的人,但是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是不同的,最大的区别在于,协议自签署之日生效,而遗赠是遗赠人去世之时才生效。而且,遗赠没有附加条件,受遗赠人无需在死者生前负担生养死葬的义务。
第三,农村的孤寡老人很多采用这样的遗赠扶养协议,和村集体组织达成这样的协议,以保证晚年生活,和身后事的处理。这其实是我国继承法的一项创新制度,鼓励为老人养老送终的人获得相应回报。
然后,可是,本案中这个保姆却利用老人的弱点老人签署这样的协议,其行为太恶毒了。不过,如果情况属实,那么,她的这份协议的效力就不存在:第1,如果能证明保姆存在强迫或欺骗行为,导致老人签署协议,那么,该份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第2,如果能证明保姆有不履行赡养照顾老人的行为,那么,该份协议可以被撤销,保姆无权要求获得遗产。本案中,法院最终也是这么判的。
最后,针对此案,笔者有几点感触跟大家分享,第1,虽然法律上并未要求遗赠扶养协议必须公证才生效,但是,为了保护老人的权益,还是建议遗赠扶养协议最好公证,或者有两名以上见证人,见证签署的过程真实合法。第2,除非是无子女老人,否则,还是建议子女能够经常关注老人生活,不要将所有事情都委托保姆。毕竟子女才是老人的后代,保姆只是一个职业,职业素养无法代替亲情付出。本案中,老人有子女,却让保姆承担生养死葬的义务,这于情理上,说不通。最后出现这样的情况,让心怀鬼胎的保姆钻了空子,子女也是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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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在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时老人头脑是否清醒,是否出于自愿。如果保姆有法律知识,做足工夫,留下种种证据,完全可能胜诉,法律也无可奈何。
各子女,可能就因不想负赡养老人的责任,造成老人临终不得不依靠一个保姆,并签了协议,也是无奈,保姆正是利用了老人这一心理。
你说,谁之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跟保姆结婚并赠房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跟保姆结婚并赠房产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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