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男子街头无差别砍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男子街头无差别砍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宜春男子街头砍人,致对方死亡,你怎么看?
事发江西在宜春,地点是在某乡镇。二十八日十时整,光天化日男子凶。手里举着把利刃,对着一个人就抡。刀刀用力使狠劲,明显就是夺其命。
可怜对方血淋淋,倒在地上痛苦哼,无力反击与抗争,只好听天去由命。案发现场有群众,看得目呆又口瞪。谁也不敢上前阻,唯恐惹火烧自身。
男子三下五除二,砍死对方把刀扔。然后逃得比兔快,倾刻无影又无踪。民警得报现场到,伤者已经丧了命。处置后事案情侦,悬赏布告墙上公。
此事依我个人看,这得需要多深恨。多半不是为了钱,就是为了一段情。而且彻底恼了心,犹似火山爆发崩。置人死地而后快,冲动如魔发了疯。不过你也太残忍,涉嫌杀人行不通。血债血偿一个准,阳间你也难活成。你把别人送了终,也给自己挖了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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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宜春男子在农贸市场随机杀人,致1死1伤的新闻的热度尚未散去。就在昨天,也即12月28日,江西宜春街头又发生了一起恶性伤人的案件,再次挑动人们敏感的神经。
12月28日上午11点左右,在宜春市袁州区彬江集镇上,一名男子手握刀具朝另一名男子一顿猛砍。被砍男子倒地后,不停地哀嚎,而砍人者丝毫不放手,嘴里还飙脏话,骂骂咧咧的。
令人感到震惊的是,现场有不少看客,没有一个人上前制止,都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被砍人员的周围血迹斑斑,惨不忍睹。事后嫌疑人逃离现场,而被砍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已经得到了确认。他的名字叫李露,男,身高一米六左右,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新坊乡花桥村上晖组人。当天傍晚,警方发出了悬赏通报,缉拿嫌疑人。
不管双方之间存在什么过节,都不应该以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这么做只不过是玉石俱焚,两败俱伤。虽然解了心头之恨,可是还能得到什么?
在该新闻的评论下,居然还能看到为嫌疑人辩解的论调,什么“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死者肯定是和嫌疑人的老婆有染”,“把人逼急了呗”……总有一些冷血的人表达不正常的见解。
事发现场有那么多的围观者,就没有一个人出手相救的。国人已经麻木不仁,习惯了冷漠。这原本是可以避免的一起悲剧,却在看客们的眼底下真真切切地发生了。此时屏幕前的我们除了心凉还是心凉。
犯罪嫌疑人在逃中,成了个潜在的危险因素。希望警方早日将其缉拿归案,还一方安宁。今年江西重大案件发生得太频繁了,势必要来次严打了,好好整顿一下社会风气。
宜春男子街头砍人事件,现在网络上有不少人表态,觉得当时在场的旁观者太过冷漠,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如果有人能够挺身而出,上前去阻止的话,悲剧可能就不会发生了!
对此,我的看法是:
- 一方面,这是一起突发事件,持刀男子出现那刻,就已经对准了受害人行凶,其他人可能还愣在那里。等到反应过来,悲剧已然发生;
- 另一方面,持刀男子砍人的时候,情绪肯定异常激动,在大街上,任何人在没有武器防身的情况下,难不成要让他们用肉身去冒险吗?如果真如此,岂不是会造成更大的悲剧?
下面,我们来简单说一下这起案件:
现在距离案件的发生才刚一天时间,事情也还在调查当中。昨天(12月28日)早上11点钟左右,这位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突然持刀上街,只见他径直走向了受害男子,然后冲着他的头部猛然砍了过去。
接着,我们听到被砍男子接着发出了哀鸣的声音,表情也非常的痛苦。而嫌犯行凶之后,骂骂咧咧地离开了犯罪现场。
事情发生后,有人猜测是情杀,有人则说是欠钱不还引发的矛盾……可不管事出何因,那都是一条人命。有什么事情是不可以沟通调和的,非得持刀相向,同时毁掉了两个家庭呢?
无独有偶,早在前两日,江西宜春同样是发生了一起男子持刀砍人事件,造成一死一伤,受害人俩人系女性,是闺蜜关系:
12月23日,在某市场内,一男子直接在街上拿着刀具行凶。他突然冲向一名女子,并朝着女子的脖子上连续砍了2刀,被害人瞬间倒在了血泊中。而就在此时,这名男子又拿着凶器跑到了另一位女子的身边,将其砍伤。随后,该男子同样是立即逃跑了。
前有男子在某地市场内持刀杀人案,这才没两天,现在又来了另外一名男子在街头砍人。最后的结果,都同样是悲剧!这不得不让人感慨,江西宜春最近这是怎么了?为何这些男子,他们的身上都带着这么重的戾气?
男儿本该志在四方,在古代那都是上阵杀敌,保卫国家的。可如今,却是因为生活琐事矛盾,就持刀随意挥向他人,真是让人唏嘘不已!
江西宜春,12月28日,一名凶神恶煞的男子拿着刀,在街上砍人,并导致其死亡。行凶后赶忙离开现场,目前警方已下达悬赏。当时男子砍人的同时,还在嘴里骂骂咧咧说着脏话,附近也有很多围观的人,但没有一个人敢出声,都是被这名男子的雷霆手段吓坏。
前些天望江出事的时候,主持人都在宣传不要以命换命,这个社会本来就世态炎凉,人心冷漠。如今一群人围在一起,也没有一个人制止,就让人行凶后直接逃跑,这样的麻木不仁的背后,其实都是害怕出头。但只要一个人出头,大概率就会有人跟着行动,但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谁也不想开这个头。
今年江西的曾春亮也是穷凶极恶,杀死那么多人,最终还是被捉住。闹得人心惶惶的,这些围观的人,也应该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嫌疑人一天还在外面,他们就要多出一分的危险。他已经杀掉一个人,知道自己犯罪,那肯定不怕继续杀下一个人。如果他只是想杀个人泄愤,那么就应该在杀完人后,马上去自首。但是他没有,而是选择逃跑。
遇见事情的时候,人一定不能冲动,毕竟冲动是魔鬼。什么事,只要是在气头上,那就会像个放大镜样,无止境放大。有时候退一步就是海阔天空。这样杀人后,自己也要在监狱里度过。这种两败俱伤的局面,只会让两个家庭承担着悲痛。
同时,围观群众虽然麻木,但这也是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遇见这种事,大部分人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何况这个时候如果激怒男子,可能会杀害更多的人。当我们说旁观人冷漠的时候,其实也要反思一下,这个出头人,真的不是什么人都敢的。何况在星期一这个阶段,大部分年轻人都在上班,就剩下些中老年人来溜达。本身就不是这个歹徒的对手,自保也是别无办法的事。
最后,希望歹徒能够尽快抓到,这样周围的群众也能睡好觉。冲动真是一时头昏脑热,事后多半会后悔,男人更应该克制自己的情绪,学会管理情绪很重要!
鲁迅说过,一群看客,纵有强壮的身体又有何用呢?
杀人者可恨,围观者也让人气愤。社会风气江河日下,跟这些看客有很大的关系。
想当年,见人勇为是一件很高尚的事情!现在怎么啦,人人自保,究竟哪里出了问题!
我们常说,邪不压正!我们的英雄去了哪里?路见不平一声吼,怎么都吼不起来了?
当街砍人,罪该万死!但一群麻木的人也应受到全社会的谴责!
杀人案件时不时发生,27日辽宁一老头致7死7伤,我们怎么就一点反抗也没有,任由凶手宰割?
目不张胆闹市当街行凶,路人求自保。有朝一日或许你也会成为凶手的刀小鬼!碰上这样的情况,我们都应该勇敢的站了出来。
对于见义勇为的人,我们应该提高奖金,100万、200万,甚至500万的奖励也是值得的。让见义勇为成为一种风气,大家勇而为之。
昆山街头砍人案,你怎么看的?
一切有违正义的压迫,都应该受到无情的反抗。我们不怀疑法律是否保护我们,但我们不愿意在生命逝去,才看到迟来的正义,一切都无法弥补。所以我有权利拿起手中的武器,捍卫自己最为保护的生命。
让你在愤怒下急停,让你在XX正欢时,自动中止,你行吗?只教条而不考虑场景实况,就是纸上谈兵的书呆子。主动伤人一般能自动中止,被动伤人愤怒下,有自然连续,直到对自已无危害为止。应当是正当防卫
昆山街头砍人事件,电动车主会被如何量刑?
电动哥当时反抗的有多激烈就说明当时受到生命威胁的程度有多严重,试想宝马男的刀没有脱手,啥结局…最核心的问题是宝马男在拳脚相加后感觉还未泄愤,回到车上抽出砍刀再次返回事发地(啥人一天到晚车上放着管制刀具在街上游走)如果没猜错车上应该有其它管制刀具,试想如果当时宝马男只是泄愤,完全可以用钢管之类足矣,并且能控制伤害程度。但他选择砍刀说明他酒劲已经上头了,他已经无所顾忌了,使用刀具致残致死都有可能,从他选择的刀具上就已经说明了他当时的决定,反推电动哥的反制措施,两个人不倒下一个这事完不了,即使宝马男受伤,但伤好后会变本加厉的残害电动哥这也是必然……保护电动哥家人安全,电动哥实属无奈,从轻发落民心所向……相信公检法会给人民拿出满意的答卷。
以我个人的浅薄看法:电动车男肯定会被判防卫过当,负刑事责任。原因是在我国,凡是采取了正当防卫的,就有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会过当。为啥呢,如果防卫不过当,那么有可能犯罪嫌疑人卷土重来,给你来个二次伤害,而你一个手无寸铁的受害者,怎么能够准确无误的掌握防卫的火候呢??这就像数学里面的此题无解一样!只要伤害案发生了,那么受害者怎么做都不可能得到正确的答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男子街头无差别砍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男子街头无差别砍人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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