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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伟从被偷拍明星处获利或超亿元的行为不属于敲诈勒索吗?
卓伟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并不会拿着照片直接找当事人要钱,而是在爆料之前提前透露点风声,等着明星的公关团队自己带着钱上门,然后拿回想要的东西。事后双方并不会剑拔弩张,相反双方都会欢欢喜喜,一个拿到了一笔钱;一个保住了名声,也保留了继续赚大钱的资本。
这应该尚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更像黑帮传说中的“黑吃黑”。你想啊,明星倘若都是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不骄淫奢侈,如卓伟般的狗崽有生存的空间么?所谓明星黑料,定是人气明星那些见不得光的行为,什么学历造假、婚内出轨、甘当小三、家暴、偷税漏税、嫖娼吸毒等等被法律、道德所不容的行径,一旦被捅破窗户纸,明星在受众面前光鲜亮丽的形象尽毁不说,Q途更是堪忧。所以被狗崽抓住黑料的明星,只能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待宰的份了。
贵圈真乱,少有的并且我喜欢的干净的明星,李小萌我给她C位。
擦边球是获利最大的一种方式。按照法律明文,这种拍摄以及爆料,往往不存在侵权。因为明星们无法辩驳,更有真实情况者,往往会因为这些事实被报道,而成为众矢之的。有些是忧愁,但有些又是欢喜的。卓伟从窦唯砸车事件之后,就已经成为明星圈最忌讳的人。但是,往往苍蝇又与粪便有不可分割的作用,各有利弊的存在。
就像某平台上的明星八卦,深受观众的喜爱。偷窥与偷拍,深受某些人的喜好。尤其是明星的偷拍事件,这样往往可以构成经济利益牵扯,所以明星为了自己的发展,往往会自掏腰包来解决这样不必要的纷争。毕竟,就算是打官司赢得了诉讼,最后自己也需要拿出大量的证据。那些不温不火的明星,往往特别喜欢能被媒体爆料已获得流量。
明星买下对于自己的不实报道,那就一种危机公关的手段。任何赚钱的渠道,都不会一个人赚钱,那都是利益共享的时候。所以,明星深深明白这一点,只有媒体的头部资源有了自己的人或者操控,那流量才会更加丰富。卓伟等人,只是媒体中的一角,对于那些身正不怕影子斜的明星,并不害怕他。当然那些不能洁身自好者,也只能掏腰包完善自己形象。作为对于公众人物的监督与爆料,卓伟自有一个非常具有实力的律师团队,所以,属于敲诈的事情,他是不会做的。
个人非常反感卓伟的做法,他的做法就是敲诈勒索。明星也是人,也有个人隐私,天天以卑鄙、黑暗的手段去偷拍跟踪,他即违反了法律、也突破了道德的底线。像卓伟这类人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用明星视频敲诈获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用明星视频敲诈获刑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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