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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女孩偷邻居家的狗出来玩,却害死八旬老太,邻居要负责吗?
邻居真的是太惨了,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是那个12岁的小女孩,偷走了自己家的狗酿成的大祸,现在自己却成为了风暴中心的人物。不得不说,有时候运气真的很重要,这个邻居真的是摊上很差的事情。
广东一个12岁的小女孩把邻居家的狗偷偷的带出来玩,这完全是在邻居不知道的情况之下吧,绑在门口的狗带出来都是可以看出邻居在这一件事情当中是完全不知情的,在我个人看来,不应该让邻居承担这一件事情当中的责任,毕竟是小女孩偷了他家的狗,而不是邻居主动把狗给小女孩出来溜,在被动与主动之间,邻居是完全被动的状态,而这一件惨案是小姑娘所导致的,所以说我们不应该把压力施加在这个邻居的身上
在这一件事情当中,不论是邻居,又或者是88岁的老太太,他们都是受害者,88岁的老太太有错吗,在街上散步,却没想到突来横祸,竟然会被遛狗的绳子绊倒,直接倒在地上不省人事儿,邻居也没有错,邻居只是把狗绑在自家的门外,我们都知道把狗绑在这家的门外,这是很稀松平常的事情。可是谁又能想到竟然会发生这样的惨案呢?
对一件事情的始作俑者是这个12岁的女孩,而广东警方也出具了这一件事情的案情,他们认为这一件事情是属于意外而12岁的小女孩,是这一件事情的主要负责人,我个人觉得他的父母应该站出来主动承担责任并且完成理赔,现在她的家里人似乎已经在跟对方商量赔偿的问题了。如果说赔偿商量不好的话,只能走法庭了
这件事情也告诉我们,以后在遛狗的时候真的要小心,只有让自己真正能够控制住宠物之后,才能把宠物带在身边,不然的话,这真的会酿成大祸的。街上可不仅仅只有成年人还有老人小孩。而且有很多人非常的怕狗,在我看来,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很喜欢狗的
狗主人真的运气很差很差,他本来不是这件事情的中心点,只是莫名其妙的被卷了进来
首先,我想对老人不幸去世表示沉痛的哀悼。对家属表示深切的慰,节哀!正所谓我在家中忙,祸从天上来。
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淡我对这个事件的认识和分析。
第一,狗主人应对此次事件负主要责任。
为什么说此次事件中狗主人要为老人死亡事件负主要责任呢?因为狗虽然造成了老人意外死亡,但狗并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狗主人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责任能力的主体,且狗主人对狗的管理不严,造成了自己的狗被邻家小女孩儿说偷走,造成老人意外死亡。
狗主人应该预见自己的狗,如果管理不严,出去咬人死亡或对他人造成损害,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主观上不具有犯罪的故意。但毕竟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造成了这起老人意外死亡事件的发生,狗主人是老人意外死亡事件的主体,应当负主要责任,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第二,12岁小女孩家属对此次事件负连带责任。
12岁小女孩儿是一个完全没有民事行为责任能力的主体,未经邻居应许的情况下,偷走邻居家的宠物狗,不论从民事案件还是刑事犯案也来讲都是一种违法行为。
小女孩儿的父母对小女孩负有监管,教育和管理的责任。小女孩父母对自己的孩子教育不严,管理不力造成了老人意外死亡,所以,小女孩儿的父母应对老人意外死亡世界负连带责任。
第三,此次事件三方当事人如果就老人死亡赔偿达不成共识,只有走法律途径。以告慰老人的在天之灵。
如果狗主人,小女孩儿父母和老人家属就老人意外死亡的赔偿问题达不成最终协议,只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是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让每一个人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是法律的最终目的和归宿。
不论是通过和平沟通达成最终的赔偿协议,还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老人死亡后的赔偿问题。我想问起的最终解决都要奔着两个方向去,就是要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效果的统一。
建立法治社会,推进法制化进程不仅是社会的责任,也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 让我们每一个人共同努力,捍卫法律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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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要负责!只是可能要狗的主人与孩子的父母共同担责任,因为一个12岁的孩子是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在这种责任能力失效的情况下唯有延伸责任追诉对象,狗的主人没有关严狗笼,从而让一个孩子轻松偷走,孩子家长没有管束住自己的孩子,使其失控而惹事,至于责任划分这就要由法院具体执行了。
12岁女孩偷邻居家的狗出来玩,却害死八旬老太,邻居要负责吗?
这个案子有监控,事件过程明明白白的,首先说这是一起因遛狗导致的意外事件,事件主人公分别是老太太,12岁小女孩,邻居,一条狗,我们来分别分析一下。
老太太自己站在那待着,狗在奔跑的时候,狗链子绊倒了老太太,导致老太太重重摔地身亡,老太太无任何过错,没有责任。
12岁小女孩,可能就是视频里看到老人倒地不起跑了那个人,如果是她没经过邻居同意带狗出来玩,由于没有起到照顾作用,但由于小女孩才12岁,没有成年,主要责任会由他的监护人来承担,这个主要责任在小女孩。
邻居也就是狗主人,他是在不知情下,小女孩把狗牵走,那邻居虽然作为狗主人,他是有次要责任的,作为自己的狗因为他没有起到看护作用,而导致自己的狗意外伤人。所以他要承担次要责任。
本事件中的凶手狗,视频中看它并不是故意要绊倒老太太的,只是意外导致老太太死亡,但是狗作为动物,不能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所以只能由它的主人和当时带它玩的人承担主要责任。
所以综合来看,如果真的是12岁小女孩偷着把狗牵出来,没有得到邻居的同意,那小女孩的监护人要承担主要责任,邻居作为狗主人因为没有看护到位,所以要承担次要责任,不过一切都等警方查明真相,看邻居作为狗主人需要承担多少责任,走法律程序,由法院来判。
一. 我认为在这次事故中,无责任的是被狗绳绊倒死亡的八旬老人,她是无辜的受害者,她的家属理应得到合法的赔偿。
二. 12岁的小女孩牵邻居家的大狗出来玩,大狗看见一只小狗,一时兴奋挣脱束缚,致使狗绳绊倒老人,致老人受伤死亡,属于意外事故,无主观故意,最多属于过失致人死亡。因未到法定年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 大狗的主人,虽然是把狗拴在门外,看起来是起到了对狗狗的监管责任,但能让狗狗被一个12岁的小女孩牵走,证明监管不到位。而且狗主人与小女孩是邻居,证明平时非常熟识,也许小女孩不是第一次牵他家的狗出去玩,应该也是得到他的许可或默认的,偷狗一说不成立!
狗主人同意或默认12岁的小女孩,牵自家的大型犬出去玩,本来就是缺乏安全意识。
如果狗主人未给自己的大狗,办理相关的手续,那也是有违法规的。
自家门外属公共区域,把大型犬拴在自家门前,而无专人看管,存在着安全隐患,也是对公众造成了安全威胁,,是有违法规的。
四. 综上所述,狗主人在这次事故中,是存在过失的,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至于他与小女孩的监护人,各负多少赔偿金额,要由公安机关及法律部门来裁定。
四. 我建议:
1. 城市养狗慎养大型犬,而且一定要有强烈的安全监管意识和措施。
2. 家长要教育小孩子:要远离危险,远离大型犬。
3. 高龄老人出门,最好是带根拐杖,以应对突发事件,防止摔倒,或者是借助拐杖,减轻摔倒对自己的伤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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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阅读。祝大家幸福安康!
(图片来自网络。)
福建一老太被恶犬咬死,狗主人想赔十几万了事,合理吗?
福建一老太被恶犬咬死,狗主人想赔十几万元了事合理吗?这应该是一桩民事赔偿案件,狗主人负完全民事赔偿责任。一是此提问有瑕疵,按正常情况被害人有民事赔偿诉求,大约在几十万元左右。二是这起案件性质很恶劣。全国各地都有规定,大型犬只必须栓绳,不能离开主人管护。显然狗主人违反了养犬规定。竟将老人咬死,令人毛骨悚然。我认为,该案不管是私了也好,还是法院调解或判决也好,赔偿额度都应在几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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