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千班万元捐赠引争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千班万元捐赠引争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长沙:又是别人家的小区!14.8万元捐款建停车场3年后如数返还, 你怎么看?
谢邀:从别人的小区看到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深思和学习!
第一:业主团结,并且有自救意识!
首先:试想,一个停车位不足的老旧小区,小区业主因为停车问题是多么烦恼?相信在全国大多数老旧小区都有同样的问题存在!
其次:但是在大多数小区却没有一个真正的带头人,所以别人的小区能够集资妥善解决自己的停车难问题,自己的小区却不行,带头人功不可没!
最后:发动这样的“自救”行动,从金额看,全体小区业主都贡献了自己的一部分力量,不但能证明业主自救意识强,如果全国业主都这样,哪里还有难管的小区!
第二:业主齐心,有超强的维权意识!
从报道中看,小区维权业主与社区的角力,小区维权业主与开发商的对簿公堂,小区业主与原物业公司的纠纷可以看出:小区的业主不是无理取闹,业主只是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业主不是刺头。否则在经历了这么多事过后,小区工作为什么能变得井井有条呢?在维权中不断理解法律赋予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本届业委会很专业,工作有方!
首先:报道中讲到上届业委会每月从物业公司拿6000元的公共收益;
可以很清晰地看到,上届业委会要么不专业,无心之下让全体业主利益受损;要么因为利益链接,出卖了业主的利益;否则,每月拿回的6000元公共收益还不够业委会的补助!
其次,本届业委会从物业公司拿回公共收益每年接近40万;
很明显,在维权中成长起来的新业委会成员知法懂规,对《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应用得心应手,从长期的维权中得到大多数业主的信任。而业委会成员也不辜负小区业主的信任,试想每年七万二和每年近四十万是什么样的差距?
最后:专业、专心、专注的业委会在小区中多么重要?
很显然,对于这个小区的业主和业委会成员,所有人都是值得学习的,如果我是这个小区的业主,我愿意主动提议在公共收益中让业委会成员享受更多的补助!
很简单,如果不是因为他们,公共收益不会增加每年30万,这是他们的能力增收;对于专业、专心、专注的人应当有适当的报酬才能留住,因为别人也有家要养,别人付出的劳动比自己多,最主要是,如果没有他们这笔“增收”小区业主一分也得不到对不对?
第四:别人小区的模式值得借鉴推广!
首先:这个小区的模式报道不是很详细,但是毫无疑问,是值得参考、学习和推广的!
其次:从报道集资建停车场,到三年返还业主捐款来看只是表象和单一事件,但是单一事件可以看到小区经营者把小区当成家园,把业主当家人一样在服务!
最后:希望所有的居民都知法懂法,希望所有的业主都珍惜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希望所有的业委会都能学习借鉴,让所有的小区都和谐,让所有的业主在同一小区都是一家人!
高三家长为“感谢老师”,组织捐款70余万元?值吗?
现在有些人真是棺材里抻手一一死要钱!他家里确实出了天灾人祸,确实需要募捐,也要到民政局相应的管理部门申请,绝不是随随便便的。这位家长组织者,居然将不捐的家长公示,纯粹的是捧上压下的小人!
男子挪用儿子水滴筹15万元捐款还债致其不治身亡,大家怎么看?
这件事情真实的来龙去脉其实还并不那么明晰,不过,无论如何筹款者将所抽款项用于偿还自己的债务,肯定是不对的。
根据网上对此事的介绍,筹款者孩子的父亲表示,之所以放弃孩子的治疗,是因为查出孩子心包积液、心脏肥大,唯一的办法是换心脏,但由于孩子不到一岁,没有做心脏病治疗的条件。而据水滴筹所提供的医院小洁显示:5月9日复查提示患者心包积液大量,患者家属要求出院,已告患儿危重,不宜出院,家属仍坚持出院。
客观的讲,如果孩子的疾病确实是由于年龄小而无法医治并康复的话,用钱去多维持那么几天孩子的生命,意义也不大。因此,这件事的关键在于孩子的病情是否有治愈的方法或可能,这是需要医院给出明确答案的,有了这个答案,才能对放弃治疗是否正确做出明晰的判断。
既然孩子已经离开,再讨论病情意义也不大。孩子去世后,根据筹款者自己称述,他将钱款转给了父母,偿还了亲属的债务。这种做法显然不妥,大家通过水滴筹捐款是为了给孩子治病。水滴筹有明确规定,如果患者去世,筹款人应该将所筹款项退还给捐款者。孩子的父亲表示愿意退还筹款,但需要与妻子共同承担。因妻子闹离婚,找不到妻子,自己没那么多钱偿还。
其实,类似这种筹款被挪用的事例不少,钱款到了筹款者手里后,便处于失控状态,任由其支配,有些那筹款买了车,有些人拿筹款改善了自己的生活。主要是因为这种网络慈善捐款缺乏监督,有时候很难做到专款专用,这是网络筹款在管理方面需要继续完善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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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滴筹的初心,其实就是“一人有难,八方来援”的侠肝义胆,是应该被积极推广和赞赏的救助方式。遗憾的是,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对这种方式似乎已经不太感冒,质疑声越来越多,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一些挪作它用者破坏了这种信任,透支了好心人的爱心。
以前,只要在朋友圈里看到有水滴筹,多少都会意思一下,但是现在,说实话,再看到朋友圈里有人转发的水滴筹,除非特别熟识的人转发介绍,我基本上都是置之不理,因为我也开始对各个筹款平台渐渐失去信任。
我发现在水滴筹里筹钱的人,水分很大,去年我在水滴筹看到一个筹钱的病人和我朋友一个村,就打电话向朋友了解,朋友生气的讲,不要管,这个病人的儿子开了一个五金厂,还在城里有一个大酒店,根本就不差钱,别说二十万,就是二百万也拿的出来。由此我联想到新闻中经常出现的,有些人通过水滴筹造假买了豪车,看来并非空穴来风。
我们回到这件事情本身,我认为这个男子不管被人逼债到了什么份上,都不应当动水滴筹上一分钱,这是一个基本信誉问题。你可知道,就因为你的一次挪用,可能就会让很多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失去机会,会让很多人丧失对水滴筹的信任。
善良是个易碎品,它虽然很坚强,但有时候又非常容易破碎,而且一旦破碎是难以修复的。水滴筹善款挪用,花的是钱,毁的是信。
我个人是一直不支持什么募捐,人性本恶,加上我国人口之大,随随便便捐点款,都可以瞬间造就个百万富翁,一旦有钱了,人性的丑陋就立马表露,有的夫妻拿着给孩子治病的捐款,游山玩水,随意潇洒。有的利用捐款买车买房,这样的负面新闻比比皆是,到后来那些真心需要帮助的,却得不到救助!最好是成立基金,让每笔善心捐款使用都受到监督,让善良爱心的捐款人不再被欺骗被忽悠!
首先,作为水滴筹参与者之一。我个人认为我们大家的一片善心是没有错的。不能因为个案而丢失了我们的一颗善心。所以慈善活动还得继续。当然犯了错就必须惩罚!取消个人医保!个人信用黑名单。考虑到他家的生活状况小以惩戒即可!犯错知道悔改善莫大焉!何况痛失爱子之际!应该有所痛心悔意吧。
遇到只花费1.5万元医疗费的病人,却在轻松筹上张口募捐100万元,你会捐款吗?
我是家族遗传的多囊肾,加入了几个同样病的朋友,结果有一个还没发病的病友天天发轻松筹给自己筹钱,开口就是100万,我问她为啥现在就筹,她说她没钱治病,老公不给钱,我说你不会自己去打工挣钱吗,她说疼不想动,一问病情她的囊肿最大的2厘米,我最大的都8厘米了我也照样上班挣钱啊,所以我不肯给她筹,她就天天私信我,最后我就把她拉黑了!
我感觉这样的人,良心有问题,不值得同情,我不捐。或许他们如果筹到钱了,看病剩下的钱,应该不会退回,或者又捐出去吧,可能会留着自己用。碰到真正需要捐款的人,能帮一把就帮一把。
这个主要要看实际情况的,一般情况我不会,但是有特殊情况的人我会尽我能力之内的去帮助他,同事也希望他们在寻求大众帮忙的时候可以实事求是,将心比心。我相信愿意帮助他们的人还是有很多的,前提是真诚!
如果遇到只花费1.5万元医疗费的病人,却在轻松筹上张口募捐100万,如果我碰到这种情况我是不会捐款的,对此我发表如下四点意见
第一,以现代人的经济能力,1.5万元不是太大的一个数字,就是在农村经济欠发达的地方,现在的农村医疗保险也能报销50%以上,所以几千块钱的医疗费用,就是再难也应该不超出他们的承受能力,因此为几千元进行募捐的可能性我个人觉得也不是太大。
第二,如果真的只需要1.5万元就能治好的病,却要募捐100万,这就存在涉嫌诈骗的嫌疑,一经发现,个人建议公安机关应立案调查并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我认为,轻松筹是一种社会互助的自我机制,使建立在个人信用和社会互信的基础上,任何虚报作假的人都是对社会信任度的透支,不利于社会的良性健康发展,这种行为必须予以严惩。因此不给他们捐款,才是社会人士应尽的责任,如果盲目的捐款让个别人非法牟利的目的得以实现的话,那就会在社会中滋生不良的影响,覆灭了大家献爱心的热情,极不可取。
第三,轻松筹作为一个互助爱心平台,发动募捐需要一个审批手续和流程,这个审批手续和流程中,绝不缺少的证据就是医院的诊断证明以及个人家庭情况证明,医院以及居(村)委会在这件事情中是公信力的代表,如果执行公信力的机构,不能提供有公信力的证据或者事实说明,轻松筹就不能启动其募捐过程。
第四,现实中我们往往就会碰到问题中所提到的情况,在不知道真实情况的前提下,我们捐款了,事实上我们就是受了欺骗。我更愿意相信这种情况是一个利益集团在恶意的运作,用假的病历,再用假的公信力以及轻松筹的bug,进行利益输送,我不能用更恶毒的语言来批评这种行为了。
最后我想说的是,不用昧着自己的良心来欺骗别人的爱心,因为这个社会真的很脆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千班万元捐赠引争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千班万元捐赠引争议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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