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卖掉女儿千万房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卖掉女儿千万房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你如何看待云南玉溪一位父亲4万元卖掉4岁女儿,挥霍3万元打赏主播?
这种事情自古就有,卖孩子的家庭也不一定是不卖掉孩子就会死人的,我哥就是是一出生他父母给我们家的,68年,父母给了500块,我感觉要是放在现在的话也有几万吧!不太好怎么评价,我是因为亲生父母是教师,母亲难产去世,然后父亲就抛下工作带到七个月,后来现在父母知道了就去找了几次,最后一次据说是宿舍没人,老妈就把我抱回家了,做了一身新衣服......
卖女儿打赏主播,已构成犯罪
4岁女孩妞妞被父亲赵某从云南老家带走。7月,妞妞被父亲带到安徽广德,不料这位父亲竟以四万元的“成交价”,把她卖给了宁国男子汪某某。拿到了卖女儿的钱后,赵某一周内就挥霍掉三万元打赏网络主播。赵某的母亲熊某某,得知孙女被卖了后,与赵某断绝母子关系。
首先,赵某卖女儿的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我国《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的八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宁国男子汪某某的收买行为也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其次,自从各种平台的直播的兴起,关于打赏主播造成的严重后果就没有停止过:
1、抚州12岁学生2个月打赏爱奇艺奇秀主播11万 家长崩溃
2、一名00后在加拿大留学期间迷上映客直播,几个月内打赏男主播花掉65万多元
3、小女孩25万元打赏网络主播
4、江门12岁少女沉迷直播 一天打赏主播7万元
这样的新闻还有很多很多,打赏主播造成妻离子散,走上绝路的也有很多。一直不知道是什么魔力让这么多人用钱去打赏那些网上陌生的主播。
畜生、王八蛋、不是人,真不知道用什么语言来形容这个人了,孩子也是命苦,遇到这样的父母,女的走了也不要孩子,男的更不是人居然把女儿给卖了,天底下居然有这样的人,真是无语,女人不管到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就是多穷也不能不要孩子,孩子跟了男的就是进了狼窝,在取个老婆孩子就更苦了,不敢想象,有后妈就有后爸,绝对不能让孩子落到后妈手里,你要是不想负责任当初就不该要孩子。既然你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来了你就要对她负起责任,不用什么大富大贵,最起码要给她一个温饱,给她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做不到你就不要把她带到这个世上来,这两个人每一个好东西。
刷新三观,卖女打赏主播:
2014年9月,男子赵某与女友张某的非婚生女赵某某诞生。两年后,赵某与女友分道扬镳。2017年1月,赵某开始独自带着3岁的女儿一起生活,辗转于安徽各地打工。2017年1月,4岁女孩妞妞被父亲赵某从云南老家带走。 7月,妞妞被父亲带到安徽广德,不料这位父亲竟以四万元的“成交价”,把她卖给了宁国男子汪某某。拿到了卖女儿的钱后,赵某一周内就挥霍掉三万元打赏网络主播。赵某的母亲熊某某,得知孙女被卖了后,与赵某断绝母子关系。
当已经将钱款挥霍一空的赵某去找汪某要回其亲生女儿时,却遭汪某拒绝,赵某遂前往广德县公安局投案自首。之后汪某也前往宁国市公安局投案自首。赵某女儿经公安机关解救后,由其生母张某带回抚养。
拐卖儿童罪
都说虎毒不食子,但是有的人却表现得比动物还不如,为一己私利,为图一时享受,连买卖自家儿女之违背道德伦理、法律的事情都做的出来,不配为人父母!
赵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拐卖儿童罪,根据法律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广德县人民法院近日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五年,汪某某也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收买被拐卖儿童涉嫌犯罪
以前的法律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该规定对于收买被拐卖儿童之人采取较为宽容的法律处理,只要不阻碍、不虐待就不追究刑事责任。法律的免除处罚对于犯罪之后公安机关解救儿童具有帮助,但拐卖儿童给家庭,给社会造成的危害之大,是拐卖儿童之人固然可恨,但是花钱收买儿童的人对于这一现象的产生同样负有责任。而免除处罚这将形成鼓励收买儿童的作用,并不符合禁止人口贩卖的原意。
考虑到这一现象,在吸收社会的意见之后,法律对此进行修改,收买被拐卖儿童的不能免除处罚!
修改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
女子5万元卖掉亲生女儿,当天挥霍6000元买化妆品,该女子是什么心理?
谢谢邀请!大千世界 ,无奇不有。女子居然卖掉女儿买化妆品,也真是让人开了眼界!
事件回顾:五月二十日,一余姓女子,五万元卖掉自己一岁多的女儿,并花掉六千元买了化妆品。二十三日,警方解救出此女孩👧,并拘捕了犯 罪 嫌 疑 人,女子的丈夫竟然说原谅此女子……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就没有见过如此父母!一个母亲竟然用卖女儿的钱买化妆品,到底有多要美才能干出此事?难道用卖女儿的钱化妆就没有觉得心里不安吗?说实话,如果是因为生病救命等原因卖掉女儿,也许人们还能理解。卖掉女儿买化妆品真还就是第一次听说,都说虎毒不食子,难道此女子禽兽不如吗?我只能这样理解。
再说这家的丈夫,你也真是一个奇葩!如此女子还原谅个什么劲啊!不客气的说,她的胆大妄为与你有直接的关系!如果她眼里半点有你,就不会自作主张的卖掉女儿!一个能卖掉亲生女儿买化妆品的女人👩,还有什么事干不出来啊!要是我是这个丈夫,宁愿一辈子自己把女儿拉扯成人也永远不会原谅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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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所有的女人都配得上“母亲”这个称谓。
都说母子连心,她却把1岁7个月的亲生女儿卖掉了;都说虎毒不食子,她却用亲生骨肉换来了5万元。她拿着卖女儿的钱买了价值6000元的化妆品,甚至还专门吃火锅庆祝。这样的女人怎么能配得上“母亲”这个称谓,这样的女人怎么能生之为人?
事件简介:
5月20日,女子余某以近5万元价格将自己1岁7个月的亲生女儿卖给别人,当天就将卖孩子所得挥霍掉6000元,用于购买化妆品等物品。5月23日上午,郑州警方成功解救出孩子。目前,犯罪嫌疑人余某、魏某海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刑拘。
▲图为警方抓获人贩子
▲图为余某在接受审讯
令人不解的是,随后赶来的余某丈夫也就是女婴的亲生父亲竟然选择了原谅妻子。
他说自己和余某都是二婚,都有着自己的孩子,后来他们在一起有了女儿(被拐卖的女婴) ,他相信余某是一时糊涂犯了错。他还对余某说:“在里面好好听话,出来时,我和孩子来接你!”
个人看法:
余某的行为已经受到了法律制裁,而且得到了丈夫的原谅,按理说我们这些外人更没有理由指责她了。
可问题也正在这里,拐卖儿童是重罪,个人对这种犯罪始终持不可原谅的态度。因为拐卖儿童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太恶劣了,骨肉分离、家破人亡这些词语都不能描述其危害的万一。
至于余某当时到底在想什么,又为什么这样做,估计我们这些局外人是无法了解的。毕竟她把亲生骨肉卖了的第一件事是买昂贵的化妆品,这一点已经严重突破了正常人的思维范畴。从这里不难看出,她是贪慕虚荣的。而其后能淡定的吃火锅,足见其在内心深处并不在意女儿被卖的事实。
用网友的话说,余某就是一个好吃懒做、贪慕虚荣的女人,要不然她也不会离婚。而余某的丈夫也很奇葩,说什么原谅媳妇等她出来,估计是怕自身条件差娶不上媳妇吧。
女人无耻,男人奇葩,一对自私鬼,你们有谁真正为孩子想过?唉!只可怜那无辜的孩子生错了人家。
5月21日早,郑州火车站派出所接到报警,报警人称自己一岁七个月的女儿,昨晚在火车站附近走失,寻求警方帮助寻找。这寻找过程中,警方感觉疑点重重,最后,报警人余某不能自圆其说,只好交代了自己将女儿卖给他人的经过。
据余某交代是生活上的经济原因所迫,不得已才卖了自己的女儿,而所得钱财,当天就用于购买化妆品等,消费6000余元。
现在余某和买孩子的魏某因涉嫌拐卖人口,已经被公安机关刑拘,在公安局孩子的爸爸对余某说,在里面好好听话,出来时我和孩子来接你。
看到这些大家第一反应应该是当故事来听,可这真实实实在在的存在,天下就有这样荒唐事和荒唐人。这件事情里的几个节点,想大家也一定注意到了,一个是生活所迫而卖女儿,一个是当天就用卖孩子的钱,购买了6000元的化妆品。这个女人虚荣到了什么地步,是什么魔力让她要卖掉自己的亲生骨肉,而心安理得的去美容化妆。是无知,还是邪恶,还是某种风气使这个几近疯狂的女人已经着魔。
对自己这种疯狂的邪恶举动,她竟然以生活所迫来搪塞,看上去又是那么平静和心安理得。真是疯狂的欲望吞噬了人性的心灵,无法满足的攀比激发了丑恶卑鄙的一面,人类的真善美就真的这么脆弱?但其丈夫最后的那句话,倒是人性善良的诠释,好好听话,出来的时候我和孩子来接你。
“520”那天许多人都在表达爱意的时候,一个1岁多大的女孩却在经历一场可怕的劫难,她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因为5万块钱就会被彻底改写……故事还要从5月21日一大早的一起报案讲起。
当天凌晨6点32分,郑州市公安局火车站分局指挥中心接到余某的求助,她称,自己1岁7个月的女儿花花,于5月20日晚上8点左右,在火车站西广场附近丢失了,希望民警能帮忙寻找。
“火车站附近交通发达,人流量密集,如果被‘坏人’抱走,超过24小时,后果不堪设想。”找回丢失儿童的黄金期很短,破案必须分秒必争。
警方一方面严密调查此事,一方面却越发的感到事情似乎有些“离奇”。
“根据余某介绍,她是在火车站西广场下的车,出站后,把包裹存放到了附近,之后,带着女儿与朋友见面去了。再后来,又带着女儿回到了西广场。”宋文中说,余某称,回到西广场后,女儿走着走着说自己饿了,她就去买煎饼果子,在买吃的付钱的时候,孩子不见了。
“一般情况下,母亲发现孩子丢失了,应该是第一时间报警,余某为啥要等到第二天?”宋文中发出这样的疑问后,余某却说,自己太困了,找了个宾馆休息去了……
随着调查的深入,按照余某所说的路线,警方没有查看到任何她的视频信息,更不可思议的是,在翻看余某的手机时,她的支付宝里还有一个在5月20日晚上8点多的消费记录,消费记录显示,余某在经三路上吃了顿火锅。可余某报警时称,那个时候正是她在火车站西广场丢失孩子的时间。
真相竟然是……孩子母亲将女儿以5万元钱卖掉!
面对审讯,余某最终松口,她称,自己因为生活所迫,5月20日,以带孩子来郑州游玩为由,当天中午,在京广路郑州汽车客运总站,将孩子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他人。
把女儿卖出后,余某为啥还会去报警?据民警介绍,余某的家人当天曾给她发微信,起初,余某说孩子与其在一起,但家人一直要求与孩子视频,余某又改口称,孩子丢了。在家人的要求下,余某这才报了警。
5月21日晚上6点50分,余某与买家在经三路与农科路交叉口附近见面,随即,警方将收卖儿童的魏某海、李某军抓获,孩子被成功解救。据了解,魏某海、李某军是一对夫妻,他们有两个儿子,一直想要一个女儿。 日前,花花已被自己的父亲接走。而犯罪嫌疑人余某、魏某海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刑事拘留。
生母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卖掉,不禁让人唏嘘。是什么理由?!竟让还在蹒跚学步的孩子从此没有妈妈的怀抱。5万元卖孩子还淡定卖化妆品、吃火锅,狠心、糊涂!看看那些孩子丢了,还在苦苦寻找的家庭,有的孩子回来了而有的孩子却再也找不回自己的家了。
最无辜的孩子是受到创伤最大的角色!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小天使,他们不是商品
既然生了,就要负责到底。也提醒家长也要时时刻刻看好孩子,不要因为一时疏忽
遗憾一辈子,愿每一位小天使都能在父母的陪伴下,健康快乐、幸福地成长!
(编辑 DCX)
看到这样的新闻好难过。
每个孩子都是妈妈的心头肉,是妈妈拼了命才生下来的,平时都舍不得打,舍不得骂,怎么都呵护不够。宝宝有个头疼脑热都要怪自己没有把宝宝照顾好,宝宝给笑一个心里就像吃了蜜一样甜。怎么会有这种把自己孩子给卖了的母亲?虎毒还不食子呢。纵使有千万个理由,也是不配为人,更不配为人母!既然不想要她,当初何必生她?
自从当了父母,最见不得孩子受半点罪。平时看到人贩子拐卖儿童的新闻,都要恨不得把那些人贩子通通拉去枪毙。这种能够把亲生女儿给卖了的母亲,这个孩子还不如被人贩子给拐了。他人的伤害永远没有母亲的伤害来得严重,不是吗?说不定还有可能被卖给一个好心人,被好好对待。
不知道这种女人是什么心理,我相信,不管一个人本质上有多坏,他都不会伤害自己的孩子,因为伤害孩子比伤害他本身还要让他难受。
但愿以后永远都再看不到这样的新闻。
桂林一“00后”父亲狠心卖女儿获利104000元,主意是亲奶奶出的, 你怎么看?
如何看待这样的问题,其实这并非个案,在中国很多地方都有报道!
当然可以确定的一点就是无论处于什么时候,这种事情都是不可理解的,无论是00后的男女,还是耄耋老人如此行为都是会受到谴责甚至法律惩罚的!
这对00后年轻夫妻,听从老奶奶的话贩卖自己的亲生子女,从中获利104000元,难道这对小夫妻就没有一点法律意识吗?听从奶奶的话,回到旧的社会中,卖儿卖女来维持生活,如果无能为力养家糊口,那就当初不该结婚生子,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现在既然生下小孩,那就得坚持和面对现实,为什么要出卖自己的子女中获利呢?俗话说得好“虎独不食子”,可这对小夫妻偏偏听从奶奶的话,自己却没有一点法律知识,导致走向犯罪的道路。悲哀!!
广西一“00后”父亲狠心卖女儿获利104000元:这主意是亲奶奶出的了,你怎么看?
事情回放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但广西上思县一2000年出生的男子黄某某却以无力抚养为由将自己的亲生女儿卖给他人,从中获利人民币104000元,2019年10月28日,上思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拐卖儿童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等三人。
我有话说
1.自己犯下的错为什么要寄托在下一代身上,要别人来为你受罪。良心何安?
2.做奶奶的也不是什么好心肠,我就不明白是怎么想出来的,你出这样的主意就不怕报应吗?人要换位思考一下,做事要对得起良心。
3.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格尊严,小孩也不例外。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你们有什么权利拿人口贩卖来获利。
4.对这样的人应该严惩不贷,从严治罪,决不轻饶。让他们重新学着做人。还小孩一个公道。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卖掉女儿千万房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卖掉女儿千万房产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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