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卖掉女儿千万房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卖掉女儿千万房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女儿能卖20万吗?
一女儿是你自己的女儿吗?别人的女儿你卖是犯法判刑的,你自己的女儿就不能叫卖,卖出去的东西与你一刀两断,日后与你没有任何关系,自己的女儿叫嫁给人,在另一个家庭生活,日后与你还是有亲情,还合孝敬你的,嫁出去要20万的钱,一下子给你女儿的末来家庭增加了负担压力,结婚酒席与各项支出要付出了一大笔钱,还要给你几十万,富豪家庭无所谓,普通人家压力就大了,难道你不想你的女儿婚后生活轻松过得好安乐吗?做父母的对自己的儿,女都一样希望他们日后过得幸福,才是好的父母情,不要整天想着在女儿身上赚一笔钱,她日后也要生活,也生孩子一家人的生活,也会孝敬你们的,不要只顾自己的利益去生活,生得孩子养得子女,就是要希望每一个人都过得美满幸福的生活。
你如何看待云南玉溪一位父亲4万元卖掉4岁女儿,挥霍3万元打赏主播?
卖女儿打赏主播,已构成犯罪
4岁女孩妞妞被父亲赵某从云南老家带走。7月,妞妞被父亲带到安徽广德,不料这位父亲竟以四万元的“成交价”,把她卖给了宁国男子汪某某。拿到了卖女儿的钱后,赵某一周内就挥霍掉三万元打赏网络主播。赵某的母亲熊某某,得知孙女被卖了后,与赵某断绝母子关系。
首先,赵某卖女儿的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我国《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的八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宁国男子汪某某的收买行为也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其次,自从各种平台的直播的兴起,关于打赏主播造成的严重后果就没有停止过:
1、抚州12岁学生2个月打赏爱奇艺奇秀主播11万 家长崩溃
2、一名00后在加拿大留学期间迷上映客直播,几个月内打赏男主播花掉65万多元
3、小女孩25万元打赏网络主播
4、江门12岁少女沉迷直播 一天打赏主播7万元
这样的新闻还有很多很多,打赏主播造成妻离子散,走上绝路的也有很多。一直不知道是什么魔力让这么多人用钱去打赏那些网上陌生的主播。
刷新三观,卖女打赏主播:
2014年9月,男子赵某与女友张某的非婚生女赵某某诞生。两年后,赵某与女友分道扬镳。2017年1月,赵某开始独自带着3岁的女儿一起生活,辗转于安徽各地打工。2017年1月,4岁女孩妞妞被父亲赵某从云南老家带走。 7月,妞妞被父亲带到安徽广德,不料这位父亲竟以四万元的“成交价”,把她卖给了宁国男子汪某某。拿到了卖女儿的钱后,赵某一周内就挥霍掉三万元打赏网络主播。赵某的母亲熊某某,得知孙女被卖了后,与赵某断绝母子关系。
当已经将钱款挥霍一空的赵某去找汪某要回其亲生女儿时,却遭汪某拒绝,赵某遂前往广德县公安局投案自首。之后汪某也前往宁国市公安局投案自首。赵某女儿经公安机关解救后,由其生母张某带回抚养。
拐卖儿童罪
都说虎毒不食子,但是有的人却表现得比动物还不如,为一己私利,为图一时享受,连买卖自家儿女之违背道德伦理、法律的事情都做的出来,不配为人父母!
赵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拐卖儿童罪,根据法律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广德县人民法院近日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五年,汪某某也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收买被拐卖儿童涉嫌犯罪
以前的法律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该规定对于收买被拐卖儿童之人采取较为宽容的法律处理,只要不阻碍、不虐待就不追究刑事责任。法律的免除处罚对于犯罪之后公安机关解救儿童具有帮助,但拐卖儿童给家庭,给社会造成的危害之大,是拐卖儿童之人固然可恨,但是花钱收买儿童的人对于这一现象的产生同样负有责任。而免除处罚这将形成鼓励收买儿童的作用,并不符合禁止人口贩卖的原意。
考虑到这一现象,在吸收社会的意见之后,法律对此进行修改,收买被拐卖儿童的不能免除处罚!
修改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
畜生、王八蛋、不是人,真不知道用什么语言来形容这个人了,孩子也是命苦,遇到这样的父母,女的走了也不要孩子,男的更不是人居然把女儿给卖了,天底下居然有这样的人,真是无语,女人不管到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就是多穷也不能不要孩子,孩子跟了男的就是进了狼窝,在取个老婆孩子就更苦了,不敢想象,有后妈就有后爸,绝对不能让孩子落到后妈手里,你要是不想负责任当初就不该要孩子。既然你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来了你就要对她负起责任,不用什么大富大贵,最起码要给她一个温饱,给她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做不到你就不要把她带到这个世上来,这两个人每一个好东西。
这种事情自古就有,卖孩子的家庭也不一定是不卖掉孩子就会死人的,我哥就是是一出生他父母给我们家的,68年,父母给了500块,我感觉要是放在现在的话也有几万吧!不太好怎么评价,我是因为亲生父母是教师,母亲难产去世,然后父亲就抛下工作带到七个月,后来现在父母知道了就去找了几次,最后一次据说是宿舍没人,老妈就把我抱回家了,做了一身新衣服......
云南玉溪一名男子4万元卖掉4岁女儿,一周挥霍3万元打赏十余主播,这事你怎么看?
一把辛酸泪!对他的女儿来说,这是一件好事,有这样的父亲,留在他身边,一定是漫无边际的黑暗,看不到一丝光明。送给别人,遇到一个好家庭,未来还是美好的。不过,现在事情曝光了,女孩还得被送回去,继续留在不争气的父亲身边。
亲生女儿,不如忸怩作态的主播,这名男子是可悲的。当然,可悲的还有其他的,包括价值观。这几年,一些直播平台对社会风气,起到了很坏的腐蚀作用。
今天,很多人沉迷赌博,还有很多人玩物丧志,沉迷游戏。有家庭了,有孩子了,依然不管不问,整天在外打麻将,赌钱,输了回家打老婆、孩子。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位打赏主播的父亲,就是玩物丧志之人,枉为人父。这种人,往往秉性难改,不到一定年龄,都是这样吊儿郎当。做他的妻子,做他的孩子,是不幸的。
大实话:这种行为简直是荒唐至极,应该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事件经过:
2017年1月,妞妞被父亲赵某从云南的奶奶身边带走
2017年7月,妞妞被父亲带到安徽,以4万元的价格卖给汪某
2017年9月,赵某母亲得知此事和赵某断绝母子关系,此时赵某反悔想要要回孩子
汪某同意归还孩子,但是需要赵某返还“4万元”费用。但是,赵某在卖完孩子后的一周内就挥霍掉了3万元用于打赏主播,无力偿还,只好报警投案。
可能在我们常人看来都难以想象,当父亲的卖掉亲生女儿,竟然是为了“打赏”网络上的虚拟美女主播,但是,事实就是如此荒唐可笑。因此,我们在这里不免要说到直播行业的乱象。
第一;在我看来,如果网络直播博主是靠才华或者个人特长等正能量行为去博眼球,获得别人关注的话,赚这份钱无可厚非。
但是,不可否认,当下有很多主播就是靠着“无底线恶搞”或者“卖弄风骚”来吸引别人关注。说难听一点,有些主播的行为就是穿着衣服的“情色表演”。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和价值观的影响。
当然,像新闻中这位父亲的行为就是典型的“打肿脸充胖子”。完全是虚荣心在作祟。你还真以为人家叫你一声“哥哥”“老板”什么的你就多了不起了。
第二;其实在这件事中还是挺让人为买孩子的“汪某”感到憋屈的。虽说买卖儿童属于违法行为,是有错在先。然而,汪某在“领养”妞妞期间并没有对其进行虐待或者转卖行为。
但是,赵某因为自己没钱还账,还想要会孩子。于是就选择报警投案,按人情来讲这种做法确实太损了。毕竟,这种“买卖”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也就是说,买孩子的汪某不但要面临牢狱之灾,并且这4万块钱有可能还打了水漂。所以,如果有些人真的是要领养孩子,一定要通过合法收养途径,这样不仅能有效的避免“拐卖儿童事件”,还能保障自己晚年的合法权益。
第三;那么在该事件中双方将会受到什么处罚呢?根据最新消息:妞妞的父亲赵某,因为涉嫌拐卖儿童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而买孩子的汪某因涉嫌故意买儿童罪被判拘役5个月。
最后,只希望一些人能够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中擦亮双眼。网络美女终究是虚幻,只有自己身边的亲人才是最值得珍惜和付出的!
对于这种事,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评论!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网红、4万元、云南人、违法犯罪,这几个关键词串联了最近两起一般人都会觉得匪夷所思的社会新闻。一起是图新鲜花费4万“体验”网红的“高端服务”;另一起就是今天的卖掉4岁女儿,一周挥霍3万元打赏网络主播。
作为云南人,大叔都觉得丢不起这个人!这两个男子自然要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代价。
但是,一片责骂脑残、荒唐、禽兽之后呢?等着下一个“中招”的男子,继续骂?当然不是。大叔觉得,我们应该思考以下2个问题: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网红经济?
“网红”是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产物,应运而生的“网红经济”也是这个网络时代的新事物。
不管是网上的网红淘宝店,还是线下的大理丽江手鼓网红店,哪怕是直播菜摊买菜的男子,还有像大叔这样努力成为自媒体领域的大v,用自己的知识、才华、情怀、特长,包括颜值,投身于这个创新的时代,这样的网红经济,我们需要。
但像事件中的那些直播主播女网红,靠着“无底线恶搞”、“卖弄风骚”、甚至直接穿着衣服“情色表演”,来吸引关注,直接诱导消费、打赏,甚至提供“高端服务”,这样游走在灰色地带、甚至违法犯罪的,这样的网红经济必须打击、净网。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网红人物?
任何时代,都需要励志偶像,无非是我们这个时代称为“网红”。
网红人物没有性别、年龄、美丑之分,也许下一分钟,你我就成为了网红。网红具有“标签”的意义,具有积极、正面、正能量或者寄予了某种大众情怀的网红,就是我们需要的。
这几天的新晋网红”冰花“男孩,代表了一种励志、一种自强不息,更代表了社会的温情和柔软,这样的网红,我们需要。
云南外出打工挣钱的人很多,但一方面是如事件中的脑残荒唐“猪角”,一方面是前几天悲剧的留守”杀人爷爷“。
云南,真的不需要这样的新闻,这样的网红!
脑残之人世间不少,4万元买女打赏10个主播,卖儿女贩法不说也不配为人父母。但是说回来对孩子也是好事,就这样父亲女儿和他一起也培养不成人,别说有前途了。但愿他的女能有一个好的人家买去好好培养成人!世上总是有的赌,吸毒,脑残,懒,等不顾家及妻子儿女等,这些真的没救。谁又有办法呢?人活一世,草木一秋。好好努力尊惜吧!不要爱你和你爱的人生活在泪水与疼苦之中。
虎毒尚且不食子,做为有思想、有感情的人来说,这个卖掉自己女儿的男子就只能说是一只披着人皮的禽兽。更可恶的是,他把卖女儿得来的钱竟然大部份用于打赏网络主播,此举更是连禽兽都不如。这样的人活着还如死掉,老天爷早晚会收拾他的。
莆田:8万元卖了女儿还打赏女主播,这个父亲被提起公诉, 你怎么看?
现在的直播平台把人迷得,刷礼物就像是一种攀比。
2014年9月,男子赵某与女友张某的非婚生女赵某某诞生。两年后,赵某与女友分道扬镳。2017年1月,赵某开始独自带着3岁的女儿一起生活,辗转于安徽各地打工。都说女儿是父亲的小棉袄,但赵某似乎不这么想,仅仅在与女儿一起生活半年后,他便打起了卖女儿的歪主意。经老乡陈某介绍,赵某以4万元的价格,将女儿卖给了安徽省宁国市的汪某。女儿被抱走后,赵某拿着这4万元,先是给老乡陈某发了888元的“介绍费”,之后将其中的3万元在快手平台上打赏了十几个主播,给主播刷虚拟礼物。在公安机关的讯问中,赵某承认此举是为了给自己吸引粉丝,方便自己今后开直播时别人刷礼物给自己。不仅如此,为了显示自己出手阔绰,赵某还在其快手粉丝微信群里发大额红包,这其中就包括给一位声称要做服装生意的陌生网友发了8888元红包,但对方未敢接收。仅仅一个星期,赵某就将这笔钱挥霍一空。要说上述这个人有监护权都是一句讽刺的话吧,根本上,这种人不配当爸爸,怎么配有监护权呢?如果一个人玩心还在,那么他的孩子一定不能很好的成长!监护权里面有分为人身监护权和财产监护权,作为一个对于自己财产都不能看住并且受不住诱惑的人,以后对于他女儿的成长也是不好的,卖女儿得来的四万块钱,三万块都拿去给刷直播礼物了。把监护权给一个这样的人,孩子的成长环境毕竟是不好的,甚至可以说是恶劣的!以上,带眼识人,女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卖掉女儿千万房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卖掉女儿千万房产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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