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被控强奸改判无罪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被控强奸改判无罪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女子醉酒与他人发生关系,控告对方强奸,为何被判无罪?
一:醉酒的司法定位,尺度标准,除仪器外,一般人无从衡量。二:醉酒是深醉,微醉,真醉,假醉仅当事人自已知道。三:各种情况的下行体标准司法介定常人怎样判定?所以,两性间发生了关系,其目的不一。女性的生理需求,行为目的。发生关系时的状况,捆绑,击打,威胁,利诱,强行施暴,半推半就现场勘察才能鉴定。事过举报还是迟时举报,女性的伤情以及造成的后果综合考量。如惹未达到法律必须追究尺度,都可能无罪。
女子醉酒后与他人发生了性关系,事后控告对方强奸,男女双方必须要自证清白。女方控告男方强奸,如果是是在女方不同意、甚至反抗不了,或者是醉得不省人事,在这些情况之下,发生的关系,那就违背了该女的的意愿,就属于强奸了。
如果虽然是喝醉了酒,但是女人是属于清醒状态下,或者说是在女方半推半就,或是默认的状态下发生的关系,那肯定是不会认为是强奸。
既然被判无罪,那肯定就是后面一种情况了。女方为什么事后又控告男方呢?可能是女方喝了酒后,因为太过兴奋而一时冲动,忘乎所以,后来又后悔了。也可能是为了达到什么目的,为了金钱或者是权势,总之是为了利益。而又没有达到目的,所以翻脸,控告对方强奸自己。说实在话,这种事情,男方要证明自己不是强奸,确实是比较困难的。但世事也不是绝对的,总会在不经意间露出来一些线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还规定了法定加重情节(奸淫幼女)与五种法定刑升格的情形,这五种情形分别是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二人以上轮奸、强奸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除此之外,《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定强奸罪。这条法律的设定初衷在于以强奸罪的罪名打击部分地区“收买被拐卖女性为妻”的行为。
可见,男主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犯罪,主要是看行为当时男主是否存在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如麻醉、诱骗等)、违背妇女意志强奸或奸淫幼女的情节,而不以事后女主出于种种缘由反悔控告的陈述为准。
总之,行为当时(成年)女主的自愿与非自愿,是判断男主是否构成此罪的唯一标准;至于奸淫幼女,则不以表面上的所谓“自愿”为判断进行
标准,即其即使在受到诱骗等情形下“自愿”了,渣男依然构成奸淫幼女(以强奸论)罪。
哈哈哈,这个问题要问女的最清楚。
我经常和几个聊得来的女朋友喝酒。我发现很多女人平时都很矜持。有的人给我的感觉高大上。我要仰视她们!有的人气质很好,平时话不多,你要是和她开玩笑她都会翻脸。更别想和她开黄色玩笑了。
我们单位有一个美女会计,我们之间除了单位工作以外,其他的你,别想多说一句话。我都不敢正面看她。感觉她就是神,离我太远。
偶尔有一次单位聚餐,我们几个人分到了一个包厢。那天因为公司发奖金,领导表扬了我们。所以很开心。大家畅饮。
他们几个都有事情先离开了,剩下我和她两个。我也想离开。
她突然叫住了我,说平时我对你印象不错,今天开心,我们来喝一杯。
我们俩个一来二去,都喝高了。我劝她不能喝了。我想送她回家。她突然抱住我,还亲了我一下。我一下愣住了。没有想到惊到我了。
我下意识的推开她,我说,今天喝的开心。时间不早了,还是早点回去吧。
我刚说完,她又抱住了我。她长的好看,又是女神级的人,因为是夏天,她抱着我,胸贴着我,两个乳头我都感觉到了。
我都有生理反应了。因为她穿的是裙子。我看她那个样子,想和我发生关系。我虽然喝多了。但是还是清醒的。
我说我要上厕所了。我推开她,上厕所吐了,清醒了不少。我到其他房间叫上同事,把她送回了家。
我问过我老婆,和其他的女性。如果喝多了,别人强奸能成功吗?
她们的回答都是一至的,说那是绝对不可能。
喝酒会让人兴奋,说平时不敢说的话,做平时不敢做的事。虽然如此,如果那个人是你反感的人。会十分讨厌。可能比平时还要讨厌他。如果是自己喜欢的人,或者对那个人没有反感。在他的挑逗下,会半推半就的做出出格的事情。
女人如果真的不想被人强奸,她会拼命反抗。男的除非把她打晕。不然不可能成功。
像你问的这个问题,可能是她半推半就的和人发生关系了。甚至她是主动的。只是发生关系以后,她想得到的,她没能得到。或者她原来对他有好感,但是对他不了解,不是他期望的,后悔了。她和她发生关系以后。才认清原来这个男的是渣男。或者担心这个男的会把这事讲出去,不如自己把责任推给他。又或者此事被老公知道,她就把责任推给对方。警察根据这些情况,当然会认为男的没有责任。不是说你报警是强奸人家就一定是强奸了。
总之女人不同意,或者不半推半就,男人是不可能强奸到女人的。
这个案子从法院判决结果来看,应该是有证据证明这名属于女子酒后乱性,主动勾引男方开房并发生了性关系。酒醒后女子后悔了,遂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被男主强奸了,公安机关随既立案开展调查,法院根据公安机关的侦查卷宗,认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刑法》236条“强奸罪”的构成要素,所以依法判处这名男犯罪嫌疑人无罪。体现了“不枉不纵”的审判原则。
高云翔涉嫌性侵案宣判无罪,他和董璇的婚姻还能破镜重圆吗?
太可惜了!
你说值得不?男人!特别是像你这样的很帅的出名的男人!不要因为不检点,而把一切都毁了。
人生的路还很长,希望你今后吸取教训,争取复出。
也希望你们夫妻能破镜重圆。
个人认为各占一半吧!复合有可能,性侵案发生之前两人的感情还是很好的,而且还孕育了一个漂亮聪明的女儿!所以只要云祥改过自新,董璇为了孩子也可能走复合的路!如果董璇心灰意冷不肯回头,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一个公众人物发生了这么一个震惊世界性侵案,任谁也是难以接受的!况且,事情发生之后董璇四处奔波,为高云翔筹钱请律师,能做到这些已经不错了!现在高云翔恢复自由了,如果董璇回头愿意和他复合,他应该用一辈子的时间去爱妻女,弥补过错!如果不能复合,也别灰心!努力走好未来的人生路!
破镜难圆!高云翔在日前虽然打赢了官司,但是等待他的还有很多头痛的事,除了在娱乐圈发展受阻碍之外,他和董璇的关系也未被外界看好。尽管这次官司高云翔胜出了,但是董璇依然不会原谅他。
自从高云翔去国外拍片做错事被告上法庭之后,作为妻子的董璇曾经尽职尽力,把自己在娱乐圈的工作全部暂停,前往澳洲去为他的官司奔走。为此董璇不仅举家搬到了国外,还花了好几千万替高云翔请律师,还他暂时的人身自由。可以说在高云翔最为困难的时候,是董璇陪他度过了难关,他到后来才得以有喘气的机会,为接下来的诉讼做准备。
但是即便如此尽心尽力,也并不代表董璇就原谅了高云翔。虽然这次他的被宣判无罪,但是高云翔在国外所做的事情已属实,从一个丈夫的角度来看他是对不起妻子董璇的。所以之前帮助高云翔,也是董璇感谢他这几年来的照顾,但是之后的人生,她不想再和他一起走下去,这也是十分正常的事情。
自从去年五月份被传出离婚之后,此后高云翔的身边再也没有出现过董璇。而此时的董璇开始回归娱乐圈,拍自己的杂志出演各类综艺节目,重新开始了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可以说,她的生活基本上已经彻底离开高云翔,曾经她以为自己找到了依靠,可是经历了这件事后,董璇才知道在以后更需要靠自己。
高云翔虽然赢了,但是将来他要想在娱乐圈发展基本上不可能了。观众对于一个演员的要求有时候很低有时候又很高,一个演员可以没有演技但是一定不能做了十分离谱的错事,对于观众来说,如今再看到高云翔这张脸,怎么看都觉得不真实。所以对于高云翔来说,他未来最好就是转型,在演员这条路上是走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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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云宣判无罪,他和董璇还能破镜重圆吗?
我的回答是:
他们不能破镜重圆了!
首先,镜破了,虽拼好了,还能恢复原状没有裂痕吗?彼此心中的芥蒂和梗是无法消除的。
无罪释放,并不代表他没出轨,高这件事做得够渣,我想董璇是不会轻易原谅的。并且,此事可以看出高的整体素质并不高。董璇貌美,经济独立,思想独立,这样的女人是不会为了孩子而委屈自己的。
像“知否知否”里面的盛明兰曾经说的:人不要回头,要永远向前看。她和小公爷曾经那么相爱,也能理智对待。事实证明,明兰没选择小公爷是明智、正确的。我希望董璇能够向前看,过去的东西再好,也不要留恋,更不能回头。
高云翔是很帅气,和董璇郎才女貌,很般配。但我从一部他和黄圣依主演的电视剧中(记不起片名了),就看出了他的骄矜之气。当时说不上来那种感觉,后面他出演《芈月传》出名后不久就出这种事,印证了我的看法。出事是迟早的事。
经此一事,高云翔是彻底翻不了身了,朋友圈里估计也没脸面。有如和高捆绑一起抬不起头来,不如一个人带着孩子清白昂扬生活。
无论之前他们是因感情破裂离婚,还是因为经济利益关系离婚,日后他们也不大可能复婚。
为了经济利益离婚,更不会复婚,高云翔面临影视公司巨额赔偿,复婚的话,董璇也要共同背负高额债务,有悖离婚初衷。
再说,高云翔以后肯定复出无望,经济条件短期内甚至很长时间内都不会好转,董璇难道想一人同时背负养高和女儿的责任?从理智上对待,也不会复婚。
事实证明,男人出轨犯错和女人容貌无关。即便守着董璇这么一个天仙一般的美人,高也耐不住寂寞,要偷食。女人啊,不易,且行且珍惜。
总之,希望美丽的董璇能向前看,带着女儿精彩的活着,同时擦亮眼睛,去寻找更好的归宿。
被强奸一个月后,才报警,证据不够,强奸者应该判无罪吗?
这个阿里女下属是第二天就报的警,警察也到了现场,进行了调查和取证。但至于为什么这个女下属事隔十天后,把此事曝光网络扩大,应该是警方的事属警方,想必也在继续调查,但阿里内部经她本人反映后,却没有任何一个人重视和处理,她于是才把事情发布出来。这个女下属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可以置自己的名声与贞操于不顾,可见其内心也是受到了巨大的煎熬与抗争。
可恨之处就在于在阿里内部对此事的麻木不仁和无视冷漠。如果此事能在阿里内部较好的解决,比如说可以先对曲一进行停职处理,然后再与警方对接,这样也可能就会基本平息这名女下属的愤怒,她也不至于在阿里内部把此事公开化和扩大化。想必警方的事也一直在进行。这样,待警方的取证完成,阿里这边也再给曲一进一步处理也不迟。但坏就坏在了阿里那些高管身上,没有一点法律意识,应急攻关能力是如此的差,这样的结果是女下属把事情公开化,阿里的名声扫地,那几位高管被处理,并且此事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公愤声讨。
此事本可以小范围内解决,但阿里却失手自己断送了解决的机会,没有好好把握大局, 或者说在遵守法律法规方面就是一个空白。这个教训对阿里这个互联网巨头来说是太大了。
强奸一个月后报警?如果是被囚禁在一个无人的地方没有报警条件,一个月后跑出来才报警,这个强奸罪没毛病。这一个月女方都是自由的而没报警一个月后报警不应该是强奸,应该是女方怀有某种目的通奸,目的没有达到才报警说强奸,这个不应该支持,双方都应该受到处理,特别是对女方的处理应该更重一些。我一直建议严禁成年人的婚外性行为,严禁未婚同居。对婚外性行为双方都要严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被控强奸改判无罪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被控强奸改判无罪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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