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遭老板性侵监控曝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遭老板性侵监控曝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女上司以我曾强奸妇女被判刑为由,要开除我,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公司女上司非要以你曾经强奸过妇女被判过刑为由要开除你,到底合不合理呢?你到底该怎么办呢?
客观地讲,在这件事情上,无论是公司也好还是你也好,双方都有责任,谁也无法完全免责。
作为公司,之前并没有审查你的过往历史,也没有要你交待自己的过往情况,这是公司自己的问题。
而作为题主你,也没有主动交待自己的过往经历,显然还是存在不够诚实、想蒙混自己过往的嫌疑。
所以,造成目前的局面,公司和你,其实是谁也怨不了谁的,都得承受,都怨不得人。
这种事情况下,公司女上司如果一定要开除你,其实还并不是不可以理解的,毕竟你的过往,情况还是挺让人心里没底的。
但是,如果公司真的要开除你,你完全不用客气,直接向公司提出相应的赔偿要求,公司肯定也是无法拒绝和逃避的。
我认为给出路,将罪犯改造成能改过自新、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是我们党的一项政策。当然有些关键部门或领域是必须严把政审关的,但一般的劳动岗位还是可以给失足人员谋生的机会,以免他们走投无路重新危害社会。本题主入职时并没有政审要求,而且其还干了一段时间并未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仅凭其有过历史污点就要开除其人,有违上述宗旨。我觉得不妥!
阿里员工被上司性侵,实名举报遭保安拖出,高层领导为何如此冷漠?
现在有的企业太无法无天了。总认为会挣到钱,交了点税就成为老子天下第一,拿国家法律当儿戏,随意剥削员工正当权益。是该借此好好整顿整顿他们高层的“三观”不正确意识。为使中国稳定发展,创造出更加健康的成长环境。
有些人认为钱可以解决99%的问题,剩下1%的问题也只是需要更多的钱。这就是他们的价值观和企业文化。钱就是资本,用资本可以解决100%的问题。于是吴亦凡们可以肆无忌惮的奸淫幼女,企业高管可以肆无忌惮的奸淫女下属,因为他们有的是资本,他们以为可以用钱解决所有问题。这越来越有韩国财阀的味道了,不仅涉嫌资本垄断,高层还利用职权性侵女下属,这种企业如果再不加以管控,后果不堪设想!阿里事件的恐怖之处,揭示了某些资本上层正在“财阀化”,他们的手段越来越隐蔽和卑劣,把仰赖他们的员工和客户当成佣人甚至“性奴”在看待。对于女员工被猥亵甚至强奸的申诉,这些同为百万年薪的高管们毫不犹豫的选择站在了一起,不是第一时间帮被害人寻求法律帮助,竟是试图在内部息事宁人。并对女员工表示,这个岗位本来就不招女员工,以后我们会多招男员工?这个倾向十分危险!
支持赞扬该员工的的尊严, 正义之举,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该违法犯罪案件在阿里巴巴公司发生, 真的让人心有余悸,案件发生多日, 公司完全没有当回事, 久违的表态,何从还有脸谈什么企业文化,更谈不上法律法规文化,证明企业管理混乱不堪,保安拖赶当事人维权, 就可以说明公司管理层法制观念淡薄,没有管理人的指使, 保安不可能无情的拖赶。错上加错,警方及时介入, 维护人权尊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追究违法犯罪人的刑法责任,静等官方消息。
一女装醉与男老板发生关系让加薪,否则就报警,算强奸吗?咋办?
装?带有目的?发生后不认可强奸。但一定要有证据,要实事求事,要以理服人,确保法律尊严。法律的威严。但是男女双方都要进行严肃教育,性质严重要处罚,显示国家提倡文明与法规。
为了亇人的目的与老板发生性行为的不属于妇女亇人自愿行为,但是如果另有其它目的与之发生性行为并提出加薪资的行为属于诈骗犯罪,男方非单不会认定为强奸罪反而女方的行为施实的结果构成了敲诈或者说是诈骗罪。
按条文来说这不能算强奸,因为女的装醉,是清醒有意识的。女的为了加薪主动与老板发生关系的,这些都没有违背女的意愿,是女的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主动投怀送抱的。
强奸很关键一点,就是违背女的意愿,或女的无意识状态下,视为违背女的意愿。此案例,不构成强奸的这一要件,不能算强奸。
女的未达到自己的目的,发生关系后告老板强奸,老板会有很大被定为强奸的风险,一定得找到有力证据应诉才行。
重点是找证明女的装醉的证据,从当时的言行来判断,女的是否清醒。找女的要求加薪才发生关系的证据,一些聊天记录、视频、图片等,找到这些证据,就能洗脱强奸的嫌疑,还能反告女的诬告敲诈。否则,很可能被定为强奸,冤也无处说,都是凭证据的。
遇到这样有心机的女下属,早点防范为好,不发生关系就没有这事了。
大家说说,怎么防范这样的女人呢?
女子被上级性侵后选择沉默,5年后才报警告对方强奸,还有用吗?
过了五年,娃娃应该有四岁多了。先想办法采集性侵者的血样,头发,唾液,烟头之类物证,去做亲子鉴定。拿着鉴定证明,去报警,保证有用。法院会给出公正的判决的。
六八老叟。
首先,问题中的“还有用”应该是指警方还能受理吗?还能让实施性侵的上级得到应有的惩罚吗?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清楚,这涉及到立案追诉期限、证据保全、行为产生的后果等方面的问题,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如果🈶何疑问,可以私信我。
简单的告诉你可以报警,但是有两个问题必须搞清,一是当时的证据还有没有,比如说擦拭分泌物的手纸,或者其他值接证据,这么长时间证据不足是定不了案的。二是报案时,一定要和公安机关讲清楚当时为什么没报案,要真实可靠实事求是。总之做到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是可以报警的。
年轻男子被45岁女上司强奸,事后报警,女上司构成强奸罪吗?
年轻男人被45岁女人强奸,怎么看也看不明白是咋回事。一个正常的年轻男人对付一个女人不成问题,怎么会被45岁女人强奸。笔者认为强奸罪不能成立。因为女人强奸男人,男人不脱衣服女人是难得逞的,如果男人强奸女人,女人不同意男人会强行施奸,女人就不同了,打不过男人,你怎么施奸。
因此,女上司不应定为强奸罪。
谢邀答,法律应该是公平的!所谓的强奸仿佛,习惯了常听到男姓对女性的的抢奸。对于此类问题的提问真的觉得奇怪了。更感觉问题不是那么简单吧?案件应该是依靠证据为准,真好奇的一个大男人,而且是年轻男子,反被女上司(45岁)所强奸?!真觉的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类问题还是交司法部门去办案吧!
多好的亊儿,报什么警!?
你本身年轻力壮,一位四十五岁的上司女子不可能把你强奸喽!既然这样,那上司一定觉得你又有才干又长的好看,就是这女上司会武功也不会强行的!因为她饥渴又喜欢你不会动粗的!
你就睁眼说瞎话吧!
年轻男子被45岁女上司强奸,事后报警,女上司构强奸罪吗?我来简单回答一下这个问题。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的强奸罪,是为了保护女性人身安全免受不法侵害而制定的,所针对的犯罪主体是男性。将这个女上司的行为定为强奸罪没有法律依据,直白的说是不能定为强奸罪的。如果事实清楚,且对男子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后果,近年来针对这类极其少数案件,有的地方已参照《刑法》第237条猥亵罪处刑。
回答题主的问题,必须首先弄清楚"强奸罪"的基本构成要件。
这就是(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男性。(2):犯罪嫌疑人具有主观犯罪的故意。(3)违背受害人的主观意愿,形成了事实上的性行为。
而第一条则是强奸罪最重要的构成要件,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男性。
题主提出的问题是年轻男子被45岁的女上司强奸,事后报警。女上司是否构成强奸罪?
律师认为:女上司不构成强奸罪。第一:它不是男性,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第一条。第二:因为男士没有性行为的意思表示,双方的性行为就难以实现。这样,也就不存在"强奸"二字一说。
如果女上司主观上与下属年轻男子具有发生性行为的主观故意,还得征求对方的同意。如果对方同意了,就属于"同奸"行为,"同奸",则是违背社会公共道德总则的违纪行为。
如果非要强迫与对方发生性行为,而对方坚决反对。男士报警,也只能按"猥亵罪"判处罚刑。如果猥亵行为较轻,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条例》之规定,对其进行行政拘留的处罚。
以上回答,是否满意?可在评论区内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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