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被前夫当儿子面杀害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被前夫当儿子面杀害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杭州碎尸案,来女士被丈夫杀害,最终受害者是谁?有没有考虑过他们孩子心理阴影呢?
杭州碎尸案,来女士被丈夫残忍的杀害并分尸,那么这个案件的最终受害者是谁?这个案件已经破案了,那么这个案件的最终受害者是谁呢?答案肯定是他们12岁的女儿,死的人已经死了,而活着的的人每天还要承受非常大的痛苦,尤其是他们的小女儿,从此以后再也没有爸爸妈妈了,就像大树旁边的一颗小草,如今大树倒下了,谁来为她遮风挡雨?她会不会仇恨这个世界?她还能不能茁壮的成长?这些问题许国利从来就没有想过,他如果稍微的替小女儿考虑那么一下,如今也不会是这种局面。
许国利从来就没有考虑过女儿的感受,他想的只是他自己,他以为这件事情会神不知鬼不觉,他以为只要警方找不到尸体,也奈何不了他,他可能甚至已经想过怎样去继承遗产了,他就没有想过事情败露之后会是怎样一种处境,盲目的自信,以为自己是万能的,殊不知他所做的一切,警方其实早就已经看在眼里,只是为了进一步找到尸体,先让这个跳梁小丑蹦达两天。他还真以为自己能够瞒山过海,殊不知等待他的将是中国最高的刑罚。
关于12岁小女孩心中的阴影,此时此刻,她最需要亲人的陪伴,希望大家都不要再打扰她了,让她的家人好好陪陪她,希望能尽快走出这个阴影。
杭州碎尸案最终受害者应该是他们的孩子,孩子会无父母,无人教养,孩子最终要奶奶,外娑扶养。教养孩子应是大事,祖国的花朵,不应和自已的父亲一样,要做祖国的有用人材。
来某某丈夫就是一个二货,第一伤害的是11岁的小女儿,二货做事从来不考虑后果,当然了一夜间妈妈没了,后来知道是爸爸杀了妈妈而且是用刀剁碎丢了化粪池里的,女儿这件小棉袄以后给谁用呀?
聊城:死刑!为报复丈夫,妻子将两个亲儿子残忍杀死,最大的孩子才4岁, 你怎么看?
要彩礼的主要理由之一不就是“给男人生孩子”嘛,现在好了,已经有女人在生动实践这句毒鸡汤了,孩子是男人的嘛,杀害伤害孩子会对男人造成无比的伤痛,多么合“逻辑”…[灵光一闪]
不要以为错话重复一百遍还是错话,错话重复一百遍只会让原来的100单位的女人信变成150单位的女人信…因为大量中国女性,她们是真的没有分辨正确与错误的能力,是真的…!
这个孩子的父亲也有责任,是他把一个母亲逼成了毒妇,一个母亲是在怎么样的情绪心理下杀害自己的孩子呢?我觉得孩子的母亲虽然该死,但是孩子的爹也不是啥好东西,孩子才是最可怜的,连选择的权利都没有,愿天堂没有伤害
男人有错固然可恨,但不应该把怨发在孩子身上,有种把你男人碎尸,再说现在是法律社会,把孩子给他离婚,或者三十六计走出去,心胸狭窄,或者有精神病,这样做即使死了,也得受万人指责,没人性,冷血。
这个女人是不是有病啊,不然怎么会伤害自己的孩子,虎毒还不食子来,肯定有原因,孙然说带孩子很累,这比以前好多了,我们那个年代上班,孩子没有人带,保姆不好找,工资又低也是很辛苦的,不也熬过来了吗。再大的事情也不能杀自己的孩子啊。那是你辛苦生的呀。
许多年前有一个真实的事件,一个高中生被家人给哥哥换亲,嫁给了一个大她十几岁的酒鬼男人,这男人拿这女人当牲口使唤,生了两个男孩,公婆光疼孙子,教唆孩子不理妈妈,这女人喝过几次农药也没死成,男人喝了酒就往死里打,最后这女人用老鼠药把两个孩子药死了,当然也被判了刑,是不是很悲惨,你说能同情谁?
如何看待广西一教授与丈夫同时被其儿子杀害。到底是什么原因?
真的是丧尽天良,连自己的亲生父母都可以杀害,这样的人内心是多么的残忍,令人无法想象。
【时间】据说遇害时间为8月4日,直到8月10日才被发现
【地点】受害人家中
【人物】黄某阳、律师父亲、教授母亲
【起因】疑似因黄某阳想再次出国的事宜与父母发生矛盾,矛盾激化后产生了杀人的想法。
【案发经过】黄某阳在家中将父母杀害,为了争取更多的逃亡时间,将屋内空调温度开的极低,之后逃往柬埔寨。8月20日,被警方缉拿归案。
黄某阳性格分析:
据邻居介绍,黄某阳平时给人的印象是比较内向的宅男样子,阴郁。而且他总是戴着头巾。
黄某阳的一名高中同学介绍,其性格偏激,极端,容易被一点点小事激怒。
父母曾1年花100万送儿子英国留学
黄某阳父亲生前的同行表示:黄某阳父母为了孩子的教育,曾经一年花费100万,将儿子送去英国留学。
而这次黄某阳杀害父母的原因,很可能是因为黄某阳再次出国的事宜与父母发生矛盾。
高知家庭,为何培养出杀人犯?
高知识分子、年入百万、在生活以及孩子的教育上都有所追求、花重金送儿子出国留学,没有想到却培养出来一个杀人犯,令人唏嘘。
父母的用心呵护,精心培养,却换来一个要人命的刽子手。是什么原因才酿成了这样的人间惨剧呢?
在我看来,也许是因为父母工作繁忙,在童年时期对他的陪伴比较少,所以从小黄某阳的性格就比较孤僻。再加上黄某阳是独生子,父母对其很可能有求必应,现在,因为再次出国的事情,黄某阳与父母产生矛盾,当黄某阳的某种要求得不到满足时,愤怒之下将父母残忍杀害。
通过这个事情,应该值得父母反思:很多父母一味的追求钱财,将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工作中,给了孩子很好的物质生活,却忽略了对孩子的陪伴。这样的培养,只能把孩子培养成一个“毒品”,只有能力而无品德。
我们先来看看案情:陈教授52岁,广西一大学文学院博士,丈夫是一名律师,儿子22岁,之前在英国留学,疫情期间才回来。儿子在家里杀了自己的亲生父母,把空调温度调至最低,还在家住了两天,还用父母微信跟亲戚聊天,弄到赃款后才出逃到英国,再逃往柬埔寨。四五天后才被陈教授父亲和弟弟发现后报案,嫌疑人在柬埔寨被抓获。
儿子并杀亲生父母,这是何等逆天!何等残忍!
陈丽琴,女,文学博士,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1999年6月毕业于广西师范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2006年6月毕业于中山大学,获文学博士学位,2007年4月进入东南大学艺术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2009年5月博士后期满出站。研究方向:民间文艺。发表学术论文60多篇,出版著作6部,教材2部,发表论著100多万字,学术论著多次获奖。
其夫,自己开设律师事务所,也算一个知名律师。
在外人看来,这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家庭: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年收入逾百万;儿子海归,风华正茂。可是,就是这样一个让人羡慕的家庭,却发生了令人痛心的悲剧!让人想不通啊!
有人说儿子想继续去英国,遭到父母阻拦;有人说儿子xidu,被父母发现,断绝经济资助;有人说儿子性格阴郁,不善交流;有人说教授夫妇曾带儿子去精神病院(知道把空调温度调至最低,说明完全有行为能力)。可是,不管什么原因,即使父母有多错误,都不是杀害父母的借口啊!
到目前为止,警方还没有公布嫌疑人作案动机,这些只是道听途说。不过,这个案件,还是有很多值得思考的地方。
一、子杀父母,天理难容。父母与儿子有什么深仇大恨,招来杀身之祸?做父母的失败,做儿子的更是失败。一个是教书育人的教师,一个是熟知法律的律师,教出的儿子竟然是轼父母的杀人犯,既可悲又可怜。这种个案有着深刻的社会深层原因,更是杀人者自身素质的内在因素。连自己父母的生命都不尊重,对法律不敬畏,对这种人不管是什么原因都不值得原谅,必须严惩。
二、人性本恶,再好的孩子一出生都是贪婪的,要吃要喝要快乐。这些欲望都是未来好与坏的源头。人就是从无知到求知的过程,学习更多知识和道德操守修正自己的行为,控制自己的情绪。无知本身就是罪过的一种,只不过小孩子能力有限表现得呆萌可爱,所以很多人忽视了这种恶,认为无知是善,甚至把“恶”也当成可爱。如果父母不尽早纠正,长大比酿大祸。
三、这是家庭教育的悲剧!父母只提供了丰富的物质生活,而精神的贫穷使一家人走上了不归路。作为高知夫妻,完全有能力也有条件教育好孩子,孩子在没有合适的人托付的情况下,年龄太小时不适合送出国,那还不如留守儿童。这样的孩子,可能会变得孤僻、偏执,会变得自我保护能力过强,一旦不如意,就按照自己的意愿解决问题,走向极端。
四、高知,工作忙,收入高,有条件,父母可能会把很多家务外包,吃食堂,外卖,下馆子不会少,孩子很小,在兴趣班,寄宿学校的时间更长,与父母沟通,互动的机会少,感情淡漠!只有爱才能让一个人心满意足!所以,孩子最好的教育是陪伴。不管在外面能学到什么,从小就把孩子送出去,没有父母陪伴性格有巨大缺陷是肯定的,孩子被父母送出去的时候就已经被毁掉了,只是大部分孩子没有这么极端的表现出来。18岁之前,把孩子送出去的都自己想一想吧!
随着案情的真相大白,或许还有更多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不管是家庭、学校还是社会,都要把它当作一面镜子,来反思我们的所作所为。
【雨畦观点】父母每年花费上百万供这娃去英国留学,结果养出这么一个白眼狼。着实是可恨,最可气的是其父回家进屋还未来得及摘口罩就一命呜呼了。这样的人跟曾春亮又有什么区别呢?
残忍、戾气十足,据官媒报道,是因为当父母的不让其继续出国,而他不听,因此争吵,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并在杀害之后,黄某调低了屋内温度,拿了钱潜逃至国外。我们常说“虎毒不食子”,就是说当儿子的再怎么过分,做父母的也会原谅。可反过来呢?当父母的稍有不慎,就成了孩子的“刀下鬼”。
从曾经的北大学子“吴谢宇案”,到如今这起事件,行凶者都是自己的亲娃,亲生骨肉,受害者是自己的亲生父母。一个干完事淡定的逃走,藏尸。一个灰溜溜地潜逃至国外。这样扭曲的心理,我们该用什么来拯救?亦或者说太娇惯你了,让你如此狠心?忘了世间的模样?
传统的文化教导着我们,一切都为了孩子!可现实呢?养你这么大,一言不合就亮刀。孩子,是否都忘了?养你到18岁是义务,可上大学的你,你早该自己独自去闯荡,而不是让你随心所欲。
那么该男子为何要手刃自己的亲生父母呢?我认为可能的原因如下:
①干出六亲不认的事,又专门跑去东南亚,不得不让人怀疑其可能是一位“瘾君子”,从其身形也可以看出,瘦成了皮包骨。而争端也正起因于父母不让其出国。
②长期的娇惯成性,形成了骄横跋扈的性格,认为父母对自己好是天经地义之事,结果因一时冲动犯下了错事。
③还有一种可能就是钱的事,他可能在国外干了一件错事,着急要钱处理,但又没法跟其父母说,所以走向了偏门的道路。
综上,我认为,我们是不是该改变一种思路,让18岁的他或者她独立成长,放手去飞。让他去适应社会的艰辛和不易,让他去体验工作的酸甜苦辣?
一年花一百万送去留学,结果学回来一个杀人犯,都说“虎毒不食子”,可现在虎不食子,却反过来被子食,真是令人唏嘘。
8月4日,广西一女教授和其丈夫在家中被杀害,凶手是他们的儿子黄某。杀人后,黄某还在家中住了2天,6号离家,8号飞往英国,之后又转移到柬埔寨,这期间,他还拿着父母的手机回父母朋友的微信,假装父母仍然活着。
我们可以想一想,杀了人之后,还能在家住两天,是为了什么,很明显是为了制定逃跑计划以及获取足够的钱财。
所以6号他离开家,8号离境前往英国,之后他又到了柬埔寨。据我估计,如果警察没有抓到他,他还可能会逃往其他国家。
除此之外,在逃跑期间,他还跟父母的朋友聊微信,何其冷静。
要不是他亲戚到他家去,尸体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发现。
这样的操作,可以看出他杀害父母后根本没有任何负罪感,只是想着如何能够逃脱罪责,这样的儿子,还不如不生。
杀人原因警方目前还没公布
知情人士说是因为黄某想再次出国,父母不同意,所以黄某就痛下杀手。
8月17日的时候,柬埔寨警方将黄某在酒店抓获,同时缴获了3部手机、1台笔记本、2个行李箱、17枚戒指、1个包、2张中国身份证、10张银行卡和2张手机卡。
这样的富裕的家庭,好好地当个富二代不好吗?因为一个小矛盾就杀害自己的父母,葬送自己的一生,出国学习多年到底学了什么?
无论怎么样,这肯定是死罪了。
唉,可惜了两个社会栋梁,努力了一辈子,就这样被自己的儿子所害,让人心凉。
父母被孩子杀害了!当我看到这个新闻时,背都感到凉飕飕的。这是有多大的仇恨呀!儿子居然下得了这个手?太残忍了!
事情经过:
事情发生在广西南宁。黄某的父亲是中均律师事务所律师,母亲是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教授。知情人士透露,黄某此前在英国留学,回国后因要再次出国与父母发生矛盾。矛盾激化行凶后,将空调温度调低,拿到钱后潜逃,在柬埔寨被抓。
疫情前,黄某在英国留学。
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家庭年收入百万。该男子4号杀害父母后还在家呆了两天,6号才离开。
难以理解,在这样一个条件优越的家庭中,为何孩子会做出这种事情?
有人说他很早就离开了父母,在国外读书。一个人在国外会感到很孤独。性格会变得封闭。但是,为什么其他那么多留学生都不会像他这样呢?
我个人认为,他把父母都杀了,有以下几个原因:
1.他本身的性格存在问题。
他们的邻居说,黄某阳平时给人的印象是比较内向的宅男样子,阴郁,“他总是戴着头巾,印象比较深刻”。而黄某阳的一名高中同学称其性格偏激,极端,容易被一点点小事激怒。
从他这种性格中就可以看出,他与父母发生矛盾后,会有一种极端的方式来解决矛盾。他想出国,而父母有不同意见,他担心父母会成为他出国的障碍,干脆一同杀掉,这样出国的事情就好解决了。
2.一个人在国外生活易受他人思想的影响。
不知道他是在多少岁的时候出国的?孩子一个人在国外呆久了,很容易受到一些不良思想的影响。有的留学生会说出“辱国”的言论、歪曲历史、不爱国等等。一点都没有爱国主义思想。
所以,在孩子的人生观还没有成型的时候,父母过早把孩子送出国并不是一件好事。国外的生活和言论都会影响孩子的成长。
3.父母注意孩子的学业而轻教育。
虽然父母两个人都是高级知识分子,而且有着高收入。他们为了培养孩子,会把孩子送到国外。但是,这不并等于重视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需要父母对孩子进行思想教育,不控制孩子也不溺爱孩子。帮助孩子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在与他人产生矛盾时能够用合理的方法来解决问题,具有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不是杀人。
父母辛辛苦苦把孩子养育到这么大,最后却惨死在孩子之手,可以说,父母也是非常失败的。一个成功而幸福的人不在于他有多少钱、他是否出过国,而在于他是如何看待问题和解决问题。在那么多没有出过国的家庭中,父母和孩子一样能过得很幸福!
广西高校一教授及丈夫在家中被儿子杀害,他们到底发什么矛盾?
广西民族大学教授陈某琴及其丈夫黄某普被儿杀害,儿子杀害父母后逃往柬埔寨。
8月4号下午4时许,两人的儿子黄某阳杀害自己的父母后,把家里的空调调到最低温度,然后拿着钱逃往柬埔寨。
8月10号晚上,时隔6天后遇害者的弟弟联系不到他们,到家中查看才发现已经遇害,随后报警。
警方怀疑遇害者的儿子有重大作案嫌疑,通知柬埔寨警方展开抓捕。
柬埔寨警方于8月17号在金边一家酒店将其逮捕。
据遇害者的同事讲述,其儿子出国留学刚刚回来。现在又想出国留学,造成他们的家庭矛盾。
也有其他的言论,有的说为了钱,还有的说遇害者儿子吸毒。
关于种种的家庭矛盾导致儿子杀害自己父母言论,做为旁观者的我们有待警方调查录口供。进一步消息等警方公布。
谢谢大家关注!
据说是父母拒绝了他再次去英国留学,导致双方矛盾争吵,然后下此毒手。
陈教授夫妇花重金送儿子出国留学,据说每年学费要100万。可见嫌犯从小生活条件是非常优越的,他父母也是非常溺爱他的!
嫌犯被抓时搜出17枚戒指,10张银行卡,还有其他贵重物品,可见他家真的不缺钱。当然了,以夫妇两人的职业家庭条件肯定差不了。
嫌犯曾去英国留学,在英国染上了很多不良习惯,估计这也是父母不再送他去英国的原因。本来寄予厚望,希望儿子出国镀金,可偏偏不学好,还染上不良习惯,还不如留在身边。
从小娇生惯养的嫌犯,以留学为借口找父母要钱遭到拒绝,心生怨恨,下此毒手!
有的人说他染上了毒瘾,这是有可能的。吸毒的人内心是扭曲的,为了拿钱买毒品,什么事都做的出来,看他拿了家里值钱的东西逃亡的方向就值得怀疑。
当然这些都是各个胡编乱造,具体事实请以官方通告为准。
发现妻子被强奸,丈夫将强奸犯杀死,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吗?
这个问题,我觉得先搞清楚,妻子是如何被强奸,别胁迫,被捆绑?如果这样的话,确定强奸无疑,但你永远记住,普通人没有执法权,没有剥夺别人生命的权利,即使他是罪犯,但如果面对的是巨大威胁,有重大生命危险的情况下,有自卫权,如果因为正常防卫造成的失手杀人,我觉得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但请注意,防卫过当,防卫过当,就是自身危险已经解除而进行的报复行为,或者说有故意杀人性质的行为,妻子被强奸,如果你妻子,你生命没有受到威胁,你出于忍无可忍的气愤,有意杀人,我想一定是防卫过当,或者说,你和对方扭打过程中,受到生命的严重威胁,不是故意置人于死地,应当属于正当防卫!
再说强奸,如果没有被胁迫,那么强奸无从说起,就好比,你是一把剑套,而对方是一把剑,如果剑套不合作,剑很难插入剑套!强奸必须是违背妇女意志而强行发生的性行为。
这个问题不是之前发生过么?妻子被人强奸,丈夫杀死强奸犯,最后被判刑了。
法院是这样认为的:强奸犯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丈夫被强行中断……强奸罪好像不成立,而且丈夫愤怒之下导致他人死亡,被判处防卫过当。
要想强奸罪成立必须强奸的过程要清晰且完整,必须得留下不明液体等才能成立。而且有一点,强奸被确认前后不能被中断,如果丈夫强行干预其中的过程或出现意外,一审期间作为丈夫必会受到法律制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被前夫当儿子面杀害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被前夫当儿子面杀害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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