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被前夫当儿子面杀害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被前夫当儿子面杀害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广西民族大学女教授和律师丈夫同被儿子杀害,你怎样看?
又是一出学校教育失败和家庭教育失败的悲剧,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丽琴和当律师的丈夫黄贵普被自己的儿子杀害!真是人间惨剧,他们苦心经营多年,花了大量的金钱将儿子送到英国留学,结果这个败家子,据说是8月份回国,但是在家呆得很无聊,父母觉得受到疫情的影响不允许他再次去英国浪,由此发生矛盾,最终败家子亲手终结父母性命。
这个人间惨剧,真是给广大父母提了个醒,再成功的事业,赚再多的钱,也不能忽视对自己子女的教育,金钱根本弥补不了家庭教育的缺失以及对孩子品德性情的培养。往大一点看,成龙和张国立够成功够有钱了吧,看看房祖名和张默,虽然有些小才华,但是劣迹斑斑,行差踏错,含着金钥匙出生,拥有比普通人更好的发展机会,却把自己的人生经营得一败涂地。
具体来说,我觉得父母对子女的期望很大这一点可以理解,但真的没必要盲目送子女出国留学,最近出了好几件中国学子出国留学,在国外做出令人瞠目结舌的事情来,比如
中科大的季子越,在海外散布辱国言论,简直丧尽天良,他当然该一棒子打死,永远被警方密切关注他的言行,一旦再有违法行为,严惩不贷——但是他的父母呢?他父母是什么感受?生出、教育出这个于家无用且有辱家门的玩意,于社会是个败类和渣子,又不能回炉再造,相当于家里永远有个地雷。
还有中国药科大学出来的许可馨,也是在国外兴风作浪,现在调查了半天,还没收拾她,这两个人,一男一女,对社会无益,对家庭也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很有必要去调查一下,他们的父母,是什么样的人,是什么样的人,才能教育出这样的子女来?
我觉得中国的发展,虽然还有种种值得提高的地方,但是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完善,需要时间,作为中国人,既要对国家有信心,也要对自己有信心,如果自己孩子是条龙,在哪里都能有所发展,如果在国家是个败家子,你送到国外,只会浪费粮食。最近出国的留学生,出现这么多问题,不是个别案例了,值得广大父母反思,加强子女的教育,因材施教,没必要盲目送出国外了。
很多家庭的父母是干部,是老师或教授,他们在社会上,职业上都是佼佼者,领导和育人无数。
但是他们却在家庭中,特别是在教育孩子身上失败。其原因是家庭条件大优越,对孩子宠千爱于一身,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无独立性,好吃懒做等等。这些人都有一个共性,肯老族。
从影视界到明星家庭,出现了多少人家的子女犯罪犯法。现在广西又出现了一起子杀父母的惨案,因暂不明案发原因不便评论。但是,从另一个则面可看出一些端倪。一个优越的家庭,年入百万,在中国目前来说,仍是上等家庭。有什么理由会子杀双亲呢?是家庭教育缺失还是父母教条主义或弱爱所到,暂不得而知。随着案件的暴光,案情将遂一浮出水面。
不管案情怎么样发展,教训是深刻的。
逆子!弑父弑母,人性缺失,可怜老两口
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母亲大学教授,父亲律师,年收入百万,儿子留学,在外人看来,多么好的家庭,令人羡慕,但结局却令人震惊!
望子成龙,作为家长一切都是为了孩子,本该一个幸福的家庭,彻底让这小子自己给毁了!
为了出国父母花费百万辛苦培养,这次回来考虑疫情,父母担心安全有意挽留,儿子执意出国,矛盾产生,对自己的父母痛下杀手,据说老父亲被害时甚至连口罩都没揭下来,可见杀机已在心中!4号犯案,6号卷款离家,亲情何在!国外的魅力到底在哪?所谓留学都学了什么?在外留学都干了什么?
父母给予孩子都是最好的,对待孩子教育问题值得深思!
本案老两口有意让孩子多接受一些西方先进的教学知识,可以理解,毕竟母亲大学教授,可以接受传统文化教育,但是孩子接受学习的基础还需多注重过程的培养,最起码的人伦道理要明白,感恩是第一步!
从小看苗,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道理都懂,做起来都难,必要的磨砺还是要有,三岁定脾气,20来岁的年纪,在这个家庭环境中他是幸福的,可以想象出,吃喝不愁,要什么给什么,从小就习惯了,父母嘴中就很少有过拒绝,在成长过程当中,一切都是顺风顺水,偶尔的反对,心里必然承受不了,大了以后在国外也鲜有很少的交流,回家就是拿钱,心中想着父母就是应该的,心里已经不是原来的孩子了,能做出这种事情来,也不是偶然,至少在他心中已没有亲情所在!
这个案件能够引起大家的关注,其实教育本身而言,家长从小对孩子就要有引导的过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家长自己的学识和经济基础固然对孩子教育有所保障,但是不能忽略孩子成长中每一个阶段的陪伴与沟通,从小听其言,观其行,多沟通引导,让孩子能够学会应对问题的正确方法,真正的栋梁之才,先从家风品德树立好,即便再有知识,不懂感恩,不尊重家人,何以为才,只能害人害己!
很明显该杀人犯是在英国留学之后,受到了英国资本主义思想的毒害才变成这样的。众所周知,在欧美国家,每个人都是非常自私自利的。这些欧美国家的人一向只为自己,不为他人。
在欧美国家最经常听到的就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因此,该杀人犯有可能在前往英国留学的过程中被英国人洗脑了,接受了英国人的思想。在他的眼里,一切都是为了利益,都是为了钱。在欧美国家这样的金钱社会中培养的是极端自私的思想品德,在他们的眼里没有什么比钱重要。
该杀人犯就是因为和父母在钱财上面发生了争执,最终才犯下如此的滔天大罪。父母愿意给钱给他,他就奉承自己的父母亲,但是当自己的父母不能给钱给他的时候,他就变成了一个魔鬼。
在他的心里面,金钱是摆在第一位的。而这正是资本主义的金钱观,正是受到了英国这种国家金钱观念的影响,他才变成了这个样子。所以在这里,我奉劝广大的家长,不要送自己的孩子去这些国家留学,以免被他们的思想所毒害。
子女杀害父母,无论是何原因,都是为人父母的哀,为人子女的痛。
痛定思痛,为人父母,并非易事。如果没有耐心与能力教育好自己子女的德性,没有时间陪伴他们的健康成长,没有信心关注他养成健全的人格,不能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孕育他们的长大,那么还是不要为人父母的好。免得生成一个孽障,害人害己,后悔莫及。
孩子良好德性及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是为人父母的责任。这不是有钱就能得到的,也不是有文化有知识就一定能办到的,要为人父母者付出真情,付出耐心,且为子女做出榜样。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子女是父母的第二张脸。任何事都是有因才会有果,子女德性的缺失,为人父母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此事警戒天下男男女女:不要不负责任的就为人父母,否则自作孽不可活;不要把对子女的爱自以为是化,自私化,要尊重孩子,尊重他们的选择,否则物极必反人极兽化;不要为人父母就理所当然的道德绑架子女,父母的爱之所以伟大在于无私,不是索取;不要打着爱的名义干涉子女的人生,得不偿失。
中国父母对子女的爱无国度能比,甚至有的爱已达病态。中国子女对父母的爱呢?晓不敢评说。爱是相互的,没有得到子女的爱,是为人父母教育的失败。谨慎为人父母,用心呵护孩子 ,让子女过他自己想要的生活即可!愿天下为人父母者不伤心,也不再伤身!
杨永兰去前夫家陪孩子过生日被前夫杀害,为何前夫那么残忍?
杨永兰去前夫家陪孩子过生日,在睡梦中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前夫残忍杀害了。
看到这个案件,我们女性同胞可能都心里一震,被这样的事情都吓怕了,其实这样的事情还是少数,你身边的大部分男同胞,都是好样的,重情重义的。
案件还原:一位女子杨女士,梧州藤县蒙江镇人,经营蔬菜批发生意,因为孩子过生日就去了千夫家,到半夜的时候被他的前夫残忍的杀害了。
这里有些事情很奇怪,为什么该女子失踪了一个多月,都没有人去寻找吗?他的家人他的兄弟呢?看了报道,知道是他的弟弟报的案。
此案奇怪之处:
01.为什么她失踪了一个多月一直没找到,一个多月后才报案呢?
02.前夫说孩子生日当天没有见到杨女士,因为他当天半夜3点多才回家,那时候杨女士已经不在前夫家里了,也不知道他的前妻来过!
03.他的弟弟说,杨女士的手机打不通,但是微信偶尔还回两句,但感觉不是他姐姐本人,杨女士只有小学文化容易打错字,所以习惯用微信发语音!而失联后一直都是用文字回复他们,让对方用语音说,却不见回应。
以上的未解之谜,到后面一定都会得到解释,此案件警方还在调查之中。
请大家一定相信水落一定会石出,关注我后面继续给您分享。
我承认自己昨天判断有误,把杨某兰的前夫确定为第一嫌疑人,还是心有疑惑。今天听闻杨某兰被前夫害了,令人痛心。
我仅判断一下杨某兰为什么被前夫所害,可能有以下原因:
第一种情况是杨某兰到前夫家之后,陪着两个孩子过生日。在孩子们都睡着后,前夫陈某想让杨某兰陪着他,杨某兰不愿意。两人就起了冲突,陈某心狠,动了杀机,害了杨某兰,将遗体处理了。
第二种情况是杨某兰到前夫家后,陈某赌博又输了,向杨某兰要钱。杨某兰不给,就要离开。两人发生撕扯,陈某误伤了杨某兰。
第三种情况是杨某兰与陈某离婚1年7个月后,因为孩子的缘故,陈某提出与杨某兰复婚。杨某兰对于陈某根本没有感觉了,原本幸福的一家人,因为陈某好烂赌,有多少钱也不够他输的。陈某不改变自己好赌的坏毛病,杨某兰不愿意复婚,陈某心怀怨恨,有了杀机。
第四种情况是杨某兰新交了男朋友,打扮比以前漂亮多了,陈某看着前妻过得有滋有味的,心生愤恨,动了杀心。
可以说,从7月份的杭州许某利杀害来女士一案引发大家的关注,到四川安岳的杀妻案,到杨某兰的被害案,女性成为了最大的受害者,令人不解。
杀人的凶手难逃法律的制裁,可是女人,却再也活不过来了。女人如何保护好自己,将是近期很多人考虑的问题。
陈某的心太狠了,害了前妻,自己难活。两个男孩没有妈妈和爸爸,他们还有未来吗?
杭州失踪女子如果真的被丈夫杀害,他儿子会拿到拆迁房产吗?
可以肯定的是,许某某的儿子不可能拿到拆迁安置房的。因为:
许某某的儿子,不和来女士他们生活在一起,没有抚养与被抚养关系。从法律角度看,来女士子女、父母是第一继承人,显然许先生的儿子不是来女士所生,也就不是继承人了,除非来女士死后有遗嘱,否则门都没有。
来女士已被丈夫所害,案件已水落石出,各种谣言不攻自破。来女士用生命的代价捍卫自己的房产,不可能给许某某的儿子,别异想天开了。别忘了来女士与许某某还有一个11岁女儿,以及来女士与前夫还有一个女儿,他们都是房产第一继承人之一。
至于来女士与许某某共同房产,由于许某某女儿才11岁,无独自生活能力,需别人去监护,她的哥哥也好,姐姐也罢,能否放下财产争夺,带妹妹走出阴影才是最关键,毕竟房产跟亲情比不重要,房子没了,可以去挣去买,亲情一旦丢了,可能永远找不回来。
许某某的儿子,刚开始有过得到父亲安置房的想法,但最终房子成为父亲杀死继母导火索,使夫妻积怨达到峰顶,导致悲剧发生,这个可能是他始料未及的,如果早知道是这个结果,许某某的儿子可能不会向父亲提出房子的要求。
看到警方公布的结果,许某某的儿子也许内心正在忏悔,如果不是自己问父亲要房子,也许不会发生家破人亡的惨案的。
房子每个人都想拥有,但有时候并不是最重要的,只有通过自己努力拼搏而得当的房子,住的才安心,才踏实。
你认为许某某的儿子会跟妹妹争房产吗?
杭州失踪女子如果真的被丈夫杀害,他的儿子也拿不到来女士的拆迁安置房产。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这件事件中,来女士的房产是拆迁安置房,属于她自己的私有财产,并非夫妻两人婚后共同购置房产。另外来女士还有自己亲身的两个女儿以及兄妹,所以说既使丈夫杀害了来女士,他的儿子也很难拿到来女士的房产。
杭州失踪女子来女士被遇害已经是确凿无疑的事实,目前杭州警方已经发布公告来女士被遇害,犯罪嫌疑人许先生被杭州警方刑事拘留。儿子是不能拿到拆迁房产的。
众所周知,拆迁房产属于来女士的个人财产,而且不是夫妻之间共同财产,许先生的儿子是许先生与前妻的儿子,不是与来女士的儿子,与来女士不构成母子关系,所以按照第一继承人顺序:由来女士的2个女儿和许先生为第一继承人。继承来女士的房产,可以进行分配,但许先生是杀害来女士的凶手,所以法律会对许先生在继承上按照少分配或者不分配等,直接由来女士的2个女儿进行来女士财产的分配。
至于许先生的财产,儿子有分配的权利,许先生与来女士的女儿也有分配的权利。他们二人可以分配许先生的财产。
综上所述:来女士的房产,许先生儿子没有分配的权利,来女士财产由来女士2女儿进行分配继承。
通过以上案件的发生,我想最伤心的人莫过于,来女士与许先生的女儿了,看着亲生母亲被自己的亲生父亲杀害,对她的打击太大了,希望你坚强,节哀顺变。
作为继子,想拿到拆迁房产,我看这个有点儿悬。
因为从法律上讲,如果来女士是意外死亡,那第一顺位继承人就是他的丈夫,那么之后她丈夫就有权将财产分给自己的子女,哪怕是继承,他继子也是有同等权利的,除非是立有遗嘱和另外的约定。
但是,来女士的丈夫已经犯罪,这第一继承人已经不存在继承的问题了。
如果房产里有来女士丈夫的产权,也不排除他儿子可以拿到一定的拆迁赔偿。
他的儿子肯定是想要这笔钱的,为什么呢?因为他的父亲杀掉继母就是为了房子跟7位数的存款。
如果真的像邻居所说,来女士出事前曾经因为房子吵过架,据说吵架的原因就是想给他儿子一套房子结婚用。
现在的问题就是,想要房子的想法是徐先生自己想给的,还是做儿子的挑唆影响的。如果他儿子不在老爸面前提起房子的事,也许来女士也不至于死,就算他儿子没有参与,有没有可能也是知情者之一呢?
这算不算是激情杀人,可能是有预谋的考虑了很长时间。据网传是在家被老公窒息后拖到长期不在家的邻居家,用绞肉机粉碎冲进卫生间下水道。这手段是多残忍呀!不过我还没有经过官方的认证,所以我们不能以讹传讹。如果这就是事件的真相的话,让他儿子继承财产,多少有点天理不容。
有一种情况叫剥夺继承权,许某就属于这种情况。
剥脱继承权有四种情况,其中有一条就是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无论是未遂还是已经造成了后果,都会剥脱继承权。
如果说嫌疑人就是犯罪分子,那么他的继承权肯定是没有了,但是他的名下如果有一定的财产,那么他的子女还是可以继承的,其中也包括他与来女士所生的女儿,都有权继承。但有个前提条件,必须在嫌疑人去世以后,继承才能生效。
如果许某某没有犯罪,来女士是意外死亡,那么第一顺位继承人就是许某某,那么之后她丈夫就有权将财产分给自己的子女,哪怕是继承,他继子也是同样继承权利的。
但是现在就不好说了,现在的第一继承人是大女儿,来女士的父母,二女儿和现在的丈夫,这是平等的。如果房子是在婚前所得,可能是来女士父母遗留的遗产,那么这个遗产只有他们的女儿才能拥有【许某某已经剥脱继承权,所以第一顺位继承不存在】
如果来女士被她丈夫所杀,那就必须得严查来女士的继子是否是帮凶,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参与犯罪的人。
总得来说,许某某的儿子可以得到许某某的遗产继承,至于拆迁的房产,就看许某某有没有所有权,其他一切与来女士相关的房产以及财产,这个就跟继子没有什么关系了。
来女士不在了,许某某成不了顺位继承人,他的儿子估计拿不到什么拆迁的房产,我在想就算侥幸得到那么一点半点,这财产能用的安心吗?
根据最新的杭州警方通报,失踪十多天的来女士已经遇害,犯罪嫌疑人正是她的现任丈夫许某。
许某的作案手段异常残忍,在来女士睡梦中将其杀害,并对尸体进行分解、碎化,通过下水道冲入化粪池中。具体的作案细节还要等杭州警方的进一步通报。
来女士遇害,就遇到一个问题,她的遗产将由谁来继承,犯罪嫌疑人许某的儿子是否具有继承权呢?
先来捋一捋来女士的婚姻经历:她与前夫生有一个女儿,并已经成年,她嫁给许某后,与他也生有一个女儿,年龄较小,许某与前妻生有一个儿子,并已经成年。
来女士的遗产按照我国的《遗产法》规定,她的两个女儿、丈夫许某具有合法的继承权,而许某与前妻的儿子不具备遗产继承权。同时《遗产法》还规定了:
(l)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有以上这些情况的无法获得继承权。那么许某如果确定为凶手,他虽然是来女士的丈夫,也无法继承来女士的遗产,更何况他的儿子本来就不具备继承条件,就更没有资格来继承来女士的遗产了。
来女士的案件现在还没有最终的定案,但是大概的细节和结局已经非常的明朗,众多网友们也充分的发挥了福尔摩斯精神,很多的猜想和细节都被强大的网友披露了出来。
这是一起典型的财产争夺案,丧心病狂的犯罪嫌疑人许某不顾夫妻情分,为了给自己的儿子争夺一套婚房,居然将屠刀砍向了自己的妻子,自己孩子的母亲,他这种恶劣的犯罪行为一定会得到法律的严惩。
整个事件中,最为受伤的是来女士的小女儿,自己的父亲杀了自己的母亲,她在未来又该如何面对这个事实,她又将如何来治愈这段无法抹平的创伤?
愿死者安息,愿恶魔受惩。
广西一女教授和丈夫被儿子杀害,高知家庭的孩子是不是纨绔子弟?
广西一女教授和丈夫被儿子杀害,他们都是出自于高智商家庭,根据案件的结果来推出高智商家庭的孩子是纨绔子弟,这样说法不成立。应该说高智识分子家庭容易诞生纨绔子弟,但不是绝对的。
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教授夫妻被独生子杀害,这个事件是高知识在家庭中的一个特例,是一件令人发指的事件,但它不能代表所有高智商家庭的孩子就是纨绔子弟。
《三字经》说,子不教,父之过。这对高智商夫妇培养了一个白眼狼的儿子,其背后的根源是什么?是儿子天生就是恶人,还是他们的家庭教育出了问题?或者是因为经济太过宽裕而造成了孩子这样极端的性格?
这些问题随着他们夫妇的逝去,成为一个永远的迷。孩子变成这样冷漠无情,我想父母之前应该有所感知,我们也不能说父母没有教育孩子。
据黄律师的邻居说,陈教授之前曾带儿子去看过精神科的医生。这意味着孩子出现的问题,父母已经意识到了,并且也干预重视过。只是没想到事情竟然发展到无法收拾的地步。
从事件的根源来看,是高知识分子家庭造就了孩子无情的个性吗?孩子为了去英国定居,为了拿到他想要的金钱而杀害父母,这就意味着他是一位纨绔子弟吗?
我认为答案是否定的。每个孩子生下来都是一张白纸,他的性格的形成跟环境的因素有极大的关系。
也许是富裕的家庭,让他一生无忧,无法体会到生活的艰苦,也许是父母的严格要求,使他没有自我发展的空间,也许是高知识分子的家庭,难以与平常人交流,他缺少玩伴。
也许这个孩子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懂得父母的艰辛,不懂得感恩,也许是父母从小过分溺爱,使得孩子无法无天,从小养成自私自利,唯我独尊的个性。
黄某在一个社交帐号里写道:
“被盗了号,在空间里发了一堆奇奇怪怪的东西,急急忙忙的删除,怕是辜负了朋友。现在想起来。我哪有几个朋友啊。也许我就这么躺着别人的列表里一直睡着,死了都不会有人关心,孤独上了瘾,就很难戒了。”
从他的话里,我们可以看出这孩子确实是病了,可能心理有些问题,他的朋友说他的个性很火,情绪极端,这些大概就是造成他伤害父母根源吧。
他要了许多钱,也不意味着他就是一个纨绔子弟,他太自我、自私了,这样的孩子,无论以后怎么样,他的路都不会很宽!
这个案件应该让我们好好反省一下,该如何去教育孩子,注意孩子的心理健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被前夫当儿子面杀害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被前夫当儿子面杀害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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