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当儿子面被前夫杀害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当儿子面被前夫杀害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女教师被老公杀害父母有赔偿吗?
应该有赔偿。父母是直系亲属而且是被害人有法定义务赡养的人之一,女教师被老公杀害后其父母就被剥夺了这种权利,事实上也成了受害人,理应得到赔偿。
还有作为直系亲属父母也是有遗产继承权的,可以合法继承女儿的遗产。支持其父母用法律手段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女士被杀后,他老公的儿子能不能得到财产?法律会保护吗?
这个问题可以很清晰的回答,首先看看他们家的财产是否都是婚后取得的。房子已经很明晰,是婚后搬迁补偿,许某某在户口本上,因此房子本身许就有一半的财产。接来下为了比较明确的说明问题我分几种情况来说:
前提:家里存款和房产都是婚后所得的,如许某某判死刑,则他的大儿子可以获得整个财产的1/4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如果是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法律上夫妻各占一半,虽然来女士死了,是丈夫谋杀,谋杀自动剥夺继承权,但是他自己本身的一半财产的权利还是有的,如果他被判了死刑,则他的那一半由大儿子和小女儿共同来分割,因此,大儿子可以得到四分之一的财产。
如果能证明存款是来女士婚前财产,则大儿子无权对存款分割
存款是婚前财产的话,那属于来女士个人,许某某谋杀妻子没有继承权,这笔财产归小女儿和
大女儿以及来女士父母继承,与大儿子没什么关系。
如拆迁房子婚前是来女士的,婚后许某某迁入,但回迁房子按照户口上的人员分的话,许某某应该分得一半房产,因为女儿小,产权分配给父母两个监护人头上
这样的话,即使许某某不继承来女士的那一半,他自己也有一半,死后大儿子可获得许某某的房产那一半的一半,也就是整个房产的1/4.。
如果许某某没有判死刑,则他的那一半谁也不能继承,很简单。
(完)
我认为如果丈夫与妻子有共同财产,许国利的儿子有权分得财产的一部分,因为父子之间的赡养关系存在。
我国的法律定义是一人做事一人当。
夫妻之间的杀伤不存在一方赔付另一方亲属的精神损失,因为两方面亲属都是裙带关系,都是受害者,不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来女士无重大过错被杀,那么丈夫必须判死刑,因为手段极其恶劣。
如果来女士存在婚内出轨,或者秘密转移共同财产,有过错在先,那么丈夫可能被判死缓。
如此看来家庭也是一个未知数。
经营的好就是一个幸福的港湾。
经营的差就是一颗定时炸弹。
继承法明确规定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这案件中财产继承要分两种情况。一个就是女方之前的子女和她和现任丈夫所生的子女共同继承女方的财产。第二种就是男方之前的子女和与被害者所生的子女共同继承男方判决后所能留下的财产。也就是说他俩共同的子女可以继承双方财产。双方前任所生的只能继承所属一方的财产。前提是没有涉入本案。
明确的说,犯罪嫌疑人许某的儿子没有任何资格继承来女士的财产。法律保护所有的人的权益,当然也会对任何犯罪行为进行惩罚。
许某与前妻所生的儿子没有任何的法律身份来继承来女士的财产,就算是来女士正常的死亡,许某的儿子也无法继承来女士的财产。更何况许某有可能是杀人凶手。
根据我国《遗产法》规定,许某与前妻的儿子没有任何权益继承来女士的遗产,同时如果许某被确定为杀人凶手,他作为来女士的丈夫也失去了对受害人,也就是他妻子所有财产的继承权。
来女士遇害后,如果确定了其夫是凶手,那么来女士的财产继承的第一继承人是她的女儿,也就是她与许某的女儿,第二继承人是她与前夫所生的女儿。由于她的大女儿被判给前夫,所以无法与自己的同母异父的妹妹进行财产平分。
那么凶手许某的财产是否可以让他与前妻所生的儿子继承呢?这是有可能的,但是如果许某被来女士家属追究民事责任的时候,他的财产将会用来赔偿受害人,如何还有剩余,那么他的财产的第一继承人将是他与来女士的女儿,第二继承人才是许某与前妻所生的儿子。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样的恶魔带给别人的只有无尽的痛苦。其实他的儿子何尝不是受害者,自己的父亲使用如此残忍的手段杀死自己的继母,为了给他霸占一套婚房,他的内心又如何来承受这种打击?
问题来了,许某儿子的婚事还办得下去吗?
好好的一个女人,就这么被人残忍杀害,可惜啊……
她的现任老公有重大嫌疑,但案件沒有进一步侦破之前,没有法院的判决,他就还不是罪犯。
如果来女士老公没有任何过错,他就可以按正常夫妻关系来继承来女士的遗产。按照法律,配偶、子女及父母为第一继承人。有第一继承人,就没有第二继承人的事。如果第一继承人平分遗产的话,来女士老公可以从来女士与他结婚后的共同财产中分得十分之六的财产(其中有十分之五为他的那一份,另十分之一为他与其余四人平分的部分)。而婚前来女士的财产则只能由她的两个女儿和父母来继承,与她丈夫无关。而她丈夫的儿子是不能继承她的遗产的,因为他们没有一起生活过。当然,如果她丈夫死了,他丈夫的儿子可以继承他丈夫的那一份财产。
如果来女士是被她丈夫杀害的,他一旦被判死刑或无期徒刑,通常会附加“剥夺政治权力终生”,这样,他的继承权和被继承权将不复存在,不仅不能继承来女士的遗产,连他自己的财产都会被用来赔偿来女士亲人的伤害损失,余下的也将被依法没收。在这种情况下,就更没有来女士丈夫的儿子的事了。
如何看待广西一教授与丈夫同时被其儿子杀害。到底是什么原因?
我们先来看看案情:陈教授52岁,广西一大学文学院博士,丈夫是一名律师,儿子22岁,之前在英国留学,疫情期间才回来。儿子在家里杀了自己的亲生父母,把空调温度调至最低,还在家住了两天,还用父母微信跟亲戚聊天,弄到赃款后才出逃到英国,再逃往柬埔寨。四五天后才被陈教授父亲和弟弟发现后报案,嫌疑人在柬埔寨被抓获。
儿子并杀亲生父母,这是何等逆天!何等残忍!
陈丽琴,女,文学博士,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1999年6月毕业于广西师范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2006年6月毕业于中山大学,获文学博士学位,2007年4月进入东南大学艺术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2009年5月博士后期满出站。研究方向:民间文艺。发表学术论文60多篇,出版著作6部,教材2部,发表论著100多万字,学术论著多次获奖。
其夫,自己开设律师事务所,也算一个知名律师。
在外人看来,这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家庭: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年收入逾百万;儿子海归,风华正茂。可是,就是这样一个让人羡慕的家庭,却发生了令人痛心的悲剧!让人想不通啊!
有人说儿子想继续去英国,遭到父母阻拦;有人说儿子xidu,被父母发现,断绝经济资助;有人说儿子性格阴郁,不善交流;有人说教授夫妇曾带儿子去精神病院(知道把空调温度调至最低,说明完全有行为能力)。可是,不管什么原因,即使父母有多错误,都不是杀害父母的借口啊!
到目前为止,警方还没有公布嫌疑人作案动机,这些只是道听途说。不过,这个案件,还是有很多值得思考的地方。
一、子杀父母,天理难容。父母与儿子有什么深仇大恨,招来杀身之祸?做父母的失败,做儿子的更是失败。一个是教书育人的教师,一个是熟知法律的律师,教出的儿子竟然是轼父母的杀人犯,既可悲又可怜。这种个案有着深刻的社会深层原因,更是杀人者自身素质的内在因素。连自己父母的生命都不尊重,对法律不敬畏,对这种人不管是什么原因都不值得原谅,必须严惩。
二、人性本恶,再好的孩子一出生都是贪婪的,要吃要喝要快乐。这些欲望都是未来好与坏的源头。人就是从无知到求知的过程,学习更多知识和道德操守修正自己的行为,控制自己的情绪。无知本身就是罪过的一种,只不过小孩子能力有限表现得呆萌可爱,所以很多人忽视了这种恶,认为无知是善,甚至把“恶”也当成可爱。如果父母不尽早纠正,长大比酿大祸。
三、这是家庭教育的悲剧!父母只提供了丰富的物质生活,而精神的贫穷使一家人走上了不归路。作为高知夫妻,完全有能力也有条件教育好孩子,孩子在没有合适的人托付的情况下,年龄太小时不适合送出国,那还不如留守儿童。这样的孩子,可能会变得孤僻、偏执,会变得自我保护能力过强,一旦不如意,就按照自己的意愿解决问题,走向极端。
四、高知,工作忙,收入高,有条件,父母可能会把很多家务外包,吃食堂,外卖,下馆子不会少,孩子很小,在兴趣班,寄宿学校的时间更长,与父母沟通,互动的机会少,感情淡漠!只有爱才能让一个人心满意足!所以,孩子最好的教育是陪伴。不管在外面能学到什么,从小就把孩子送出去,没有父母陪伴性格有巨大缺陷是肯定的,孩子被父母送出去的时候就已经被毁掉了,只是大部分孩子没有这么极端的表现出来。18岁之前,把孩子送出去的都自己想一想吧!
随着案情的真相大白,或许还有更多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不管是家庭、学校还是社会,都要把它当作一面镜子,来反思我们的所作所为。
如何看待???这种看待是什么样的看待?是个人的猜测?是个人的臆想?是个人的宣泄?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没有官方通报的情况下,有些人随意的发表言论,对受害者信息的各种爆料,不经过大脑,随口说的一句话,知道在受害者亲属看来是又一次的伤害好吗? 逝者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还要再次承受世人的各种猜测,各种批判,这样真的公平吗?大家了解受害者的生活吗?知道他们都是什么样的人吗?知道那些得知老师遇难的学生的心情吗?他们就活该承受世人对其老师的恶意重伤吗?试问有谁想在自己死后还要被推到风口浪尖上?另外如果一个人真的天生恶魔,即使再高等的父母也教育不出来一个优秀的孩子吧!这件事确实值得我们当代人反思,但是没必要让受害者自己以及受害者的亲属再次承受被人恶意重伤的伤害!!!至于原因,费尽心思猜测再多,也抵不上官方的通报来的真实。望众多网友理性看待此事,可以议论事件本身,但不要再随意传播受害者的相关个人信息,那些无良媒体,把受害者姓名写出来,各种信息曝光的行为,真的称得上你无良媒体的称号!!!!
真的是丧尽天良,连自己的亲生父母都可以杀害,这样的人内心是多么的残忍,令人无法想象。
【时间】据说遇害时间为8月4日,直到8月10日才被发现
【地点】受害人家中
【人物】黄某阳、律师父亲、教授母亲
【起因】疑似因黄某阳想再次出国的事宜与父母发生矛盾,矛盾激化后产生了杀人的想法。
【案发经过】黄某阳在家中将父母杀害,为了争取更多的逃亡时间,将屋内空调温度开的极低,之后逃往柬埔寨。8月20日,被警方缉拿归案。
黄某阳性格分析:
据邻居介绍,黄某阳平时给人的印象是比较内向的宅男样子,阴郁。而且他总是戴着头巾。
黄某阳的一名高中同学介绍,其性格偏激,极端,容易被一点点小事激怒。
父母曾1年花100万送儿子英国留学
黄某阳父亲生前的同行表示:黄某阳父母为了孩子的教育,曾经一年花费100万,将儿子送去英国留学。
而这次黄某阳杀害父母的原因,很可能是因为黄某阳再次出国的事宜与父母发生矛盾。
高知家庭,为何培养出杀人犯?
高知识分子、年入百万、在生活以及孩子的教育上都有所追求、花重金送儿子出国留学,没有想到却培养出来一个杀人犯,令人唏嘘。
父母的用心呵护,精心培养,却换来一个要人命的刽子手。是什么原因才酿成了这样的人间惨剧呢?
在我看来,也许是因为父母工作繁忙,在童年时期对他的陪伴比较少,所以从小黄某阳的性格就比较孤僻。再加上黄某阳是独生子,父母对其很可能有求必应,现在,因为再次出国的事情,黄某阳与父母产生矛盾,当黄某阳的某种要求得不到满足时,愤怒之下将父母残忍杀害。
通过这个事情,应该值得父母反思:很多父母一味的追求钱财,将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工作中,给了孩子很好的物质生活,却忽略了对孩子的陪伴。这样的培养,只能把孩子培养成一个“毒品”,只有能力而无品德。
父母1年花费100万元送儿子到英国留学,儿子回国不知报效反将父母杀害。
最近,在广西南宁发生了一起悲剧,一对夫妻在家中遇害。犯罪嫌疑人在潜逃柬埔寨后被抓。
遇害夫妻中的丈夫为律师,妻子是大学教授,然而最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杀害这对夫妻的凶手却是他们的亲生儿子黄某某。
黄某某三观不正心态扭曲
黄某某之前在英国留学,回国之后不安于现状,想再次出国定居。
然而,黄某某的父母因为国外疫情原因,并没有同意他的要求,因此双方之间便发生矛盾。
当矛盾激化,嫌疑人黄某某怀恨在心,并借机残忍的将其父母杀害。之后还将家中空调温度调至最低,并且拿走家中的现金后,潜逃到了柬埔寨。
目前,在我国警方的交涉下,黄某某已经在柬埔寨被抓获,正在等待引渡回国受审。
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是个性格内向,做事偏激又极端,很容易被一点小事激怒。
事件让人非常震惊,虽然逃亡境外的黄某某已经被抓捕,但是这个悲剧却无法挽回了。
黄某某的父母一年花费上百万元,供其在英国留学,然而却换来的是一个心理叛逆、人性扭曲的儿子,最终导致了这场悲剧的发生。
道德教育优于文化教育
从这件事情上不难分析出,黄某某此人从小被娇生惯养,对人骄横跋扈。
黄某某自认为父母的对他好都是应该的。在这样分裂的性格驱使下,父母对他稍有不如意,可能就会产生极端想法。
父母拿出毕生的积蓄,把黄某某送到国外留学,是为了让其接受更好的教育,做一个知书达理的人。但是万万没想到自己培养出的儿子却是一个连人性都泯灭了。
从古至今,杀害自己父母都是无法让人接受和绝不能原谅重罪。对于黄某某这种没有底线且大逆不道的罪行,无论什么原因都将是死路一条。
儿子竟然杀害了自己的亲生父母,到底有什么仇恨,连父母也不放过?
黄某某生活在这样优越的家庭,最终导致他变成如此毫无人性,其父母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他们在孩子的教育上,应该是有一定问题的。
从这件事来看,所体现出的问题,不单只是犯罪的问题,也有父母对孩子的教育问题以及对待留学的问题。
如此看来家庭教育比国外留学要重要
如今的社会,很多父母盲目的把孩子送到国外留学,以至于不少孩子出国之后,根本就没有认真的读书和学习,实际是在混学历而已,就是所谓的镀金,与其这样,还不如在国内上学。
这个事件让人感叹的是,一个为律师的父亲和一个为教授的母亲,按常理应该会教育出很优秀的孩子。
然而事与愿违,父母花费大量金钱和精力教育出来的儿子最终把他们自己杀害。
事件发生之后,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这也让我们开始重新审视家庭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苍天流泪,大地悲怆!一对高知分子夫妇竟然被送出国留学的亲生儿子杀害,上演了一出忤逆的人伦悲剧!
事件回顾:
广西南宁一家,男主人是知名律师,女主人是大学教授,儿子黄某阳出国留学,8月4日,儿子杀害了自己的父母,把空调温度调低,自己在家呆了两天,8月6日离家,8日到英国,然后转往柬埔寨,8月10日,公安机关接到报警,经过侦查锁定这家儿子有重大嫌疑,通过国际警务协作在柬埔寨抓获了嫌疑人黄某阳!
据知情人透露,黄某阳8月份回国,由于疫情,父母不打算让他再出国,于是心生不满,就向父母痛下杀手!
我认为,这只是表面上的原因,其实它有一定的深层原因:
1、惯子如杀子!这是家庭教育缺失带来的恶果!一些家庭对孩子从小过于溺爱,把孩子宠成了小少爷,把孩子惯成了养尊处优、为所欲为的“恶少”,稍不如意就会翻脸,轻者打骂父母,重则出现悲剧,这类事件已经为数不少了。
2、一些家长缺少中国的文化自信,把孩子送到国外留学,特别是一些小留学生由于长期在外,被西方文化腐化,追求所谓的自由、完美,丧失了尊老爱幼,百善孝为先的传统美德,所以才导致了这些人伦惨案!
3、孩子在国外,缺少家庭的温暖和监管,很容易导致心理扭曲,产生心理疾病,也很容易误入歧途,据说黄某阳染上毒品,他之所以杀害父母,也许与他吸毒有关!
黄某阳杀害父母这一悲剧,再一次给一些千方百计想让孩子出国留学的父母敲响了警钟!何去何从,还希望各位家长三思而后行!
丈夫杀害妻子孩子算不算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答:丈夫杀害妻子和孩子属于刑事犯罪行为,而非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受害人或其他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或其家属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参与诉讼程序。
然而,在丈夫杀害妻子和孩子的情况下,这是一起刑事犯罪案件,涉及到严重的人身伤害和生命损失。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将负责侦查、检察机关将负责起诉,法院将负责审理并作出判决。家属可以作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提供证据和陈述意见,但不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如果家属希望寻求赔偿,他们可以在刑事案件结束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在民事诉讼中,家属将作为原告,对方将作为被告。这种情况下,法院将根据民事诉讼程序和证据,判断是否支持家属的赔偿请求。
广西大学教授和律师丈夫被儿子杀死,是教子无方还是天生恶人?
应该是教子无方,因为人之初性本善,恶人不会是天生的,都是后天教育的缺陷,家庭溺爱的结果。
黄某的父亲是一位律师,母亲是一名大学教授。两人都是高级知识分子,年收入也都超过了百万。这样完美的家庭,怎么会出现悲剧的?这是西方教育的缺陷还是中国独生子女的溺爱的后果?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问题。
因为父母是高级知识分子,他们可能觉得我们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有差异,西方的教育强于我们国内的教育,所以,在孩子读小学时就把孩子送到英国就读,让孩子学习西方文化。在孩子从小到长大出现了三个问题:
一,缺失亲情的陪伴。黄某平时沉默寡言,对人很冷。这与他从小缺失亲情有关,因为孩子那么小就一个人在英国读书,父母不在身边,这不知不觉培养了孩子冷酷无情的性格。
二,缺失传统文化教育。我们从小就学尊老爱幼,要孝敬父母,学校从小都重视孩子的德教育,国内的孩子从小在培养正能量,从小就懂德比才重要。因为黄某接受的是西方教育,他们的教育里没有孟子这样的有关孝道的告诫。
三,与父母不亲。因为从小不在父母身边长大,与父母不亲这很正常,他与父母的关系可能就靠钱来维系,因为太远,如果他交上了不好的朋友,染上了不好的习惯,父母也是管不到的。
- 所以,能不念亲情,杀死自己亲生父母的原因有父母教育的缺失,也有独生子女的溺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当儿子面被前夫杀害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当儿子面被前夫杀害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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