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3女子带4孩多次续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3女子带4孩多次续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快结婚了,发现老婆以前流过产,而且四次,我该怎么办?
你怎么无权干涉“别人”的生活啊?你老婆可不是别人。刨根问底啊,把你想知道的一切都问清楚,问她为什么瞒你,问她为什么明知道有一天会被你知道还要瞒你…… 而且对于这个问题她的回答如果是“因为爱你”,那么此回答无效,这么敷衍的回答必须拒绝。 就一直问,这个过程大概持续半年左右(半年对一辈子来说很短了),你们会出现两种结果:
1.她不能忍受当初对你的愧疚,想要离开。
2.只要你们不想分开,对于这种情况,你们之间越透明,就越会走向一种亲人的状态(而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爱人)。 然后你们就深刻体会到了两个概念,什么是过日子,什么是TMD人类独有的爱情。 还有如果老公的第一次也没给老婆的话就别穷腚了。
我和女孩相亲,见了三,四次面后,就一直约不出来了,但是电话短信都回,短信回的很慢,求指点?
兄弟。经历过人的角度来,这的确是女方在拒绝你,可能你们相亲的时候,没让对方有感觉,3,4次下来可能更多是厌恶了。有一句话这样说的:外貌在好的也会看腻,真正喜欢一个人,是喜欢他的气质,喜欢他的品性修为。而我的人生格言就是:要么干,要么智,很简单很庸俗,一句话,男人就要有男人的气质。兄弟,我碰到你这样情况,我就直接跟女方说:我就是一个2货,这货喜欢你。就这么简单直白,给他表明态度回复吧。勇敢点,看他如何回复了。如果还是那样,只有智,如何智,兄弟把你单方的感情收一收,保持理性头脑,在恋爱三十六计,使用最多的就是欲情故纵。兄弟看你如何把握这个尺度。但是一定要收住你的情感,太过单方投入,只会让你更蠢,让对方更厌恶,有句话这样说:容易得到的东西太不值钱,不容易得到的东西才懂得去争取。这句话对女的也好,男的也罢都一样。多自爱一点。别总是给他电话短信约她,自爱点,少点短信,要么直接噴她,但是一定把握尺度,不要噴得过分,聪明的人都会把我这个尺度。我有点说多。好了就说这么多!
女子遭同村男子4次强奸,第5次将男子毒死,为何不构成正当防卫?
以暴易暴,古之法禁,不可能得到律法的赦免。但可以推情理以适法,可以从宽处理。轻判或减少刑期。正当防卫是罪犯正在实施不法伤害危及受害人生命的关键时刻,受害者为保护生命安危而进行的反击致不法之徒或死或伤。才属于正当防卫
这个问题应该是"假设"题,现实生活中此类问题不太成立。
第一,试想该强奸男子犯罪嫌疑人作案行为不是偶然形成的恶念,也并非仅此一次,多次实行强奸犯罪行为,沒有引起被强奸女性的注意和防范是不客观的。
第二,该女子能在第五次施行强奸后将男子毒死。说明该女子早有反抗心理和杀害男子的念头,并提前就有了药死对方心理和物质准备,只是在第五次才付诸实施罢了。
第三,可悲的是该女子既然有反抗心里,为什么多次被强奸不报警?该由警方追究男性强奸刑事犯罪行为,为什么非要自己用药物毒死对方?
第四,她沒考虑到万一失误、失手,遭到犯罪嫌疑人致命的报复怎么办?
第五,如若该女子羞于名誉扫地,不敢报警怕真象暴露等等,把人毒死后,不同样会曝光于天下吗?利弊关系她一点也没有考虑吗?
第六,况且杀人是要偿命的道理谁都懂,人命关天的大事,杀人需要偿命最基本知识她不知道吗?,难道该女生连一点畏惧感也没有吗?
第七,请网友细心琢磨一下题目最后一句,问"为什么不构成正当防卫?"看得出来,出问题的作者什么都明白,只是故意出个"假设"题让网友们关注讨论罢了,没有顾及到问题的瑕疵就在于此。由此看出讨论题有点脱离客观实际,成立的可信度大大减弱。
根据国家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所谓的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在定义里面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正当防卫的实施时间,一定是要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过程中的,而不是不法侵害发生之前或者结束之后。
另外,还要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属于防卫过当,那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只不过,可以视情况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则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题主你说的这件事情,女子都已经被同一男子强J过四次了,在前面四次被强J的过程中,女子从来没有实施过正当防卫措施。
第五次被强J之后,女子居然把男子给毒死了,女子的行为显然不符合在受侵害过程中采取正当防卫措施。所以,不构成正当防卫。
这种情况下,女子忍无可忍,把男子给毒死,自然就涉及到刑事犯罪,肯定是要受到法律惩罚的。
你会接受你女朋友以前和四任男朋友一共同居过七年,打过两次胎,现在和你结婚要二十万彩礼吗?
你会接受你女朋友以前和四任男朋友一共同居过七年,打过两次胎,现在和你结婚要20万彩礼吗?
朋友们好,我是晓晴说爱。
乍一看,你这完全是电影里的情节。你用了一系列的具体数字,也无非是想对这个女人进行贬低。最后和那20万彩礼来进行鲜明的对比,让人有一种情以何堪的感觉。
要问我会不会接受,那我得见过这个人才知道。有过如此不堪的经历,还敢坐地起价,这绝非等闲之女。就冲这点,如若换我,我是有勇气去挑战一下的。
明星,我们当然是可以说的。作为公众人物,他们也承担着这样的责任。是的,我想说的是张柏芝。比起你说的这个女人,要谈过去,张柏芝女士那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张柏芝的情感经历可能大家比我知道的更多更详细。就张柏芝的情感经历,和我们题目中的这个女人相比,恐怕就是小巫见大巫了。如若今天站在你面前的是张柏芝,别说20万彩礼,就是200万彩礼,你是不是都会认真的考虑一下?
一个女人,有一个非常坎坷的情感经历 ,有的时候真的是命运弄人,情非得已。如若你片面地用一个女人坎坷的情感经历去判断这个人的人品或价值,不但有失偏颇,也有失公允。
阴沟里翻船,这样的事情,有的时候确实不是你一个人能够左右得了的。就你自己,何尝不是如此,有何必以此去说道别人呢?
最重要的一个道理,无论情感经历如何的坎坷,多么的不堪,也都只是人家的过去。人家的过去并未与你有任何的交集,也根本不能成为你说事的理由。
现在摆在你面前的,就是现在的这个女人。你接纳,或不接纳,完全是你自己的事情。敢就地起价跟你要20万的彩礼,也是人家对自我价值的一种肯定。
经历了这么多,其中经历了多少的痛,你也许并不能够感同身受。能从过去的痛苦里走出来,精精彩彩的活出今天的自己,这个女人,就已然很了不起。
绝不轻贱自己,没有一身傲骨,是做不到的。
人家都没有轻贱自己,你又何必拿有色眼镜来看待你眼前的这个女人呢?
最后我想说的是,你没有资格拿人家的过去来说事儿。你的权力,仅限于接受还是不接受,无他。
估计你很难找女朋友 相当的困难户吧 明摆着人家根本不爱你 玩的男人多了 什么水没喝过!都破烂成这样了 还要你那么多钱 就是和你结婚了 也不会静心的和你过日子 你要是实在找不到女的 并且很喜欢她 就把好容易攒下来的那几个钱给她吧 娶过来以后好歹也能跟你睡几觉 睁一只眼闭眼一只眼过吧
不接受。
首先,我是女的,不圣母,不女权,不男权。 题主的问题,我理解的是,你女朋友和四个前男朋友都有过同居行为,而不是和其中一个有过同居行为。并且总共时间长达七年,打胎次数两次,在这个理解的基础上,如果是我,我不接受。
先说同居七年的问题。
很多女生年轻的时候,因为爱情至上,也认定当时的男朋友会是和自己共度余生的人,所以在各种情况下会将自己全身心交给男朋友。
这种情况,大多发生于校园爱情。年轻的男女,没有现实的烦恼,一心谈恋爱,情到浓时,偷尝禁果,你侬我侬,彼此认定,然后同居过起了小日子。他们全心全意,眼里只有彼此。
谁知道毕业后,面对的现实是异地,是工作,是父母干涉,是柴米油盐,是事业和未来。 他们中的很多人,熬不过现实,最终遗憾分手。
第一次同居,我理解并接受,因为爱情。 但是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同居,是我不理解也不接受的。
第一次同居,是相信可以白头偕老,情有可原。那么经历第一次失败,为什么还有第二次和后面的几次呢?
如果,这个女生只贪图享受爱情和性,那就不应该再踏足婚姻。
如果不是贪图享受当下,那么这个女生双商堪忧。
所以,跟四任同居七年的女朋友,我不接受。
再来说打胎两次的问题。
为什么我不男权,却只说女性数次同居行为和数次打胎的不妥,因为子宫在女人的身体里。
相信很多人会觉得这句话把女人当成了生育工具,其实不然。
生育是婚姻中的男女不可能避开的话题,刚结婚的两个人觉得自由自在挺好,但二人世界过久了,耳边回荡着双方父母三不五时的催生,朋友圈里看着身边同事朋友的可爱宝宝,大多数总会想要孩子的。
虽然孩子是两个人的,但是不可否认,女性承担着生育孩子的大部分责任。没办法,这就是现实。
作为女人,如果你爱这个和你结婚的男人,你不想要一个共同的结晶吗? 如果你不爱这个男人,但是你不想一个人了,想找个人搭伙过日子,或者想找个长期饭票,要跟他结婚,那你不该有所付出,为他生个孩子吗?
打胎一次是年轻,是糊涂,打胎两次,是不自爱,我不理解,并且不接受。
最后,不要彩礼,我也不接受。
有的人说女生会不会有什么隐情?
我实在想不到这种情况会有什么隐情。难道是家里有病重的母亲要救治,或者幼小的弟妹要养活?自己挣不到太多人,所以要依靠男人?
想不通,脑壳疼。
七年睡了四个女友,让其中的两个怀孕堕胎,结婚以后要做饭,洗衣,生孩子,伺候他到死,你愿意嫁吗?男人他妈的真自私,谁让这个女孩子怀孕堕胎的,都是男人,现在说这些话的也是男人,女人是衣服吗?是车吗,你回家问你妈妈有没有同居堕过胎,男人啊,当你决定娶一个女人时,过往不由你,未来由你。我是男士,我看不下眼了
1.我不会跟这样的女的来往,更不要提接受了。
不是老生常谈的问题,而是就事论事,一个女人看走眼一两回可以理解,同居七年,还没人愿意娶回家,自己也不着急就很说明问题,还反复堕胎,只能说明她不会选男人,更不知道好歹最不敢想的是她压根生活态度有问题。
2.找这样一个女人,我担心后院起火。
对男人生冷不忌的态度,令我毛骨悚然。七年时间看不清男人,不是智商问题就是生活作风问题。
交往一个同居一个,这样的女人怎么对别人负责?
任何男的都不愿意和她交往,除非想试试同居。对自己都不负责任的女人,你期望她能咋样?
两年前相亲一女孩被拒,现在女孩家托介绍人4次来要求继续行吗?
其实没什么,这很正常。
孩子岁数大了,家里人着急。并且你们也都没有婚嫁,给彼此一个重新认识的机会,又何妨?
至于女孩子第一次拒绝你的事,也不用太放在心上,谁没有心高气傲过?没有不甘心过?谁还没有逆反心理?谁又没有难闹过情绪?
等你们重新开始,她会告诉你答案。说不定只是一个误会,你们反而成就一段良缘。好事多磨,也是一种难得的经历。
看看张晋和蔡少芬,开始也是被拒绝,你看现在两个人过得多好,羡煞旁人。
所以,哥们不要考虑那么多,试试吧,除非你觉得被拒绝很丢人,实在拉不下这个面子。或者是害怕被拒绝第二次,不敢尝试,那就不勉强你了。
不管怎样,都祝福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3女子带4孩多次续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3女子带4孩多次续面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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