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3女子带4孩多次续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3女子带4孩多次续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女子遭同村男子4次强奸,第5次将男子毒死,为何不构成正当防卫?
根据国家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所谓的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在定义里面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正当防卫的实施时间,一定是要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过程中的,而不是不法侵害发生之前或者结束之后。
另外,还要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属于防卫过当,那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只不过,可以视情况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则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题主你说的这件事情,女子都已经被同一男子强J过四次了,在前面四次被强J的过程中,女子从来没有实施过正当防卫措施。
第五次被强J之后,女子居然把男子给毒死了,女子的行为显然不符合在受侵害过程中采取正当防卫措施。所以,不构成正当防卫。
这种情况下,女子忍无可忍,把男子给毒死,自然就涉及到刑事犯罪,肯定是要受到法律惩罚的。
以暴易暴,古之法禁,不可能得到律法的赦免。但可以推情理以适法,可以从宽处理。轻判或减少刑期。正当防卫是罪犯正在实施不法伤害危及受害人生命的关键时刻,受害者为保护生命安危而进行的反击致不法之徒或死或伤。才属于正当防卫
这个问题应该是"假设"题,现实生活中此类问题不太成立。
第一,试想该强奸男子犯罪嫌疑人作案行为不是偶然形成的恶念,也并非仅此一次,多次实行强奸犯罪行为,沒有引起被强奸女性的注意和防范是不客观的。
第二,该女子能在第五次施行强奸后将男子毒死。说明该女子早有反抗心理和杀害男子的念头,并提前就有了药死对方心理和物质准备,只是在第五次才付诸实施罢了。
第三,可悲的是该女子既然有反抗心里,为什么多次被强奸不报警?该由警方追究男性强奸刑事犯罪行为,为什么非要自己用药物毒死对方?
第四,她沒考虑到万一失误、失手,遭到犯罪嫌疑人致命的报复怎么办?
第五,如若该女子羞于名誉扫地,不敢报警怕真象暴露等等,把人毒死后,不同样会曝光于天下吗?利弊关系她一点也没有考虑吗?
第六,况且杀人是要偿命的道理谁都懂,人命关天的大事,杀人需要偿命最基本知识她不知道吗?,难道该女生连一点畏惧感也没有吗?
第七,请网友细心琢磨一下题目最后一句,问"为什么不构成正当防卫?"看得出来,出问题的作者什么都明白,只是故意出个"假设"题让网友们关注讨论罢了,没有顾及到问题的瑕疵就在于此。由此看出讨论题有点脱离客观实际,成立的可信度大大减弱。
两年前相亲一女孩被拒,现在女孩家托介绍人4次来要求继续行吗?
其实没什么,这很正常。
孩子岁数大了,家里人着急。并且你们也都没有婚嫁,给彼此一个重新认识的机会,又何妨?
至于女孩子第一次拒绝你的事,也不用太放在心上,谁没有心高气傲过?没有不甘心过?谁还没有逆反心理?谁又没有难闹过情绪?
等你们重新开始,她会告诉你答案。说不定只是一个误会,你们反而成就一段良缘。好事多磨,也是一种难得的经历。
看看张晋和蔡少芬,开始也是被拒绝,你看现在两个人过得多好,羡煞旁人。
所以,哥们不要考虑那么多,试试吧,除非你觉得被拒绝很丢人,实在拉不下这个面子。或者是害怕被拒绝第二次,不敢尝试,那就不勉强你了。
不管怎样,都祝福你。
两年前相亲一女孩被拒,现在女孩家托介绍人4次来要求继续行吗?
行不行,这个问题,这种事,最大的证明就是以观后效,等结合后,是否能和合相处,才能说明行不行。现在的所有说法,可以说,都是一种猜测。对于这件事来说,要作出恰当的推测,必须针对具体发生事情的状况进行评估,才能更帖近有效,比喻两年前你相亲被拒,是什么原因被拒?是被女孩拒还是其家人主导拒?能够知道被拒的原因,接下来的操作就好办些,如当时女方及其家属,都认为你穷,嫁不得,而拒绝,这个就要作更深的人品考虑,又如当时女方由于年纪小而拒绝你,这就问题不大。而还要了解的是,两年后,她为什么又同意了呢?要弄清楚在这两年中,是否存在该女孩被某人骗了,或者被某人甩了,再觉得你的好?如果是这样,你就要考虑清楚了,要不要一个检来的东西?或者,在这两年中,你生性了,你变得富有了,是可以托付终身的人了?这是你的变化令其改变指意,当然,你愿不愿意接受,全在你。同时,你对这个女孩的印象也是十分重要的,当时你就觉得她人不错,但她拒绝了你,你虽然认为这个女孩不错,但也成不了,而现在反而她想了,你何乐而不为,应该求之不得。但你当初对这个女孩印象不好,没有感觉,现在不答应也是自然的。而从你两年后还一直单身,或者也说明你们还年轻?总之,两个人结合过日子,能否协调和谐,并不简单,尽管你们有过这样的经历,也不必纠结于这个经历,托人说媒,你答不答应,这仅仅是一个小程序,关键还在于你们相处之后,是否协调满意,感觉良好,这样才有可能继续下一步的发展,也因为这样,建议你轻松对待,顺其自然,相处接触一缎时间之后,再作进一步的评估,合则成,不合则散,当然这个过程,你必须诚实对待,骗人就不厚道了。
两年后的今天,你还未娶,她还未嫁,不如就从了她吧。
但是两年前她拒绝了你,肯定是你心里的一根刺。
可以先接触一下,了解一下姑娘的品性,了解一下当初她拒绝你的原因,如果不是原则性的错误,不曾有侮辱性的话语,可以试着和解。
俗话说不打不相识,欢喜冤家红绳剪不断。
一开始有点误会解开了就好。
只要姑娘是好姑娘。
但是如果姑娘并不乐意,或者已经心有所属爱而不得,她只是被家人胁迫,不得不妥协,那还是算了。
因你们相距较近。一些细节问题你了解的渠道也较为广泛,本人建议,只代表本人。只要没有原则性问题!女方能回头也不失去一段良缘佳话,因你毕竟对女方也有些了解,以前早曾提过嘛,可能是缘分未到吧!总之,在你的心态思唯吧!
这是好事!如果你还没处上对像,那就答应可以谈谈,别太清高了,相互叫劲,从你表述中看,你两年前就喜欢她,当时相亲被拒,人家没考虑好或年龄小或正在上学什么的,都很正常,现在想通了也不迟,不要错过,也说明你为人处世女孩也喜欢!祝你成功!
一个打过2次胎,交过4个男朋友的女人,你会娶她吗?
看什么原因造成的打胎,和四个男朋友什么原因分手的?如果都不是她的原因,只能说她没有一双识别真为的眼睛,遇人不淑。再有就是你们在什么情况下认识的,先不说她爱你否,你爱她吗?能给她想要的生活吗?这是基础。有了这些,再看其他条件更稳妥些。
回答这个问题嘛,我不是男人,但跟男人聊天的时候,他们对这种事的想法是不一样的。有的男人认可单身一辈子都不要这种人。这和条件没有关系。有的男人条件不错,就看着顺眼了,就娶了她。所以这要看男人怎么想。
打过两次胎的女人,第一说明她涉世未深,遇人不淑,否则真正爱她的人,不会让她遭这种罪,但并不一定说明她不善良。
第二,交过四个男朋友,更不值一提了,现在的人,在结婚之前,哪个没交过几个朋友,没交过朋友的可以说是很少很少的。
这些都不能成为,她再追求爱情和婚姻的权力。在古代,女子被迫身在青楼里,还有不少优秀男子取她们回家呢,更何况是现在的人呢。
谁都想第一次就能遇到一个彼此相爱又合适的人,但是,不是谁都能这么幸运的。
不过,在感情上受过伤害,受过挫折,也是一种人生的阅历和成长。它让人感受到真情得之不易,这也是人人都为什么愿意不断追求它的原因。
受过伤的人本已很不幸,如果在对她歧视,那不是助纣为虐吗?
看一个人,要看她的本质,而不是看她的表面。
再者说,世界本就无完人,那为什么要对别人要求那么多呢。
谁都有过不如意的时候,只要心地不坏,任何人永远都有被人爱的机会。
作为女人更是如此。
两个人的结合,是要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上的,如果没有这个基础,既便她一次胎也没打过,一个男朋友也没交过,相信对方也不会娶她的。
每个人都会有另一个人爱ta的,只不过遇到的话,有迟有早而已。有人很快就能遇到,有的人却要绕一大圈子才能遇到,也有的人终其一生也未遇到。
遇到的人,早早地就会结婚,去享受属于她的幸福,不愿等的人就会中途放弃,找一个本不喜欢的人,为了结婚而结了婚。
这也就是世上幸福的婚姻少之又少的原故。没有感情的结婚就是一种搭活过日子,和谁和有过什么样经历的人都已无所谓的事了。
当然,活着,还是尽量让自己少些遗憾,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要找一志同道合,三观相近的人在一起为好。
结婚三次离婚三次犯法吗?
结婚之后离婚,离婚又再婚,这是现在一个常见的社会现象。
只要没有患重婚罪,按照结婚离婚的正常程序走,离婚再结婚,这应该都是合法的。当然有些也怀着不法的目的,骗别人的彩礼钱这种,这种情况就是不合法的,这就是拿结婚当幌子,骗取别人钱财。
结婚三次离婚三次犯法呀。这个是不犯法的!就算你不停的结婚了离婚都是可以的!不过结婚和离婚之前你还是要想清楚的,这个事情毕竟还是劳民伤财的事情!总是接了离,离了接的,身心疲惫不说还会损失金钱!等找到一个你觉得真的可以过一生的,你再结婚!v
这个应该不算犯法,婚姻法有明确规定,只要不是在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再去和另外的女子去结婚,就不算犯法,但是如果一方面是还没有离婚的状态,另一方面又去和其他的人结婚,这就构成了重婚罪,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所以说,从表面来说,结婚三次离婚三次不算犯法
结婚三次离婚三是犯法吗?
我觉得是不犯法的。因为结婚,离婚,这都是你的自由,没有人能干涉你。只要你正规登记,正规离婚都有手续的话是受国家保护的也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是没问题的。哪怕你结婚十次离婚。十次的话我觉得也没有犯法这一说没有人能给你定罪,所以你可以放心的。
结婚三次离婚三次不犯法,只要在合理合法,离婚结婚是人生自由,犯什么法?
但一个人如果三次离婚三次结婚,肯定自己也有些问题,需要自己身上找原因后,再看对方的缺点,如果老找别人的缺点,婚姻就不会幸福。只有自己认识到缺点,以后婚姻才会幸福。
宝宝两次喂奶之间会吐奶三到四次,是生病了吗?
小宝宝那会儿胃还没发育全,所以一般每次吃完奶需要帮他拍拍嗝,直到听到他打嗝声。但是我家宝宝那会儿有时不打嗝,有时打了嗝也会吐奶。于是我延长拍嗝时间。吃完奶会让他趴我肩上多玩会儿或者睡会儿,节奏很慢动作很轻的拍25分钟。我比较执拗,夜晚他吃奶也拍这么长时间。这样以后就不吐奶了。吃得好,睡得香。就是大人很累。
宝宝吐奶现象较为常见,因为新生儿的胃呈水平位,容易小,连接食管处的贲门比较宽,连接小肠处的幽门比较紧,而新生儿吃奶时又容易吸入空气,奶液容易倒流到口腔,引起吐奶。
新生儿的呕吐也可以是生理性的,如正常的新生儿一天有一至二次的吐奶,也可能是消化功能紊乱或消化道梗阻的表现。喂有过快或喂奶量过多或不足,频繁更换奶方,过早的添加辅食或喂奶前有哭闹的现象,喂奶的同时吸收大量的空气,吃奶后竖起拍背或喂奶后体位变动过大如换尿布等均可能引起吐奶。但呕吐频繁,或同时伴有腹胀,腹泻、发热等症状,要考虑存在病理情况,比较常见的有胃食道反流,感染、幽门痉挛等。而呕吐物中有黄色的胆汁物样要考虑外科情况。
喂养不当所致的呕吐,经过改善喂养方式,避免以上所述的影响因素后有好转,有胃食道反流的新生儿在喂奶后应抬高头部30度俯卧位或60度的仰卧位,少量多餐喂养会有一定的效果。
经过1个月的适应,孩子吸吮母乳的能力大大增加,不但吸吮的速度变快,吸吮一下所能吃到的奶量也增加了,每次的吃奶时间也随之缩短了。很多母亲看到孩子很快就吃完了,以为是自己的奶水变少,不够孩子吃了,其实这是必要担心的。
这个月的母乳喂养还应进行按需哺乳。通常情况下,孩子每隔2.5—3小时吃一次奶,一天吃8—9次。如果孩子每天的吃奶次为少于5次或大于10次,要向医生咨询是否异常。
如果以上宝宝吐奶仍不好转,很可能是病理性吐奶了,宝宝的肠胃可能有病变,应及时去医院看儿科,对症下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3女子带4孩多次续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3女子带4孩多次续面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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