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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6岁女童被大型犬咬伤,饲养者承担赔偿责任, 你怎么看?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如何担责。
济南律师:本案属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济南律师说法
1、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分两种情况
(1)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不管饲养人有没有过错,都要承担责任,但是有一个免责事由,就是“伤者故意挑逗动物”,可以减轻或者免除饲养人的责任。
(2)饲养人承担绝对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或者饲养危险动物,没有免责事由。
2、因为第三人导致动物伤害他人,伤者可以向第三人追责也可以向饲养人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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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7岁女孩在小区内被牧羊犬咬伤犬主已被行政处罚,你怎么看?
狗咬人、狗扰人、狗随便的事件看多了,也习惯了。狗狗确实有很多好的一面,猎犬能帮猎人狩猎,警犬能助警方破案,家犬能替主人护院,可见狗的能力有时也不差于人类,且狗很有灵性,对主人绝对忠诚,说狗狗是人类的朋友一点也不为过。有钱人家买条名犬抱在怀里,即彰显身价,有闲情的人家牵条烈犬遛下遛下,也身价倍增,路人躲避不及,狗却威风八面,可谓狗仗人势,人仗狗威,一点不假。当然如果合情合理、合法养狗,比如出门戴上狗牌、牵狗绳或给狗戴上口罩,确保狗狗没扰人、且及时清理狗便的情况下也无可非议,毕竟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爱好。但狗再怎么着也是畜牲,畜牲的性情会有不稳定性一面,它对主人可能百依百顺(有些会对主人或主人的婴儿下手)对外人却有时极具攻击性,即使没伤到也令人吓出一身冷汗甚至引发某种疾病。这些年狗伤人的事层出不穷,理智点的狗主人会积极赔偿,碰上流浪狗(或伤势严重狗主人不承认的)便是索赔无门,有些野蛮的狗主人更是出手伤人,态度比畜牲还要畜牲。还有这些年不知从哪里冒出一堆所谓的爱狗人士,他们打着保护动物的旗号高在速路拦狗、屠宰场抢狗,每逢狗灾狗难的情况下都有他们舍己救狗的英勇事迹,如果有人做了对狗不利的事,这些爱狗人士便会群起而攻之,网络攻击、人肉搜索到上门挑衅甚至暴力恐吓,无所不用其极,严重影响当事人的正常生活。可是每次发生了狗伤人的事,这些正义的人却集体消失得无踪无迹,更别谈为伤者讨公道或募捐了,也许他们认为畜牲伤人是因为畜牲不懂事吧!
伤人是因为畜牲不懂事吧。
养大型犬的人心理不知道事怎么想的?
自己就不怕哪天大狗发狂把自己给咬了?大型犬真的没有必要养,看着太不安全了。
我们县城一个养猪场老板养了一条特别特别凶的藏獒。听那声音就能想到这狗会吃人,叫声太凶太恐怖了。
藏獒常年累月被铁链栓着,有一次那条狗把铁链弄断了。跳墙跑了出来,躲进山里,它也聪明,知道跑进山里。老板害怕它咬人报警了,结果出动好几个警察去山里围捕这条藏獒。
光靠人力还找不到它的行踪,那段时间我们住附近有人都不敢出门,感觉山里住了一只老虎。随时会出来吃人害命。连猪场老板自己都吓得不轻,他平时很会打藏獒,怕狗子报复回来咬他。
最后把部队的警犬借来了才找到那条凶神恶煞的藏獒。3条警犬围攻它,它才束手就寝。
警察把藏獒带到猪场老板面前,附近的居民都赶到县城,强烈要求就地处决这条藏獒,它太危险了,威胁着周围居民的生命危险。
最后猪场老板没有办法,怕猪场被居民砸了,亲手用棍子打死了藏獒。
不管城市还是乡村,大型犬真的不适合养,它们有庞大的身躯,锋利的牙齿,机智的脑袋。真的太可怕了……
女童在西南航空班机上被咬伤,“情感支持动物”该不该登机?
据《华盛顿邮报》报道,近日一名女童在美国西南航空公司客机上被一条“情感支持犬”咬伤,从而在美国引发了“情感支持动物”能否上飞机的争论。
所谓情感支持动物,是指为某些具有精神或心理缺陷的人士提供辅助治疗的动物伙伴,通常为猫和狗等动物。据媒体报道,西南航空公司一名发言人介绍,2月21日夜,当乘客正登机准备从菲尼克斯飞往俄勒冈州波特兰时,这名女孩试图靠近这条情感支持犬,结果狗咬了女孩的前额,造成轻伤。在医护人员检查了伤情后,女孩得以继续此次飞行,但情感支持犬及其主人却被留在了菲尼克斯,飞机也因这次意外事件晚点20分钟。
搞不懂,在我看来,歪果仁真矫情,还“情感支持犬”,还和乘客同仓,搞不懂……
虽然我也养狗,而且还养了三只狗,也算了个爱犬人士。但终是人狗有别,狗能去的地方,人都可以去,但有些人能去的地方,狗是千万不能去得。不然,为啥是人养狗,不是狗养人?
尤其是飞机上、火车上、客车上这样人员密集、空间又封闭、活动空间又有限的公共交通工具上。不管是什么犬,还是不要带的好。
根据有关报道,2016年以来,达美航空班机上动物随地大小便、吠叫咆哮等事件增长了84%,最严重的是去年6月一条情感支持犬咬伤一名乘客,致其脸上缝了28针。
达美航空高级副总裁约翰·拉夫特在一份声明中表示:“飞行中涉及动物的严重事件的增加使我们相信,在健康和训练筛选两方面缺乏法规这一现状,正在全美航空制造不安全因素。”
不得不说,歪果仁对待狗狗的宽容让人惊讶,但是,这种宽容应当建立在安全的基础上,建立在不给别人带来人身伤害威胁的基础上。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在一些城市的公交车、地铁、城乡巴士上我也见过不少携带小型宠物狗的。
我想说的是,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纵然你觉得你家的小狗狗多乖巧,不会咬人。但是,在车上,往往都会有些小孩子,小孩子的在好奇心理的促使下,会在大人不注意的时候去挑逗小狗,而悲剧,往往在这时候发生。
爱狗有爱狗的做法,任何事都有个度,都有个界限,超过这个界限了,就讨人嫌了,就给自己带来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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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下我的观点,按照民航局规定,动物是不允许登上飞机的,可以办理托运,大家都知道飞机底部是货仓,可以装载行李和货物还有一些活体动物,把小动物装在笼子里放进货仓,飞机起飞后货仓加氧,小动物可以呼吸也非常的安全,
至于“情感支持动物”这一说,我想说的是动物的主人就只有一个,对于别人来说存在安全隐患的,如果说不让动物登上飞机(客舱)就是没有爱心或者没人情味,那这不就是道德绑架吗。
我是一名喜欢小动物的大学生,以下是我的观点:
我认为动物可以登机,但应严格管控。首先,如果动物无法随主人登机的话,那么流浪狗🐶和流浪猫等动物就会增多。所以说动物可以登机。
但是动物登机前要办理托运。而航空公司应严格将动物安置于安全且无法到达人员乘坐的舱室中的地方。因为飞机上升和降落的过程中机内摆动幅度较大,动物会出现不安和惊吓。这时如果动物逃脱笼子,就会对乘客造成危险。而且一旦被咬,飞机上无法提供良好的救助条件,会危及生命安全。所以动物上机应严格管控。
宠物狗咬伤孩子后遭家长摔死,双方各执一词,责任在谁?
无论这犬多主贵,都不去伤害任何人,它在主人面再温顺,有的以母子相爱,但在陌生人面前,它是畜生有与生俱来的攻击他人的本性,特别是对接近它的陌生人具有较强攻击性。小孩喜欢小动物,动物害怕小孩子或别人粗暴对待或欺负它,它时刻保保持着警惕并虽时反击,提主描写的十分详细,尽管双方各执一词。通过我对狗的认识,双方尽管都有责任,本人还是觉得养犬者责任略大些:一、没有这条小狗,此事就不会出现;二、文明遛大,出门栓绳,即是这小狗仔想咬人,也会受到主人的制约;三、外人来家探访,应先让这哮天犬回避,这是养犬人对人们的尊重,也以免对外人造成伤害,不放纵宠物,
纵宠物伤人,责在主人,以人为本,摔死活该。
现在国家号召节约粮食,节约食物。为了迎击美国佬对我们实施粮食制裁,我们要学会过紧日子!所以应该禁止养狗!61*2年我们人都在饿肚子你看谁家养狗?有狗都杀了吃肉,你拿什么来养狗?
先来回顾下基本案情,免得很多人不知道具体情况就开喷。
基本案情
8月30日,深圳杨先生女儿在小区电梯内被狗咬伤。第二天,经与狗主人陈女士父母联系,双方达成赔偿协议,陈女士同意赔偿5000元。
事后,陈女士给杨先生发微信,称:“好好教导小朋友”。
9月1日,杨先生进入陈女士家,将小狗(泰迪)摔死。
之后,陈女士称,杨先生是冲进家门,将狗夺走摔死。
杨先生称,是在和陈女士父母重新沟通赔偿事宜时,被狗再次咬伤大拇指和中指,生气之下,将狗摔死。
关于双方争议的事实
双方认可的事实是杨先生在陈女士家中,将小狗摔死。
双方争议的事实是,杨先生摔死小狗的原因。由于双方各执一词,而当时现场没有外人,事实很难完全还原。
但考虑到泰迪犬的体型较小,一般不太可能直接咬到成年人的拇指和中指,更大的可能性是杨先生用手去抓小狗过程中被咬伤。
从法律上来说,杨先生主张是小狗咬自己后,由于情绪激动,将小狗摔死的,这是一个积极的事实,是可以减轻责任的一种抗辩,需要由杨先生来举证。
关于法律上的责任
从法律上来说,即便杨先生主张的事实成立,由于其也表示是生气情况下将狗摔死,并非为了避免继续被咬,也无法成立紧急避险,不具有免除赔偿责任的事由。
所以,杨先生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如果杨先生能够证明自己是被咬以后,情绪激动故意摔死小狗,可能可以适当减轻赔偿责任。
关于法律之外的问题
首先,陈女士肯定是存在过错的,养狗时没有做到文明养犬,带狗进电梯没有对狗采取约束措施,没有把狗抱起来。
从同意赔偿5000元(事实上,如果诉讼的话可能陪不了这么多)这个事来看,还算可以。
但达成赔偿协议后,没有认识到自己养狗不文明的过错,还去发短信,要求别人教育好孩子,这就属于是否不分不说,还贱了。
其次,杨先生女儿被咬,愤怒是很正常的,摔死小狗确实很过瘾,但是这种行为是严重违法的,而且属于典型一点就炸的那种。
双方都不是性格很好的人。
反正,你要问我日常生活中愿意和这俩谁做邻居,我都不愿意。
但是,可能陈女士这种不文明养狗的,对周围邻居的影响会更大点,大家会更容易表现出对她的不满。但具体到摔狗这件事上,可能杨先生的过错更大点,总不能别人车撞了你,你回头把别人车砸了吧?
希望大家生活里都不要遇上这两种人。
我是家子,十年法律人,关注我,每天看点法律故事,学点法律知识。
一条狗畜咬了小孩,看新闻就心痛。心如刀绞。
养狗,却管控不好狗。反而要为狗限制人的自由,畜牲在地痞流氓眼中成了高人一等的物种。让人不得不怀疑人生。
谁家的狗若是咬了我家小孩,我铁定用打狗棒将其打死。
我养的狗若咬了人家小孩,我铁定自己亲手将狗打死。并诚恳的向小孩家长赔礼道歉。
人畜之别畜牲分不清,人肯定知道孰轻孰重。
不养狗,无因则无果。既养狗,文明无事端。没有尽到好好养狗的责任,没有尽到狗不扰民的义务,没有安抚好被害小女孩的家人平息愤怒。狗主人难辞其咎。
被弄死的狗没一个冤的,因为背后有个不懂事的狗儿子把他当祖宗供着!我抱着小孩在电梯里下楼,楼下养狗的领着他爹进来,绳子也不牵,嘴笼也不戴。他爹进来就冲着我叫,一副想咬人的架势,孩子吓得哇哇哭,狗主人还说他家狗不咬人,当时真有心一脚把狗踢死,再给狗儿子两耳光!所有楼里的业主都骂这家人畜生,之前差点把一个好好走路的大人咬伤了,辛亏没破皮,要不还得打疫苗,谁也没心思去逗他爹,被咬的哪个不冒火?好言相劝不顶用,不按规定走,这样养狗的就别怪新闻里老有被毒死的狗!事件里狗主人还要家长加强家教,自己家的狗先管好再说,没连狗主人一起打都不错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一女童被大型犬咬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一女童被大型犬咬伤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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