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被误诊绝症服药3个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被误诊绝症服药3个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医院告知病人癌症结果,病人辞职后又被告知误诊该怎么办?
看看因为这个误诊给你带来多大损失,包括经济上与精神上。如果,损失巨大,而且有确凿证据,那就应该追究相关责任。如果,损失很小也可以不必计较。因为,这个误诊对你来说是个好事,完全可以弥补它带来的损失。
医院肯定有错,可以跟医院谈解决办法,但是辞职跟医院没有关系,因为不管生什么病都不需要辞职。如果是用人单位因你身体原因让你辞职的话,那可以对应用正常渠道投诉单位。
医院诊断癌症,必须有确切的病理结果,如果仅仅根据一些抽血结果或者B超等不够精准的信息,得出癌症结论,是不够严谨的。至于患者辞职是否,跟医院没有直接关系。医院如果有书面误诊,可以投诉医院,然后按程序走。
医生看病,不会无原无故的下结论,也有可能下的早了,大多数凝视须要观察一段时间才下结论,有错不大,医生不可能百分百的准确。你应庆兴,不是恶性,或不是更好,你有命在,你也不会无源无故去医院,所以治好病为目的,活着就好。
溧阳一男子体检误认得绝症,25天后误会解除,医院需要赔偿吗?
这样的误诊,已犯原则性错误了,给患者带来了精神上极大的恐惧和不安!作为医者,实属不该,如果在此期间患者想不开自杀,这样的后果,医生难道不负责吗?!因此应该给于相应的精神赔偿。
看了几个回答,发现只有医生才会认真看提问,几个律师连问题都没有看清楚,就开始义愤填膺的回答,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希望你们找他打官司。然而提问里的情况是不可能赢的。
因为这并不是误诊!误诊才需要赔偿!
过程是这样的:
王先生去做CT,放射科医生看片子觉得像恶性的,所以~发报告说考虑是癌,但是并没有说这就是癌。因为没有做穿刺,没有病理结果,医生不可拍板告诉你:你这是癌!
所以医生要求王先生住院,做进一步的检查,明确这个到底是什么鬼东西,如果是好的,皆大欢喜,如果是不好的就赶快进行下一步治疗。
并且,打官司用的关键证据:病历本,上面诊断一定写的是以下几种可能:1.某某肿块性质待查,首先考虑某某癌2.某某癌可能3.某某癌?
现在写病历极其严谨,就是因为有人会无理医闹,诊断都没给王先生写明确,又怎么存在误诊可能呢?通俗点说,我只是说你可能是癌,又没说你一定是癌,完全不存在误诊嘛!
。
先说说该案的结果吧:
对于此事件,常州市医学会给予的鉴定结论为医方承担主要责任,不构成伤残等级;最终,一审法院判决医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二审予以维持。
本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单纯的从第一款、第二款处罚可以发现精神抚慰金的前提条件必须存在伤、亡结果,本案当中王先生只是误诊并未造成任何残疾情况,而且经过常州市医学会鉴定结论本次医方承担主要责任,但是王先生并不构成伤残等级,但是法院最终还是支持了精神抚慰金的诉求,缘由在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三款留了一个口子,其他损害情形依旧可以主张抚慰金,本案当中误诊为绝症必然会对王先生的生活造成严重的心理负担,家庭负担,基于此本案当中虽然最终王先生没有构成伤残,但是对其造成的心理影响也可见一斑,据此法院最终支持壹万元的精神抚慰金并没有不当之处,合情合理。
我是小影大夫,一名影像科医生。体检做CT下了转移的诊断,让患者误以为得了绝症。首先这不是误诊,CT诊断上的考虑只是倾向性诊断,所有的影像学资料都不能确诊。25天后,做了穿刺,病理是是良性肿瘤。病理才是确诊的金标准。这才是最后的诊断。所以,整个医疗的过程都没有误诊,不需要赔偿。这也是诊断一个疾病的常见的过程。我相信,很多人去看病,发现长东西了,医生都会说病理才是最终的诊断标准,并不是影像。
所有影像学资料都是参考性诊断
所有的影像学资料都是参考性的诊断,包括超声、CT、MR、PET-CT等。比如CT的报告很多都带有"考虑"字眼,是倾向性的诊断,并不能作为确诊的标准。
要判断一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单靠看他长的怎么样,并不都准确。有些坏人,却长的很面善。有些好人,长得凶神恶煞的,让人误以为他是坏人。
同样的,影像学就是看病灶的形态说话,同一个病可以表现为不同的影像表现。同一个影像表现可以为不同的病。比如肺癌,常规典型的肺癌,长的形态不规整,有毛刺,分叶等等,一般情况下不会错。但是有些狡猾的肺癌,也可以长的很光整,想良性肿瘤一样。有些光光的,圆圆的肿瘤,确是肺癌。并不是所有的疾病都是按着教科书长的,影像科医生对疾病的诊断要有全面的知识、丰富的经验和部分直觉。
所以,在临床上,影像科医生会根据自己的判断,写考虑肺癌可能,那么有80%的可能性是肺癌,但是并不是确诊。当拿到这样报告时,只是说自己得肺癌的可能性很大,但是最后是不是肺癌,还得做病理。
病理才是最终确诊的金标准
何为病理?病理就是真真切切的看到这是什么。比如CT考虑了肺癌,那就穿一针进去取点组织出来化验(活检),如果看到了癌细胞,那么就是肺癌。如果看到了真菌,那就是良性的真菌感染。如果看到结核杆菌,那就是结核球。这才是病理,才是一个疾病的最终诊断。之前的所有影像学都是考虑,只是给临床的诊治指明了一个方向。
有些良性和恶性的肿瘤在影像上可以长的一样,让影像科医生误以为是恶性肿瘤,下了转移到诊断。患者拿到这样的报告,确实心理会有巨大的压力,但是要知道,这不是最终的诊断,这不是你的死亡判决书,最后还是得做病理,取组织出来看是不是真的癌,或者是什么癌。这是医生对一个疾病的诊断过程,所以不涉及到误诊,医院更不需要赔偿。
如果这都能算误诊的话,影像科医生就不会出报告了,以后看到的所有片子,都只能告诉你那里有个东西,倾向于什么东西却不告诉你。这样对于影像科医生来说,工作变得简单,又不用动脑筋了。但是却不方便患者,不方便医生的诊治。
我是小影大夫,想了解更多医学知识,请关注我。
如果是误诊的话这会对个人身心,生活学习家庭造成重大影响,影响堪比医疗事故。应该建立一些机制,每个人毕竟心理承受能力不一样。文中说的意思大概是疑似观察确诊的,我觉得这个就没必要赔付了吧,不是说所有病看一下就能给你准确答案的,是你自己觉得要出大事吧,这方面医院是很专业的,毕竟要挣你钱呢,人家说话注意着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被误诊绝症服药3个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被误诊绝症服药3个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