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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男子尾随男童进电梯对其暴打,朝头猛锤15次,并用脚狠踹腹部,此前两人无任何过节,警方介入, 你怎么看?
警方可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立案侦查,因为男童的抗击打能力低,一个成年男子对儿童头部猛打15下,足以造成儿童死亡;如果造成轻伤害以上的伤害,警方可以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如果没有造成轻伤害以上的结果,警方可以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如果警方认为情节轻微,以上罪名均不构成的话,可以以构成寻衅滋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其进行治安处罚,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对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任何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除非是达不到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或完全丧失辨认能力的精神病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无论是刑事还是民事,其监护人都应当对其承担民事责任,进行民事赔偿。感觉该男子是厌世或其他心里疾病才会做出这样的行为,必将受到应有的处罚。
怎样看待上海某公交车上50岁老头暴打8岁男童系杜撰事件?
这种事情如果是编者自己在家随便编编,杜撰一个虚的故事出来,刻意引起轰动,和点击率。实在是可恨。
故意引发社会矛盾,引发大家议论,没有底线。这种行为一定要制止,公安警察一定要抓住严肃处理。
不能为了自己的一些点击率的利益,啥都不顾了。甚至对社会产生负能量。
这种事情还是靠政府,靠警察严肃处理,让他付出代价。
经了解事情是这:2018年1月16日晚,上海警方在网络巡查中发现,有网民在“篱笆网”发布一题为《坏人变老了!在上海某公交车上50岁老头暴打8岁!!妈妈派出所奋起反击!》的帖文引起广大网友热论,引发热门
内容为:“一名50岁男子与一名8岁孩童在公交104路上因让座问题发生纠纷,男子将孩童殴打致重伤,后司机与乘客报警,将打人者扭送派出所,被打孩童送医救治。后在派出所处置过程中,50岁打人者态度恶劣,孩童母亲用尖锐物将其眼睛戳瞎”。
此内容引起广大网友热论,赚足曝光率
后经进一步调查,明确该事件系他人杜撰后发布,两名涉嫌在网络上制造、传播谣言的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传唤接受调查,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此我想说,现在是自媒体时代,点击率、曝光率、热门是当下获得利益的最快方式,但我想说的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没有道德底线的行为,让人感到唾弃,但同时这篇文章也让我想到了泰国的一则公益广告,镜头下的人们都是冰冷的:一菜市场收租大妈,在菜市场砸坏一个人的称,被媒体曝光,一时网上评论如潮,纷纷谴责出租大妈,后续了解到,出租大妈里面的菜市场全是一些生活困难租不起菜市场,出租大妈觉得可怜让他们在自己的菜市场买菜养活自己,但是不能没有诚信,那个称其实是缺斤少两的称,网上的热议不仅扰乱了当事人的生活,也扰乱了原有的氛围,对双方都是一种伤害,我想说,在自己不确定的情况下,不要拿镜头看人,你不了解一个人的全部,你就没有资格用任何方式去评论人。
为了一点点击率,为了一点利益,恶意的引起社会矛盾,人民与政府的矛盾,这样的造谣生事理应受到制裁。国家的进步不仅仅是科技,军事的进步,更是文明的进步,文明的进步来源于个人的素质,修养以及内心对自己,对别人,对社会的善良,如果国家的人民对于他人都充满着排斥,恶意,这个国家将停滞不前。 强烈要求对于谣言制造者使出法律武器,绝不姑息。 我也相信这个社会还是善良的人居多。
11岁男童遭对方家长摁地暴打满脸飙血,事后竟说分期赔偿,你怎么看?
家长正确处理方式,立刻报警立案,并拍摄照片留证。到派出所后要求验伤并做司法鉴定。看照片的情形,个人推测最轻都能鉴定出轻微伤。一旦拿到司法鉴定结果,被害人就可以按照治安条例处罚法,要求警方对施暴人进行处理。一般是会先协调,协调无非就是经济赔偿,经济赔偿的金额由受害人开出,可以是0-无限的金额。如果协调不成,按照司法鉴定结果,公安机关按照治安条例处罚法对施暴人进行治安拘留处罚。像照片上情节这么恶劣的,肯定的结果是治安拘留15天。
综上所述并不存在提问所说的分期赔付,除非受害方接受施暴方所开出的条件。所以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动手,只要动手了,动手的这方永远处于被动地位。记住,打赢了进牢房,打输了进病房!
媒体的报道仔细看了,作为一个孩子的父亲,看到这样的事情,真的是难以抑制住气愤,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啊,大街上如此对小男孩下重手,性质太恶劣了!。
这个案子,其实很简单,就是两个同龄的小孩子相互丢沙子,大人就动手暴打另外一方孩子,这个男人,得多狠心,多没爱心啊。
如果我是被打孩子的父亲,等他放出来,不打他满地找牙才怪。 娃娃目前已经做了鉴定,是轻微伤,按照相关规定,可以进行民事赔偿。 这个男人,说5000元赔偿,还分期付款,钱不要了,也不要分期了,等你出来,打你一顿喊爹娘,给你一万,一次性给。
对于这种敢于对未成年人下手,还下这么重手的,就必须严惩! 真正会教育孩子、有素质的家长,不会因为小孩子们的打闹,而大人参合,哪个小孩子之间没走打过架呢?
何况,还只是扔沙子的事情呢?大人见到了,担心扔到眼睛里,可以制止,但用得着下如此狠手打小孩子吗?他内心得有多仇视小孩啊,这样的人,哪有资格做父亲,又如何能做好父亲呢? 我们家孩子,以前也经常去沙石游乐场所玩耍,也会跟孩子之间扔沙子,特别好几次,其他孩子朝他头发里灌沙子,我见到后,会制止,但绝对不动手,也不会吓唬孩子。
有一次,一个孩子不仅给我们俩孩子头发里倒沙子,我儿子也给他倒沙子后,他就打我们家孩子,其妈妈看到后,就过去把孩子拉开,并训斥孩子,还向我道歉,我觉得,孩子之间,这样的事情太多了,我还劝说她不要打骂孩子,回去,两三次洗头,才把孩子头发的沙子洗掉。
所以说,孩子之间,相互玩、扔沙子,甚至打架,太正常不过了,如果大人担心沙子进入眼睛里,太危险,可以立即制止,根本就没有必要骂人、打人,如此下重手。
我孩子打了别的孩子,结果反被被别的孩子给打了,那叫活该!搞不好老子还得再打一顿!这叫家教!我家孩子打了别人家孩子,别人家孩子打不过我家孩子,不管是孩子还是孩子家长可以来找我,少不了我会打自己孩子一顿,这也叫家教。可如果对方孩子家长对我家孩子动手,那就讲不了说不起了,孩子的事是孩子的事,大人的事是大人的事,我特么不打你丫一脸桃花开,你就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谴责施暴者的同时,我更质疑警方的处理,更关心儿童的心理伤害。
也许大家没有意识到,这起事件,施暴者已经涉及严重虐待儿童罪,外伤也许并不严重,更严重的是受害儿童所受到的心理伤害。要抚平这个心灵的创伤,或许要很漫长的时间,或永远留下伤痕。这样的严重伤害,警方仅仅按一般寻衅滋事处理,严重漠视儿童的合法权益。而且警方没有对受害儿童的进行心理伤害评估,根据其受伤程度确定施暴者的刑事责任。
可以肯定,这样针对未成年的施暴案件如果是发生在美国,不仅将会以重罪起诉,而且会面临天文数字的民事赔偿。
看着被打孩子满嘴血迹的照片,心疼的不得了。一个孩子被外人打伤之后,很容易出现心理问题,不愿出门、不愿见人等情况很常见。家长在积极和打人者沟通同时,要多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必要时可寻求专业人士帮助,尽快让孩子从被打阴影中走出来,尽量减少此次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
打人家长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都不应该对一个11岁孩子下手这么狠,虽不至于说丧心病狂,但也心狠手辣。一般来讲,男孩子在一起玩耍,有肢体冲撞、拳打脚踢等情况都非常正常,孩子的矛盾由孩子自己解决,这是培养有血性的男孩的重要原则。这个大人看到自己孩子吃了亏,就“勇敢”地替自己孩子报仇,这种做法实在愚蠢。他不仅要承受舆论谴责,还要接受法律处罚。至于“分期赔款”,这个不再讨论范围之内。
谁家父母都爱自己的孩子,但爱孩子,不等于护孩子。都说现在的男孩缺少阳刚之气,"娘炮“很多,这与家长的教育密不可分。试想一下,两个男孩互相打打闹闹,一切都要在家长监控之间,怎么可以玩的尽兴;两个男孩玩闹中出现冲突矛盾,需要家长协助处理问题,甚至动用武力,孩子们怎能找到”哥们“?
青岛6岁男童不慎被狗咬伤,家长维权反遭暴打, 你怎么看?
很多爱狗人士都是没人性,在它们眼中人不如狗。因为它们自认为狗跟它们属同类,也就是说它们都是狗,所有,它们蔑视人权重视狗权。所有,国家应该加大对它们的打击力度,按反人类罪严惩。
这个事件中,人犬共畜,应该以黑社会性质论处。自古走狗放鹰的都是恶霸团伙欺压百姓的标牌,现在虽然伙是不见了,但恶势还在。如果不进行严厉制裁后果还不知会演变成什么样子。我们国家本为文明大国,从古到今都崇尚文明治国,以德育人。自从改革开放以来,西方文化的流入,人们就逐渐淡化了本土化文明,急速转入西方文化思维。霸道,自私,蛮横,样样俱全,无一遗漏,全程照搬,已经全然没有文明古国的样子了。文明自由与蛮横自由混淆不清。我真心希望同胞们能自觉,自尊,自爱中番然醒悟,共同卫护我们美丽的祖国和传统文化
说实话养狗可以但要有理性分出轻重尊重人是最重要的但有些人养狗养养就傻了把狗看的比什么都重要比人都重要有甚者比他父母都重要他可以给狗诜澡打毛衣买肉买火腿肠吃他给他父母做这些事吗?
9岁男孩因弄丢手机被母亲捆绑起来暴打致死,家暴真的很可怕,大家如何看待?
当伤害是来自亲人或熟悉的人,被发现时,伤害已经让人无法承受了。有这种极端行为的妈妈,并不是一时怒火冲天,丧失理智,应该在平时的生活中已经有了暴虐之气,可怜的孩子,愿他来生有个爱他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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