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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6岁男童不慎被狗咬伤,家长维权反遭暴打, 你怎么看?
这个事件中,人犬共畜,应该以黑社会性质论处。自古走狗放鹰的都是恶霸团伙欺压百姓的标牌,现在虽然伙是不见了,但恶势还在。如果不进行严厉制裁后果还不知会演变成什么样子。我们国家本为文明大国,从古到今都崇尚文明治国,以德育人。自从改革开放以来,西方文化的流入,人们就逐渐淡化了本土化文明,急速转入西方文化思维。霸道,自私,蛮横,样样俱全,无一遗漏,全程照搬,已经全然没有文明古国的样子了。文明自由与蛮横自由混淆不清。我真心希望同胞们能自觉,自尊,自爱中番然醒悟,共同卫护我们美丽的祖国和传统文化
很多爱狗人士都是没人性,在它们眼中人不如狗。因为它们自认为狗跟它们属同类,也就是说它们都是狗,所有,它们蔑视人权重视狗权。所有,国家应该加大对它们的打击力度,按反人类罪严惩。
说实话养狗可以但要有理性分出轻重尊重人是最重要的但有些人养狗养养就傻了把狗看的比什么都重要比人都重要有甚者比他父母都重要他可以给狗诜澡打毛衣买肉买火腿肠吃他给他父母做这些事吗?
四川17岁男子暴打8岁男童,施暴者母亲请求原谅,你怎么看?
17岁的男子暴打八岁的孩子,您觉得可以原谅吗?一个是 有辨别是非能力的叛逆少年,一个是 处在懵懵懂懂时期的儿童,凭什么去要求原谅呢?
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任,任何借口都不能掩盖已经发生的事实。如此残忍的手段,这是一个少年可以做出来的事情吗? 祈求原谅,这根本就不可能。
事情的起因我们就不做过多的描述,也就是在6月25号晚上11:00的时候,一对老夫妻称他们的外孙小晨(化名)还没有回家,于是选择了报案。
最终在地下停车场找到了小晨,但是身上和脑袋上多处受伤。最后经过排查,抓到了打人的少年张某。
而打人的理由也非常奇葩,只是因为同乘一部电梯时张某的心情不顺,所以看小晨不顺眼,便毫无征兆的把小晨打了一顿。
事情发生以后,张某的妈妈居然在业主群里跳脚。 开始的时候说自己的孩子只有14岁,不久被人揭穿。便又祈求大家给孩子一个安心考试的环境,没有效果的情况下,只好对人说自己的儿子精神有问题。真真假假我们先不说,现在是张某的母亲要求受害者家选择原谅,我想问的是,这样的叛逆少年值得原谅吗?
答案显而易见,这不是原谅的事儿,这是在犯罪。
根据我们相关的法律法规,无故的殴打他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也就是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就可以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我们没有看到小陈的伤情鉴定,如果是重伤,那可能就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所以这根本就不是原不原谅的事情,而是经过伤情鉴定该判多长时间的问题。纵容自己的子女,任何博取同情的方式都不可以取得原谅。
作为这位母亲,应该反省的是在教育方面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培养出如此一个叛逆的少年,这不仅仅是危害家庭,这是在危害社会。
希望执法部门从重从严,作为一个典型,为预防青少年犯罪,起到一个警示作用。
只求自己的孩子得到原谅,那么别人家里孩子这一辈子的心理阴影,又该怎么办?
生养儿子,却不知道教育儿子,这难道仅仅只是儿子一个人的错误吗?父母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过分的溺爱和纵容,这就导致了今天的危害他人。祈求原谅还不如让他勇敢的去承担责任,通过一次的教训,也许未来的路还可以成长。
站在自己的角度,还在诉说儿子的无辜。那么受害者的一方,这一次的殴打也许会伴随他一生的记忆,如果受害者够坚强,还能迈过这个坎儿。如果受害者的心理脆弱,那造成的影响就不可估量。
谁来为受害者鸣不平呢?现在给张某一个机会,就等于是为他下一次犯罪创造一个机会。就算律外开恩,一个教育不了自己孩子的父母,又能如何去管教这叛逆的少年呢?
如果对张某原谅,这是纵容他再次犯罪。所以必须让他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才能刻骨铭心。
总结: 这根本就是不可原谅的事情,年满17已经有承担刑事能力的责任,既然有打人的冲动,那么就应该承担打人的后果。
所谓的原谅,那是因为有值得原谅的事情,这一个17岁的少年,他犯下的是不可饶恕的罪行。既然不可饶恕,又何来的原谅呢?
别说律法不答应,千千万万的网友,我想也不会答应原谅,您说是吗?
@随性诗人苏癫子 年轻的时候有些人虽然叛逆,但他自己还能管的住自己。一个无法管控自己的人,只能用法律的绳子去捆绑。期待您的留言
这是刑事案件,施暴者已涉嫌犯罪了,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施暴者母亲说孩子得过脑膜炎,智力和年龄不一致,现在17岁还在读初三,等中考之后再说,并请求受害者家属放过他,受害者外公说:“不可能!”
物业监控画面显示:6月25日晚8:30左右,成都某小区一个8岁的男童张某晨带着玩具枪进入了无人的电梯,正当电梯门关闭时,一个17岁的男子张某豪正要进电梯,8岁男童帮忙按下开门键。谁也没想到,这是8岁男童噩梦的开始。
17岁的男子冲向8岁的男童,并把他拽出电梯,大约过了几分钟后,17岁男子挟持8岁男童回到电梯,按下电梯键,并取下了8岁男童的玩具枪,用玩具枪背带勒住8岁男童的脖子,再一次将8岁男童拖出了电梯。
8岁男童的家人告诉记者,当天孩子是要和小区里的朋友玩耍,可到晚上11:00都不见孩子回家,家人四处寻找,调取了物业监控并报了警。
晚上11:00多,家人听到地下停车库有异响,他们迅速跑到地下停车库找人,在地下停车库的杂物间发现了孩子,孩子满身是血,17岁男子撒腿就跑,8岁男童被紧急送往医院重症监护室,主要伤在头部,有水肿和淤血,无生命危险。犯罪嫌疑人张某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8岁男童在3个小时内到底遭遇了什么不得而知,静等警方公布作案细节。但施暴者母亲的一番话,不得不让人深思。17岁的男子得过脑膜炎,智力和年龄不一致,得过脑膜炎的人并不能成为殴打他人的理由,况且这是一个8岁的男童,年龄相差如此悬殊,真为这个男童感到痛心,也为这个施暴者的母亲感到恶心,智力和年龄不一致?这是想为自己孩子开脱责任吗?从此番话可以看出,施暴者的母亲溺爱了自己的孩子,放纵自己孩子的行为终将自食其果。
施暴者的母亲还想到孩子要参加中考,请求受害者家属放过他一马,这种想法太天真、太幼稚了。施暴者母亲不是说他的智力和年龄不一致吗?那为什么还强调孩子要去参加中考呢?这明显是一种想开脱责任的说法,相信公安机关会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刻不容缓。
父母对子女要进行严加管教,教会孩子如何保护自己,同时也要管教孩子不要惹是生非,殴打他人。孩子是父母的一面镜子,父母对子女的教育,可以从孩子的行为上得到反映,惯子如杀子,溺爱孩子的后果只有自己品尝。
四川17岁男子暴打8岁男童,施暴者母亲请求原谅,你怎么看?
6月25日晚,四川成都警方接到报案,据报案者称,自己8岁孩子在致顺路某小区电梯内被人绑走,警方迅速介入。后来,在报案人所住小区地下停车场找到这个孩子,只见他蜷缩在车库一角,满身鲜血;送到医院后,经检查发现这个8岁男孩身上多处伤痕,头颅颅骨骨折,紧急抢救后,目前已无生命危险。犯罪嫌疑人张某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对此,笔者谈三点个人看法:
首先、17岁男子电梯行凶基本过程,有监控视频为证。从物业提供给当事人的监控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6月25日20点32分,一名红色上衣的小男孩,他就是伤者张某晨,手拿玩具枪进入了一架无人的电梯,按下楼层后,电梯门逐渐关闭,可就在电梯门彻底关闭之前,画面中一名白色上衣的男子从梯门外按了电梯键,而张某晨也赶忙给这个陌生人按了开门键,于是白衣男进入了电梯,而这却是这个八岁男孩张某晨噩梦的开始。监控显示时间为20:40,也就是两人出电梯大约5分钟后,电梯门再次打开,白衣男子似乎将小男孩押回了电梯,并按下了楼层键。他先是将小男孩手中的玩具枪取下,并用玩具枪的背带勒在了男孩脖子上,当电梯门又一次打开之后,小男孩被这个白衣大男孩再次拖了出去。
其次、施暴长达近3个小时,要不是受害8岁男童家长寻找到,还不知道孩子会受折磨到什么时候,整个过程令人发指。根据受害8岁男童家人介绍:8岁的张某晨自称要跟小伙伴在小区里玩耍出了门,可是直到晚上十一点仍未回到家中,家长着急开始寻找,随后调取了电梯内的监控;当时已经深夜十一点多了,车库里十分安静,听到地下车库里的异常声响后,他便立即向那里跑去;看到自家孩子满身全是血,他懵了,而当时,跟孩子在一起的那个17岁的大孩子,拔腿就跑。随后受伤孩子被送医。从8岁男童进入电梯到在地下车库被发现,这近三个小时的时间里,17岁男子到底对八岁男童做了什么?从其严重伤势,我们可以想尽男童所受到的种种折磨!
再者、在这起恶性事件中,笔者认为三方都有责任。17岁男子毫无疑问要承担主要责任,尽管他的母亲一再说“孩子得过脑炎,智力和年龄不一致,17岁读初三”,穷凶极恶、致人伤残是严重犯罪行为,罪责难逃!在电梯间和地下停车场将近3个小时的施暴过程中,物业居然毫无反应,责任缺位也是顺理成章,必须承担一定的问责;另外,8岁男童在晚间离开家人长达近3个小时,父母家人的监护责任何在?心咋就那么大呢?8岁男童难道不是自己亲生的吗?监护失职也是必须追究责任的!至于,17岁男子到底为何对一个可爱的8岁男童暴起行凶?我们还需要等待警方的进一步调查取证。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四川17岁男子暴打8岁男童”案件,给我们至少以下三点启示:①对于对于幼童晚上外出,作为父母家人的监护人必须尽心尽责,不能心思大条;②小区物业务必恪尽职守,不能有了监控视频,就啥也不管不问了,起码得让居民得到安全保障吧;③不论施暴者及其家人如何巧舌如簧,已经到了担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做下违法犯罪的事,就必须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特别希望各位家长引以为戒,尽心尽责照顾好自己的幼童孩子!
6月25日晚上23点左右,在四川成都成华区青秀城小区内,有父母发现孩子不见了。一家人都很着急。后来,家属联系物业调取了监控。看到了事情的经过。
打开监控后,家属看到他的孩子在电梯里,后来进来了一位17岁的男子。这位男子看到电梯里只有这一个孩子,于是,对这个只有8岁的孩子暴打起来。这个孩子以前是练过跆拳道的,但是并没有防身能力,他的力量也不够,还不了手。
这个男子在电梯里就拿出绳子套在了孩子的脖子上。并且把他拖到地下室去暴打。可怜的孩子,被打得满身是伤,全身是血。
没过多久,爷爷在地下停车场的一个角落里找到了孩子。孩子被发现时,肚子上和脖子上均有伤痕,脑壳上还有洞。让人非常痛心!这样的场面真的看不下去!
事发后,他的母亲很担心自己的孩子,于是就说自己的孩子是被他人威胁施暴的,他也不知道怎么做才好,他没有报警。一位17岁的人,差不多是一位成人了,如果真的是遭到他人威胁的,可以告诉母亲,也知道应该报警的。但是,他却真的对一位8岁的孩子下次毒手。难道17岁的孩子不知道杀人偿命吗?
施暴者的母亲后来在小区群里发布语音恳求道:“只要孩子家长提出要求我都能用最大努力来补救,孩子是已经出事了,只希望受害者的爸妈能给我这个失败者的妈妈一个机会,也是我给我的孩子重新做人的机会。”
这件事非常严重,从孩子身上的伤可以看出,这位男子打孩子的手段也非常残忍。现在,孩子已经进了ICU,如果爷爷晚来一点的话,这个孩子差点就没命了。
发生这件事情后,小区里的人都感到非常害怕。不知道哪天这样的悲剧就是落在自己孩子的身上,谁愿意和这种人住在一个小区呢?还是早点搬走好一些,给他人一个安全的环境。
把一个孩子往死里打,现在妈妈去求原谅,这只是妈妈的想法,可是她的孩子现在是什么态度呢?是不是真的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真的想得到别人的原谅吗?
她的孩子没有道歉,只是母亲在道歉。她的母亲并不关心孩子被打得怎样,她只关心自己的孩子会怎样?
我们的社会有很多这样的人, 只想着自己,而完全不考虑他人。就象高考冒名顶替的事情一样。苟晶的老师也只想到了自己的孩子,而不管他人死活。直接偷盗别人的学习成果。
对这种人,能原谅吗?最后,苟晶也没有原谅她的老师!这种伤害太严重了。
如果孩子和孩子父母愿意原谅就原谅,如果不想原谅,那也只能怪自己平常缺乏对孩子的教育。
太护着孩子,缺乏对孩子的教育,最终的苦果就由自己吞下吧!真诚的道歉,真正的去关心他人,为他人着想,也许能换来原谅!
什么原因让一个17岁的孩子变成了恶魔,对一个8岁孩子下此毒手,不要再拿孩子精神上有问题来做借口了,一定要重判!
据媒体报道,6月25日,四川成都成华区青秀城小区内,一名男孩失踪。父母联系物业调取监控发现,晚上8点多,男孩在回家乘坐电梯时被一男子尾随,还被拖着带下地下车库。后男子又在电梯内对小男孩实施暴行。经过搜寻,小男孩在一楼角落被发现时,已浑身是血。目前涉事男子已被警方控制,受伤男孩已送医救治,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孩子的爸爸透漏:查了监控,我们就开始找,后来孩子爷爷找到了他们,孩子爷爷跟那个孩子发生了搏斗。孩子的爷爷都已经把那个打人的孩子按到在地了。那个打人的孩子还在问你跟这个小孩是什么关系?他说是小孩的爷爷,期间告诉被打的小孩快跑。
打人的孩子看被抓住了,就向孩子的爷爷求情,要求放了他,被孩子的爷爷拒绝。
由于那个打人的孩子穿的轮滑,踢了几脚孩子的爷爷,踢疼了,没按住,让他跑了。
接着补充道:用砖头打的,头部多处颅骨骨折,身上背上都是伤,脖子被勒的惨不忍睹。
未成年人保护的问题,这个话题过于沉重,但不得不提起,孩子在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之前,尽量不要让孩子一个人独自外出,真的太危险了。
反观这个打人的孩子,手段如此残忍,简直让人发指。对待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孩子,用绳子勒脖子,用砖头猛砸头部,这根本就不是打架,这分明是想要了孩子的命啊!还好孩子的爷爷及时赶到才避免了一次人间惨剧的发生。
养不教,父之过!孩子蜕变成一个恶魔,孩子的家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平时是如何教育孩子的?把孩子培养成这样一个性格扭曲的人,对生命如此的漠视!
总结,希望被打的孩子早日康复,能够尽快返校学习。也呼吁快速查清此案,给被的孩子以及孩子的家长一个安慰。对被打小孩做一些心理辅导,避免在孩子幼小的心灵上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
大连男童疑遭老师暴打后精神异常,校方回应“生病就住院,好了就来呗!”,你怎么看?
看到这样的消息,心是痛的,孩子的父亲母亲该是怎样的痛恨,9岁孩子正是天真阳光灿烂的时候,被医生诊断为应激性障碍,害怕孩子轻生,其四肢被绑在床上20天,这让孩子怎样度过啊,致使这一切发生的原因居然是为人师表的女老师暴打所造成的。想问问,这位老师你就没有子女吗?你就不心痛吗?
孩子被诊断为应激性障碍,精神出现异常,学校给出的回应居然是生病,生病能生到精神出现异常嘛。还让孩子好了就去学校,一次就能在孩子的心里留下深深的烙印,孩子的内心会对学校产生一种深深地恐惧,让孩子以后的人生怎么办。感觉学校给出的说法好轻松,把事情的严重性都降低了,可见学校的冷漠。
那位老师还在正常上课,学校方面称已经报警,由警察来调查,出结果以后会给老师相应的教育处罚。
新闻中可以看出来校方给的解释只是老师心情不好才打的孩子,这样的回答让人愤恨,做为老师,为人师表,竟然以自身的情绪不好随便拿学生撒气,而从消息可以看出这名老师处事方式极为粗暴无理,素质非常差,这样的老师如何能教好学生,如何配为人师表。
发生这种事情,事件老师和该校领导难逃责任,不管基于何种理由,事件老师殴打学生至精神异常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可以追究涉事老师刑事责任。学生家长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其中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4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48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我算是双重身份吧,既为人父,也做过一段时间的老师,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我是有些话要说的。教育部门三令五申,不允许体罚学生,但是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体罚、变相体罚从来都没有消失过,甚至在父母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也少不了会有体罚现象,甚至传统观念中也有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材的说法。下面我们来聊聊这个问题和体罚这个话题:
1、体罚是不对的,也是不被允许的,而这名男童遭遇的并不是略施惩戒的体罚,而是暴打,这个绝对绝对不允许,是极其错误的,这名女教师妄为人师,没有师德,不应该再从事教师这个职业,心理绝对有些不正常!
2、孩子已然出现精神异常,甚至可能会轻生,这个时候,学校不该轻描淡写,而应该协助家长和医生,尽力帮助孩子,疏导其内心障碍,使其尽快恢复,回到学校,且不能留下心理阴影。但是,学校非但没有对这名女教师作出处分,且没有承担相应责任,是极其不负责,极其不专业,极其没有人性的表现!
3、作为学校和教师,如此表现,已经没有再继续为人师表的资格,妄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这让广大家长如何放心把孩子送进这样的学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男童追打女童2分钟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男童追打女童2分钟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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