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二胎跟母姓男子离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二胎跟母姓男子离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夫妻因二胎姓氏起诉离婚,一胎随父姓,二胎随母姓,这事合理吗?
关于姓氏问题,夫妻双方婚前协议好,如果孩子随父姓,男方买房买车给彩礼;如果孩子随母姓,女方买房买车给彩礼;如果孩子一个随母姓一个随父姓,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买房买车不出彩礼,随男方姓的孩子继成父亲的财产(包括婆婆爷爷的),随女方姓的继承母亲的财产(包括外公外婆的)。婚前男方买房买车给了女方彩礼,如果二胎跟女方姓,男方应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和男方买车买房款项的一半。
合不合理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价值判断。
但这事儿是合法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所以,一胎随父姓、二胎随母姓,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毛病。两人因为这事儿离婚,肯定也是在沟通过程中出现其他问题。
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男女平等的冠姓权也受到重视,法律才会做出如此规定,究竟是哪一方应该改变一下陈旧思想,不言而喻。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合情合理!谁规定孩子只能随父姓,那是旧社会,现在是和谐社会,男女平等的社会,孩子是人家十月怀胎生下来的,都跟女的姓又怎么了,别毛病太多,叭叭的事,一胎跟父姓,二胎跟母姓,合情合理,合理合法。咋滴有本事男的自己生孩子,你爱姓什么姓什么。
这是一个习俗观念的问题.没有什么合不合理。只要夫妻双方商定,那么做也未尝不可。一般来说,是入赘男方,还是女方父母未生男孩,都有可能提出这个问题。为了顾及双方理想,如此之作也是最折中的。只要协定好.就可以那么做。现在是新社会,一些俗规也没什么不可破。一切以安定和谐为尚。姓什么叫什么只是一个代码,本质应是本身
这是两口子的事,我弟弟生两儿子,二儿子随母姓,因她娘家没有男孙,孩子都是外婆带大,这个要求也合理,我们虽然叫着不舒服吧但也不愿说什么,看开了就没什么,毛主席两女儿姓李,就不是毛家人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二胎跟母姓男子离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二胎跟母姓男子离婚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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