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恶势力全员改判无罪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恶势力全员改判无罪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有哪些砍死了人被判正当防卫无罪释放的案例?
砍死了人被判正当防卫的,我是没有听说过的。如果你现在听说了,那肯定是为了配合某种舆论编造的。实际是以往真没有!
致人死亡,似乎本身就存在一个防卫过当的范畴。夺人性命本身就属于极为恶劣的事情。昆山花臂男确实不是一个好人,拿刀、纹身、野蛮这样的人死有余辜,被砍死也是咎由自取。
但法律不分生命的贵贱,他照样会收到法律的保护。
想起我小时候的同学,王新县,一个看起来义气的少个心眼的男孩,一言不合就会扒掉上衣冲上去打人,我和他同学的时候,我就预感到他活不过十五岁。
果不其然,在上初中的时候,他和一帮痞孩子到邻村看电影,与那个村的孩子发生了冲突,他像往常一样扒下衣服冲了上去,拿起一个大木棒就朝着别人的脑门砸去,那家伙的脑门结结实实地挨了一下,血流如注,但没有倒下。他又举起了大木棒,但这次没有机会砸下来了,一把锋利的匕首刺进了他的胸膛,洞穿心脏,人当场就瘫软在地,再也没有爬起来。
按理说,这个是结结实实地正当防卫吧,但捅他的那人被判了八年。理由就是防卫过当。
取人性命被判正当防卫的应该还是一个空白。
具体到这个案子,则更明显地存在防卫过当嫌疑。花臂男虚张声势的态势明显,就是在砍对方的时候,也没见有致命伤存在。电车男的砍起来确实刀刀致命。在追砍之前我认为尚数正当防卫,当花臂男逃跑,电车男刀掉了以后,又接着捡起刀继续追砍,那个就属于防卫过当了。因为对方已经没有了反抗的能力,有人说他到车里拿刀,但这仅仅是推测,推测不能作为证据。
我觉得电车男会被判3至8年徒刑。如果无罪释放,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
一己之言,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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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有着正当防卫致人死亡被判无罪释放的,但并不多,结合当前沸沸扬扬的昆山宝马男被反杀事件,我们来看看下面两个案例。
1、2002年7月5日凌晨,陈志军(化名)开车停在丰台小井村一个小面馆门前,在等烤串的过程中,被一年轻人无故追打,情急之下陈将其扎死。具体情形为:当时陈志军被一个小青年误当成了服务员要求其进行服务,陈志军并没有搭理,但小青年扔了一个空瓶子就朝他砸来,陈志军赶紧往里屋躲,身后的年轻人拿着椅子、酒瓶跟了进去,在厮打过程中,陈志军用刀捅了对方一下。事后,检察机关指控陈志军犯故意伤害罪,但一、二审法院均不认同。承办法官称,本案发生在公共场所,有很多证人目睹了该事件,陈志军的行为最终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对昆山案件的启示:正当防卫的案件很难认定,但本案特殊性就在于发生在公共场所,有很多的目击证人,陈志军是无故遭到酒后滋事的青年殴打,在防卫过程中致人死亡。昆山的这次事件也是发生在公共场所,并且有着大量的视频佐证,是否能够无罪释放,还要看这些在案件审理中占多大的比重。
2、2003年5月27日,哈尔滨市24岁的朱权在网吧内因几句争吵被人捅成重伤,而在他夺刀将一人捅死一人捅伤后,却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在历经法院6次开庭审理、判决后,朱权终于被认定其行为是正当防卫,在被羁押第22个月后无罪释放。
对昆山案件的提示:本案从案发到最终宣判前后历时22月,先后经历6次开庭,在朱权母亲的一再坚持下,最终取得了无罪释放的结果。因此,昆山案件的审理还有很多的环节要走,最终宣判结果恐怕需要很长的时间,想要无罪释放除了期盼法律的公正外,还需要亲人和外界大力帮助。
终审宣判无罪,洪准杓躲过一劫,会成下届韩国总统吗?
洪准杓这个人,反文在寅又反朴槿惠,肯定得不到文在寅拥护者的支持,又得不到朴槿惠支持者的支持,他主张韩国发展核武器,在国际上应该没有市场,所以本人觉得成为下届总统可能性不大。
终审宣判无罪,洪准杓躲过一劫,会成下届韩国总统吗?
据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大法院22日宣判因“成完钟名单”事件(高官受贿案)而受审的自由韩国党党首洪准杓无罪。此前,洪准杓在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二审宣判无罪。大法院作出终审裁决,维持二审判决。(12月22日中新网)
知道洪准杓这个名字这个人,最先是在韩国总统选举时,洪准杓是5名热门候选人之一。在5名热门候选人中,刚开始是文在寅一路领先;然后是文在寅和安哲秀两强争霸;最后是文在寅获胜,当选韩国总统,而洪准杓的得票率超过安哲秀,排名第二。
随着媒体上不断出现洪准杓这个名字,因而对洪准杓又多了一些了解:第一,洪准杓专门与文在寅对着干。文在寅是韩国总统,洪准杓是韩国最大在野党自由韩国党党首,几乎“逢文必反”。最突出的一个例子是,文在寅从没考虑重新部署战术核武,但洪准杓一直鼓吹韩国应该重新部署战术核武,甚至专门跑到美国,请求美国重新在韩部署战术核武。第二,洪准杓对前总统朴槿惠下狠手。朴槿惠成为韩国历史上第一位遭弹劾的在任总统,已经说够可怜了,但作为自由韩国党党首,洪准杓还开除了朴槿惠的党籍,使朴槿惠失去了政治上的靠山。洪准杓此举,被外界形容为落井下石。
这次贪腐案终审宣判——洪准杓无罪,更加深了对洪准杓印象。2011年6月,洪准杓在竞选当时大国家党代表之前,涉嫌通过成完钟的亲信尹某收取1亿韩元非法政治资金而被起诉,一审法院判决洪准杓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罚款1亿韩元;但二审法院认为,洪准杓平时与成完钟没有深厚交情,没有明显的收取1亿韩元的动机,不能排除尹某作伪证的可能,判决洪准杓无罪;此番韩国大法院做出终审宣判——洪准杓无罪,可以让洪准杓挺直腰板,向着自己的目标大胆奋进了。
很早前外界就有猜测,洪准杓既敢于与文在寅对着干,又敢于开除朴槿惠党籍,主要是心中有一个“总统梦”——洪准杓早就瞄准了下届韩国总统。韩国总统选举,文在寅曾经败在朴槿惠手下,但最终当上了总统;洪准杓在上届总统选举中,败在了文在寅手下,下届韩国总统选举,洪准杓能复制文在寅的轨迹,最终成为韩国总统吗?
心若在,梦就在,洪准杓想当韩国总统无可厚非。但是,韩国总统不好当:一是要经过竞争激烈的大选,整个人几乎被晾晒在阳光下;二是韩国总统的命运都不好,就连目前唯一“善终”的前总统李明博也遇到了麻烦。洪准杓要当韩国总统,既要做好物质上、思想上、心理上等方面的准备,更要做好不能“善终”的准备。请问洪准杓,做好一切准备了吗? (毛开云 聂强)
韩国总统的任期制是五年。目前文在演上任一年的时间都不到,现在就去预判洪准杓能否成为下届总统时间上有点急啊!还有四年多的时间这当中不可预知不确定的因素太多了。目前洪准杓最大的优势就是身为韩国最大在野党党首这一身份。我们姑且来分析一下未来四年中会有哪些不可预知不确定的因素。首先是韩国今年在即的地方选举。地方选举的结果不仅决定洪准杓是否继续拥有最大在野党党首的身份还影响到文在演政府未来四年的执政地位包括影响到下届总统大选。因此这个因素不容忽视。政客原本就是一种是非多的职业稍不小心就会因为某件事的关联而身败名裂。因此不管是洪准杓还是文在演谁也不敢保证二人一定在下届总统大选前不会摊上丑闻这是不可预知的因素。如果文在演能够顺利走完他首任总统的期限除非他放弃连任否则连任的几率要高于洪准杓。这也是一个不确定的因素。最后再说一个不可预知的因素就是“黑天鹅”。从现在看下届总统大选时间过长,洪准杓不仅要保住最大在野党的优势还要在某些国家事务上比如在民生问题或朝韩问题上等等做出突出的贡献以获得韩国民意的认同和支持,提升其政党和个人的政治形象才有利于在下届总统大选中占得先机。总之现在谈为时过早。
洪准杓舍然躲过一劫,这种人投靠美国补置核武,这种人贪污贿赂,不干不净,抱美国人大腿大搞核武,严重伤害了韩国人民安居乐业,汉歼,侵略,受害得韩国人民,从而对东亚带来不安宁,这样的人能任总统吗?
改判无罪后是否追究审判责任?
1、属于冤案、错案的无罪判决要追责。
根据《中央政法委近日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追责。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合议庭、独任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同时还要求明确冤假错案标准、纠错启动主体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
2、属于正常案件的无罪判决则不追责。
3、根据《国家赔偿法》的具体规定赔偿。
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里滕豪斯被判无罪,陪审团民主裁决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美国人抗议?
里滕豪斯被判无罪,本身就说明美国的司法严重不公!
尽管审理里滕豪斯的法官是根据陪审团民主裁决的结果作出判决的,但陪审团成员就能公正地对待里滕豪斯案吗?
据美国有关媒体报道,在里滕豪斯案件审理过程中,就有很多疑点让人不得不怀疑此案判决的公正性!
一是主审法官在遴选陪审团成员时很草率,或者就是他精心挑选了支持对里滕豪斯无罪判决的人士出任陪审员。
二是支持持枪权的团体和里滕豪斯的支持者为他募集了超过200万美元的捐款用于脱罪。
这些用于脱罪的200万美元,究竟用在了什么地方、什么人身上?这还用得着人们深思吗?我想但凡是一个思维正常的人都会知道这笔巨额脱罪款用在了什么地方、什么人身上!
所以,尽管该案件看起来程序正义,裁决民主,判决合法,但是,该案的判决实际上是很不公正的。
因此,这一案件被许多人视为“美国司法种族主义的标志”。美联社11月22日报道称,约有1000人在芝加哥市中心游行,标语上写着“停止白人至上主义”“抗议种族不公正制度”。抗议者表示,“如果里滕豪斯是黑人男孩或男人,判决就会完全不同。”《洛杉矶时报》则评论称,“审判已经被种族主义的味道所玷污”。
△里滕豪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恶势力全员改判无罪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恶势力全员改判无罪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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