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加坡鞭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新加坡鞭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新加坡为什么还在使用鞭刑?
新加坡的鞭刑,主要是针对18到50岁的男性,新加坡一直将鞭刑作为一种肉刑,早在英国殖民时期就已经存在了,新加坡使用边形的范围在抢劫,猥亵,辱骂,破坏公共财产,强奸以及组织卖淫等犯罪行为,不过,后来的鞭刑适用范围已经扩展至了40多种不同罪名;
有人会说,边形不就是抽几下吗,没什么大不了的,如果这样理解,那就错啦,鞭刑的滋味,可真不是一般人能够体会到的,据相关统计,一个人 平均被抽三鞭,就会疼痛的昏厥过去,因为,鞭刑用的鞭子是特制的,长度更是超过了1.2米,直径不低于1.25cm,用一种韧性比较好的藤本植物制作,在执行鞭刑之前,行行用的鞭子,都要用水浸泡,以保证鞭子的韧性,为了防止鞭子断裂而伤到受刑人,行刑用的鞭子,都要经过消毒才可使用;
毕竟,被行刑过的人,90%以上都会被打的皮开肉绽,新加坡的鞭刑规定,执刑鞭刑的人,必须经过特别训练,一般选择的对象是身材魁梧,肌肉结实的警方人员,这样才可以保证力道,也可以保证受刑质量,新加坡之所以至今仍然保留鞭刑,其目的不仅仅是要给犯罪人员带来肉体上的创伤,还要给犯罪人员心灵上,形成震慑和折磨,让那些犯罪人员感到羞耻;
因为,新加坡每次在执行鞭刑的时候,都会邀请媒体来公开报道,一方面可以保证客观公正,另一方面就是给有犯罪倾向的人,起到震慑作用,从这一角度看,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新加坡的犯罪率确实特别的低,这也使得新加坡公民的守法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当然,新加坡的鞭刑,一直饱受国际人权组织以及西方国家的抨击,比如,在1993年的时候,美国青年麦克-彼得-菲尔,在新加坡因破坏公物,被判处鞭刑六下,从而引发了新加坡与美国之间的外交危机,就连美国时任总统克林顿出面讲情,新加坡总统王鼎昌,也只将六下鞭刑,改判为了四下鞭刑,由此可见,鞭刑对于新加坡来讲是非常重要的,任由国际人权组织如何抨击,新加坡始终保留鞭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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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鞭刑其实并不是该国的特色,不过在仍然实施类似刑法的国家中算是最为正规的,而且只针对18岁到50岁的男性,死刑除外。新加坡的鞭刑作为一种肉刑,在英国殖民时期就已经存在了,不过在1946年英国就已经废除了鞭刑。新加坡1966年独立后,却保留了下来,而且范围不在局限于“抢劫、严重抢劫、性侵犯、强奸和以组织卖淫等罪行”!鞭刑的范围已经扩展至40种不同罪名,这其中以破坏公务而被处刑的人最多,在1993年美国青年麦克·彼得·菲尔就因为此罪名而被判处鞭刑6下。这还引发了两国之间的外交危机,最后克林顿出面,新加坡总统王鼎昌也只是将6下改为4下。
有人可能会认为不就是抽几下么,有什么大不了的。真正受过鞭刑的人听到这种风凉话,估计会立即哭出来,因为这滋味不是一般人能够体会的。据统计受刑人,平均挨上三下鞭子就被疼的昏厥过去,很多人都无法一次就执行完毕。行刑用的鞭子是特制的,长为1.2米,直径不超过1.27厘米,用任性比较好的藤制作,而且行刑前三分之一的部分还要用水浸泡保证韧性,防止断裂扎伤受刑人。不仅如此鞭子还要进行消毒处理,才能用,因为基本99%的人都会被打的皮开肉绽。HIV携带者受刑后的鞭子需要销毁,不能再次使用。行刑的人也是经过特训的,选择对象都是身材魁梧、肌肉结实的,有些还是专门学习搏击的警员,必须全力保证力道,同一位置不会进行二次鞭打。而且为了保证受刑质量,还要多人轮流执行。
(需要保证韧性)
有记者曾经采访过受刑人,他是这样描述受刑时的感受的。开始第一鞭时会非常紧张,当鞭子抽过后,就会感觉血已经流出来了,那种痛苦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如果没绑着,的情况下恨不得爬到墙上去,然而当时就内心已经被吓的崩溃,浑身抽动,就像个树叶。然后,当第二鞭下来的时候,就会感觉鞭子好像是咬进屁股里一样,紧接着就不由自主地开始嚎叫,挣扎,整个人就像是疯了的动物一样。如果没有束缚,可能不是上墙那么简单了,甚至恨不得以冲刺速度跑出1英里(1.6千米),接下来就是一分钟一鞭子,流血的屁股在抽动,感觉就像是着火。最后鞭刑结束时,人已经头晕眼花,认不得人了,受刑人得出一个结论,宁肯去坐牢也不会受鞭刑。
(执行训练)
从其实从受刑人的描和总结就可见鞭刑给犯罪人带来的不仅仅是肉体上的创伤,还有心灵上的震慑和折磨,让其产生羞耻感。新加坡每次在执行时还会要媒体前来报道,保证客观公正,同时还有警示公众,震慑犯罪的作用。新加坡总理李光耀在决定将鞭刑适用在破坏公物罪上时就曾经指出:
“如果(犯人)知道他会被抽三下,那么它会失去很大的激情,因为挨鞭子不但是很不光彩的事,而且还会产生耻辱感。”
从这其实也就理解了为什么新加坡的犯罪率特别低,公民守法意识非常高,鞭刑就是重要原因之一。虽然鞭刑饱受国际人权组织还有西方国家的抨击,但是新加坡内部对此的态度都是一致的,无论是执政的人民行动党,还有反对派都是支持继续保留鞭刑的。
新加坡是一个弹丸小国,鞭刑融合临近马来西亚伊斯兰世界鞭刑“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教义以及东亚家长制理念。这也是李光耀所推崇的“国家至上、社会优先”的亚洲价值观直接体现。个人利益要服从于社会整体利益,国家利益优先于社会利益。严刑峻法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个人犯了错,就理应受到处罚,而方式就是以剥夺作为人的权力,像是动物一样接受鞭打。这也保证新加坡社会整体能够稳定有序发展。因为这是从小就开始教育的,家庭内父母可以用鞭子执刑体罚,需要也可以根据要求规定,对犯错的学生进行鞭刑,不过程度要轻得多。
(体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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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肉体刑罚——鞭刑。鞭刑,是目前世界上很少有国家使用的一种酷刑。 新加坡的刑法制度源自英国和英属印度的刑法。1948年新加坡监狱调查委员会记录了如下狱规:“对于严重违反狱规的犯人,可由监狱当局判处藤鞭最高12鞭,或由来狱的法官判处藤鞭最高24 鞭;对于15岁以下未成年犯,只能由来狱法官判处最多细藤6鞭。鞭刑的行刑部位是犯人的臀部。对成年犯使用的藤鞭直径不能超过半英寸,对未成年犯应使用细藤鞭。”
新加坡的严峻刑罚在文明国家里,是少有匹敌的。连乱扔废弃物、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冲公共厕所也要被重罚好几千块钱,还要被起诉(乱扔垃圾初犯-罚款300元)。
早上好,谢谢邀请。是的,新加坡的刑法里目前还有鞭刑存在!每当一听到"鞭刑"这两个字,就想到血淋淋的画面,更有一种不寒而凛的畏惧,的而且确,新加坡的“鞭刑”对犯罪者是一项非常严励的惩罚。虽然表面上的做法似乎有点不太人道,正因为新加坡的刑法是够严,所以犯罪率极低。
每一种刑罚的存在都有它的道理,需要根据国情来定。象我国这种小偷小摸,上不了刑,但又累犯、惯犯的,我觉得肉体上的处罚没有错。人权是讲给人听的,不是讲给听懂人话的人听的。闯红灯一个上幼儿园就开始教育的事,几十年了还不知道,但就有人要闯,还闯的那么理直气壮。排队等候,按序办事,不懂吗?都懂,但就是有人不愿意这么做。你能把他怎么样,罚款有钱,但就是不出,或者是有的是钱不怕罚。换成肉体上的折磨,你再看看,有多少人尝试。惩戒制度到哪都管用,人的素质不是靠教化教出来的,是罚出来的。
在新加坡,犯哪些错误才会受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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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适用鞭刑的罪名很多,既包括严重暴力犯罪也包括非暴力犯罪。有些罪行在西方国家看来非常轻微,在新加坡这个连吃口香糖也是犯罪(不是适用鞭刑的罪),连乱扔废弃物、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冲公共厕所也要
在新加坡被鞭刑是什么感受?
反正就是疼呗,疼得会昏过去的那种吧。我老家农村的,小时候打没少挨。那时候可不像现在,父母也打,老师也打。父母就是棍子,树纸条打,反正就是打屁股。
老师就厉害了,那时候有山上的同学,我不知道他咋想的。去斑竹林里,砍的那个斑竹的根。我的天,那根一节一节的全是疙瘩。专门儿给老师送来当教鞭。我们这些顽皮的就惨了。一般打手心,叫你伸出来就用那个鞭子打,火辣辣的,痛好半天。回去还得肿。我真是恨死那些去挖斑竹根的同学了,哈哈。
至于新加坡鞭刑,我估计会疼上好多倍吧。毕竟经常看新闻,有人都被打晕过去了,等醒了继续接着打。
新加坡“鞭刑”是什么样的?
加坡是一个有鞭刑的国家。新加坡法律规定,法院只对犯了强奸、严重伤人、破坏公物、触摸女性的敏感部位等罪行的犯人判以鞭刑。 一般来讲,鞭刑是由狱中的特种部队执行。行刑的鞭子大约长1米,粗的一端由狱警握着,尖的一端将重重打在犯人的屁股上。在执行鞭刑时,都有医师在场检验,也会有几名高级官员在旁观看及做记录。鞭打时,犯人的双手及脚被绑成“大字”。每打一鞭,医师必上前检查,一直到该犯人的体力承受不住为止。若法官判4鞭,到了第3鞭时犯人承受不了,医师就会上前检查。若是医师认为犯人的身体状况目前不适合再承受鞭打,余下的一鞭将留到下次证明可承受时再补上。在一般的情形下,鞭打两三下,再强壮的犯人都会承受不住,有些人甚至会昏倒。在承受鞭打后,犯人2至4个星期内都没法坐下,医师会定时检查他的身体状况。 在新加坡,女人和50岁以上、18岁以下的男人是不用受鞭刑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新加坡鞭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新加坡鞭刑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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