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加坡鞭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新加坡鞭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新加坡的鞭刑是几岁到几岁,还有要打几鞭?
《新加坡刑事诉讼法》规定,鞭刑对象仅限于50岁以下的男性(在这一点上倒还体现了对妇女的保护);对成年人最多可以鞭打24下;对7—16岁的未成年人也可以鞭打10下!
在克林顿还在担任美国总统的时候,新加坡警察查明,新加坡某豪华住宅区的多辆高级小轿车被乱涂乱画乃美国人麦克西等人所为,而且被这个美国人涂鸦的物品多达454件,由此他被新加坡法院判处4个月徒刑,外加罚款及6下鞭刑的处罚。
这一下可捅了"马蜂窝"。美国人一向把自己看作世界老大,从来都是自信心爆棚,哪里受得了新加坡人给他们的窝囊气。于是,美国的舆论界大肆对麦克西进行声援,认为鞭刑违背人道。美国参议院也郑重其事地通过决议,要求美国政府阻止新加坡对美国人动用鞭刑。美国议会是立法机构,议院通过的决议有法律效力,所以美国总统克林顿通过外交途径向当时的新加坡总统王鼎昌紧急发出呼吁。怎么说美国也是世界头号超级大国,新加坡总统不能不给美国总统克林顿一点面子,所以对麦克西从轻发落:由鞭刑6下改为鞭刑4下,不可一世的美国人麦克西被打得哭爹喊娘,血肉模糊!这就是轰动世界的"麦克西事件"。
这一事件促使新加坡媒体进行了调查。新加坡最权威的海峡时报所作的民意调查显示,新加坡90%的人认为应该继续维持鞭刑,79%的人认为对涂鸦行为应该施以鞭刑,认为对强奸犯应该处以鞭刑的人更是多达99%!
但是持反对意见的人也大有人在,就连曾经担任过新加坡劳工阵线领袖的新加坡人戴维也认为:鞭刑制度是一种野蛮与荒谬的制度,它贬抑了个人尊严!
新加坡所特有的鞭刑制度将何去何从,我们只有拭目以待了。
新加坡的死刑和鞭刑只针对男性犯人吗?
下面两段说了,鞭刑只针对男性,死刑男女无差别~~~~
根据新加坡刑事诉讼法第231条的规定,鞭刑的对象为50岁以下的男性罪犯。成年犯最多可判处24鞭,青少年犯(7岁以上,未满16周岁)最多以10鞭为限。对于女性新加坡的法律稍显偏袒,由于一定的生理和心理的构造,女性在肉体上的承受能力要明显低于男子,所以假如一男一女犯下同样的罪行,情节也完全相同,女犯只判监禁,而男犯在监禁之外还要判处鞭刑。
首先是死刑罪名较多,《新加坡刑法典》中规定可以适用死刑的犯罪行为包括:国事罪中的从事、企图从事或者教唆从事反政府的战争行为,对总统人身的犯罪;海盗罪;与武装力量有关的犯罪中的煽动叛乱罪(既遂);提供或者制造伪证意图使某项可判处死刑的犯罪成立;谋杀罪;教唆儿童或者精神病或者自杀;企图谋杀;为了谋杀而进行绑架或者劫持,结伙抢劫中的杀人等。尤为引人注意的是,新加坡法律规定,对于达到一定数额的毒品犯罪必须适用死刑。据统计,在新加坡,70%的死刑是适用于毒品犯罪人的。
新加坡为什么还在使用鞭刑?
早上好,谢谢邀请。是的,新加坡的刑法里目前还有鞭刑存在!每当一听到"鞭刑"这两个字,就想到血淋淋的画面,更有一种不寒而凛的畏惧,的而且确,新加坡的“鞭刑”对犯罪者是一项非常严励的惩罚。虽然表面上的做法似乎有点不太人道,正因为新加坡的刑法是够严,所以犯罪率极低。
鞭刑!一听这句话是人的心都要抖三抖!鞭刑实质是一种以惩诫犯罪的种手段!古时代就有之。但在当今文明的年代,新加坡还保留鞭刑这种古老的刑罚呢?很显然这种刑罚在受罚者受罚后的心理阴影是会长久留下来,起到教育的效果,受罚者日后就再也不敢去重犯了,因为鞭刑的痛楚不是一般的皮肉之痛,而这种痛是入心入肺的,一般人是很难承受得了,我们平时看电视剧都经常见到这血淋淋的场面。受鞭打之后的人是多痛苦。新加坡仍保留鞭刑是很好的事,我希望中国的法律也将鞭刑写进去,对那些入狱达不到条件的,如洒驾,醉驾,偷狗者给与2至3鞭的刑罚就最好!
事实胜于雄辩,新加坡保留的鞭刑虽然饱受西方非议,但新加坡的确是世界上治安最好的地方之一。
新加坡之父李光耀在自己的回忆录中说到:有人主张对待和惩罚罪犯应该从宽,认为刑罚也减少不了犯罪,我从来不信这一套。如果罪犯知道他们犯罪的结果是鞭刑,我想他们肯定会失去很多犯罪的热情,受鞭刑是耻辱,毫无光彩,而且终身难忘。
世界上保留鞭刑的国家也不少,新加坡最出名
整体来说,全球至今还保留着鞭刑的国家,主要集中于伊斯兰世界,除此之外极少,而新加坡就是这“极少”之一。新加坡的鞭刑来自于英国殖民时代,最早可追溯到1826年,当时来自于英国的殖民者将南亚次大陆的鞭刑习惯带到了新加坡等海峡殖民地。
而后,新加坡虽然脱离了英国,但鞭刑却并没有被废除,新加坡建立之初的规矩是:对于严重违反狱规的人受刑12鞭,由法官判处最高至24鞭,对于15岁以下的未成年最多是6鞭,臀部受刑,未成年人受鞭刑,使用的是细鞭。
用于行刑的辫子,会在前一夜在清水中浸泡一夜,使其充分吸水增加柔韧性,一鞭子抽下去皮开肉绽剧痛难忍,也因此,抽完一鞭之后就会有医生检查,看受刑者能否承受下一鞭,若无法承受就停止,当然,不是说不用受刑了,而是过阵子继续。
新加坡有很多罪都会受鞭刑,目前,至少有三十种罪名,鞭刑是强制刑罚,是不准减免的,而至今适用于鞭刑的罪名还在增加,在新加坡一旦被判受鞭刑,至少三鞭。
鞭刑也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并非随意判处
一,成年男犯介乎于18到50周岁,通过体检之后可以执行鞭刑;
二,同一时间最多执行24鞭,这也是法官能判处的最高限制;
三,死囚不会受鞭刑;
四,罪犯原本没有受叛鞭刑,但在监狱违规,也可能被判鞭刑,最多12鞭;
五,有诸多轻罪,鞭刑是可选刑,主要看犯罪的情况与法官的意思;
六,男女同罪,女犯处监禁,而男犯需要额外受鞭刑。
真正让新加坡鞭刑扬名全球的美国少年涂鸦事件
在1993年,一名叫迈克尔·费伊的美国少年,在新加坡破坏汽车并且大肆涂鸦,最终一审被判处监禁4个月、3500新元罚款与鞭刑6下,二审由于费伊不肯认罪,刑罚加倍。
消息传回美国之后,大量美国人前往白宫请愿,最终克林顿亲自出面向新加坡时任总统王鼎昌求情,结果被拒绝,但念及克林顿的面子,费伊的鞭刑从12鞭改成了4鞭。
费伊受刑之后,离开了新加坡,并表示此生都不会忘记在新加坡的经历。当时的这件事也引起了美国与新加坡之间的摩擦。
此外在2004年时,两名德国青少年在新加坡肆意涂鸦被判鞭刑,结果出逃,新加坡当即发布了全球通缉令,最终被引渡回新加坡受刑。
国际上,对于新加坡的鞭刑非议甚多,但是新加坡几十年里都坚持己见,绝不低头,新加坡的鞭刑不仅仅适用于本国人,任何在新加坡境内的人,不论是否是新加坡人,只要触及新加坡的刑罚,都会受到鞭刑。
大多数的新加坡人,都支持保留鞭刑
虽然外界对新加坡的鞭刑持批评态度居多,尤其是西方,但是新加坡本土民众,却几乎都支持鞭刑保留,而支持的理由很简单:鞭刑是针对罪犯的,只要你别犯法就行了。
新加坡的面积很小,人口密度却非常高,高居全球第二,由于资源极度有限,所以新加坡唯一能够依靠的只有外部投资,然而这并没那么简单。虽然新加坡地处海上要冲,但这也是新加坡仅有的优势,其本身族群构成多元化,马六甲又是海盗猖獗之地,新加坡想要获得安定的环境的话,就必须强化对于法制的建设。
此外,新加坡之父李光耀本身带有极强的实用主义倾向,而早期的新加坡各种制度框架也都是李光耀一手缔造起来的。并且,事实也证明,鞭刑的实施,确实让新加坡的环境好了很多。
当年迈克尔·费伊事件发生之后,美国等诸多西方国家纷纷指责新加坡,要求其废除鞭刑,但是新加坡对此不屑一顾,并且新加坡当时的声明是:对于新加坡泛滥的某些罪行,使用鞭刑是必要的,对于有些人来说,监狱生活未尝不惬意,只有鞭刑才能产生实在且长久的效果,在他们的身上留下永久的鞭痕,正好达到教育的目的,永远提醒他们不要犯罪。
在新加坡,鞭刑并不止是一种刑罚,更是一种折辱。受过鞭刑的人绝对禁止进入军中服役,在婚恋、工作等场合也是巨大的减分项,这就好像古代中原的黥刑一般,是永远抹不掉的,这样的惩处,对于某些人来说是极其有力的震慑。
世界上地理位置优越的国家很多,人口面积资源胜过新加坡很多倍的也不少,而新加坡能发展到如今的地步,绝对的法制,也是重要的保证之一。
新加坡的肉体刑罚——鞭刑。鞭刑,是目前世界上很少有国家使用的一种酷刑。 新加坡的刑法制度源自英国和英属印度的刑法。1948年新加坡监狱调查委员会记录了如下狱规:“对于严重违反狱规的犯人,可由监狱当局判处藤鞭最高12鞭,或由来狱的法官判处藤鞭最高24 鞭;对于15岁以下未成年犯,只能由来狱法官判处最多细藤6鞭。鞭刑的行刑部位是犯人的臀部。对成年犯使用的藤鞭直径不能超过半英寸,对未成年犯应使用细藤鞭。”
新加坡的严峻刑罚在文明国家里,是少有匹敌的。连乱扔废弃物、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冲公共厕所也要被重罚好几千块钱,还要被起诉(乱扔垃圾初犯-罚款300元)。
新加坡的鞭刑其实并不是该国的特色,不过在仍然实施类似刑法的国家中算是最为正规的,而且只针对18岁到50岁的男性,死刑除外。新加坡的鞭刑作为一种肉刑,在英国殖民时期就已经存在了,不过在1946年英国就已经废除了鞭刑。新加坡1966年独立后,却保留了下来,而且范围不在局限于“抢劫、严重抢劫、性侵犯、强奸和以组织卖淫等罪行”!鞭刑的范围已经扩展至40种不同罪名,这其中以破坏公务而被处刑的人最多,在1993年美国青年麦克·彼得·菲尔就因为此罪名而被判处鞭刑6下。这还引发了两国之间的外交危机,最后克林顿出面,新加坡总统王鼎昌也只是将6下改为4下。
有人可能会认为不就是抽几下么,有什么大不了的。真正受过鞭刑的人听到这种风凉话,估计会立即哭出来,因为这滋味不是一般人能够体会的。据统计受刑人,平均挨上三下鞭子就被疼的昏厥过去,很多人都无法一次就执行完毕。行刑用的鞭子是特制的,长为1.2米,直径不超过1.27厘米,用任性比较好的藤制作,而且行刑前三分之一的部分还要用水浸泡保证韧性,防止断裂扎伤受刑人。不仅如此鞭子还要进行消毒处理,才能用,因为基本99%的人都会被打的皮开肉绽。HIV携带者受刑后的鞭子需要销毁,不能再次使用。行刑的人也是经过特训的,选择对象都是身材魁梧、肌肉结实的,有些还是专门学习搏击的警员,必须全力保证力道,同一位置不会进行二次鞭打。而且为了保证受刑质量,还要多人轮流执行。
(需要保证韧性)
有记者曾经采访过受刑人,他是这样描述受刑时的感受的。开始第一鞭时会非常紧张,当鞭子抽过后,就会感觉血已经流出来了,那种痛苦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如果没绑着,的情况下恨不得爬到墙上去,然而当时就内心已经被吓的崩溃,浑身抽动,就像个树叶。然后,当第二鞭下来的时候,就会感觉鞭子好像是咬进屁股里一样,紧接着就不由自主地开始嚎叫,挣扎,整个人就像是疯了的动物一样。如果没有束缚,可能不是上墙那么简单了,甚至恨不得以冲刺速度跑出1英里(1.6千米),接下来就是一分钟一鞭子,流血的屁股在抽动,感觉就像是着火。最后鞭刑结束时,人已经头晕眼花,认不得人了,受刑人得出一个结论,宁肯去坐牢也不会受鞭刑。
(执行训练)
从其实从受刑人的描和总结就可见鞭刑给犯罪人带来的不仅仅是肉体上的创伤,还有心灵上的震慑和折磨,让其产生羞耻感。新加坡每次在执行时还会要媒体前来报道,保证客观公正,同时还有警示公众,震慑犯罪的作用。新加坡总理李光耀在决定将鞭刑适用在破坏公物罪上时就曾经指出:
“如果(犯人)知道他会被抽三下,那么它会失去很大的激情,因为挨鞭子不但是很不光彩的事,而且还会产生耻辱感。”
从这其实也就理解了为什么新加坡的犯罪率特别低,公民守法意识非常高,鞭刑就是重要原因之一。虽然鞭刑饱受国际人权组织还有西方国家的抨击,但是新加坡内部对此的态度都是一致的,无论是执政的人民行动党,还有反对派都是支持继续保留鞭刑的。
新加坡是一个弹丸小国,鞭刑融合临近马来西亚伊斯兰世界鞭刑“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教义以及东亚家长制理念。这也是李光耀所推崇的“国家至上、社会优先”的亚洲价值观直接体现。个人利益要服从于社会整体利益,国家利益优先于社会利益。严刑峻法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个人犯了错,就理应受到处罚,而方式就是以剥夺作为人的权力,像是动物一样接受鞭打。这也保证新加坡社会整体能够稳定有序发展。因为这是从小就开始教育的,家庭内父母可以用鞭子执刑体罚,需要也可以根据要求规定,对犯错的学生进行鞭刑,不过程度要轻得多。
(体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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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新加坡鞭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新加坡鞭刑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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