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带孙子横穿马路被撞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带孙子横穿马路被撞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熊孩子3分钟横穿马路18次被撞,司机被判全责,家长应该承担责任吗?
题主信息有误,应该是13次,而且是不是判司机全责还没有确定,正常情况下,不应该判司机全责。
安徽铜陵的这起事故,从视频上看,孩子从侧面冲向车子,开车的人都知道,车子是有盲区的,特别是侧面的盲区。而且孩子个子矮,很容易看不到。这孩子从侧面冲向车子,哪个车主能反应过来啊!如果在前方,还能减速停下,侧面过来的,你根本不知道孩子要冲向哪个方向!这个司机的反应已经够快,看到孩子已经减速,但也没办法阻止孩子冲向汽车。
孩子横穿马路被撞,如果判司机全责肯定不合理,而且会让横穿马路的人(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今后有恃无恐,造成更多的交通事故。
熊孩子3分钟横穿马路13次,说明家长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是缺失的。一般的家长都会教育孩子,不要横穿马路,这不仅是为了孩子的安全,更是为了路上其他人的安全着想。
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没有看管好孩子,孩子出了事,家长是有责任的。
假设司机为了避让孩子,孩子没事,但车主撞了其他的车或者人,或者撞到栏杆车子损坏,孩子及孩子的家长不要负责吗?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锅子哥观点:看到这个新闻,我纠正题主两个问题:一是孩子横穿马路13次,二是尚未对司机作出处罚,不可能也不应该是司机的全责!
对于这个事件,锅子哥既心痛,又生气!
- A、心痛的是:年仅6岁的小孩子就“遭此一劫”,多么可怜!
- B、生气的是:一、孩子的父母去哪了?自己的孩子就任由社会上的车辆决定生杀大权吗?
二、我们小孩子的安全教育,平时都教到哪里去了?
一、事件背景
5月7日,在安徽铜陵,有两名小男孩在城区主干道上奔跑玩闹,3分钟来回横穿马路13次!
一次次的车辆在身旁呼啸而过,有些踩了急刹躲避了。但最终,还是有一辆路过的轿车避让不及,将其中一6岁男童撞倒。随后男童被送往医院治疗,所幸暂无生命危险。
二、网友热议
虽然大家都很同情孩子的遭遇,但网友的评论几乎一边倒:
“家长去哪了?家长应该判全责!”
“救救司机吧,这哪是车撞孩子啊,明显是孩子撞车啊!”
当然,孩子的行为的确不对,况且孩子已经6岁了,基本的安全知识和道路规范总应该知道吧;但他毕竟是爱玩的年纪,对这些情况的忽视也可以理解。
但是,我非常不能理解家长的行为,难道说6岁的孩子,家长说交给一个更大点的孩子来照顾就放心了?就说一句:哥哥先看一会弟弟,就能心安理得的走开了?
- 对此,我认为,家长的责任绝对是最大的。
三、孩子的安全教育刻不容缓!
最近,有几个孩子的安全事件都非常令人关注。
5月,南京汤泉9岁女童被性侵致死。
5月,江西峡江县一废弃矿坑捞出3具童尸。
多么触目惊心!
孩子的安全教育一直是被忽略的话题,在我国的中小学教育中,文化课才是教育的核心,记得锅子哥上学时,很多时候生理课、思想品德课都被语文课、数学课所占据,而这些关乎于“孩子一声”的课程,都被无情的剥夺了,安全教育也只是在临放假前的班会上简单提一句。
所以,现在交通发达了,社会发展速度更快了,孩子的活动领域也更广了,我们更重要的是孩子的安全问题,没有生命安全为基础,其他都是浮云。
- 所以,学校、家庭一定要携起手来,共同把好孩子的安全关!
但说到底,我挺为司机鸣不平的,等待交警的处理结果吧!
近日,有媒体报道,在安徽铜陵枞阳县的一条交通主干道上,有两个熊孩子在城区的主干道上奔跑玩闹,在短短3分钟内就来回横穿马路13次,路过的车辆纷纷躲避,但在第13次时,小孩的运气就没有这么好了,一辆速度不快的SUV正常行驶,可能没有注意到小孩,于是撞倒了一名6岁的儿童,事后,司机将受伤儿童送至医院,索性小孩没有生命危险,司机在此次事故中被判全责!
舆论风评变了
按理说,大家会批评这名司机开车注意力不集中,但舆论这次风向完全不一样,网友1表示:这不是车撞人,而是人撞车。网友2:该打的是父母,不是孩子。
孩子也许不懂什么是危险,也许只是觉得好玩,总以为车会让人,但家长在家庭安全教育中,应该给予孩子足够多的交通安全知识,如何过马路,如何看车流,车辆穿行的道路绝不是孩子们的游乐场。就如很多人说,也许家长教了,只是孩子太小不懂,而且司机也没有及时注意路面情况,双方都有责任。
那如果双方都有责任的话,那司机是不是就没必要负全责呢?对于网络上所说的,觉得司机无责,孩子家长应该担负全责,这需要看具体的细节才能决定。
此前在西昌市就有行人全责的案例
行人吉某某准备跨越中心隔离护栏横穿马路时,被由唐某驾驶的小车撞到,造成吉某某受伤,车辆受损。
此次交通事故中,行人从道路的右侧窜出,以较快的速度跑上行车道,在即将抵达中心隔离护栏时,被行驶中的小车撞到。
交警表示:小轿车驾驶人唐某在看到行车道上突然出现行人后,采取了一系列应变措施,如刹车、鸣笛、避让,基本达到了作为机动车驾驶员在遇紧急状况时所应作出的必然反应,应当说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过失。
所以,也不是完全存在车祸肯定是车辆方全责的案例!
各位,意下如何?
谢谢阅读,祝您心明眼亮~
家长应该承担责任,但是事实是,家长不用承担责任,如果他们愿意,还可以小小地讹诈肇事司机一回!
还有比这更荒谬的事情吗?
孩子把车水马龙的公路当作游戏场所,3分钟横穿马路13次,作为监护人的家长,在哪里?不说孩子真有个三长两短,家长到时候后悔莫及,就说孩子的这种行为,给路过的司机们,增添了多少的麻烦?这是属于纵容孩子妨碍公共秩序!
最让人无语的就是,我国的交通法规、以及很多交警的现场执法习惯,总是偏向于保护“弱者”。对方是小孩、是老人、是妇女,是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基本上都是倾向于让机动车承担责任,最不济给你一个理由:你有保险嘛!
这种为了息事宁人,不愿追究真正的责任人的执法方式,实际上,和纵容孩子3分钟横穿马路13次的家长一样,是在纵容更多的所谓“弱者”,在不遵守交通规则和法规的习惯上,更变本加厉!
真心希望这种畸形的社会现象,不再出现在我们的眼前!
首先,我纠正一下,是熊孩子横穿马路13次,另一个目前这起事件被定义为交通事故,尚未对司机作出处罚,所以司机并没有被判负全责,但我想司机肯定要负点责任的,至于负多少,目前还不知道。
这起事件发生在5月7日,安徽铜陵枞阳县,两个男孩在城区主干道上奔跑玩闹,分钟来回穿,横穿马路13次,最后悲剧果然发生了。一辆路过的轿车避让不及,将其中一名6岁的男童撞倒,随后男童被送往医院治疗,所幸暂无生命危险,目前仍在医院观察治疗中。
据铜陵公安介绍,事发时家长在路边屋内没有注意到孩子的危险举动。
很多网友愤怒不已:这不是小孩子被撞,而是那辆车被撞了。
虽然言语有些偏颇,但事实确实如此,车子本就是在马路上正常行驶的,而小孩子本就不该在马路上到处奔跑。
这两个小孩子完全无视交通规则,把车来车往的大马路当作是游乐场,其行为的背后,根源来自于家长的监管不力和教育不当。
熊孩子3分钟横穿马路13次被撞的背后,父母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其实,这次熊孩子来回横穿马路的事件并不是个例。近些年来,熊孩子乱闯红灯过马路的新闻屡见不鲜。
对于这些熊孩子“开挂似的”翻围栏、横穿马路、闯红灯等行为,很多司机被吓傻眼了,又不能开过去,只能紧急刹车……
可小孩子又不能拿他怎样,骂骂咧咧一番也就过去了。
更过分的是,面对这种情况,家长还理直气壮,认为你开着车就得避让,不然,有本事来撞啊?
一直以来,中小学、幼儿园都有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这也包括了交通安全教育。孩子们本来也一直记得老师说的“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不能横穿马路……”但是,到了家长这里,尤其是有些爷爷奶奶,毫无顾忌,无视交通规则,带着孩子违反交通规则,闯红灯、横穿马路等,就这样把孩子牵引上了一条不正确的道路。
孩子可能本来还想等绿灯亮了才走,而站在一旁的家长就不耐烦了,还会在背后推他赶紧走。本来孩子还小,对老师教的安全意识刚刚处在知道的阶段,而家长这种违规行为却让孩子产生了动摇,随着和家长一次两次的闯红灯、乱过马路,最后都平安无事,也就觉得家长应该说的没错,我也可以这样做。
自然而然,不守规则的种子就这样不经意地在孩子幼小的心灵扎下了根。之后孩子也就越发无视交通规则,不顾规章制度,闯起红灯、乱过马路也就无所畏惧,大摇大摆了。
其实,没有天生的熊孩子,每个熊孩子背后肯定有一位熊家长。孩子不良行为的背后,都是家长教育不当的结果。我们常说:家长是原件,孩子是复印件,复印件错了,肯定是原件本来就错了。这就说明了言传身教的重要性。
为人父母,我们应该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给孩子做个好榜样。毕竟,比起学校教育,家长才是孩子人生的第一位老师。
婆婆带孙横穿马路被车撞,孙当场死亡你怎么看?
奶奶违反交通规则带孙子横穿马路,导致孙子被撞身亡。
3月14日,四川德阳一位奶奶在骑电动车带孙子外出时,横穿马路时被过路的汽车撞飞,孙子在被撞后从作为掉落,又被汽车二次碾压,导致死亡。
从视频截图我们可以看到,事情发生在十字路口。老人汽车带孙子横穿马路被路过的汽车撞到,孙子被撞倒后又被碾压致死。在视频中还可以看到对面还有一辆车已经驶过了斑马线,而且涉事车辆后方还有一辆车。所以,我不认为涉事车辆在闯红灯。也就是说,是老人违反规则横穿马路导致的事故发生。
近年来常有老人骑车带孩子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发生车祸的事件发生,现在一家基本上只有一个孩子,也就是说,这个孩子是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最疼爱的一个。也是整个家庭的希望。但是,因为老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孩子身亡,我们可怜孩子的同时,对老人也是恨铁不成钢。为什么就不能好好的遵守交通规则,非要等事情发生了才后悔吗?总觉得这种事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但是你赌的起吗?
虽然婆婆带孙子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是事故的起因,但遗憾的是,机动车司机依然要承担责任,而老婆婆的责任也不可避免。
2018年3月14日,四川德阳广汉。
老婆婆骑电动车载着孙子横穿马路,被疾驰而过的汽车撞飞。
撞飞后,孙子从电动车后座弹出倒地,后又被车辆碾压,当场死亡。
老婆婆痛苦的嘶声嚎叫,但是却无济于事。
同样的案例,并不少见,行人不按交通规则,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导致车祸身亡。
看这件事故中,婆婆骑车带着孙子,可能图方便,尽管斑马线就在不远处,他们却选择横穿马路,被疾驰而来的汽车撞飞后又碾压。
事故虽然惨痛,但也必须划分责任人,让死者安息,也不能委屈的任何一方。
按照以往的经验,车撞行人,车辆负全责,但现在别在抱有这种侥幸心理了,不是没有行人负主要责任的案件。
去年在万州就有一起相似的案件,一名男子为了抄近路,从马路中间横穿,被来往的车辆撞伤,后来经过交警侦查,判定行走的男子负主要责任,车辆因未能及时观察路况,负次要责任。
反观今天这起案件,婆婆骑车载着孙子,也是横穿马路,导致过来的汽车没能及时反应过来,直接把他们两人撞飞,最终致孙子死亡。
当然了,这件事故中的小孙子死亡,从视频中也可以看到,汽车的车速很快,明显没能及时观察路况,现在判断谁要担主责,为时尚早,一切都等交警的调查取证。
不过,也为我们又一次敲响了警钟。
在道路交通法规中,明确了行人通过路口、横穿道路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人类社会就要遵守规则,不光是为人的规则,道路交通安全规则一样是重中之重,一定要牢记于心。
不要为了图方便,图省事就藐视交通法规,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你有什么看法,留言讨论一下,欢迎关注李阿冰。
婆婆带孙横穿马路被车撞,孙当场死亡看着这条消息,太心痛了。这种事情时有发生,只能劝告带孙孑的爷爷奶奶千万切记,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宁可慢三分,不可抢一分。吸收痛心的血的教训,在则电动三轮车也太坑人,速度快,不好掌握,老年人反应又慢,小心小心再小心吧!爷爷奶奶们,再不然我们的后半生永远生活在阴影中。
这种事,我们先了解一下事故责任划分:
1、假如这个婆婆是闯红灯,而机动车是正常行驶,那么这个婆婆负主要责任。
2、电动车如果是横穿马路(非路段口、斑马线),而机动车正常行驶,则是双方同责,但假如属于学校路段,机动车的责任可能要大一些。
3、在责任划分的时候,即便是电瓶车违规全责,那么机动车同样要进行“人道赔偿”的责任。
总而言之,电瓶车的“马路杀手”称谓名副其实,对于很多无视交通安全规则的人来说,不仅仅是道德低下,且害人害己。
很多人都觉得电瓶车属于弱势一方,总感觉其他机动车不敢拿自己怎么样!结果呢?一旦出了事,悔之晚矣!结果通常都是电瓶车出现人员伤亡,机动车很少负刑事责任。
既然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电动车的责任划分这么明确,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不在乎个人安危和他人的行驶安全,非要违反规则呢?其实无非就是心存侥幸和驾驶技术不熟。
出现这种事,我一点都不同情这个婆婆,但是可怜那个孩子,还那么小,生命才刚开始,就被自己亲人的麻痹和无知断送了性命。一时的侥幸心理毁掉一个完整的家,可悲有可恨!
说到底,还是电瓶车的门槛太低了,太多的人,还没习惯上路行驶,甚至对交通规则都不太了解,就敢骑上马路横冲直撞,这完全就是对公众的不负责,管理机构也没有监督到位。希望交管部门能严格监管审查,不要再让悲剧发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带孙子横穿马路被撞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带孙子横穿马路被撞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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