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女子被前夫打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女子被前夫打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妻子看丈夫正在强奸女人,气愤之下失手打死丈夫,妻子是否犯罪?
无罪有责。无罪,无故意杀死丈夫的动机,看见丈夫有滋有味的强奸女人,气急败坏,失手将其打死,为过失伤害;有责,平日里管教不严,且妻子义务尽不到位,致使丈夫胆大妄为、雄性激素严重过剩,故有责。
不管是你丈夫还是過见别的男人正在强奸女人时。不宜冲动打人的行为的,或者打死人行为了,打死人了相应负担法律责任了!我个人觉得应该首先保持沉默,对付。冲动是魔鬼吧!主要的是采用三个条件行为,1,阻止他们,制止,杜绝他们不能实现到位了!在这时你已经制止不能强奸的行为了,2,打电话联系方式,报派出所,有坏人强奸了,地址。速来。3。维护好现场。柏照片。强奸的动作,特别是女方的动作,你丈夫的对女方的行为秘密啊!是证明自己的守卫现场的价值观念,也是你丈夫的背叛你的证明了!这种行为不但没有法律责任,反而你的勇敢的心,应对方的措施手段行为艺术照啦。成功效作用。
男子强奸未遂,被女子丈夫打死,男子家属索赔,到底该不该赔?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是不是该赔偿,关键在于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这要根据整个案件过程才能定性。
总之,属于正当防卫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不属于正当防卫或属于防卫过当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赔偿责任,不过法院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对错,在量刑和赔偿数额上加以考虑。
这个男子的行为真该教训,但不至于打死,既然被女的丈夫打死了,前两个人的行为应该是不同性质的刑事案件,前一个强奸案,因罪犯已死无法追究了,而后一个致人死亡案子,应当以故意而非正当防卫造成的防卫过当来处理,如果被害人家属要求民事赔偿,法院会受理,法律上是支持的。
女子遭家暴捅杀丈夫逃亡17年,你怎么看?
先为这个女人点个赞!家暴男人是最招人恨的,大多数没本事,所以在妻子面前呈威风。
为了不让被他摧残的女人离开,很多都用杀女人家人威胁。
这个女人显然是被逼急了,没有出路了,所以下此狠手,以暴制暴不是最好的办法,但是确实最有效的办法。
遇到这样的男人,就不能姑息,离开是最好的选择。
又是一起家暴,不同的是女主终于忍受不了反抗了,可是却因为太愤怒杀害了丈夫,造成了丈夫的死亡,何苦呢,上天虽然让你躲了十几年,但天网恢恢,终将被法律惩罚。
事情经过
案发地在上海浦东某小区,1999年,魏某和陈某结婚,结婚后才发现陈某喜欢打人,经常对其进行欧打。魏某曾经离家出走过,后来被抓回。
2001年1月,魏某提出要回老家过年,陈某害怕她不回头,拿刀威胁说魏某敢回老家,就杀她全家人。陈某的威胁,终于将魏某一直压抑的情绪彻底释放。趁着陈某不备,魏某持刀将其杀害。后来魏某逃到山东,改名换姓,结了婚,并育有三名孩子。为了逃避警方抓捕,17年来她从来都不敢和父母联系,但天网恢恢,还是被捉住了。
男人们看看吧!不要以为女人们弱小,你们就能无所顾及的发泄欧打女人。当发起火来也很可怕,不是女人们不反抗,而是她们爱这个家,你们忍心打吗?
心中有火可以有千种方法来表达,而打老婆,最让人不耻,女人是要疼的,如果一味的用暴力威胁女人,那样你会得到上天的惩罚。
我们的社会要多帮助女性,如果女性发生家暴,不应该以暴制暴,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同时,使用法律手段,要不然同归于尽只能大家都不好。
欢迎关注我,我是黑夜前的光明
首先,我想说就是真的是遇人不熟。如果魏某没有跟陈某在一起的话。那现在的魏某已经是挺幸福的了。经人介绍在没有任何了解对方的基础之上就匆匆的结婚,这是有很大的风险的! 而对于家暴的人我只想说,他们用虐打,暴力,威胁的方式!留住自己的老婆或者女人,其实源于他们内心的懦弱,自卑!这种人往往心里阴暗,大男子主义!欺凌弱小! 然后我想说我能理解魏某,但我不赞同魏某的行为。杀人终是要接受法律的审判的!希望很多女孩子都能引以为鉴!好好看看身边人!嫁得良人!
笔者看完这则新闻,不知该说些什么,既同情魏某的遭遇,又为其犯下的罪行感到难过!
案情回顾
案发地在上海浦东某小区。1999年,魏某经人介绍和陈某结婚,婚后才发现陈某有家暴倾向,经常对其进行虐打。魏某曾离家出走,后被抓回。2001年1月,魏某提出回老家过年,陈某害怕其一去不回头,持刀威胁说,如果魏某敢回老家,就杀其家人。陈某的威胁,将魏某一直压抑的愤怒彻底释放。趁陈某不备,魏某持刀将其砍杀。后来魏某逃到山东,改名换姓,结了婚,并育有三名孩子。为了逃避警方抓捕,17年来她从来都不敢和父母联系。
家庭暴力
男人打女人,那是最最无能的表现!在嫁为人妻之前,她也无忧无虑过,也曾是父母眼中的小公主,不是没人疼没人爱的。既然她选择了你,就是把自己的一生幸福托付给你,你没有能力给她幸福,却反而不断给她制造痛苦,这哪是一个男人的所作所为?所以,笔者鄙视你,你的所作所为,说内心话,真的死不足惜!
遇人不淑
男女结婚,还是要基于爱情,建立在相互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如果迫于“被剩”的压力,只看外在条件,匆忙找一个人就闪婚,那必然会带来种种后遗症。如果遇人不淑,那就是一段孽缘,不仅精神痛苦,肉体可能也会受到伤害,更甚者是家人也有可能受到殃及,遭遇无妄之灾!
法律责任
其情可悯,其行当罚。法律是严肃的,未经法院生效判决,任何人都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力。虽然过去了17年,但魏某最终还是落网了,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善良的人总是被辜负,总是受到欺负!伤心都不是一天爆发的,都说一点一点累积而成的!
如果换做是我,我可能也会这样做,甚至比她还狠。不是我们想做违法犯罪的事情,是日子根本过不下去,被压得喘不过气来,能有什么办法呢?
我们渴望安宁的时候,可偏偏遇到了人渣,人渣狠狡猾,狼披上羊皮,伪装成你喜欢的样子,一旦达到目的后,就会暴露本性,残酷地撕毁一切纯真美好。
同情她,还好逃亡了19年,想想也是值了!
丈夫杀死妻子会怎么判?
老公砍死老婆如果有杀死对方的故意构成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没有致对方死亡的故意,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般情况下,如果丈夫杀死妻子,将会被判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这是因为杀人是一种严重的罪行,而且这种情况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涉及很多社会道德和法律方面的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如果被告杀人罪情节较轻,可被判有期徒刑,如果情节较重,则可能被判无期徒刑。
当然,法律是非常严谨的,实际情况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判。
如果杀人罪情节非常轻微,例如极端的紧急情况下的正当防卫,或者犯罪者能够配合尽快破案,等等,判决也会有所不同。
离异女子用白酒醉杀前夫,背后有什么隐情?
以罪恶为家庭仁义对决辅路为那般。
江湖上常有你不仁我不义。没想到离异女子真的上演了一幕仁义对绝的活悲剧,令世人捶胸顿足,扼腕叹息,千夫所指。
一,捶胸顿足是说他的家人,后人,一切有良知的人,深知杜金先作为男人他犯奸作科,他长期与别的女人勾搭成奸,嗜赌成性,用房产证作为抵押,输光六万元,又来胡搅蛮缠,打骂前妻,骚扰达五年之久,以此作为家庭暴力,该坐牢,但罪不至死。
二,扼腕叹息,王晓丽作为杜金先的前妻,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离婚不离家,遭遇家庭不幸不报警,一步一步走向不可调和的深渊,确实值得人们警省。
三,千夫所指。王晓丽本来是个受害者,但她又卷入魏XX的家庭纠葛中,充当情妇,最终用二斤半白酒将前夫灌死,可谓狠毒,这个结果,有愤怒的渲泄,也有反目成仇的无奈,更有险恶的的设计。
纵观这个案件,我们真得为王晓丽说二句中肯的话,当今社会中确实有不幸的女人,遭遇恶男人无计可施,无处可藏,王晓丽受尽了折磨。
杜金先不仅经常输掉他自已赚的三千多元工资,而且还要逼王晓丽用摆摊卖菜赚的钱还债,世人有那个女人能忍受这种折磨,在无数次的打骂中,她没有选择报警,最终以酒作报复手段结束了杜金先罪恶的生涯,但以恶制恶,是严重的犯罪行为!
男女情感己破裂,双方各自有情人,只因男人是赌棍,彼此之间离了婚,为孩偏又住一起,无奈女人只好忍,渣男赌性改不了,输偷前妻房产证,抵押六万又输掉,想要悔改己无门,输红眼睛虐前妻,拳打脚踢猛泄愤,前妻己忍无可忍,杀人念头心中生,两斤白酒灌死他,断气心中才解恨,按说前妻人不错,嫁错男人入火坑,渣男乃恶贯满盈,死有无辜该进坟,只是杀人付代价,赔掉自己难逃身,离婚不应在一起,生活乱套是祸根,一时糊涂犯了罪,今生只能呆牢门,做人千万别滥情,邪欲过多毁前程。
导读:全国首例用酒当作案工具的杀人案
案情回放:王小丽,年龄46,原是食品站职工,后来遭遇下岗。1987年和前夫杜某结婚,有证据显示,杜某喜欢喝酒赌博,并为此欠下赌债。还对王小丽有家庭暴力,经常酒后对王小丽一顿打。王小丽白天打工,晚上摆夜市,挣钱为杜某还赌债。但杜某对喝酒赌博依然情有独钟,不堪忍受家暴的王小丽于2005年时与杜某离婚!
原以为离婚能甩脱和杜某的关系,可熟知杜某还是经常去找她,无故纠缠,殴打。这让王小丽很绝望,并产生了要弄死杜某的念头!
王小丽知道前夫爱喝酒,用别的方法弄死他太残忍,自己又下不了手。酒喝多了能醉死人,于是她想到了这个办法。遂邀请自己的两个朋友魏世秀,魏立明,让他俩用买保险的方式把杜某骗出来,然后在酒桌上不停的灌杜某,期间杜某喝下了两斤多白酒。散席后,俩人将醉的不醒人事的杜某拉至农家乐的马武路口外,将杜丢在公路边,而后离开!
次日,路口附近的一个农民发现了躺卧路边的杜某,遂报警。警方赶到现场后鉴定,杜某已死亡,系酒精中毒!
华人解读:这个女人也真是奇葩,用酒灌死前夫,还是全国第一例,这下可好,本来自己是受害者,这下变成害人者了!你前夫再罪大恶极,你也不能杀他啊!你可以报警,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制裁你前夫!怎么能走这种极端的方法!
在这里告诫大家!遇到纠纷,不能自行调解的,就求助法律!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心不可有啊!
听起来是天下奇闻,了解实情后,却是无奈之举,也为之扼腕痛惜:
据介绍,王小丽前夫杜某是个吃喝嫖赌抽的一个社会混混。只要在外边赌输了,回家就对王小丽非打即骂。五年前,因杜某在外面有了人,主动与王小丽办理离婚手续后,但为了孩子,杜某“离婚不离家”。外面的相好深知杜某其人品行,不愿意与他结婚。因此,杜某又欲与王小丽复婚遭到反对,于是杜某便对王小丽施暴,后为赌博把王小丽的房本偷去押了6万元钱而又输掉。王小丽再也无法忍受,撵不走,打不过,于是便与情人合谋,用白酒将杜某灌死。
每家都有本难念的经
我们不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去骂王小丽,为了孩子能够健康成长,不希望家庭关系破裂后,给孩子心灵带来阴影,她忍辱负重。即使要离婚,要等到孩子大了后再说吧,这是很多家庭关系破裂后,父母无奈的选择。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是种负责任的行为吧。但是,人忍耐的限度是有限的,兔子急了还会咬人的,王小丽最后用计醉杀前夫,情理上理解,法律上不容。
怎么理解王小丽醉杀行为
王小丽本是一个受害者,现在变成一个罪犯。她酒杀杜某后,主动自首,这可能对她来说也是一个解脱。很多人,对其报复的行为采取酒杀的方法揣测太多,认为这个女人很有心计,而且也有情人。我倒是认为,能够想出这一招,也是她与情人多次商讨的结果,不是有多毒辣的问题。
你想,王小丽她打不过杜某,采取其它办法搞不好能引起杜某的怀疑,更会留下罪证。因为杜某喜欢喝酒,喝多了出问题,也能理解,不会想到是他杀。我倒是想,这个办法肯定是王小丽的情人在背后支招,毕竟他们想生活在一起,只能让杜某一了百了。既然做的天衣无缝,为什么案发后,又主动投案自首,这是我想不通的。假如她不说,会有什么结果?
你希望最后判决结果是什么
不管杜某有多么的恶劣,但是我们作为个人来说,我们无权剥夺他的生命。我们只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现在假如婚姻内有家庭暴力行为的,都可以举报。王小丽之所以不举报的原因,我估计一方面是农村人的思想,家丑不可外扬,这不是什么好事情;另一方面怕影响闹大,让孩子知道实情后不好。
自古杀人偿命,但王小丽知道自己涉嫌犯罪后,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我想这是重要的从轻情节,再加上主观上恶意也是被迫之举,我相信法院会认真考虑的,个人认为,判死缓可能性较大。而她的情人,出了这样一个馊主意,我想难脱干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子被前夫打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女子被前夫打死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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