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维权竟说不认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工伤维权竟说不认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劳动工伤如果赔偿不合理,要找什么部门去投诉?
1.如果用人单位工伤赔偿不合理的,工伤职工可以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如果认为劳动工伤的赔偿不合理,可以向以下部门投诉: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这是负责处理劳动工伤事故的部门,如果认为赔偿方案不合理,可以向他们投诉。
2.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这是负责管理工伤保险资金的部门,如果认为赔偿方案不合理,可以向他们投诉。
3.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可以向该部门投诉。
4.上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如果对下级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
5.劳动仲裁机构:如果不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6.人民法院:对于不服劳动仲裁裁决或调解书的申请人,可以在收到裁决书或调解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不承认是工伤,我该向当地哪个部门投诉?
1.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如果单位不承认和工伤职工存在劳动关系,首先确认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就要注意收集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相关证据,如工资卡、工资单、考勤卡、暂住证以及其他一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这些证据材料可以是书面证据,也可能是证人证言、录音证据、实物证据、电子证据等。
4.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5.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我在12345投诉工厂没营业执照受工伤了会怎么处理?
没有营业执照这种情况属于非法用工,劳动者与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但根据人社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规定,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工伤标准的一次性赔偿。具体有:
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
工伤赔付不合理能直接投诉吗?
无论是什么赔偿都是有法可依的,去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是针对整个国家的人民,不存在偏差。如果觉得低,再看下工伤的实际情况,符不符合工伤的相关条例
发生工伤当时没报现在隔了一年半了该如何去维权?
谢邀。
发生工伤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申报的,可以以侵权为由,要求公司承担雇主责任,但作为员工一方,时隔一年半以后再要求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就需要提交证据证明当初受伤是因为工作造成的。
按我个人理解,时隔一年多你才说是工伤,换作谁,谁都不愿意承担这个责任。于情于理,这都说不过去。如果当初报了,但是没办得下来,现在去维权,那最多算是一个持续动作,应该没问题。
首先回答如何维权!第一规定条文,超过诉讼时效3个月!就属于无效条文!二劳动监察大队留存案底时间为发生到上报履约期满!否则不予履行!首先单位盖章的企业劳动者病患书到就近医院开具工伤等级评定表!再去劳动监察大队申请一级二级三级事务分类!拿着这个事务分类去法院庭解处通过二裁得到应有的鉴定伤情金!
1,发生工伤,单位一个月报工伤。单位不报,个人可以一年内,没有延长的情况。所以,你这个十八九被工伤部门驳回。
2,你可以尝试一下,按照人身损害(雇员)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至于成不成功,不清楚。到法院让法官给你们调解一下。
您好,如果您已经过了工伤认定的实现的话,那你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有的地区的工伤保险实施条例规定法院可以直接委托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维权竟说不认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维权竟说不认识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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