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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坠崖案二审改判10年,服刑回国后能否被起诉?
这里涉及到刑事管辖的问题。我国采用的是属地兼属人的管辖原则。
属地管辖原则指的是只要是在中国的领域内发生犯罪的,无论犯罪行为人是中国人、外国人还是无国籍人都适用中国的《刑法》。
属人原则指的是,中国公民如果在中国领域之外犯罪,同样也适用中国的《刑法》,但如果行为地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根据《刑法》规定,有期徒刑在3年以下的可以不追究。例如,中国公民在拉斯维斯加赌博,根据中国《刑法》,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在拉斯维斯加是合法的娱乐行为,所以就可以不追加参赌人员的刑事责任。
身为被告人的丈夫在泰国杀妻,泰国法院是基于属地管辖对本案进行审理。以此同时,由于被告人是中国公民,我国也可以基于属人管辖,对本案具有管辖权。如果经过审理,认定被告人犯下罪行,那么就可以根据中国《刑法》对被告人进行刑事处罚。
那么,新的问题又产生了。被告人在泰国坐了10年牢之后,回到中国之后,中国的法院是否不能对其判处刑罚呢?答案是否定的。我国《刑法》确立了“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的原则,在我国领域外犯罪,虽然经过了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刑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所以说,被告人服刑完毕,被遣送回国之后,我国的法院仍然可以根据《刑法》对被告人作出判决,至于是否免除或减轻处罚,由法院掌握自由裁量权。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
具体情况具体判断。
中国法律对涉外案件执行“属地管理”和“属人管理”两个原则,同一时间内只会执行一个管理原则,案件的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执行“分开管理”的原则。例如,案件属地已经行使管理权,那么案件属人一方不再行使管理权,就是为了避免“重复管理”;如果案件属地只是行使了“刑事管理权”,放弃了“民事管理权”,则中国的法院还可以行使“民事管理权”。
中国的刑事案件被定性为“公诉案件”(由公诉机关主动起诉),民事案件被定性为“自诉案件”,就是说:当事人不主动起诉对方的话,法院无权主动行使管理权,只有在案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条件下,法院才有权主动行使管理权。
原生之罪孕妇海边坠崖结局?
《原生之罪孕妇海边坠崖》结局是,孕妇在海边坠崖后奇迹般地生还,但丧失了记忆。她被人发现并送往医院,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她重新找回了自己的身份和记忆。她决定重新开始,追查自己坠崖的真相,并为自己和孩子的未来努力奋斗。
中国孕妇泰国坠崖案一审宣判,丈夫被判终身监禁,表示将上诉,如何看待该审判结果?
2019年6月初,一对中国夫妇在泰国游玩时,怀孕3个月的妻子王女士坠落34米高崖,全身多处受伤,所幸她本人和胎儿均无生命危险。事发后,王女士曾称坠崖系因其头晕。然而,当地警方调查后发现,这并不是一起普通意外,怀疑是其丈夫俞某将她推落高崖。王女士随后改口称,事发时丈夫俞某从背后使劲一推,把她推落,她认为事发地人少,丈夫想要制造意外失足坠崖的假象,图谋独吞她的财产。
事件发生以后判决出来了,这个丈夫被判了终身监禁。这个恶人有报的结果是3月24号泰国法庭做出的最后判决。那个谋害自己怀孕的妻子,心狠手辣的丈夫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是就这么个人还在法庭上提出不服要上诉的请求。我想对于这样的人证据确凿,他也不能再有什么辩解,也不能为自己开拓,只能为自己狠心做出的事情付出代价。我觉得法律是公正的,没有把他判死刑就算是万幸了,所以说真的感谢他的妻子,因为妻子的生命力太顽强了,如果说他这次阴谋得逞,母子二人全部没命的话,他这是伤天害理,罪恶滔天了,所以说没有造成人员的死亡,他也就是被判了这个无期徒刑,所以也就别上诉了。
这个问题一定要说清楚,否则就是人命关天的事,是自己不小心掉下去的,还是丈夫他推你下去的,这就是两个结果,如果是自己不小心掉下去的,那跟丈夫没关系,你说是他推下去的,那他就是变相的杀人呐。杀人肯定是要有原因的,首先他有没有动机,他为什么杀你?那平常肯定。种种行为的,警方加入。会水落石出的。
泰国孕妇坠崖案中事情发展到今天的局面,你觉得女方有没有责任?
我觉得女方自己还是要付很大一部分责任,首先识人不明,对于自己老公的品性都不清楚,一个在外签下高额赌债,要靠自己老婆给自己还债和养活的男人,根本就不值得托付,也可以说是她自找的。
其次,女方没有警觉度,出事之前男的行为已经很反常了,都还是没有引起她的重视,完全没有自我保护意识。所以说嫁人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
如果真是她老公把她推下悬崖的,首先他老公是杀人凶手这毫无疑问的,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但作为女人,作为妻子,一个与她同床共枕的男人对她要痛下杀手,难道她一点疑问都没有、一点都觉察不到异常吗?我觉得不可能,男人婚前已经触犯法律并坐牢,而且欠了巨债,婚后女方帮他还了一部分债务,但男方仍然不满意,而且有抱怨,从这些等等迹象完全可以判断出这个男人的本性和人品,应该当机立断,离开渣男,因为他是一头喂不饱的狼🐺,随时随刻会咬你一口。但陷在爱情里的女人智商确实为零,报道里说过,他们两人到泰国以后,一些友人约他们吃饭、聚会,男人一概拒绝,行程上也不正常,游玩的场所也不正常,基本都是人少,摄像头少的自然国家公园,这些种种迹象已经非常不正常了,女人难道没有一点怀疑吗?所以女人的大意,单纯,甚至说是傻导致了这次悲剧的发生,不幸中的万幸,虽然她身受重伤,可能落下残疾,但保住了小命,可以在警察面前揭露渣男的人面兽心,把渣男绳之以法,没让更多的女人上渣男的当,付出生命代价!
对于这个事件,我觉的男方肯定是绝大部分责任,对于女的,首先,她是受害者,其次,她也是导致这一事件发生的人之一,对于和自己朝夕相处的老公,连一点疑问都没察觉出来,不是说女人都有第六号感觉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孕妇坠崖案将开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孕妇坠崖案将开庭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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