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24万天价停尸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24万天价停尸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陕西记者查天价停尸费被殴后关太平间,涉事院长已被停职,医院应承担什么责任?
“医法汇”给您专业的解答:
“天价停尸费”目前是网络热点,加之记者调查被殴后关太平间,真是热上加热。目前事件真相未明,孰是孰非且待水落石出之日自会大白于天下。在此,我们仅站在法律的角度,从法律层面进行客观分析医院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分析的前提是假定本文所述属实。
民事方面:如查实殴打记者是医院院长指使,医院存在管理过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行政方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对参与殴打的相关人员处以警告、罚款及行政拘留等治安处罚;根据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对涉事医院及相关参与人员可以进行相应的行政处分,医院也可根据医院内部规章制度,对涉事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刑事方面:如果受害人伤情构成人体轻伤以上的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涉事人员会受到相应的刑罚处罚。
当然,如果相关信息不属实,医院可依法追究散布不实消息的相关机构及个人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医者仁心”,医患双方不是对手,医媒之间更应该理性相待,希望涉事各方都能多些理解,多些包容,理性处理好相关纠纷。
与其问医院承担什么责任,不如直接问院长承担什么责任。院长承担什么责任呢?
从新闻中不难看书,院长承担以下责任:
一,作为医院负责人,院长组织纠结纵容保安殴打记者,蓄意一暴力手段阻止记者的正常采访。承担打人的主要责任,承担医院管理失误责任。
二,院长默许保安将记者限制人身自由于太平间,涉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责任。
三,院长作为领导干部,以暴力手段阻止记者的采访权,所负责责任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目前,停职是对这个院长处理的第一步,随着调查的深入,院长肩上的担子会越来越重。
一个地方的声誉,就这么被一个医院院长给活生生的打出恶名了。实在为西安,周至惋惜。
记者,作为党的喉舌,岂容随意被打。
记者,依法以规开展采访,做好正义的守护者。
现在医院收费实在太贵!小病几百!去住院几千到几万!有时几十万!我现在在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番禺分院给徐学良医生补牙齿!一共补了三根!6000多一根!借钱补的!医生把我好的牙齿挖了一个大洞又补回来!我在医院照有片!刚开牙齿是好的!现在好牙也故意帮你补!没有相关布门!有些医生是没有良心!只为了钱!没有为过患者想过!最好还是记者好!为了农民好!记者万岁!多有法律保护记者最好!
把别人的痛苦建立在自己的幸福或谋取自己私利的行为是不道德的应遭到唾弃的行为,作为死者家属,自己的亲人已经离世,已是人间悲剧,但是医院只考虑医院的利益,不考虑情理,眼里只有钱,换个角度如果是院长的家属发生这样的事,院长作何感想。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接受采访时很正常的事情,可是医院采取过激的手段,我认为是一种错误的行为。
打人者可能承担故意伤害罪或者侵犯健康权的责任。
记者遭到殴打,从维护治安的角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殴打者应当受到行政拘留;从伤情角度考虑如果记者的伤情构成轻微伤,则构成民事案件,系一般的民事纠纷,属于侵犯记者健康权的问题,应当赔偿记者因此受到的损失如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如果伤情构成轻伤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由此殴打者可以判处刑法并赔偿受害人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医院作为一个盈利性或非盈利性的机构,也应当站在社会角度,体谅特殊群体的实际情况,不应当只考虑自身经济利益,还应当为社会作出一定的社会贡献,近年来医院和医生很多绯闻,希望医院和社会大众予以监督,同时行政机关也应当对医院收费进行监督和审查。
苹果耗子来回答此问题。
记者报告新闻,揭露事实真相,是记者的工作职责,无可厚非。
只要记者没有在调查过程中违法、犯罪,就不能干涉记者的自由,更不能够殴打记者。
既然殴打了记者,那问题就比较严重了。不管怎么样,民事赔偿是肯定需要的,医院得承担;若伤的较重,符合轻伤以上标准,那就可能涉嫌故意伤人罪,相关涉案人员可能坐牢。而且,无论是否涉诉,天价停尸费一曝光,这家医院的口碑也就完了,当然领导的乌纱帽也要丢,涉事院长已被停职。
综上,医院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是侵权行为所带来的经济赔偿和乱收费行为曝光所带来的口碑丧失。
我是资深法律顾问、顶级吃货、新手奶爸的苹果耗子,交流法律问题,请点击关注我~
你如何看待,陕西西安某医院天价停尸费事件?
虽然对此报道,我没有详细了解,但不管什么费,只要是天价,肯定是不合理,至于是否违法,需要相关部门的调查。被拘留的人员是涉嫌非法拘禁,完全是因为想阻止报道天价收费所致,这是错上加错。天价费的出现,无论是行业主管部门还是涉事单位都有责任,希望以后能杜绝。
西安记者查医院天价停尸费被关太平间,已刑拘6人,这个结果可以令人满意么?
这个提问本身就有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犯罪行为肯定要收到处罚,不会以个人是否满意为依据!打个比方,被打的记者不满意,要求把医院院长给枪毙了,可能吗,有法律依据吗?另外我不清楚是行拘,还是刑拘!如果是行拘,就是行政拘留,公安机关的办案程序基本结束。如果是刑拘,还要经检察院提起公诉,再经法院判决!
陕西记者调查医院“天价停尸费”被关太平间侮辱,并遭多人殴打,你怎么看?
对于记者调查是一份工作也是一份责任,往往爆料一些真事而背后黑暗一面时就会伤害到他人黑心利息,所以导致了一系列的恶劣事态发生,对于把记者关太平间而且还多人殴打这是医院道德素质是有多么的低,医院本就是一个白衣天使救死扶伤的地方却被他们利用来赚黑心利益的地方,可悲可叹可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4万天价停尸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24万天价停尸费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