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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夫妇火车站捡手机起贪念,4个8成功解锁转走上万元,你怎么看?
事情经过
近日,张女士在深圳北站乘坐高铁前往揭阳,当她准备检票上车的时候,才发现口袋里的手机不见了,张女士用另一部手机登陆某某宝和某信,发现被转走了一万多元。报警后,警方通过监控发现,原来张女士进站安检后,手机在跑动中掉落在地,被一对推着婴儿车前往贵阳的夫妻捡走。随后警方抓获了男方赵某。据赵某交代,报着试一试的心态,用4个8成功解锁手机,从手机聊天记录里面看到了支付密码,便转走了13190元。
一念之差
一念可以成佛,一念也可以下地狱。该男子捡到别人丢失的手机,如果上交警方,这是做好事,现在这种自媒体时代,风吹草动都可以上网,一不小心就可以成为一个小“网红”,不仅自己脸上有光,家中父老亲戚也跟着“与有荣焉”。这可倒好,贪字头上一把刀,本来开开心心回家过大年,现在却要身陷囹圄,接受法律的制裁,不仅自己背上一个臭名,更是让家乡父老如何抬头,如何做人啊?
而且赵某被抓,大家也会骂他是个笨贼,仗着小聪明解锁,却不知道无论是转账、消费,那都是留有痕迹的,按照现代的科技手段,查到你也就是分分钟的事情,真是蠢到家的蟊贼!
法律责任
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一条对盗窃罪的数额标准作了规定,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对应刑法第264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据此,赵某的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且看《刑法》第264条是如何规定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真是贪小便宜吃大亏啊,目前赵某已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夫妇起贪念涉嫌违法,丢手机的女子实在粗心。
第一,这对夫妇捡手机转走他人上万元的行为,已经涉嫌盗窃罪。如果仅是捡手机不还,可以算是不当得利,但是捡了手机而转走手机账上的钱,就属于盗窃的行为了,应该依法处理。
第二,这对夫妇也是法律意识相当淡薄。虽然自己能够轻松的解开人家手机的锁,也能通过聊天记录查到交易密码得以转账。但是网络是有痕迹的,你的每一次操作也恰恰给自己的违法行为留下了证据。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第三,我们设置密码的时候一定要有安全防范意识。目前,一些人在设置银行卡、手机、网络密码的时候比较简单,缺乏安全防范意识,这点的确需要引起警惕。
比如有些农村老人把密码写在银行卡后,虽然方便了自己记忆,却给不法之人以可乘之机。
最近,某地破获的一起养老金银行卡被盗案,就是犯罪分子利用一些老人将密码写在银行卡的后面,而实施盗窃犯罪的。
再比如本事件中丢手机的女子,将屏保密码设为四个八,就特别简单。还有竟然将自己账号的交易密码在聊天记录中显示,并且没有删除,也是让人醉了。
还敢用8888做手机密码,还敢在聊天记录里留下支付密码!你不丢钱谁丢。
事件回顾
1、深圳一女士乘高铁,丢失了手机。
2、手机被一对夫妇捡到,结果据为己有。
3、男子用简单几个密码试了下,居然用8888解开了手机。
4、于是一不做二不休,通过qq聊天记录,发现竟然有微信支付密码,最后把一万五转出,一万用来还债,5000用来消费。
捡到东西请上交
这对夫妇,在路上看到别人的手机,你可以不捡,让别人捡。你捡了,得上交啊。别人丢的东西,捡到了也不会成为你的。这是别人的财产!这是最基本的公民义务。
手机密码请用心
现在手机是我们必不可少的物件。手机和我们的银行卡进行了绑定。几乎出门都不用现金了,全是手机支付了。因此密码非常重要。虽然指纹支付和面部识别系统都已经开通了,但技术还不成熟。因此为了以防万一,都是有一个支付的数字密码。就是因为如此也有了漏洞。
要保护我们的手机就要用心设计一个密码,简单的0000,和8888这样的数字,简直就是送手机啊!你可以找到一个自己具有纪念的日子作为密码,可能谁都不知道。这是第一层。
你的支付密码切不可轻易出现在你的任何聊天记录中,这是第二层保护,也是防范手机被盗。
同时,要和相关亲人确定一个准则。就是一定不会通过微信和qq索取密码。因此不管什么情况下不可轻易泄露自己的密码。若真是迫不得已需要找亲人,那就要打电话说,一个电话可以确保安全,为何不做呢?
曾经就有人手机丢了,被不法分子捡到后冒充亲人,骗取了密码,之后把钱转走了!
手机密码要用心,拾金不昧公德心!
大实话:该对夫妇的行为是非法转移他人财产,属于不当得利。
事情简介:
近日,张女士在深圳高铁不慎将手机掉落。等自己发现后,张女士使用朋友的手机登陆了网络账户,才发现自己的一万多元存款已经被被别分几次全部转走。
张女士报警后,警方调取了事发现场的监控视频:
个人观点: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里的道讲的便是道德法律。就是说,我们大家都喜欢钱,这无可厚非;但是,一定要在道德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获得财富。
面对不属于自己的金钱的诱惑,我们所有人都会心动,这是合理的。但是,一旦你付出行动,越过了道德与法律的底线。那么,就构成违法犯罪。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第一;从这件事来说,该对夫妇捡到了张女士的手机后,就算找不到失主,也应该交由警察或者高铁站的失误招领处。甚至退一步来说,你不起贪心,不去捡也行。
第二;但是,这对夫妻却动起了歪脑筋,“尝试破解对方密码”。哪里会想到,竟然误打误撞用4个8破解成功。又通过聊天记录得知张女士的网络支付密码,将张女士的一万多元全部转移至自己的账户。也可谓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网络金钱转移都是有记录的)
第三;说现实一点,你要是没有起更大的贪心,没有去转移张女士的钱。可能人家也不至于丢个手机去报案,警察也不会那么快就抓到你。真是不属于自己的钱,那就是有命拿,没命花。
个人建议
第一;因为最后警方也帮赵女士追回了全部财务,再加上赵某之所以能够轻易犯罪,确实而是客观条件的诱惑性太大了,太容易了,很多人应该都不容易把握底线的。
第二;这个事件的社会性质并不是很恶劣。所以,我认为主要对该对夫妻进行批评教育和罚,并对张女士的进行经济赔偿和道歉。
第三;同时这件事也给我们一个启示,手机密码千万不要设置得太过于简单。
题外话
其实我发现这倒是对我们丢手机顺利找回来是一个启发性的事情。很多人丢了手机以后,基本都找不回来了。
所以,如果下次丢手机了。那就主动发信息,告诉捡到手机的人开机密码和网络支付密码。当然,前提是不要在网络账户上留太多钱,留个几百块钱足以诱惑那些想歪脑筋的人了。
相信我,没多少人能够经得住这种诱惑的。一旦他进行财产转移了,那么,绝对会被抓的。
那么,大家认为这种办法可行吗?欢迎留言评论。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这个问题是深圳一夫妇火车站捡手机起贪念,4个8成功解锁转走上万元,你怎么看?这个问题我是这样认为的,这对夫妇在火车站捡到手机起了贪念,卷走了人家上万元问题很严重矛盾转化了窃取了不正当利益是盗窃罪要刑事拘留的,因而一个人做好事并不难,难的事一辈子做好事。夫妇捡到手机归还失主,失主也会谢谢!意思意思现在看来要受到法律制罪,个人的私心膨涨导致了严重地错误,因而我们平时要注意学习要尊纪守法,别人的钱财手不能伸,手伸了必定被捉。要悔恨一辈了,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了苦瓜只有自己吃下去了等待的是法律的制裁。
车站捡到身份证会怎样处理?
车站捡到 客人丢失的身份证,一般来讲会及时在广播里面通知 或者是到指定位置,在立车播音室 在离车车站利用广播向广大顾客进行播报,并说明某某某人的身份证在哪里?捡到一张,希望你吃身份证 到广播室来领取这样 可忍就能够及时的找到丢失的身份证
在火车站捡到手机未归还,被查出通知后归还后会有什么处罚或怎么处理?
在火车站捡到手机未归还,被查出并在通知后归还的,一般以批评教育为主,不会进行处罚。 1、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捡到他人遗失的手机的,属于不当得利,应该归还。这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不会进行处罚。 如果不归还的,失主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要求归还。 2、如果遗失物金额较大,捡到的人拒不归还的,则构成侵占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民法通则》 第七十九条 第二款 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肇庆男子在高铁站捡了张车票,被罚款100元?简直是一波神操作。你怎么看?
思想没跟上形势!曾经过去,会拿张旧票蒙混过关。过不了时就老老实实认错。但现在都实名际了。而且票中存着信息,一放倒机子上就能区别出来。思想跟不上时代,就是自找苦头!
在火车站捡到东西会构成侵占罪吗?
无论在任何地方捡到东西不还都是犯法的。当捡到的东西数额较大,你不返还属于不当得利,可构成侵占罪。《物权法》第107条所有权人或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失物。所以切勿贪小便宜。上面这还是正常情况,万一是骗子在钓鱼呢?所以捡到东西立即归还,在归还的途中最好找到警察叔叔。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高铁站捡到20万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高铁站捡到20万元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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