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17岁男子杀害前女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17岁男子杀害前女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看待广西玉林17岁男子持刀挟持前女友,扬言要同归于尽?
事件回顾
1、2018年2月22日中午12点左右,租住在广西省玉林市城西街道五联村的女子李某向城西派出所报案,称其女儿小雯(化名)被前男友持刀挟持走了。
2、警方调查得知,该前男友是为了复合才做出挟持他人的事情。民警调查得知了该男子的身份:黄某,17岁,家住城站路。
3、下午2点半左右,民警来到黄某的家门口,制定了营救人质的方案:以确保人质的安全为前提,先进行劝说、政策攻心。期间,如有机会,伺机实行强攻。
4、一开始,不管民警及其父亲怎么劝说,黄某就是不开门,而且两次扭开煤气瓶阀门,甚至扬言要与民警同归于尽。
5、后来在黄某的姑妈及民警经过几个小时的劝说下。下午6点左右,黄某终于打开房门,让小雯出来。
6、最终,民警顺利制服了黄某,目前,黄某已经被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爱是美好的,即便闹矛盾分手,也要好好对爱情说声谢谢!彼此珍重安好,这样纠缠真的是弱智,哪个女孩会爱这种男人,其实社会这种心智不成熟的大有人在,无关年龄大小,无关文化学历,就是内心歪曲,总想着自己。曾经遇见过,一说分手就拿家人要挟,也出现过打开瓦斯罐要同归于尽的,他还是个大学生,做老师的呢。这真的是自私群体,自私,根本不懂爱,更不懂得尊重。其实,放手何尝不是一种爱。
他们爱的狭隘,内心没有别人,只有他们自己,他感觉不开心不安全,就极端狭隘,这类人本身是心态有问题,那就是说;他表面展现出的是正常人,一旦触及他的利益,就爆发出了复仇的欲望,可见他内心是歪曲的,绑架勒索爱情!心态扭曲,这与沟通交流很重要,年轻恋爱时,携手地狱都是美好的。真的不成熟,冲动是魔鬼。不同三观、没道德底线。其实事情出现也没必要一味的谴责。
各种原因,我们毕竟不是当事人,无法还原当事人的内心世界,只能说,世界很大你还太小,不说你给社会添什么贡献,别给生你养你的父母添麻烦就好,养儿不易,怎么就不涨点心呢,回头想想这个事情为何会发生,出现不可逆转的局面,对抗警察、法律,法盲还是无知,值得深思!!!
小小少年,竟如此极端,是我们教育的错误,还是人格的泯灭,我们该如何教育小孩的情感。多少岁以后才不算早恋,你如此有想过父母吗?早恋真可怕。
事情概括如下:
,该男子系为了复合而做出如此疯狂的行为。经视频侦查、调查走访,民警确定了男子的身份:黄某,17岁,家住城站路。接到案情后,玉州公安分局局长马上组织城西、南江派出所等单位展开解救行动。14时30分左右,民警去到黄某的家门口,根据现场的情况,民警制定了解救方案:以确保人质的安全为前提,先进行劝说、政策攻心。期间,如有机会,伺机实行强攻。
一开始不管警察和他父亲怎样劝说,他都不听两次拧开煤气阀门杨言和民警同归于尽,在母亲的劝说下出来了。黄某出来的时候,用刀刺民警,被民警及时制止。
现在的小孩,随着网络的发展,情感越发早熟,可是他们还不知道什么叫爱情,往往分手以后,无法自拔。家庭教育也很重要,我们为人父母并及时教育自己的小孩,情感方面的知识,让他能坦然的面对自己的情感,不做出伤害他人的行为。
记得我妈妈以前,在我读书的时候和我说,你现在还小可不能恋爱,人生路很长,在什么年龄段,就做你应该做的事。你现在年龄小就应该多吸收知识,如果你恋爱的话,你的心智是不成熟的。这样话是没办法得到爱的,只有在你心智成熟以后,能理解爱情的时候,你自然会明白真正的爱情是为对方付出,而不是伤害和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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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不是买来的也不是抢来的,小伙何必执拗以至于犯法
事件回顾
1.22日中午12时许,租住在城西街道五联村的女子李某向城西派出所报案称,其女儿小雯(化名)被前男友持刀挟持走了。接警后,派出所民警马上赶到现场。
2.警察调查得知,黄某,17岁,该男子系为了复合而做出如此疯狂的行为。
3. 14时30分左右,民警去到黄某的家门口,根据现场的情况,民警制定了解救方案:以确保人质的安全为前提,先进行劝说、政策攻心。开始不管警察和黄某父亲怎么劝说,黄某始终不开门,期间扭开煤气瓶阀门,扬言要与民警同归于尽。最后民警了解掉,黄某比较信服姑妈的话,所以警察找了个姑妈劝解,最后一番苦口婆心之后,终于在18时许,黄某打开房门,让小雯出来。经审,黄某对为了复合感情而挟持小雯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黄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17岁的少年为何会做出如初举动,当真是找不到对象还是太爱
不管是出于那种原因作出这样的举动现在后悔都迟了,虽然女孩平安。这里我看了下很多网友的评论,有的讲责任归咎于服务教育不好。其实我个人觉得父母有的时候再怎么教育孩子,有的孩子就是学不好。虎毒不食子,每个父母都会想着把孩子教育好,但是始终有的孩子长大会有好有坏,难道好的都是父母教的好的,差的就是父母教的不好的。我觉得也是孩子性格,周围环境,这里父母只是一环而已。我就不说别的就说一下现在我们小县城的小学生,几句话出来就是脏话,厕所吸烟那都不是什么稀奇事。我们小时候哪有这样,但现在不一样了
西门观点:年仅17岁,竟然这么嚣张,劫持人质,威胁民警,执行逮捕,严惩不贷!
2 月 22 日中午 12 时许,玉林市城西街道五联村租户女子李某向城西派出所报案称,她的女儿小雯(化名)被前男友持刀挟持。
接警后, 玉州公安分局局长李永志立即组织城西、南江派出所展开解救行动,政委陆建国、副局长陈圣东也到现场指挥。
初查得知,劫犯是因为要求前女友和他复合,但前女友不答应便劫持了她 。但报案者对女儿的前男友的姓名、家庭住址一概不知。经侦查走访,最终确定男子为黄某,17 岁,家住城站路。
14 时 30 分左右,民警来到黄某家门口,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解救方案:为确保人质安全,先用政策攻心,劝其放了人质。如果不听,再伺机抓捕。
但无论民警如何劝说,黄某不但不听劝告,还扬言如果民警强行冲进来,就会打开煤气同归于尽。最后,民警把黄某最信任的姑母叫来,经过耐心劝说,黄某才打开房门放了人质。黄某也被民警带走。
这个愚昧无知,胆大包天的家伙,你想和前女友复合没错,正确的做法是拿出自己的诚意,感化对方,得到对方的谅解和好感,也许还有希望。然而,你竟然用强盗的办法劫持人家,逼迫人家与你复合,实在是愚昧无知,胆大包天!
真正的爱情靠的是相互尊重,相互喜欢,相互理解,相互包容,淫威胁迫岂能能得到真正的爱情?难不成你要学旧社会有钱有势的豪强抢亲?你以为现在的女孩子也会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吗?
根据现行法律, 劫持人质属于绑架罪。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刑法》第239条规定:(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黄某虽然年仅17岁,但根据现行法律,已经达到适用刑法的年龄,他绑架人质,但情节较轻,可能面临5年以上的牢狱之灾,但也是咎由自取!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事件回顾
1、2018年2月22日中午12点左右,租住在广西省玉林市城西街道五联村的女子李某向城西派出所报案,称其女儿小雯(化名)被前男友持刀挟持走了。
2、警方调查得知,该前男友是为了复合才做出挟持他人的事情。民警调查得知了该男子的身份:黄某,17岁,家住城站路。
3、下午2点半左右,民警来到黄某的家门口,制定了营救人质的方案:以确保人质的安全为前提,先进行劝说、政策攻心。期间,如有机会,伺机实行强攻。
4、一开始,不管民警及其父亲怎么劝说,黄某就是不开门,而且两次扭开煤气瓶阀门,甚至扬言要与民警同归于尽。
5、后来在黄某的姑妈及民警经过几个小时的劝说下。下午6点左右,黄某终于打开房门,让小雯出来。
6、最终,民警顺利制服了黄某,目前,黄某已经被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我的看法
案件中的黄某完全是属于心智不健全的人,他没有正确的恋爱观,爱情不能勉强,更不能做出伤害对方的事情,爱情不是占有。这个黄某明显就是认为爱情大过天,为了挽回前女友不管不顾,做出违法乱纪的事。不管什么人做事都要考虑后果,黄某做出此事估计当时完全没有考虑后果。
黄某持刀挟持他人必定需要收到法律的制裁,希望他可以痛改前非。
家庭和学校的两性教育以及恋爱观,价值观教育要重视,避免再发生类似的事件。
婚姻法成年男人和十七岁女孩私奔犯法吗?
未满18岁的女孩与成年男性私奔不犯法。如果是未满14岁的女孩与成年男性发生性关系,成年男性要承担强奸罪的责任。已满14岁的女孩与成年男性私奔是不犯法的,最多受道德的评价。公民有人身自由的权利,只要不是违法犯罪,别人无权干涉。
我32岁至今未婚却爱上个17岁的女孩,我到底要继续吗?
首先,我觉得喜欢一个人是没错的,真正的爱也是可以跨过一切的。也就是说,年龄的差距并非真正的问题。但是,她也毕竟才十七岁,思想还不够成熟,是属于善变的。
而你毕竟已经是一个,也算得上是经历过一些事的人了,你会那么肯定一个十七岁的,思想还不够成熟的女孩现在的决定吗?
我个人建议:如果是真的很喜欢对方,你可以试着和她去交往,但是你自己也要有准备,当一切都不是你想象的那样的时候,你要有能坦然面对的准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17岁男子杀害前女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17岁男子杀害前女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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