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布6起执法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公布6起执法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行政执法案件办案人员可以更换吗?
行政执法案件办案人员原则上是不允许更换的。但是,如果由于特殊原因确有需要更换办案人员的情况,例如因办案需要回避、调离原岗位等情形,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进行更换。
同时,新的办案人员应当接受为期一周的培训和考核,以确保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流程。
行政执法的行政案件引用法律条文不对应承担什么责任?
你所称为适用法律错误,此时行政机关可以自行纠正,若你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可能决定或判决行政机关适用法律错误,责令另行作出决定,但不会影响对你的处罚。
只会影响行政机关的绩效考核,因为适用法律错误致败诉的,有些单位要扣分的。
行政执法案件包括哪些?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刑警办理刑事案件是司法还是执法?
1、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案件时属于行政执行。
2、刑警办理刑事案件时,属于司法行为。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森林公安的执法范围有哪些?
根据我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各地实际情况,森林公安主要承担着五方面职责:一是立案侦查涉林(包括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林地资源等)违法犯罪案件。
二是立案查处管辖范围内的治安案件,也就是维护辖区治安秩序稳定。三是根据林业部门授权,立案查处有关林业行政案件。四是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与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是全国森林公安统帅部和全国森林防火参谋部。从各地看,全国有一半的省区森林公安机构与森林防火部门也是合署办公。即使机构分设的地方,比如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河南等省区的森林公安机关,同样承担着森林火灾案件查处、打击野外非法用火等职责。五是东北、内蒙古等大面积国有林区森林公安机关还负责辖区内的全部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掌握全国森林火情,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协调指导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武装森林警察部队和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办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协调和督促查处特大森林案件;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下设处室: 综合处 预防处 扑救处 政治处 督察处 治安处 侦查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布6起执法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布6起执法案例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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