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学通报体罚学生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中学通报体罚学生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经济处罚和通报批评哪个严重?
通报批评后果更严重。
违法行为最终目的大部分都是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经济处罚虽然能够让违法人经济利益受到损害,但违法人仍然可以通过违法行为弥补损失。
通报批评虽然暂时不会损害经济利益,但违法信息公开的杀伤力远大于经济处罚。通报批评以后,违法人会面临社会性死亡的后果,会从根本上断掉违法人的财路。
通报批评比经济处罚。通报批评不是处分,不会进个人档案的,不会留案底,对个人职务晋升不会有很大影响。
而经济处罚无论数额多大,一般不会进入档案。如果能在这两方面选择,建议选择经济处罚。通报批评不存在撤销的问题,当事人不能进行陈述和申辩。通报批评不是处分,很可能没有辩解的机会。
广州一小学体罚学生吐血,警方通报家长夸大事实,你怎么看?
这件事情让我很震惊,孩子的家长究竟是出于什么目的要这样污蔑老师和学校呢。昨天就事态的发展就觉得有很多疑点,但是整个舆论导向都是偏向于母亲的。现在事态已经明朗,将昨天我所发现的疑点和大家分享一下。
疑点一,家长说的内容和病历不相符。
家长说孩子跑了10圈以后大口的吐血,但是病例上面写的是跑步后出现呕吐,咳嗽里面夹有血丝。这个由于剧烈运动造成跑步嗓子太干出血,而且那时是12月10号秋冬的时候,嗓子干出血,大人都有出现。
如果当时孩子真的大口吐血的话,医生不可能会遗忘掉的。吐血和咳嗽里夹有血丝,可是千差万别。病例上写的非喷射状呕吐,而那件衣服上面的血液一看就是喷射状的,如果是真的血,保持怀疑.
网上有人说,在既往病历史上根本没有计入孩子有哮喘,为什么在去医院的时候没有告诉医生,孩子有哮喘病例呢,上面既往病史只写了有一个低血钾病史。
疑点二,并没有证据表示老师收了6万元
在妈妈提供的聊天记录当中,并没有证据表示老师收了6万元,上面显示的是老师拒绝对孩子的特殊待遇。
但是妈妈说老师收了6万块钱,却没有给孩子应有的优待,继而向学校教育局投诉,但是学校没有理会。我觉得老师私收钱是几率很小的,一般现在收受贿赂的话,很容易被举报。更可能的是家长给学校赞助的这笔钱,是学校收了,并非老师收了。
疑点三,重病不会只在门诊治疗
在平台上,妈妈传了很多孩子住院治疗的照片。既然真的如此严重,为什么还只是在医院门诊处就诊,如果真的是住院部没有床位,那也没有临时加床位的吗?
我带孩子看病,一点点发烧感染严重,医生都会让先住院观察,没床位医院也会给你加出床位。相信大多数带孩子的妈妈都知道,重病治疗在门诊看是极其的不方便。
小编认为:
至于这个母亲为什么要雇大量的水军,不断的攻击学校和老师,我觉得很有可能是老师真的把他的脸给抓伤了,彻底把这个家长给激怒了,所以他做出这些行为是为了报复老师和学校的。
有最新的动态我会持续更新,期待更多的真相大白。
以上是我的看法,觉得有理的点赞、评论和关注我,每日更新有料的新闻和故事。
学生做错事采取体罚,其做法不妥.应根据该学生具体情况采取适当说服教育,达不到纠正时告知家长双方达成共识后促进改正.而不应体罚,更不能过激,防止产生精神和身体出现事情。教育学生是项苦口婆心,劳心费心,担心等心累的工作。老师辛苦,家长需要理解沟通.促进教育,为孩子赢得明天!
第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二,“夸大”不是关键,“有没有体罚”才是关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三,“体罚了但没出血”与“体罚了而又出血了”,两者性质一样,程度有别,都违法!是“五十步”与“一百步”的关系。
毫无人道,不配为人。不管什么原因,作为老师应该清楚知道班级里的每位学生的情况。如果是不知道学生有哮喘,那就是失职,如果知道有哮喘还这样做那就是害命,必须严厉惩治。
【木子职说观点】家长爱孩子可以理解,但如此造谣就不对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和学校商量就可以了。这下好了,不仅自己当初想把体罚孩子的老师开除教师队伍的目的没有达到,最后自己因为造谣还被警方刑拘了。
事情是这样的:5月30日,微博网友“小岛里的大海”反映广州市方圆实验小学一名教师涉嫌体罚学生,该网友称女儿从小就患有哮喘,不能剧烈运动,被班主任体罚后大口吐血,高烧多天。而涉事教师依旧在该校任教。接报后,白云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联合公安等部门迅速介入,成立专项调查组对该事件进行调查。事件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目前调查结果已经出来了,而且事件还迎来了反转:据广州白云公安31日消息,经调查取证,发帖人刘某承认其女儿因遭体罚吐血、凌晨2时被老师威胁殴打、送老师6万元等情节,系其为扩大影响而故意编造的谎言,照片展示的衣服“血迹”实为化妆品和水,其女儿目前精神状态良好。据接诊刘某女儿的医院反映,就诊过程中患者及其家属均未提及哮喘病史和吐血的情况,刘某目前亦无法提供其女儿哮喘诊断的有关病历证明。与此同时,警方在调查中还发现了刘某涉嫌雇请人员进行网络炒作的相关证据。目前涉事家长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他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近年来,教师的惩戒权问题一再被提起,如果在教育好学生的同时,又能够起到一定的效果,不伤害学生的身体,的确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
此次事件中,涉事学生因为自身原因,被班主任体罚,要求围着操场跑十圈。该生跑完操场后就被家长接回去了,期间并没有不适反应,只是因为跟家长说起这个事件的时候,家长气不打一处来,才会想到雇人进行网络炒作,一心想把涉事班主任开除。
从另一方面来说,涉事班主任也是一位好老师,都是为了学生好,爱之深,才会恨其不成才,只是教育方法还有待改进。当然,我想班主任的本意肯定不是体罚学生,也是为了学生好。现在的孩子都是家长的掌上明珠,手中的肉,现在的教育方式也不想以前那样暴力,放在以前,可能就不但是肉体上的折磨,还有心理上的折磨。
当然,这位家长做法很欠妥,不仅没有通过正确的渠道反映情况,反而捏造事实,雇人进行拙劣的表演,在网络上进行不实举报,造成造谣满天飞,带来了很坏的影响,结果现在自己也被刑拘了,付出了极其沉重的代价。
希望以后家长们在遇到这样的事的时候,要多秉持理性思想,保持清醒头脑,合理合法表达诉求,更不要去为了博眼球、吸引其他人关注而制造造谣,这样反而会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
欢迎关注@木子职说 ,和我一起聊聊职场上的有趣事!
公司对个人通报处罚流程?
当涉及到对员工的处罚时,公司需要遵循一系列程序以确保合法性、公平性和透明度。以下是一般公司在制定和实施员工处罚规定时需要遵循的程序:
1. 公司政策和规章制度:首先,公司需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政策和规章制度,制定具体的员工处罚规定。这些规定应明确处罚的种类、适用范围、处罚标准以及实施程序等内容。
2. 培训与宣传:公司应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规定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和遵守这些规定。同时,公司应通过内部宣传渠道向员工传达处罚规定的具体内容,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
3. 内部调查与事实确认:当发现员工存在不当行为时,公司应启动内部调查程序,收集证据并确认事实。在调查过程中,公司应遵循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4. 评估与分级:根据员工的不当行为以及公司的处罚规定,公司应对员工的行为进行评估和分级,以确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5. 通知与告知:在实施处罚之前,公司应向员工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不当行为的事实、评估结果、处罚措施以及申诉途径。通知应确保员工了解处罚决定的依据和程序,给予员工充分的申述和听证机会。
6. 听证与申诉:公司应为员工提供申诉或听证的机会,确保员工在面对处罚时享有公平的权益。员工可以通过申诉或听证程序,对公司的处罚决定提出异议或提供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7. 执行处罚:在通知员工并给予其申述和听证机会后,公司应按照既定的处罚措施执行处罚。在执行过程中,公司应确保处罚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不得滥用处罚权力。
8. 跟踪与改进:公司应对处罚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处罚决定。同时,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反馈,对处罚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合规水平。
遵循上述程序,公司在实施员工处罚规定时可以确保合法性、公平性和透明度,从而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员工满意度。
首先,应注意核实是否有员工的相关证据,如否,需先进行相关证据的搜集,并且及时将证据保留存档,为将来产生损害赔偿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等提供证据支持;
其次,查看相关规章制度或管理规定,以确定是否具备可对该员工该等行为进行处罚的相关“依据”(前提是该等规章制度必须依法履行了民主程序并向劳动者进行了告知);
如没有相关规章制度“依据”,需进一步核实是否具备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综上,当员工出现行为时,企业
首先要做的,应该是确定是否“有法可依”,即是否具备对该员工进行处罚的相关法律依据或规章制度依据,这是前提。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同理,用人单位处理职工的时效也可以确定为1年,处理时效从用人单位证实或者应当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算。
劳动者发生,一般都会侵犯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比如劳动者旷工侵犯了用人单位的劳动义务获取权;劳动者失职侵犯了用人单位的管理权;劳动者且拒不改正则侵犯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完整工作精力的获得权;哪怕是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也将影响到用人单位的社会形象。因此,用人单位对职工实施处理,其目的就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员工的行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唐山警方通报「2人在小树林遇害」,称嫌犯因矛盾将2人扎伤,现已被抓获,嫌疑人将受到哪些处罚?
从警情通报来看,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刑事处罚。又恰逢唐山大力整顿治安环境,顶风作案,社会影响恶劣,可能会酌情从重处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中学通报体罚学生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中学通报体罚学生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