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当街打人被飞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当街打人被飞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淮安男子见女伴被球砸中当街飞踹男童,家长:我们有深仇大恨吗, 你怎么看?
护犊心切。
实力相差巨大的前提下,以大欺小。
伤害巨大,对于被打的孩子,无论是心 灵和身体。
以暴制错,孩子的错可以教育和原谅,这个人严惩不贷。
人渣,车后的女人可以考虑其他伴侣的人选,可能有一天会发生在你或者你家人的身上。
依照法律该咋办咋办,家长安抚好自己孩子的同时,相信和使用公检法的武器
,给孩子讨个说法。
人渣……
任何时候对待弱势群体如果采取暴力手段,那么你会被大众谴责的!对一个孩子使出洪荒之力,可怜你白活了几十岁了,打到他意味着什么?你良心不会痛吗?何况孩子不是有意这样的,你在挑战人品极限?你的行为已经引起公愤了,
男子当街暴打女孩,头部被踢那么多下真的没事吗?
记得之前看到有一则新闻,一个被撞死的人的父亲(老公)(人物关系有点忘记了),找到肇事逃逸的司机,打了他一个耳光,然后肇事者去验伤,医院开具轻伤的鉴定,凭这个鉴定结果告了那位父亲(老公),最终被告成为一名通缉犯。那么我们可以看出:一个耳光=轻伤=通缉犯。那这个施暴视频里:二三十次的拳打脚踢,每一次都击中要害,这些只是轻微伤?虽然每个人的个体差异确实是存在,但差异太大明显不合常理!让人感觉伤情鉴定的出入如此悬殊?难道伤情鉴定按需开具的?
当公众在你们大连警方严重滞后、拖延、疑点重重而议论纷纷时!还用虚伪的保护个人隐私来避开更多内幕!这是多么不把社会的关注放在眼里不把国家扫黑除恶的政策当回事?还是说这个事情涉及到了大连警方或者政府高层?一直遮遮掩掩!打人者被打者都找到了!为什么还不把真实情况公之于众?单靠打人者一面之词就妄下结论?被害人呢?事情发生后全国人民全国媒体都在找她,但是一点点消息都没有!我看受害者怕是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吧!
每天都有看新闻的习惯,那天老清早刷新闻就看到了,所以当时看到的是高清完整版(现在已经没有高清的了),女子和男子脸部其实都很清晰的,殴打过程更是瘆人,女子的头部被踢的如同拨浪鼓,被打趴下之后爬都爬不起来,最后是彻底失去意识被拖出摄像范围的,后续再发生什么也看不到了,而且手机掉了,一只鞋也掉了。所以我不清楚此女子为何这么厉害,在失去意识之后还能苏醒,半夜掉了手机还能报警。蛮神奇的,可能是有神仙搭救。
要尊重和相信官媒报道,被打吴姓女子伤势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
在拳击中击打的大部分都是头部,打死的很少。
吴姓女子看似被击打的很严重,好在年轻,如果体质不好的,可能直接被打残打死了。
在当今扫黑除恶的时间里,对王姓男子应该从重从严从快审判,让亿万网民得以为国家法律贺彩。
这么打还是轻伤,只是软组织挫伤,让人难以置信。
也可能是万幸吧,但更大的可能不是这样。真是被和谐了吗?亦或是女孩不想花更多的检查费做进一步检查?从过程看,受这么大伤害,两天就出院也是仓促的。这让人疑虑,也可能该让人唏嘘。
建议新闻机构能够进一步调查,弄清事实真相。出于公诉的需要,司法部门也可以带受害者进行复查。那些人身权益保护机构,是不是应该站出来尽一下责任?……
伸张正义,保护应被保护的权益,扶助需要扶助的弱者,援助无以自助的受害者,其实也有不少机构、部门有自己的立场可以站出来。
昆明两女子街头厮打互殴,扇耳光飞踹扯头发,场面不忍直视, 你怎么看?
能怎么看,站远一点儿看,免得殃及池鱼呗。
其实我想说,慈悲一点吧。那样不堪的情形,恐怕没人想经历,没人想身处其中。当事人可能很久以后想起来都觉得羞耻、痛苦、难堪、恐惧,这其中,固然有一半是自取其辱,另一半应该是源自那些起哄的看客们吧?
再说,力量决定了女性的撕打斗殴无非是揪头发、抓脸、吐口水、撕衣服,这也让一部分男性看客们相当有优越感——瞧瞧,女人啊,也就能弄出这么点花样。是啊,我记得一个新闻也是昆明的事,说几个男人斗地主,为了五块钱打起来,然后呢,一个男的把另一个给捅死了,凶手给判了死刑。这么看起来,男人打架更有“成果”,更有“看头”。想问问提问者,五块钱,两条人命,你怎么看?
提这个问,本身有点不怀好意,打架斗殴天天有,单把女人提出来当话题是想要说什么呢?有男人当街打女人,也有男人当街对殴,还有男人当街殴打小孩,两个女人打架就要专门讨论一下?奇哉怪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当街打人被飞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当街打人被飞踹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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