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深圳又诞生千万富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深圳又诞生千万富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深圳有两套房、两辆车、存款1千万的人是否有已经实现了财务自由?对此你怎么看?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吧!本人深圳3套房,均付清!外地房产不下于15套,均付清!车也开上百万的,存款也达到你说的。如果说财务自由那是肯定的!但有一点你会觉得你钱完全不够用!因为当你那个时候你认识的和周边的人都是那个层次的很多比你身家多十倍甚至更多的人!那么问题就来了,他们不少人都住半个亿的别墅,近千万的车都是保镖开。天天出国旅游!你就会发现你在他们当中只算是个打工仔!时间久了你内心就会觉得自己不算什么、钱明显就不够。
答案肯定实现财务自由了!
先来看一下你的身家!
在深圳有两套房!其中一套已经还清贷款了!
先来看一下现在深圳的房价水平,如果你是在福田区的话,一套房也有上千万了!
两套房就相当于2000万以上的资产了!
你还有两辆车,车的价值估计也是过百万了!
而且还有1千万的存款!再来看一下现在的银行利率水平!
可以看到,3年期的个人大额存单利率水平可以达到4.125%,也就是说一年有412500元左右的利息收入!平均月收入在3万以上!
对于一个有房有车,每个月又有3万元利息收入的人来说,不是财务自由是什么?
一个月光吃喝玩乐,只要不过分,足以过得很好了!除非你整天还想着要过上流社会的生活,那没有办法。否则,对于在深圳那些还在苦逼上班的人来说,简直就是神仙般的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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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实现。
很多人根本没经过计算,也没考虑过通胀,张口就来。那么我们下面就来算算这个资产水平到底够不够在一线城市实现财富自由。
首先,你有两套房,一套正在贷款,一套已经还清,我们假设你已经租出了一套,且租金能够覆盖另一套的房贷(虽然这很难),那么你这两套房子正负抵消,不算资产也不算负债。
其次,你有两辆车,因为你每年要养车,因此它们都是负债,为了方便计算,这部分暂且不考虑。
这里需要再强调一下,判断资产和负债的区别,是看它能为你带来的现金流向,而不是看它值多少钱,本例中的房和车,除非你把它们卖掉,否则它们是不能为你带来持续价值的。
因此,我们把本例中的房车都忽略了,重点来分析一下1000万的现金是否足够在一线城市让你实现财富自由。
财富自由的含义是你的无风险资产收益能够至少覆盖50年的支出(包括奢侈消费),在深圳这样的一线城市,家庭年支出如果要考虑奢侈消费因素,至少要80万左右。
其次,考虑资产收益和通过膨胀:国内连续30年的平均通胀为5.2%左右,为了方便计算,我们取5%;1000万存大额存单,每年的无风险利率最高可以给到4.1%左右,为了方便计算,我们取4%。
为什么要考虑通胀?因为你要保持每年同等的生活水平!也就是说,假设你第一年需要80万来支撑全年的家庭开支,在通胀为5%的情况下,第二年你需要84万,第三年你需要88.2万,以此类推。看到了吗?通胀在不断以复利的方式吃掉你的钱!
那我们来看看,假设家庭年开支为80万,在通胀为5%,年无风险收益率为4%,1000万的本金能支撑多久呢?
仅仅11年!到第12年的时候,你需要取出的钱,已经大于你的剩余资产!
进一步,我将给出具体计算公式,假设通货膨胀率为i,年支出为y,本金为p,年无风险收益为f,年数为n,则:
在此公式中,我们需要计算满足条件的n的最大值。我们把上述数据(即通胀i为5%,无风险收益f为4%)带入公式计算,可知:
1、如果你不考虑奢侈消费,一年50万支出,那么1000万可以用18年。要满足财富自由50年的要求,通过计算可知需要3300万本金。
2、如果考虑奢侈消费,一年80万支出,那么1000万可以用11年。要满足财富自由50年的要求,通过计算可知需要5200万本金。
综上所述,在深圳这样的一线城市,你拥有的可以为你带来持续收益的资产数额,当达到3300万时,仅仅算是一只脚踏入了财富自由的绿线,当达到5200万时,可以实现完全的财富自由。
已经很厉害了,按照目前深圳的房价来看,其实已经有1000万的左右的资产了吧。再加上两辆车和1000万的存款,基本可以有2000万以上的总资产。打败了中国99%的家庭了。
根据数据统计:
大中华区拥有600万资产的“富裕家庭”数量已经达到488万,比上年增加28万,增长率达6.1%,总财富达133万亿,是大中华区全年GDP的1.5倍。其中,中国大陆占八成,数量已经达到387万,比上年增加25万,增长率达7%。
大中华区拥有千万资产的“高净值家庭”数量达到201万,比上年增加15万,增长率达8.1%;其中大陆数量达到161万,比上年增加14万,增长率达9%。
大中华区拥有亿元资产的“超高净值家庭”数量达到13.3万,比上年增加1.2万,增长率达9.9%;其中大陆数量达到11万,比上年增加1.1万,增长率达11%。
大中华区拥有3000万美金的“国际超高净值家庭”数量达到8.9万,比上年增加一万户,增长率达12.5%;其中大陆数量达到7.4万,比上年增加0.9万户,增长率达14%。
报告指出,中国千万资产高净值人群平均年龄40岁,平均年消费占平均财富的2.9%。地产是他们最主要的个人投资方向。千万资产家庭平均4个人(含家政)住在245平米的房子。
毫无质疑,你的资产已经达到了炒高净值家庭的标准,并且已经财务自由。
如果按照消费等级划分,消费分为八个级别:
最低等级:吃饱肚子。
第七等级:扣里吧嗦,双十一凌晨买点便宜衣服;
第六等级:发了奖金,偶尔在万达吃顿好的;
第五等级:偶尔去沐足,菜市场买猪肉不用看价格;
第四等级:经常逛街,买点喜欢的衣服,不买贵的;
第三等级:除了房车之外,在外想吃就吃,想买就买,不看价格;
第二等级:房、车随便买,买东西从来不看价格;
第一等级:买古董眼都不眨,吃穿住行都是奢侈品;
而以你目前的资产来说,绝对已经可以满足第二等级,属于富人的标准。但是离富豪还差一点,继续努力吧。当你的资产达到一亿以上的时候,基本可以勉强达到第一消费等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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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套房子在这里炫耀,你就不觉得在这里丢人现眼吗,现在什么社会了啊,而且俩套是不是都在前海一套2000万的房子啊,不要说郊外的一套也就200来万的房子吧,俩辆车都是几百万的吗,不要说都是10几万的吧、
坐标深圳,靠自己努力买到价值千万豪宅的朋友,请问是怎样实现的呢?感谢您的回答?
谢邀!
现在,你怎样努力都可能在南山、福田、罗湖三个区域,难买到千万的豪宅。千万仅能在这三个区,买到二手花园式带电梯的三房或四房的普通住宅。
在其它区有可能买到千万毫宅,但交通不方便和城市的区域配套设施有欠缺或不够优良。
首先,多大年纪?普通老百姓除非中了双色球,否则不可能买得起,即使中了也不舍得买这种豪宅。
不过深圳是科技之都,重视技术与科研,如果想要实现住千万豪宅,可以往这方面考虑。
深圳女子借名买房,损失近千万,你怎么看?
几天前,南都报道了借名买房的夏小姐陷入纠纷的案例,目前她所借用购房资格的公司及法人代表已经失联,涉事的房产也处于查封状态。深圳中院二审判决认定,夏小姐“规避政策存在过错,应当对房产登记在他人名下产生的不利后果有所预见,对房产未能及时过户的后果应该自行承担”。
对这一说法,夏小姐和她所委托的律师都不甚认同。以笔者角度来看,从中可以解读出两层意思:一、规避政策这一行为存在过错,且这一过错是法院作出判决时的参考因素;二、对于借名买房,当事人应该预知其风险、承担其后果,无法寻求相关法律的支持(至少在这次诉讼中是如此)。
笔者认为,仅论“借名买房”这一行为,确属规避政策无误,但是否能够直接断定这一行为“有错”?正如此前有律师指出,借名买房本质上并没有冲击限购政策,因为它仍然是让符合购房条件的人或机构购房,并未突破调控层面设置的规定红线。如果借名买房操作合法,它就仅仅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自愿处置购房资格和财产资源的交易。
不过,当我们强调借名买房这一行为是“自愿交易”时,恐怕“自知风险、自担后果”的说法也不无道理了。普通人与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易,除非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形式,否则必然涉及或财或货的交易风险。即便是钱货两讫,也会出现货不对板的情况。
但以笔者理解,风险和后果固然是需要当事人自行承担一部分(甚至可能是一大部分),但也应当为双方保留有法律途径,用以解决最终争端、维护自身权益。至于最后是否因为证据不足等原因,无法作出当事人期望的判决,则是另外一回事了。
无论案例中的判决是否能够说服当事人,但其传达出的意旨却可以供许多借名买房者参考。要注意的是,不唯购房者会陷入侵吞房产的全套,出借购房资格的人也可能因此背上难以承担的债务。前车之鉴,后事之师。
每当视野中出现借名买房生纠纷的案例,人们往往会感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或是声讨谴责失信者,开展道德审判。然而,人性从来都是经不起考验的,只是这一点如今恐怕尚未为全社会所熟知。马克思说过:“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资本就铤而走险;有百分之一百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着被绞死的危险。”在高昂的利益、巨大的诱惑面前,人性相比资本又会“靠谱”多少呢?@邵枫(南都记者)
深圳女子借名买房,损失近千万。这个案子可以当作活生生的例子,昭示了借名买房存在的法律风险。借名买房,指借名人以出名人的名义购买房屋,借名人出资购房款,房子登记在出名人名下,借名人是实际产权人。借名买房的原因往往在于借名人没有购房资质,借名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或者其它原因,借名人不愿意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房屋。借名买房期间,因为房子登记在出名人名下,故房子会被推定为出名人的财产。深圳女长借名买房案子中,正因为房子登记在朋友公司名下,导致了被查封的后果。在借名人与申请查封人之间,因为申请查封人并不知道借名买房的事实,故法律保护善意的第三人,优先保护申请查封人的合法权益,拍卖房子所得会优先偿还给申请查封人,至于借名人的损失,只能找出名人索赔了,一旦出名人无法赔偿,那么借名人就要吞下巨额经济损失的后果。
借名买房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故决定借用他人名义购房时,一定要谨慎。确需借名买房,一定做好防范法律风险的准备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借名买房时,一定要有协议,最好是由专业人士起草的协议;
2、找一个信得过的出名人,出名人靠谱,借名买房的风险会下降一半;
3、借名买房后,要考虑如何获得购房资格,以便能尽快的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4、借名买房协议中,写明必要时,可以将房子过户到第三人名下,或者出名人有义务配合出卖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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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深圳又诞生千万富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深圳又诞生千万富翁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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