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高速路突现行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高速路突现行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高速撞行人,行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高速公路禁止行人步行或非机动车,速度不及80公里的车辆行驶。
行人在高速公路行车道步行,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按照交通法规规定,机动车无过错情况下,与交通违法行为的行人发生事故的,负次要责任。
是高速还是高速公路?恕我矫情啦!在高速公路上,行人应该负完全责任并承担赔偿责任!遗憾的是现在的交规在机动车无过错情况下也楞要搞个什么次要责任?即使如此,很多情况下“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方反而陪的倾家荡产还不得安宁,有关法规连“和稀泥”都和不好!是时候出台一些严肃认真合理合法的交规并严格认真执行了!否则社会风气还要滑坡堕落!
根据高速条例规定、在围屏的空间内只允许特定的车辆通行的情况下、行人、自行车、低速车辆是严禁上高速公路上行驶和活动的,如违反规定会将受到处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与车辆事故就是按通行的原因、各行其道、谁违反谁负责的原则。。如果车辆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话、行人占事故90%的责任、车辆占事故的10%(也叫免赔)法例的出发点是基于以人为本的原则,所以凡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是按照这个标准的裁定。即保险公司只负责事故的10%赔偿,如不明白可资询当地高速交警大队事故中队。
如果行人横穿高速公路时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是负有全责的,赔偿也是必须的,但是一般在高速公路发生这样的交通事故,行人百分之八十死亡,百分之二十重伤或是致残,车主一般不会追究赔偿
接路权来明确责任,无责不赔天经地义,没有什么弱者之说,行人违规撞死无赔,交强险出丧费并修车费,如责任归机动车,驾驶者或车主全赔,如金融资产不够就强制卖房赔偿,如无住处则法院收购返其住但交租金,责任必须由法律保证负到位。
非机动车高速公路上和行人发生事故,是谁的责任?
首先高速公路是收费的,上面不应该出现妨碍车辆高速行驶的物体,如果出现了,就是高速公路管理不善,要承担责任,而人出现在高速公路上就要另外说了,如果法律规定人不能步行或者乘非机动车在高速路上,谁上去了就是藐视法律,应该承担全部责任,负责为车方承担维修费。可惜的是法官总是讲人情面子,照顾违法人员,所以经常看到的是违法人获得了赔偿,而守法的人有很多损失。
全封闭高速小轿车撞死行人,责任划分次责,如何赔偿?
翻翻交通法规吧,只要机动车没有违章的前提下,封闭高速公路上行人全责是根本不用赔偿的,这在早期的交通法规里就有明确的说明,我印象很清楚,讲的是在普通道路上行人全责机动车要判定赔偿10%,是出于道义上对弱者的保护,所以中国碰瓷儿的也比较多和这个多少也有关系,在一些汽车文化发达国家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发生的事故不仅机动车不赔,还要赔偿机动车的损失。
不过在国内的交通法规中也有两种机动车可以免赔的情况,一个是能证明行人有自杀的行为,这个很难去界定基本和没说一样,但另一种就是在封闭的高速公路内,这种情况那10%的赔偿也可以省了。
但也并不是说机动车驾驶者就没有损失,一旦发生的是死亡事故都是属于重大事故,车子肯定要被扣一段时间,就存在高昂的停车费,还有在此期间处理事故的各种花销,误工费,车辆修理的费用,其实也都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所以开始祈祷别遇上这种倒霉事儿吧,开车就集中注意力。
如果划分次责,机动车一方有点冤。这种快速路应当是不允许行人进入的,类似的事故,一般是应当判行人全责。
既然已经这么确定了,那么就应当探讨怎么赔的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之间的事故,次责的赔偿比例是百分之三十,但是如果对方是行人,则赔偿比例增加百分之十,也就是本案中,机动车一方应当赔偿行人一方百分之四十。。
具体理赔的时候,先用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偿,其中伤残死亡分项最多11万,财产分项两千,如果有抢救费用的话,最多一万医疗费。
交强险赔偿后剩余部分,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四十,有三者险的话从三者险赔偿,如果没买三者险只能从自己腰包出了。
车主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行人突然过马路被撞死,会怎么判?
谢邀,车主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行人突然过马路被撞死,这行人是找死,因为高速公路上除了汽车以外,摩托自行车电动车行人都不能走,你走上高速不是给警察及司机找麻烦吗?所以如果司机是正常行驶,除了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给予百分之十的安慰补偿外,其余全部由其家属自付!
看来我国的交通法律法规真应该好好的修定了。首先交通法就应该确定一个不争的事实,那就是高速就是高速通过的道路,并且两边还修建了隔离带,那么任何人(有状况,病态,情绪不稳)都不能在高速公路上出现的!否则交通法就应该让肇事者或其家人买单,因为司机是在高速行使中与路人相撞,是路人想快速横穿高速路导致司机不能马上采取制动处理而与路人发生的碰撞。这就应该引用在铁轨上火车与横穿铁轨事故一样的处理了。火车站只赔肇事者一副棺材板,这只指沒有损坏车辆,或公共材产,如果是因为肇事者导致的车辆损坏和车上的人员伤亡,就应该由肇事者或他的家人进行理赔才对正确。
按交法规定,10%的责任是跑不了的。
首先不管合不合理,只管合不合法,一切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既然是正常行驶,那就说明车辆驾驶人不存在违规事实,车辆驾驶人不应责担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10%的损失。但保险公司不得因此提高车辆下一年的保费,不能算车辆出了险。
这哑巴亏应给保险公司吃,不能嫁祸于车辆。
谢邀。行人强行进入全封闭的高速公路,出现交通事故,正常行驶的车辆不会担负刑事责任的。行人上高速本身就是违法,因为自己的过失而造成的死亡,也怪不得别人。不过本着同情受害方的宗旨,车辆方会赔尝死者判定金额10%左右的费用。
这些是在认定车主行驶时无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后,才能判定为无责任事故。若车主存在违章行为,视情节轻重,可判为同等责任。如撞人后驾车逃逸,不仅要支付高额的赔尝金,还会触及法律的红线。
我们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不仅要保证自己遵守交通法规,还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千万别因为一时疏忽,而酿出不可挽回的悲剧。
应该是撞死白撞,高速是禁止行人上路的,而且有安全防护措施,你非要强行进入,被撞还要司机承担百分之十责任这不和理,法规本应是钢性的,在法规面前就不应有照顾弱势群体一说,假如你闯红灯被正常行使车辆撞了,本身就应有违规者承担全部责任,可现实呢,司机有过无过都承担部分责任。试问这是那家法规。我虽不会开车,也没车,但我认为法规应是钢性的,不应有伸宿性,有理没理都挨打。有很多人说西方有些国家人员素质高轶序好,那请问你知道为什么呢?其实原因很减单,他们在几百年高压钢性法规中生活养成了习贯,这种习贯传承下来后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就向我们秦朝在钢性法规治理下能达到路不拾遗一样,人人守规矩,遵章守法。也就是说法规面前无过担责是不应该的。建议有关学者,专家修法,立法应体现出钢性,不能柔性立法,柔性立法很容易在各类案件处理执行中引起不必要分争。
在高速撞到行人,造成行人死亡,该怎么办?要赔多少钱?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如果遇上行人发生事故,应该追究高速公路方的责任,因为司机上高速要交费的,高速公路方应该提供一个安全的行车环境,行人上高速公路是公路方管理不到位,不应该出现事故把责任推给司机,这是不公平的。
如果这事发生在法制国家,比如俄罗斯,别说是高速公路了,就是市区内的道路,行人都要不可以走的路,只许走人行道,在机动车道上撞死人,死者家属是要给机动车修车的,司机没有任何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高速路突现行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高速路突现行人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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