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高速路突现行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高速路突现行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高速公路上正常行车撞伤行人需要负多少责任?
你所指的是高速公路上~机动车撞上行人!(行人)包括高速公路上清洁工人👷,作业时必须着装工作服(反光衣)从事高速公路保洁员工作,而从其他途径爬进高速公路的不在此例。有区别,责任也不同!
你所指的正常行驶肯定就是指发现行人之前,而事故的发生是很复杂的。此类问题我之前回答过。
先说怎样才能不负责任。正常情况下,发现前方有行人的话,你需要做的就是有条件减速的减速,撞人后立即停车,做好现场力所能及的安全防护,报警,拨打救援电话,耐心等待交警。一般情况下,高速公路撞行人。大多数人都会这样去做。因此也就负不了什么责任。更多的是人道主义的帮扶,按道交法的说法,就是不承担超过10%的赔偿责任。
接下来是你需要负责任的情形。当然,提问的时候就已经假设你是正常行驶了。所以这一部分仅供参考。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逃逸的人承担全部责任,行人有过错,可以减轻责任。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最大的责任来了。如果你把他撞一下,没撞死。如果有证据证实你怕他讹你,或其他原因,你车停下来以后,又发动汽车从他身上压过去。那就不仅仅是交通事故责任了。
这个问题问的很好、无论车辆在什么道路上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行人百分之百的责任、司机还要负担10%的赔偿。因为,人是弱势群体。高速公路上撞人,司机观察瞭望没有到位,负担主要责任的,因此,最低也要负担90%的赔偿。这里我还是建议购买保险,每年都不出事故,说明你很谨慎,对交通法规有敬畏感。就是连续十年不出事故,一般车辆保险也就是五万左右,但是,一旦出险撞人,那就不是一个五万的问题了,十个五万也不一定能解决,买保险也是一项安全投资,千万不要怀着侥幸的心理、去冒险!
高速撞死行人是否无责?
高速公路撞死行人按理说是不负责任的。但现实中处理这些事故时,交警处理一般会判定机动车次责。对于这种判决,很多人不会理解的。
高速公路属封闭公路,行人是不允许进入的。可是,总有那些人把法律当儿戏。我行我素,高速公路横穿,乘车,这些情况经常发生。当出事故时,很多人说车辆无责,是行人和高速公路管理方责任。
实际上,我也认为车方没有责任。但是,如果车方有超速或其它违法行为最少30%责任。如果没任何违法行为,也要负10%责任。因为你没有注意观察,没有采取避让措施。当然,陪偿由保险公司埋单。
在高速公路与普通路面伤人事故是有区别的。除非你故意撞人。否则高速公路撞人一般最多责任不超50%,如没过错,一般负10%责任。不是大家所想的一点责任没有。
如果你撞上清扫人员,他穿有反光背心,并有其他防范标志,那车方会负同等以上甚至全责的。
所以说,高速公路撞击行人也要负责任的,只是较轻罢了,根本上不是我们想象的不负责任。
高速上撞死行人无责还是有责?别太天真了,凡是人命,就是有责,或多或少,你都得做出赔偿。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二项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除非有酒驾、毒驾、故意伤害等严重违法行为,会严格予以处罚,定责都在主要责任以上,承担刑事责任外,大多数的交通事故都是以过失犯罪为主,以经济赔偿为主,都是一些想不到的意外事故发生,凡是死了人,不管责任大小,多少要进行赔偿,大责大赔,小责小赔,无责也得赔点,没办法,法律有条文,你就遵照法律,按法律执行。
在高速上撞死人,就算你一点责任没有,也得赔偿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这叫无过错责任赔偿。
能没责吗?这就是责任!
为什么要强制让你购买交强险?就是机动车在道路上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目的就是保障受害人在遭遇车祸时,能得到的合法的权益,得到仅有的一点点经济补偿,所以叫做“交强险”。事故发生后,由交警定责,按照不同比例所担负的责任做出赔偿,无责也要赔偿。
所以,我们驾车走在高速路上,一定不要存在侥幸心理,遵守高速路上行驶的一切规定,安安全全的出发,平平安安的归来!
无过错,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高速公路通行规则,时速限制。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饺接式客车,全挂拖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虽然法律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但不能保证行人不进入高速公路。
有的年岁大没文化的老人或者智力残疾人误入高速公路,某些农民为上自家庄稼地图方便,从封闭的栏杆攀爬跳入高速公路,从行驶的车辆随意下人方便,取物,等等,都可能发生。
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最低时速不得低于70公里,限速不得超过120公里。
做为机动车驾驶人,不能以为高速公路不得进人,就放松警惕,疏于观察,意想不到偶尔会遇到行人。
有行人顺路行走,或者横过公路,只要机动车驾驶人精神集中,眼睛不溜号,还是会远远的看见一个活动的人影。
采取缓慢减速措施,不能认为法律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行人进入高速公路撞死我没责任。
还是在开启车尾警示闪光灯,前后注意来车,保持安全距离的前提下,对行人以人为本,尽可能合理避让,尽最大可能不往行人身上撞去。
但为了避让行人,既不能急刹车,又不能猛打方向盘,防止为避让行人而自驾车车毁人亡。
这样虽然未撞上行人,拿车上几人的生命换1人的生命,车上几人的生命来换违章1人的生命,不公平。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撞死1个行人,谁的责任?
按理说是行人严重违章。而机动车驾驶人无责任。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有证据证明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首先告诉答案:有责任。
在高速公路上撞死人,不负刑事责任,但需要付民事责任。至于民事责任,因是高速公路,司机不能预料到会撞到人,所以没有过错。而死者走上高速公路,却不加躲避提防,有过错。所以,一般都是司机负一到三成责任,死者负九到七成责任。这是刑法和民法的经典问题,说负全责的是法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有责任,但一般不会负刑事责任,主要是承担一部分民事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了,车与车相撞,按照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能确定的责任平分;车与人相撞按照过错程度承担相信的责任,车没有过错的,承担1-3成的责任。也就是说,车与人相撞,即使没有责任,也会承担1-3成的责任,主要指的民事责任,也就是赔偿问题。虽然不合理,但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你在高速公路上撞了人,这个高速公路一般都是完全封闭的,人是进不去的。所以,你撞了人肯定是不会预料到的,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人自己进了高速公路,应该清楚非常危险,而且高速公路的巡查方面很严,都没有巡查到,且收费口也有监控也没注意到,所以高速公路方面存在失职行为。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你撞了人不应负刑事责任,但会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赔偿一些医疗费什么的!
高速撞行人,行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高速公路禁止行人步行或非机动车,速度不及80公里的车辆行驶。
行人在高速公路行车道步行,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按照交通法规规定,机动车无过错情况下,与交通违法行为的行人发生事故的,负次要责任。
根据高速条例规定、在围屏的空间内只允许特定的车辆通行的情况下、行人、自行车、低速车辆是严禁上高速公路上行驶和活动的,如违反规定会将受到处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与车辆事故就是按通行的原因、各行其道、谁违反谁负责的原则。。如果车辆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话、行人占事故90%的责任、车辆占事故的10%(也叫免赔)法例的出发点是基于以人为本的原则,所以凡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是按照这个标准的裁定。即保险公司只负责事故的10%赔偿,如不明白可资询当地高速交警大队事故中队。
是高速还是高速公路?恕我矫情啦!在高速公路上,行人应该负完全责任并承担赔偿责任!遗憾的是现在的交规在机动车无过错情况下也楞要搞个什么次要责任?即使如此,很多情况下“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方反而陪的倾家荡产还不得安宁,有关法规连“和稀泥”都和不好!是时候出台一些严肃认真合理合法的交规并严格认真执行了!否则社会风气还要滑坡堕落!
在生活中,我们都知道一个常识,行人和非机动车禁止上高速,可是就是有一些市民,为了走近路,或者为了体验刺激,非要徒步上高速公路,那么假若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交通意外,责任该怎么划分呢?
案例回顾:
行人程某为抄近路回家,从高速公路护栏的破损处进入高速公路,被由正常行驶的刘某小轿车撞飞,当场死亡。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后认为:程某进入高速公路引发事故,应负全部责任。那么,程某被撞死是否就“白撞”呢?轿车司机刘某应否对程某的死,对程某的家属承担赔偿责任吗?
法律条文:
该案例涉及到的与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的法律: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律师说法:
本案中刘某虽然没有事故责任,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他的赔偿责任仍不能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限额部分,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的规定,在行人与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一方唯一免责的条件是事故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
据此,本案中刘某尽管不负事故责任,但仍应在10%以下对死者家属予以赔偿。
在这里,律师还是要告诫各位市民,有事没事别独自上高速,意外和明天你永远不知道谁会先来,遵守交通法规,珍惜生命。
如果行人横穿高速公路时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是负有全责的,赔偿也是必须的,但是一般在高速公路发生这样的交通事故,行人百分之八十死亡,百分之二十重伤或是致残,车主一般不会追究赔偿
高速公路上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至死,驾驶员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是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所以,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将高速公路上的行人撞死,由于行人有过错,驾驶员没有过错,驾驶员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是,需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该赔偿由车辆的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赔偿,且数额仅限于交强险保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在高速公路上避让行人而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在谁?
可以明确的是自己要负责任。
如果不避让,在自己没有违规,比如没超速,没压线,且有减速的情况下,撞到行人,是不承担责任的。
那么选择了避让,避让前提是不影响其它车辆的驾驶状态,既然由此产生交通事故,如果对方没有违规,自己这方需要负全责了。虽然行人穿越高速有违规,那个责任是需要另外追究的,跟这次交通事故没关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高速路突现行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高速路突现行人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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